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自治区、市、县确定的特色优势产业、设施农业、商贸服务业的农村妇女、城中村改造后的农转非妇女(农转非5年之内)、国有农场女职工均可申请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须定居于兴庆区或创业支持项目位于兴庆区,且户口必须为兴庆区,年满18周岁且实际年龄加信贷期限不超过60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应无其他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贴息执行
(1)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根据贷款申请人项目综合考量,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为2—5年,且同一申请人累计办理次数不得超过3次。
(2)贴息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例:贷款利率为4.95%,政府贴息2.475%,个人承担2.475%。如:贷款10万元,一年期利息为4950元,其中政府贴息2475元,个人承担利息2475元。如贷款利率调整,个人承担和财政补贴的数额会相应变化。)
注意:在政策规定内享受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担保贷款,财政不予贴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的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在借款期限内,由借款人按季度按照经办银行规定先行付息。
三、申请流程
(1)贷款人申请
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委托村妇联通过电脑提交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申请人填写《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输入申请人及配偶身份信息;3、拍照上传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首页、贷款申请审批表(村委会主任签字并盖村委会章)、资产证明、经办银行推荐函;4、申请人选择身份(需本人确认身份,承担一切责任);5、申请人承诺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2)逐级审核
银行受理后,按有关要求查询征信情况,若符合条件,在系统内注明审核通过。
由村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核,逐级提交至兴庆区妇联。
(3)确定受理
兴庆区妇联审核后提交至市担保中心,在系统内向经办银行出具《承诺担保通知单》。
(4)办理贷款
银行受理后,按有关要求办理贷款,若符合条件,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
四、各社区及银行负责人联系方式
兴庆区妇联:王娜8504260
通贵乡妇联:张义芳6110011
黄河银行:马宏13995318228
月牙湖乡妇联:张圆圆3805172
黄河银行:杨刚15226279789
大新镇妇联:缪芬6032892
黄河银行:宋伟13895009985
掌政镇妇联:邱冬梅6121130
黄河银行:范伟15109579155
石嘴山银行:王娟17398438808
(负责兴庆区业务)
原标题:《【乡村振兴巾帼行动】2024年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