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保险是农业保险服务绿色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取得历史性全局性成就,森林面积净增3.44亿亩,达34.6亿亩,森林覆盖率由20.66%提高到24.02%,森林蓄积量净增43.56亿立方米,达194.93亿立方米。
此次发布的森林保险行业示范条款,将有助于减少林农和林企等主体因火灾、洪水、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常见风险导致的林木损失,服务我国林业的持续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据保险业协会介绍,这是保险行业首次发布森林示范性条款,对森林种植成本保险进行规范统一。
一方面,此次发布的示范条款扩大了责任范围,考虑到林农的多方位风险保障需求,在火灾、雪灾等自然灾害基础上,增加了“野生动物毁损”责任造成的损失,并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防止灾害蔓延或减少灾害,被保险人采取必要、合理的施救措施造成的保险林木损失”纳入可选保险责任范围,为林农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
另一方面,鉴于林木具有再生的能力,理赔观察期通常较长,通过提前支付确定赔款可以尽早支持林农恢复再生产,因此示范条款通过简化理赔程序,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如,明确“保险机构自收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如不能确定赔款金额,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对可以确定的金额先予支付。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并达成赔偿协议后,应在十日内支付相应差额。”
提升养殖风险保障水平
猪肉在我国肉类饮食中占比超过五成,猪肉供应关系“菜篮子”的充足稳定,关乎民生保障。
此次发布的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和育肥猪养殖保险行业示范条款,将有助于进一步做好对生猪养殖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主要疾病等风险的保险保障,避免或减少养殖户因以上风险导致的损失,消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服务生猪产能的持续稳定。
具体来看,此次能繁母猪养殖保险行业示范条款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总结梳理保险机构现行能繁母猪保险条款,对责任免除部分的内容予以精简优化,表述更加通俗易懂、言简意赅,从而使免赔范围更加贴近业务实际。二是丰富了参考指标,能繁母猪保险的每头保险金额参照能繁母猪的生理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同时在参照饲养成本基础上,明确提及要考虑当地购买价格,使能繁母猪养殖风险的保障程度得到了提升。三是规范明晰保险人应尽义务。例如,示范条款特别明确,保险人应当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通过规范保险人应尽义务,明确保险人最大化责任,切实为养殖户提供优质满意的保险服务体验。
还将继续扩大覆盖领域
一是优化理赔方式、简化赔偿处理。育肥猪示范条款通过合理划分生猪各生长阶段体长、体重范围和对应赔偿比例,适当提高育肥后期赔偿标准,进一步增强了农业保险损失补偿能力,并有利于提升理算效率;同时,分类明晰当发生洪水等大灾时保险育肥猪流失无法确定尸重/尸长时的赔偿计算方式,以及养殖场/户不足额投保、生猪每头保险金额低于或等于出险时实际价值、重复投保等情况下的赔偿处理方式,更加全面地保障养殖户利益。
二是科学设计保险数量确定方式。参照养殖方式和养殖计划,按年或按批次差异化设置保险数量确定方式和计算标准,建立育肥猪承保数量与育肥猪实际存栏数量、全年累计出栏数量、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养殖水平之间的逻辑关系,对保障数量进行明确规范,推动育肥猪保险实现保足、保全,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