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鼓励农村创业创新的重大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总体要求,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引导返乡下乡在乡人员创业创新,活跃繁荣农村经济,现将开展2024年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农村初始创业补助项目
1.补助对象。在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后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包括低收入农户、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复退军人、赋闲在家适龄妇女等各类返乡下乡在乡初始创业主体,鼓励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积极申报。
3.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初始创业主体每个给予最高10000元奖补。
4.补助范围。①租金补贴:农村初始创业补助项目中租用场所或土地从事生产经营发生的租金;②生产设备和材料购置补贴:创业主体因生产经营需要购置生产设备和材料产生的费用;③其他成本性费用。
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顺序装订,同时提交含申报目录的电子版,以及2份纸质版原件。下同。
(二)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
1.申报对象。提供全产业链、全过程、一站式创业服务,吸引大学生、农民工、退伍军人、家庭妇女、城市精英等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并通过扶持各类主体创业带动更多农民就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法人主体。
2.申报条件
3.奖补标准。市级择优认定不超过6家专业型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择优认定不超过2家综合型示范基地,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三)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和示范基地服务培训项目
1.举办2024年南京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遴选一批优秀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和人才,通过大赛平台,邀请创业导师进行辅导培训,宣传农村双创政策和优秀创业创新典型,大力营造农村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项目内容包括宣传、推广、组织、颁奖等。
2.围绕农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进行全程跟踪、培训、指导、服务、评估等。
(四)南京农创客联盟运营及活动项目
围绕助力农村双创事业发展,委托并指导南京农创客联盟举办各类专家资源对接、走访调研、培训学习等活动,邀请创业导师对初创主体进行辅导提升,搭建农创客间合作交流提升的平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和辅导,落实部门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网络,健全完善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掌握创业需求,及时化解难题。
(二)加强项目监管。严格创业扶持资金使用,对于同一创业主体,如遇有类似奖补政策,按就高原则,不可重复享受。资金主要用于创业主体和创业示范基地奖补,培育特色产业,改善创业环境,带动农民增收。
(四)加强宣传引导。围绕农村创业创新大赛、项目申报等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创业创新的政策和典型人物,营造鼓励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附件:1.南京市农村初始创业补助项目申请表(样表)
2.南京市农村初始创业补助项目汇总表(样表)
3.南京市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申请表(样表)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支持单位: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