走在路上,无缘无故就被狗咬了一口,还找不到养狗的人。不少人都曾遇到过这样的事儿,尤其是在农村更是如此。18日下午,记者走访莒南县板泉镇、洙边镇几个村庄了解到,村民养犬率达70%—80%,而养狗的方式,更多的是散养,这无疑给路人的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村里散养狗常“惹是生非”
18日下午,记者走在洙边镇马家峪村的小路上,每隔十几米,就能看到散养的狗。其中更是有条稍大的黄狗,猛地从路边跑过来,把记者吓得不轻。
一位大妈告诉记者,在村里,一些体型较大的狗一般不会放出门,但一些小型狗大多是散养的,这些散养的狗,常常“惹是生非”。
“去年冬天一户村民,家里养的鸡在门口找食吃,大概半小时后等主人出门看时,鸡已被狗咬死了,而且还找不到是哪家的狗。”这位大妈说,这样的事在农村时有发生,由狗引起的纠纷也不断。“上个月还有个人被狗咬了!”一位马姓村民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上旬,一位村民在串门的路上,被从小道儿突然窜出来的狗给咬了一口,所幸冬天穿的比较厚,只是把棉裤给咬破了,没伤到皮肉。
村民少有给狗打疫苗的
“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中老年人比较多,养只狗就是为了看家护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相比于城区市民把狗当宠物养,农村里的村民养狗则主要是为了看家护院、防偷防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所养的狗必须定期注射疫苗。但记者采访中却发现,农村村民主动给狗注射疫苗者寥寥无几,更鲜有村民按规定给狗进行定期检验免疫。
“狗都是不花钱弄来的,还花钱打疫苗吗?”一位村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多数狗都是自家狗或邻居家狗生的,很少有人花钱买狗,养狗也基本没什么费用,要给狗注射一次疫苗动辄就是几十块钱,还要定期注射,为了养狗花这么多钱,不舍得。
看家护院狗该怎么管?
19日,记者采访多名养犬人,他们均表示,养犬伤人扰民,根本上还是一些人的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造成的。
针对农村养狗如何管理,市民宋先生建议,农村养狗应该由乡镇、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由村民自己制定一些管理办法,让村民相互监督、规范养狗行为,让养狗人意识到散养方式存在的危害。与此同时,还要限制狗的繁殖,对村里伤人的野狗应该进行处理。总之,按照村规民约制定适合农村村民的管理方式可能会更好一些。
律师:狗咬人其主人要负全部责任
饲养的犬咬伤人,其主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呢?记者采访了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
不过,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如果是被咬的人故意去激怒狗,导致狗发怒咬伤人,这种情况下,被咬的人存在一定的过错,也要承担一部分或者大部分的责任,狗主人可以少赔或者不赔。
“不单单是咬人,如果由于狗的主人管理不善,狗对他人造成了惊吓、损失,主人也要承担责任。比如狗冲上马路导致交通事故等等。”彭海说。
城区养犬一律拴养或圈养
2013年8月12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对城区养犬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城区养犬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市民携犬出户应为犬佩戴《免疫牌》。
通告规定,市民凡在城区内所养的犬只,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所养犬只应当及时到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免疫注射,领取《犬类狂犬病免疫证》和《免疫牌》。养犬人携犬出户的,应当为犬佩戴《免疫牌》,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绳)牵领,并及时清除犬粪,不得污染公共环境卫生。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广场、公园、景区、社区公共健身、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凡未挂《免疫牌》、未实行拴养圈养的犬只,将一律被视为流浪犬,由公安机关收留管理。
我市尚未有流浪狗收容机构
19日,记者从临沂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目前临沂还没有专门的收容流浪狗的机构,“动物疾病预防中心只是疫病防治机构,可以对受伤的小动物进行检测、治疗,但是没有足够的地方来收容流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