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elineonConstructionandInvestmentforSmall-scaleLivestockandPoultryRaisingPollutionPreventionProjectinRuralAeras
环境保护部发布
前言
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可作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参考依据。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提出,由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2013年11月11日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农村地区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
1.2术语与定义
1.2.1畜禽养殖小区:符合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畜禽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的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畜禽养殖小区或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畜禽养殖小区。
1.2.2畜禽养殖密集区域:是指以家庭圈养为主要养殖模式,以畜禽养殖设施或者场所与居民生活区混杂为特点,在一定范围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畜禽养殖活动,且畜禽存栏量与人口数量的比值超过一定限额,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
1.2.3猪当量:养殖规模以生猪为单位当量计量,简称猪当量。排污量的折算方法为:2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当量,35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当量,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当量,1头肉牛折算成7头猪当量,3只羊折算成1头猪当量。
1.2.4“厌氧+还田”模式:是指粪污以厌氧消化为主要技术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所产生的沼气再利用,产生的沼液沼渣还田的过程。
1.2.5“堆肥+废水处理”模式:是指以好氧发酵和生态处理为主要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畜禽粪便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有机物发生生物降解,废水经过生态处理的过程。
1.2.6发酵床养殖模式:是指以垫料床消纳畜禽粪污为主要环节的污染防治模式,通过降解畜禽的粪尿,减少臭气(硫化氢、氨气等),减少养殖污染。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制定本指南主要参考了以下文件,包括:
(1)《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3)《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5)《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
(6)《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588-2010);
(7)《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环发[2010]151号);
(8)《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9)《沼气工程技术规范》(NY/T1220-2006);
(1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
(11)《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
(12)《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1989);
(1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CJJ/T54-93)。
1.4技术模式选取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包括“厌氧+还田”模式、“堆肥+废水处理”模式和发酵床养殖模式。
“厌氧+还田”模式适用于对沼气能源有需求且有足够沼液沼渣消纳面积的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密集区域。
“堆肥+废水处理”模式适用于一定区域内对肥料有需求且有稳定市场销售途径的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
“发酵床养殖”模式适用于垫料易于获得的、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密集区域。
2“厌氧+还田”模式
2.1概述
实施“厌氧+还田”模式应充分考虑周边的沼液沼渣消纳能力和区域环境容量的要求。该模式通常包括粪污收集贮存、预处理、厌氧处理和沼液沼渣储运等过程。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经脱硫脱水后可能源化利用,沼液沼渣等可作为农田、大棚蔬菜田、苗木基地、茶园等的肥料,养殖户进行猪的当量折算后,按每25头猪存栏量配套1亩农田的标准。
2.2建设内容
2.2.1粪污贮存单元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清粪工艺采用干清粪,并建设畜禽粪污贮存设施。
2.2.2预处理单元
根据不同情况与养殖规模,可以选择建设预处理单元,一般包括格栅、调浆池、调节池等的建设。
2.2.3厌氧处理单元
养殖规模进行当量折算后,常年存栏量在500头猪以下的,建议使用地下水压式沼气池处理技术;常年存栏量为500头猪以上的,建议使用升流式固体厌氧反应器(USR)技术或完全混合厌氧反应器(CSTR),在南方地区也可使用红泥塑料厌氧处理技术。
使用水压式沼气池处理技术时,主要建设水压式沼气池和购置配套装置;使用升流式固体厌氧反应器,或完全混合厌氧反应器技术时,罐体采用全地上式中温发酵装置,因地制宜地设置保温措施,需要购置USR(CSTR)反应器罐体、布水器、增保温装置、搅拌器(CSTR)、螺杆泵等;使用红泥塑料厌氧处理技术时,需要建设包括红泥塑料厌氧覆皮、厌氧发酵前槽、厌氧发酵后槽等的红泥塑料厌氧发酵系统。
2.2.4沼气处理单元
沼气处理单元包括沼气贮存装置和净化系统。沼气贮存装置包括贮气柜与配套装置的购置;沼气净化系统包括脱硫间的建设,水封,脱水、脱硫装置以及配套管线的购置。沼气脱水一般采用冷分离法或物理分离法,脱硫宜采用干法,规模较大时,可以考虑采用生物脱硫法。沼气供居民使用时,沼气柜容积不低于总供气量的40%~60%。
2.2.5沼液沼渣处理单元
2.2.6辅助单元
辅助构筑物包括具有办公、配电、泵房等功能的综合间建设。
2.3投资估算指标
2.3.1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厌氧+还田”模式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参考见表1。
表1“厌氧+还田”模式投资取值参考
工艺单元
建设内容
养殖规模(头)
工程投资(万元)
建筑工程
设备工程
安装工程
总投资
粪污收集贮存
贮存池
200~500
0.2~0.4
0
500~1000
0.4~0.8
1000~2000
0.8~1.6
预处理
格栅
0.1~0.2
0.1~0.3
0.0~0.1
0.2~0.5
0.2~0.3
0.3~0.6
0.5~1.0
0.3~0.5
0.6~1.5
1.0~2.2
调浆、调节池
1.5~3.5
2.5~5.5
1.6~3.2
3.5~4.0
0.3~0.4
5.4~7.6
厌氧处理
沼气池
4.0~8.8
1.4~2.0
5.5~11.0
USR(CSTR)
1.6~3.0
15.0~28.0
1.5~2.8
18.1~33.8
3.0~5.0
28.0~36.0
2.8~3.6
33.8~44.6
沼气处理
沼气存储和净化
1.2~2.8
1.6~3.7
0.6~1.2
2.8~5.5
3.7~7.3
1.2~2.0
5.5~8.2
0.6~0.8
7.3~11.0
沼液沼渣处理
沼液沼渣贮存池
1.6~4.0
3.4~7.3
4.0~8.0
3.0~4.8
7.3~13.3
8.0~16.0
4.8~7.0
0.5~0.7
13.3~23.7
辅助构筑物建设
综合间
1.2~1.8
0.8~2.0
2.1~4.0
1.8~3.6
2.0~4.0
3.6~7.2
4.0~6.5
0.4~0.7
8.0~14.4
7.4~15.8
5.1~10.1
13.0~27.0
9.4~18.5
24.6~46.4
2.5~4.8
36.5~70.0
18.5~35.5
46.4~63.2
4.7~6.4
70.0~105.0
注:本指南所有投资参考值均以2011年为基准年,表中养殖规模为当量折算后,生猪的头数。
2.3.2运行费用
年运行费用包括人工管理费、基建维修费、设备维修费、折旧费、动力费和其他费用。年运行费用参考见表2。
表2“厌氧+还田”模式运行费用取值参考
年运行费用(万元/年)
1.2~3.5
3.5~6.0
6.0~10.0
注:表中养殖规模为当量折算后,生猪的头数。
3““堆肥+废水处理”模式
3.1概述
“堆肥+废水处理”模式是资源利用的能源环保模式。粪便处理建议与其它农业废弃物混合堆肥,废水处理建议以生态处理技术为主体,实现废水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
3.2建设内容
3.2.1畜禽粪便堆肥
(1)自然堆置
自然堆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棚粪床的建设。通常经过4~6个月左右,粪污成为无害化的肥料。腐熟出槽时应存留1/3~1/4,接种和调整水分。此外,自然堆肥要考虑防渗漏措施,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2)静置通风
静置通风堆肥方式以条垛式主动供氧堆肥为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穿孔气管、鼓风机等的购置和供气管线的安装。粪便静置堆放2~4个月即可完全腐熟。
(3)机械搅拌通风
3.2.2畜禽废水处理
(1)粪污收集贮存
清粪工艺采用干清粪,并建设畜禽粪污贮存设施。
(2)预处理
预处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格栅等的建设。
(3)化粪池
化粪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化粪池体的建设和配套设备的购置。化粪池规模可根据废水量估算,按照化粪池标准图集设计和建设。
(4)生态处理
生态处理推荐采用氧化塘技术,氧化塘按照优势微生物种属和相应的生化反应的不同,可分为好氧塘、兼性塘、曝气塘和厌氧塘等类型。氧化塘建设包括塘体的建设,曝气设备等的购置和管线的安装等。
好氧塘的水深一般在0.5m左右;兼性塘一般在1.2~2.5m;厌氧塘有单级厌氧塘和二级厌氧塘;曝气塘一般水深3~4m,最深可达5m,塘内总固体悬浮物浓度保持在1%~3%之间。
3.3投资估算指标
3.3.1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堆肥+废水处理”模式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参考见表3。粪污贮存单元和废水处理的预处理单元投资可参考表1。
表3“堆肥+废水处理”模式投资取值参考
建设工程
堆肥处理
堆肥
1.0~2.4
0.1
1.1~2.5
2.4~4.8
0~18.0
0.1~0.8
2.5~23.6
4.8~9.6
18.0~30.0
0.8~1.0
23.6~40.6
厌氧单元
化粪池
0.7~1.3
1.3~2.5
2.5~5.0
自然处理
氧化塘
8.8~17.6
10.6~20.9
17.6~35.2
20.9~40.5
35.2~70.4
4.8~7.9
0.5~0.8
40.5~79.1
10.2~20.8
1.8~3.4
0.4~0.5
12.3~24.6
20.8~41.6
3.4~23.6
0.5~1.4
24.6~66.6
41.6~83.2
23.6~39.5
66.6~124.7
注:不含土地成本,表中养殖规模为当量折算后,生猪的头数。
3.3.2运行费用
年运行费用包括年人工管理费、基建维修费、设备维修费、折旧费、动力费和其他费用。“堆肥+废水处理”模式年运行费用参考见表4。
表4“堆肥+废水处理”模式年运行费用取值参考
1.5~3.0
3.0~5.8
5.8~11.0
4猪舍发酵床养殖模式
4.1概述
根据建设模式不同,发酵床可分为地上式、地下式和半地下式。地上式发酵床适用于南方地区以及江、河、湖、海等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地下式发酵床适用于北方干燥或地下水位较低的地区。
发酵床养殖模式包括猪舍的改建和发酵床垫料的制作。垫料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使用后的垫料可出售,或经堆肥后运往农田做肥料。
4.2建设内容
4.2.1猪舍建设
猪舍建设一般要求猪舍采光充分、通风良好。单个圈体宜在20~40m2,高度为2.5~3.5m,圈舍跨度9~13m;保育猪的饲养密度为0.75~1.0m2/头,育成猪的饲养密度为1.2~1.5m2/头,应该设置饲料台以方便猪只采食,水泥台宽度易为1.2~1.5m,台面面积一般为猪栏面积的20%;通风控制在换气率为1.0~1.25次/分钟;风速为2.0m/s以下。
4.2.2发酵床的制作
4.3投资估算指标
4.3.1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发酵床养殖模式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参考见表5。
表5发酵床养殖模式的投资取值参考
工程名称
工程投资(万元)
发酵床工程
7.2~17.0
3.4~9.0
0.3~0.9
10.9~26.9
17.0~34.0
9.0~18.0
0.9~1.8
36.9~53.8
34.0~58.0
18.0~36.0
73.8~97.6
4.3.2运行费用
年运行费用包括年人工管理费、基建维修费、设备维修费、折旧费、动力费和其他费用。年运行费用参考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