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书记您好,我是鼎城区周家店镇的农民,农村现在安装了自来水,很好的解决了老百姓的用水问题,现在面临一个问题,用户每月需要缴纳用水月租费,可以使用5吨的水,这样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当老百姓本来不需要用水时每月也要使用5吨的水(反正收费了),在当前全球缺水大环境下,尤其是近几年大旱久旱,实属严重浪费,表面上这种方式可以多收取一些费用,但是实际政府付出的远远不止这些(8,9月份的缺水打井问题就是突出点),而且这种收费方式也没有先例,在农村水资源应该比城市丰富,为什么不能按照城市的标准收取费用呢,给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实惠。建议取消月租费用。谢谢书记领导的理解。
网友:
你好!网友反映的鼎城区周家店镇农村自来水每月收取月租费不可取的问题已收悉,鼎城区水利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调查,鼎城区农村供水按照湘发改价商〔2015〕523号、常政办发〔2008〕9号和常鼎发改价价〔2019〕76号文件精神,执行包干水费和超量收费相结合的水费制度。包干水量按每户年60吨确定(每月5吨),居民用水量低于包干水量的按包干水量收费,超出包干水量的用户按实际用水量据实收费。居民用水价格具体执行两大类水价:二次能耗的水厂执行一类供水价格2.4元/吨;一次能耗的水厂执行二类供水价格2.2元/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