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非银行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2、本产品适合于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合格个人投资者;
3、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的任何预期收益、预期最高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公布的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4、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6、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官方网站(www.4001961200.com)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7、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依法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
第一部分--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中低风险Ⅱ级
投资者
风险类型
产品风险情况
低风险
(Ⅰ级)
中低风险
(Ⅱ级)
中等风险
(Ⅲ级)
中高风险
(Ⅳ级)
高风险
(Ⅴ级)
激进型
适合
进取型
不适合
稳健型
谨慎型
保守型
(注:本评级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1、低风险产品:各种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或者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的产品;
2、中低风险产品:产品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的产品;
3、中等风险产品:产品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但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中高风险产品:产品存在一定的本金亏损风险,收益波动性较大;
5、高风险产品:产品本金亏损概率较高,收益波动性大。
第二部分--理财产品基本条款
产品名称
货币天添盈第一期理财产品
产品编号
TTY120001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运作模式
开放式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购买起点金额
5万元,以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提前终止
本理财产品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条款
累计理财期限
累计理财期限预计10年,深圳农商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产品最终期限。
理财产品份额
理财产品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单位为1份。
理财产品份额面值
每份理财产品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元。
投资方向
资产
投资比例
现金
100%
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和政策性金融债
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资产
货币市场基金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存单
债券回购
其他固定收益金融资产
风险评级
我行对本理财产品的内部评级为Ⅱ级(中低风险,仅供参考)
适合客户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合格个人投资者
购买方式
在理财产品认购和申购期内,投资者可前往我行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
申购和赎回
本理财产品于封闭期后开放申购和赎回。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产品申购”和“理财产品赎回”。
申购/赎回费
本理财产品不收取申购/赎回费。
认购期
2017年08月04日9:00到2017年08月15日15:00,认购期内认购资金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认购期内的利息不计入本金份额。
成立日
2017年08月17日
到期日
2027年08月17日,逢假期顺延。(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延长该理财产品期限,推迟产品到期日。如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延长产品期限,推迟产品到期日,将通过信息公告的形式向投资者公告)
封闭期
2017年08月17日至2017年08月30日,封闭期内理财产品不开放申购和赎回。
发行规模
发行规模下限为3000万元,发行规模上限为10亿元。
收益计息基础
实际理财天数/365
收益计算方式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计算收益,收益不计入本金份额。
收益分配登记日
每月25日计算上一个收益分配登记日(不含)至计算当天的理财收益(含),收益分配登记日逢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收益支付日及支付
按月支付,收益分配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资金到账日
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T+3)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理财产品收益支付日后3个工作日(T+3)内将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托管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期
理财产品到期日或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清算期,清算期内资金不计付利息。清算期逢节假日顺延。
节假日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工作日
除去周六、周日及节假日的日期。
交易日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每个工作日均为交易日。
税款缴付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信息披露
第三部分--理财产品属性
投资标的说明
货币天添盈第一期理财产品理财资金经“招商基金-深圳农商行货币天添盈资产管理计划”100%投资于:
1、现金;
2、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债券:
(1)利率债,含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和政策性金融债
(2)信用主体评级为AAA级的信用债
3、货币市场基金;
4、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和同业存单、大额存单等;
5、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的债券回购;
6、委托人允许投资的其他品种。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产品运作模式
1、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理财计划:
(1)本理财计划余额低于3000万份;
(2)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的;
3、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若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3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投资者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提前终止日投资者持有理财计划份额×1元/份+理财收益(理财收益可能为零或负)
因此,如果本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该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将小于预定理财期限,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同时还将影响其投资安排。
税收规定
质押及理财产品持有证明规定
本产品不可开立理财产品持有证明,不可办理质押贷款。
追索条款
产品收益及风险示例
1、本理财计划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不承诺理财本金和收益保证。
2、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
(1)本理财计划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本理财计划收益率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以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实际投资运作的情况计算。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于每个理财计划交易日计算并公布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年率)(扣除银行费用后,下同)。该收益率仅供客户购买时决策参考,并不代表该理财计划未来的表现,也不构成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对本理财计划收益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2)本理财计划投资者总收益为:自理财计划申购确认日(如为理财计划认购则为理财计划成立日)起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或理财计划终止日(不含该日)期间相应理财计划资金每日的当日理财收益之总和。
(3)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遇非交易日的,非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适用前一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例如:投资者周一赎回理财计划,周六及周日为非交易日,周六及周日的理财收益率按周五(若前一交易日为周五)的收益率计算)。
(1)本理财计划理财资金托管费率:0.04%(年率)
(2)本理财计划投资管理费率:0.3-0.5%(年率)
4、理财收益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法:
(1)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余额=投资者上一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余额+(投资者当日认购或申购并经确认的本理财计划的金额-投资者当日赎回并经确认的本理财计划的金额);
(2)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余额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理财系统完成当日清算后记录的余额为准;
(3)投资者的当日理财收益=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余额×当日理财收益率(年率)÷365;
(4)投资者总收益=自理财计划申购确认日(如为理财计划认购则为理财计划成立日)起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或理财计划到期日(不含该日)期间相应理财计划资金每日的当日理财收益之总和;
(5)投资者每日的理财收益不计复利;
(6)投资者通过两个以上账户购买本理财计划的,理财收益按购买本理财计划的账户分别计算;
5、理财收益的测算示例:
(1)投资者为正收益:如投资者当日持有本理财计划50000份,如果当日理财收益率为4.0%(年率),则该投资者的当日理财收益为:50000×4.0%÷365=5.47元。
(2)投资者为负收益:如投资者当日持有本理财计划50000份,如果当日理财收益率为-1.1%(年率),则该投资者的当日理财收益为:50000×-1.1%÷365=-1.36元。
(3)投资者周一赎回理财计划,此前的周六及周日为非交易日,如果周五(若周一前一交易日为周五)的收益率为4.0%,则周六及周日的理财收益率均按4.0%计算。
(4)市场波动导致资产池内债券价格下跌、或由于企业信用恶化导致债券违约,有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率为零甚至为负,投资者在赎回或者到期时有可能损失理财本金,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和理财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投资者无法收回投资本金。
6、风险示例:
本理财计划实际理财收益率容易受到企业信用变化、市场利率的变化、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收益率可能为零或负,理财计划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风险示例:若由于市场剧烈波动或者发生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到期未能正常处置资产组合,则到期时实际出让或处分的处置收益有可能不足以支付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甚至投资者将损失部分或全部本金。此种情况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会依照有关法律约定或合同约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索权。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1、本金及收益支付:
(1)如投资者未赎回理财计划,则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于每月25日(收益分配登记日)计算上一个收益分配登记日(不含)至计算当天(含)的理财收益(如有,下同),逢节假日顺延;并于收益分配登记日后的第2个交易日向投资者支付理财收益,逢节假日顺延;如投资者进行赎回,则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内容详见“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
(2)如果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投资者当日持有的理财计划余额对应的本金与理财收益于提前终止到期日(逢假期顺延到下一交易日)后的3个交易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详见“理财计划赎回”。
3、理财计划赎回或到期时,如因所投资的债券价格下跌或企业债违约导致理财计划所投资的财产不能全部变现,则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尽快变现非现金类资产,并将变现后的非现金类资产扣除应承担的费用后向理财计划投资者支付。
理财计划认购
1、认购价格:1元人民币1份。
2、发行规模:发行规模下限为3000万元,发行规模上限为10亿元,认购期内如认购金额超过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上限,则终止认购;如认购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3、理财计划认购期:2017年08月04日9:00到2017年08月15日15:00,认购期内认购资金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
4、理财计划成立日:2017年08月17日,在该日对认购资金进行归集扣划,并为投资者登记确认认购成功的份额。
5、认购份额: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投资者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万份,高于认购单笔最低限额的份额须为10000份的整数倍。
6、在认购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内累计认购份额的上限应遵守发行规模限制,即本理财计划累积认购份额达到发行规模上限时,停止认购。
7、认购方式及确认:
(1)本理财计划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确认为准。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在成立日归集扣划认购金额,并确认份额,投资者应在本理财计划成立后及时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3)认购撤单:在认购结束日15:00前的认购期内允许全部或者部分撤销已递交的认购申请,部分撤销只适用于投资者多次认购的情况,投资者必须对应每笔认购的份额逐笔撤销。投资者部分撤销后剩余的各笔认购份额总和不得低于5万份;
(4)投资者在认购期内进行认购申请时,认购款项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存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相应冻结。该部分资金自认购开始日(含)起,至认购结束日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按银行人民币活期利率为认购款项计息。
(5)在成立日,认购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宣布理财计划不成立,将于2017年08月18日前将已认购资金解除冻结。
8、发售对象:本理财计划仅向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合格个人投资者发售。
理财计划申购
1、申购期: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可在封闭期后的每个自然日00:00至24:00办理申购。
2、申购规模: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若本理财计划余额达到管理规模上限时,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计划管理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
3、申购价格:本理财计划的申购价格为1元人民币1份。
4、申购金额:本理财计划最低持有份额为50000份,申购金额应为10000份的整数倍。
5、申购方式及申购确认日
(1)理财计划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日理财计划申购价格。
申购确认方式
申购确认日
每个交易日
00:00-15:00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在当日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当日8:30后开始扣款,成功扣减投资者账户资金并登记份额,扣划款项成功后投资者申购成功。
当日
15:00-24:00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在下一个交易日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成功扣减投资者账户资金并登记份额,扣划款项成功后投资者申购成功。
下一个交易日
非交易日
(3)申购撤单:在申购申请扣款确认前,允许全部或者部分撤销已递交的申购申请,部分撤销只适用于投资者多次申购的情况,投资者必须对应每笔申购的份额逐笔撤销。未持有该理财计划的投资者部分撤销后剩余的各笔申购份额总和不得低于5万份。
理财计划赎回
1、赎回期: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可在封闭期后的每个自然日00:00至24:00办理赎回。
2、赎回份额要求:赎回最小单位为10000份,赎回份额为10000份的整数倍。部分赎回后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的余额不得低于50000份,余额低于50000份的赎回申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投资者可全额赎回。
3、赎回方式及赎回确认日
(1)全额赎回
赎回确认方式
赎回确认日
00:00-9:30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投资者当日持有的理财计划余额对应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将在9:30后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9:30-15:00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投资者当日持有的理财计划余额对应的本金和收益将实时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投资者当日持有的理财计划余额对应的本金及理财收益将在下一个交易日9:30后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部分赎回
投资者部分赎回本理财计划时,对于投资者当日部分赎回的理财本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按照以上第(1)点的方式确认赎回申请的有效性,为投资者扣减份额并支付本金。投资者当日部分赎回的理财本金对应的理财收益仅在每月25日(收益分配登记日,逢节假日顺延)后的第2个交易日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3)赎回撤单:在赎回申请确认前,允许全部或者部分撤销已递交的赎回申请,部分撤销只适用于投资者多次赎回的情况,投资者必须对应每笔赎回的份额逐笔撤销。全部持有份额都已申请赎回的投资者部分撤销的各笔赎回份额总和不得低于5万份。
4、大额赎回限制
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本理财计划实时余额达到理财计划规模上限,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计划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计划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余额10%时,即为发生大额赎回,此时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受理该赎回申请到下一交易日确认,如下一交易日仍发生大额赎回,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理财计划收费
1、理财资金托管费:本理财计划理财资金托管费率为0.04%,每日计提,计算公式为:每日计提的理财资金托管费=理财资金总额×0.04%÷365
2、投资管理费:本理财计划投资管理费为0.3-0.5%,每日计提,计算公式为:每日计提的投资管理费=理财资金总额×(0.3%至0.5%)÷365
2、如投资者对本理财计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1961200或961200)。
第四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
(1)信通理财-货币天添盈系列理财产品在第一次募集前向客户进行公告。
(2)当产品成立后,对每天年化收益率进行公告。
(3)产品提前终止或延期等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公告。
本产品运作10年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确定本产品的最终期限,并将提前一个月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根据本产品运作特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不向投资人另行寄送账单。
本产品投资人已阅读并领取《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信通理财-货币天添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共13页,充分了解本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自愿购买。投资人同意对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将及时浏览和阅读,并视为投资人已获取该信息。本行或将通过产品协议书中的联系方式告知投资人产品重要事项。投资者预留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到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信息变更。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办理联系方式变更的,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可能在必要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要约,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