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畜禽养殖业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区农村养殖业逐步成为农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然而,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大量的“畜产公害”,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一些养殖户的畜禽粪便、污水任意排放、堆弃,苍蝇遍地飞、臭气满天熏。
二、我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
(二)源头控制方面。为更好的规范生猪养殖和其他畜禽养殖,通州区环保局严把环保审批关,对在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对没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或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养殖场坚决予以关停,对手续齐全的养殖场,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治理不到位,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三)综合利用方面。近年来,我区农委也切实加强了规模畜禽养殖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健康养殖、沼气工程、质量安全等,取得了一些成效。全区建成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25家,36个规模化养殖场实施了粪污水沼气治理工程。实施金羽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华升蛋品生产专业合作社等5家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同时积极引导发展有机肥料生产,目前我区已建有机肥料生产企业两家,设计年生产规模5万吨,生产的颗粒有机肥已投放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及养殖技术的宣传力度
我区大部分中小养殖户的法律意识普遍不高,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有利于规范他们的养殖行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规范养殖、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自觉落实污染治理措施,有效控制粪便、废水乱堆乱放乱排等现象。
(二)严把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准入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照《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条例》等规章,农业、国土和环保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能,把好新、扩、改建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准入关,从选址建厂入手,对不符合畜禽养殖规划的项目农委不申报立项、环保不审批,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畜禽养殖场严格把关,要求其按标准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治理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养殖,从源头减少养殖粪污的不达标排放。
(三)强化职能部门联动,加强日常环境监督
总之,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监管,要实施分级管理、加强部门合作,采取多管齐下的宏观性管理手段,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全过程环境管理,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要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对畜禽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排放,降低治理成本,提高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真正实现畜禽养殖业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通过以上措施,相信我区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会得到改善,最后对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来报答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