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区农业局修编的《新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规划要求,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水域的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原《新罗区水产养殖水域规划(2016—2025)》(龙新政综〔2016〕407号)同时废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8日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年~2030年)
新罗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7
第一节前言………………………………………………………7
一、面临形势…………………………………………………7
二、编制背景…………………………………………………8
三、目的意义…………………………………………………8
第二节编制依据…………………………………………………9
一、法律法规…………………………………………………9
二、规划纲要…………………………………………………9
三、文件规定…………………………………………………10
四、标准规范…………………………………………………10
第三节目标任务…………………………………………………11
一、规划期限…………………………………………………11
二、规划目标…………………………………………………11
三、重点任务…………………………………………………12
第四节基本原则…………………………………………………12
第五节规划范围…………………………………………………13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14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14
一、水域滩涂资源状况………………………………………14
二、自然气候条件……………………………………………16
三、水生生物资源状况………………………………………21
四、水域环境状况……………………………………………22
五、水域承载力评价…………………………………………22
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24
一、水产养殖发展现状………………………………………24
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24
三、水产养殖前景预测………………………………………26
第八节养殖水域开发总体思路…………………………………28
第三章养殖水域功能区划………………………………………30
第九节功能区划概述……………………………………………30
一、划分方法…………………………………………………30
二、开发和保护重点…………………………………………31
第十节禁止养殖区………………………………………………31
一、类型及分布………………………………………………31
二、管理措施…………………………………………………32
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33
一、类型及分布………………………………………………33
二、管理措施…………………………………………………33
第十二节养殖区…………………………………………………34
一、类型及分布………………………………………………34
二、管理措施…………………………………………………35
第四章保障措施…………………………………………………38
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38
一、明确渔业管理职责………………………………………38
二、建立合作联动机制………………………………………39
三、建立政府协调机制………………………………………39
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40
一、加强养殖水域用途管制…………………………………40
二、完善养殖水域使用审批…………………………………40
三、加强水产养殖生产执法…………………………………41
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41
一、加强水资源污染防控……………………………………41
二、开展养殖排放监测………………………………………42
三、推广养殖减排技术………………………………………42
第十六节其他保障措施………………………………………43
一、舆论监督…………………………………………………43
二、宣传教育…………………………………………………43
三、技术服务…………………………………………………43
四、扶持政策…………………………………………………43
第六章附则………………………………………………………45
第十七节规划效力………………………………………………45
第十八节规划图件………………………………………………45
附表1新罗区溪流情况………………………………………46
附表2新罗区水库水域面积情况……………………………48
附表3新罗区池塘水域面积情况……………………………50
附表4新罗区境内温泉………………………………………51
附表5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52
附表6新罗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53
附表7池塘养殖水域规划……………………………………55
附表8水库综合养殖水域规划………………………………56
附表9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新罗区部分)………57
附图1新罗区主要河流分布图………………………………59
附图2新罗区小㈡型以上蓄水工程分布图…………………60
附图32018新罗区规模化养殖场分布图……………………61
附图4新罗区水产养殖布局规划图…………………………62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前言
一、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正在形成,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到二〇三五年,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国务院颁布的《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多项政策叠加效应进一步显现,“新古田会议”后续效应持续显现,为新罗区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机遇。多年来,新罗区水产养殖业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健康持续发展,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以四大家鱼为主导产业的水产养殖业是我区农业农村的重点产业,四大家鱼产值占全区水产养殖业总产值的60%,占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6%。在保障居民食物安全,稳定农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和农民持续增收以及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战略作用。但是,随着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水产养殖污染、水产养殖业内部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和产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农村环境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依法防治水产养殖业污染已成为新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编制背景
2016年,农业部下发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农渔发〔2016〕39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龙岩市农业局将文件转发并作了专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切实把水产养殖水域规划编制工作作为优化布局渔业空间,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前期调研、编制起草、专题研究、协调论证等各方面工作,按要求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稳定基本养殖面积,设定发展底线,为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为规范水产养殖行业生产行为,保护环境,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水产养殖业,进一步推进不产养殖业产业结构调整,确保水产养殖增效养殖户增收,制定本规划。
三、目的意义
规划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区水产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西部水产强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全区特色水产养殖发展、渔业经济增长、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渔业产业结构优化、振兴乡村、农(渔)民收入增加以及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先导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2月修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修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修订)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修订)
(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
(八)《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6号)
(九)《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6年修订)
二、规划纲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6〕58号)
(四)《“十三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农科教发〔2017〕4号)
(五)《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六)《“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农渔发〔2017〕3号)
(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三五”规划》(农渔技学办〔2017〕9号)
(八)《龙岩市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九)《万安水库和白沙水库养殖水域规划(2012-2020年)》
三、文件规定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三)《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四)《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水产养殖水域规划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235号)
(六)《龙岩市农业局关于抓紧修编县级水产养殖水域规划的通知》(龙农〔2016〕124号)
(七)《龙岩市农业局关于修订完善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龙农〔2017〕281号)
(八)《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8年)
四、标准规范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4)
(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四)《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
(五)《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
(六)《淡水网箱养鱼通用技术要求》(SC/T1006-1992)
(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10136-2015)
(八)《稻田养鱼技术规范》(SC/T1009-2006)
(九)《水库鱼产力评价标准》(SL563-2011)
(十)《淡水池塘养殖废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十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5/T1661-2017)
(十二)《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十三)《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
(十四)《无公害食品稻田养鱼技术规范》(NY/T5055-2001)
第三节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17年。
规划目标年:2018年至2030年
二、规划目标
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减量提质、绿色发展、增效富民的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划定水域功能
通过对新罗区水域资源的重新摸底、评估,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明确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保证基本养殖区水域面积。全区养殖水域面积为6552亩,其中,池塘面积3253亩,水库面积3299亩(含重点水库网箱养殖80亩)。还有稻(莲)渔养殖面积800亩。
(二)调整优化布局
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推广工厂化设施养殖,扩大优势特色水产养殖规模,鼓励发展休闲渔业,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到规划期末,工厂化设施养殖水域面积达到250亩,全区水产品年产量达8517吨,渔业总产值达1.76亿元。
(三)改善渔业环境
减少河流型水库投饵性养殖规模,适度控制水库养殖密度和网箱养殖,实行标准化养殖,使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建立生态和谐、环境友好的渔业养殖体系,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节基本原则
以“依法治渔、生态优先、安全生产、和谐发展”为原则适度开发、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密度,在渔业产业增殖发展的同时强化安全监管、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构建和谐、高效渔业。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本地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以开发促保护。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要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根据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和特点,稳定淡水池塘养殖,调减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第五节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龙岩市新罗区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域和滩涂。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一、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新罗区,福建省龙岩市辖区,位于福建省西南部,介于北纬24°47′02″~25°35′22″,东经116°40′29″~117°20′00″之间。东连漳平市,西接上杭县,北邻连城县、永安市,东南与南靖县交界,西南与永定区毗邻。全境东西宽66千米,南北长89千米,总面积2685.4平方千米。
新罗区是闽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是闽粤赣边联结沿海、拓展腹地的重要枢纽,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邻海城市,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是新兴的工业城区,是福建重要的林区、矿区。
(二)地质地貌
新罗区地处闽西丘陵地带,全区东西窄,南北长,呈棱形。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四面环山。境内丘陵起伏,重峦叠障,属戴云山支脉的博平岭山脉。北有岩顶山,海拔1807米,左出为采眉山,中伸为黄连盂山,海拔1747.9米;东北有廖天山,海拔1660米;双髻山独立于西,为新罗、上杭的交界山;上方山偏于南,南北走向;郎车仑山脉偏出于东,为新罗、漳平的界山,其西有凉伞峰,北有龙宫山,形成“三山夹二谷”的地形大势。全区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40余座,山区面积占全区的大部。
新罗区地质构造处在南岭东西构造与华夏系的复合地区,从远古生代到新生代第四系的各个地质年代层均有出露,中生代燕山运动而侵入的岩浆岩地层有较大面积分布。成土母岩主要有:酸性岩、中性岩、基性岩、泥质岩、砂质岩、灰岩等六大类,其中以酸性岩分布面积最大。
山地土壤有四大类:红壤分布最大,占山地面积的77.96%;黄壤分布面积其次,占山地土壤总面积的17.32%;紫色土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地带,是一个典型的岩性土土壤类型,占山地土壤总面积的4.54%;山地草甸土,多见于海拔1200米以上的平缓、潮湿地带,分布面积最小,仅占0.18%。共有九个亚类:红壤、水化红壤、暗红壤、粗骨性红壤、黄红壤、黄壤、粗骨性黄壤、紫色土、山地草甸,共有二十七个土属。土壤类型垂直分布明显,一般海拔750~900米之间,有红壤、暗红壤、水化红壤、粗骨性红壤、黄红壤等,在海拔900~1400米的地段上,分布着黄壤、粗骨性黄壤等。山地草甸土是我区垂直方向分布海拔最高的一个地带性土壤类型,见于海拔1400~1800米之间的平缓地带。
(三)类型范围
龙岩市新罗区地处闽西山区,境内复杂多样的地貌特征形成了境内水面广阔、水域类型多样的特征,主要水域有河流、水库、池塘等。
(四)水域面积
全区有水域面积34687亩,其中,水库31684亩,池塘3003亩。此外,还有稻田10.38万亩,河流长度772千米。
1.溪河水域面积
新罗区境内溪流众多,有39条,流域面积3375.5平方千米,河流总长度772千米(见附表1)。新罗区域内溪流大致可分为两个水系:九龙江、汀江,九龙江是新罗区主要河流。九龙江北部二大支流雁石溪、万安溪成“丫”字形贯穿新罗区。
2.水库水域面积
新罗区有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3座,小㈠型水库8座,小㈡型水库12座,水域总面积31684亩。规划具有供水功能的水库有10座,水域面积5542亩;规划具有养殖功能的水库有11座,具有旅游功能的水库有5座,其中,梅花湖(含白沙水库)被评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009年第九批)。
3.池塘水域面积
池塘可养面积3003亩,分布在全区15个乡镇,其中以红坊、适中、大池、小池、雁石、苏坂、万安等乡镇养殖面积较多,连片商品鱼生产基地集中在附城的红坊、适中、小池、苏坂、万安等乡镇。
4.水田面积
全区共有水稻田10.38万亩,可以发展稻渔、莲渔综合种养,具有重要渔业价值。
二、自然气候条件
(一)水文
新罗区境内河流主要有雁石溪与万安溪。在黄连盂与郎车仑两山系之间的为龙川,其主要水源有小池溪、小溪、陈陂溪等。龙川干流全长70余千米,大小支流22条,流经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沿岸河谷盆地,土地肥沃,灌溉方便,人口稠密,为本区主要农业区。在廖天山与黄连盂两山系之间的为万安溪,其主要支流有蒲竹溪、麻林溪、小溪、樟坑涧等。万安溪干流全长35千米,沿岸山多林茂,为我区主要林业区。雁石溪、万安溪到苏坂镇合溪村汇合,称为九龙江,流入漳平市。此外,大池镇有九曲溪,适中镇有柳溪、内田溪,但都流出境外,不与雁石溪或万安溪汇合。
1.径流
新罗区处于九龙江北溪水系源头,径流深900~1200毫米,多年平均径流深1044.5毫米,多年平均径流总量27.3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6085.5立方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雁石溪上游龙门水文站流域面积192平方千米,多年平均径流量2.117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1102.6毫米,最大流量为820立方米/秒,最小流量为0.37立方米/秒;万安溪多年平均径流量14.06亿立方米,最大流量为2860立方米/秒,最小流量为立方米/秒。溪流年径流的年际变化较明显,最大年径流量与最小年径流量之比在2.63~4.38之间,径流变差系数Cv值为0.28。径流量的年内分配较集中,与降水趋势基本一致。3~9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78.8%~88.0%,多年平均汛期(4~9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72.5%~77.8%,其中4~6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37.8%~57.6%,7~9月占年径流量的20.2%~34.7%。
2.水温
溪流多年平均水温为18.6~20.9℃,七月份水温最高,平均为25.1℃;一月份水温最低,平均为13.1℃。极端最高水温达到31.5℃,最低水温4.5℃,全年累计水温7198.2℃,日平均水温≥15℃的鱼类生长期为301天,累计水温6434.8℃。
3.地下水
新罗区地下水资源丰富,拥有地下水11.20亿立方米,在龙岩市域内仅次于连城县,位居第二,占全市地下水资源量的15.13%。
新罗区共发现9处温泉,主要有3处温泉,属中低温或中高温热泉,一般清澈透明,无异味,有少量气体逸出及轻重不同的硫磺臭,一些泉水有泉华,水质多属重碳酸——钠型碱性极软水。目前,万安涂潭温泉已被水库淹没,铁山镇溪西温泉已开发,浮蔡温泉正在开发之中,其它温泉均未开发利用。
⑴前邦洋温泉。位于新罗区白沙镇营斗村河谷中,泉水自花岗岩裂隙中涌出,水温67℃,流量20升/秒。属重碳酸——钠型低矿化度水,含氟14毫克/升,可溶性硅酸86毫克/升。
⑵下车温泉。位于新罗区江山镇双车村,泉水从河谷冲积层中流出,源出于中粗粒黑云母花岗岩裂隙带。泉眼有2个,相距约300米。水温68℃,流量14升/秒。泉水清澈,具弱硫化氢味,见白色泉华,氟含量14.7毫克/升,并含微量硼和碘,属重碳酸——钠型低矿化度水。
⑶溪西温泉。位于新罗区铁山镇溪西村,泉水自栖霞灰岩中涌出,水温27℃,流量2#泉16升/秒,3#泉131升/秒,30#钻孔涌水量高达268升/秒。属重碳酸——钙、钠型低矿化度碱性水,氟含量1~2毫克/升。
(二)水质
新罗区境内溪流呈树枝状密布,主要为九龙江北溪水系,另外还有九龙江西溪水系、汀江水系(黄潭河新罗段)。小流域监测断面共25条,2016年底小流域水质监测数据,Ⅰ类~Ⅲ类水质的有10条,优良水质比例为40%,劣Ⅴ类水质有8条,比例为32%;2017年12月监测数据,Ⅰ类~Ⅲ类水质的有15条,优良水质比例达60%,比2016年提升20%,劣Ⅴ类水质剩2条(东肖溪、大吉溪),比例为8%,比2016年降低24%。其中,小溪河流域从以前的劣Ⅴ类提高到目前已稳定在Ⅱ类水以上。
(三)气候
新罗区属低纬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有海洋气候调节,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丰富,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夏长冬短,春夏湿润多雨,秋冬干燥,被誉为“北回归线荒漠带上的绿色翡翠”。
1.气温
2.日照
全区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979小时,一年中7~10月,每月日照时数均达200小时以上;2~6月,每月在140小时以下。
3.降水
多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63天,多年平均降雨量1500~1900毫米,非汛期(10~3月)干燥少雨,汛期(4~9月)湿润多雨。3~4月梅雨季节占年降水量的21.3%;5~6月雨季降水强度大,占年降水量的32.1%;7~9月为台风雷雨季节,来势猛、汇流快、历时短,占年降水量的29.5%;10月至次年2月为少雨季,占年降水量的17.1%。平均蒸发量为1657毫米,略小于降水量。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6%,蒸发量约为1657.1毫米。
4.风向
新罗区常年主导风向为北北东风(风频为13.5%),次主导风向为南南西风(风频为8.3%),冬季主导风向为北北东风,夏季主导风为南南西风,平均静风频率达10.1%,平均风速1.84米/秒,静风和小风频率高是全区气候的一大特点。
(四)自然灾害
新罗区境内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寒、水、旱、风、雹、地震,而以水灾为害最大。
新罗区境内多山,坡度较大,雨水容易下泄。每遇暴雨,常在河道狭窄浅处泛滥成灾,低洼处积水成涝。暴雨大部分出现在3~10月,5~6月为雨季,每月达0.8~1.5天。暴雨80~90%集中在梅雨季和台风雷阵雨季里,各地暴雨强度以日降水量50~100毫米居多,约占总暴雨次数的80%以上。超过100毫米的大暴雨占暴雨总日数的20%或以下。各地平均暴雨强度量为65~87毫米。
新罗的干旱按其出现的季节,可分为春旱、夏旱和秋冬旱。秋冬旱较多,夏旱次之,春旱较少;按地域分,则山区较少,平源河谷地区较多,干旱指数为0.66。
三、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一)浮游生物
据渔业资源调查与区划测定结果,境内各养殖水域浮游生物量:浮游植物有58种,其中绿藻30种、硅藻8种、兰藻10种、裸藻2种、甲藻2种、金藻2种、浮游动物有24种。
(二)底栖生物
主要有水蚯蚓、丰年虫、虾蟹类、螺、蚌、蚬和水生昆虫幼虫等。
(三)水生植物
水产养殖的常用水生植物有芜藻、紫背厚萍、水浮莲、凤眼莲、轮叶黑藻、稗草、茭白、莲藕等。
(四)鱼类
据调查,新罗区鱼类有13科53种。以鲤科鱼类为主,共22种,占41.5%。常见的经济鱼类有草鱼、鲢鱼、鳙鱼、青鱼、鲤鱼、鲫鱼、胡子鲶、泥鳅、赤眼鳟、斑鳢、黄鳝等,其中以草鱼、鲢鱼、鳙鱼、青鱼、鲤鱼为主要养殖鱼类。优质鱼类主要有倒刺鲃、鳜鱼、鳗鲡等。在溪河捕捞鱼类中,有以味美著称,被群众称为“一鳜、二尬、三光、四蛘”的斑鳜、大鳍鳠、黑脊倒剌鲃、黄颡鱼等鱼。此外,还有从区域外引进的罗非鱼、淡水白鲳、加州鲈、斑点叉尾鮰、彭泽鲫、乌鳢、云斑鮰、七星鲈、三角鲂、团头鲂、条纹鲈、鲟鱼、虹鳟、香鱼、大西洋鲑、金鳟、丁桂鱼、雅鱼等。这些鱼类分布在我区溪河、水库里。
四、水域环境状况
据调查测得,新罗区溪流水PH值为6.8~7.3,温泉水pH值为7.4~8,池塘水pH值为6~7,以6~6.5居多,呈弱酸性。多数池塘水库水质清新,溶氧丰富。雁石溪溶氧量在7毫克/升,游离二氧化碳含量2.4~4毫克/升,有机物耗氧量1.1~4.4毫克/升。
五、水域承载力评价
龙岩市新罗区位于福建省西南部,全区土地面积2685.4平方千米,西北、东南部较高,逐渐向东北、中部倾斜,全区水域面积约30.2平方千米,占全区总面积的1.13%,水体类型包括河流、水库、池塘等,在淡水养殖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
新罗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中部河谷地带受海洋性季风影响,为南亚热带气候。温热湿润,雨水充足,冬短无严寒,夏长无酷暑,垂直气候显著,干湿季节分明。从气候条件分析认为,适用于新罗区淡水养殖种类较多,特别是九龙江流域内的土著鱼类,也包括亚热带地域内鱼类。
新罗区水域鱼类资源丰富,不仅有包括“四大家鱼”草、鲤、鲫、鲶等经济鱼类,还有丁桂鱼、鳜鱼、鲈鱼等珍稀特有鱼类。从物种资源角度分析,新罗淡水养殖种类多样,不仅适合普通经济物种,也适合特殊养殖物种,而且这些物种基本都属于本土物种,对本地生态系统平衡没有入侵威胁和破坏。
经过几年的环境整治,区域内水库、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水质状况趋好。新罗区境内各类水域水质均达Ⅲ类水质标准,麻林溪、富溪、东肖溪等溪流水质达Ⅱ类水质标准。
评价结论:淡水养殖在新罗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条件。对新罗区水域类型和规模分析,水域养殖承载力分为以下类型:
(一)池塘
池塘作为水产品供给的主力军,要进一步强化精细化管理,推广池塘生态养殖新技术,通过提质改造与标准化建设,养殖容量维持在每年0.8~1.1吨/亩,特色养殖产量比较高,最高的可以达到2吨/亩。
(二)度.达远鳜鱼、鲈鱼、段影响最大的是养殖污染源,其次是生活污染源,中小型水库
综合养殖容量维持在0.2吨/亩,不投饵网箱养殖容量维持在0.3吨/亩,投饵网箱养殖容量维持在3吨/亩。
(三)稻渔综合种养
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稻渔综合种养年产量维持在0.05~0.08吨/亩的水平。
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一、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区各级政府以及水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新罗区水产养殖业有了较大发展,水产品总量、养殖单产逐年提高。2017年度,全区水域面积为25005亩,比上年同期的减少211亩;已养殖水域面积24347亩,比上年减少88亩。其中,池塘水域面积3003亩,比去年减少51亩。水库水域面积21344亩,比去年减少37亩。网箱养鱼总面积51466平方米,比去年减少1039平方米,主要是万安镇涂潭水域拆除一户网箱。鱼种放养1290万尾,比去年的2082万尾减少792万尾。有鳗鲡场6家,面积204亩,放养鳗鲡苗485万尾,比去年同期的399万尾增加86万尾;棘胸蛙养殖场98家,养殖面积590亩,比去年同期增加319亩;鲟鱼场1家,面积3亩。全区渔业生产总值1.30亿元,其中,水产养殖生产总值1.09亿元,捕捞生产总值0.21亿元。
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一)区位条件
新罗区,福建省龙岩中心城市,位于福建省西南部。东连漳平市,西接上杭县,北邻连城县、永安市,东南与南靖县交界,西南与永定区毗邻。新罗区是闽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是闽粤赣边联结沿海、拓展腹地的重要枢纽,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邻海城市,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是新兴的工业城区,是福建重要的林区、矿区。是全国四大高岭土矿产地之一,是福建主要烤烟产区、柑橘生产基地之一。
(二)经济总量
2017年,新罗区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辖区GDP795.9亿元,增长7.9%;财政总收入32.3亿元,首次突破30亿元大关,增长11.6%;地方级财政收入21.9亿元,增长8.6%;固定资产投资846亿元,增长1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5.1亿元,增长1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36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19元,增长8.1%。龙州工业园区成功创建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我区荣获全省首个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全省双拥模范城、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继续跻身“中国市辖区综合实力百强区”“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区”。
(三)调整方向
新罗区针对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经济仍以资源型、传统型产业为主,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资源环境承载力面临新挑战等问题,提出按照“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思路,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坚持制造业和服务业“双轮驱动”,着力“有中生新、无中生有”,持续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强化创新驱动,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推动产业轻型化、集群化发展,全力打造新罗产业升级版,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新兴产业为先导、现代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特色产业体系。
新罗区水产养殖主要是池塘养殖、水库养殖。池塘主要养殖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青鱼、鲫鱼、倒刺鲃、黄颡鱼、鳜鱼、鲑鳟、丁桂鱼、棘胸蛙、大鲵等品种,其中,草鱼是新罗区池塘养殖的当家品种,在产量中占到70%以上的份额。水库主要养殖草鱼、青鱼、鲤鱼、倒刺鲃、黄颡鱼、斑点叉尾鮰等品种。通过增加混养品种、引进增殖品种银鱼等,使水库养殖结构得到合理改善,有效提升养殖效益。
三、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一)市场潜力
我国是世界上从事水产养殖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养殖经验丰富,养殖技术普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业调整了发展重点,确立了以养为主的发展方针,水产养殖业获得了迅猛发展,产业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已从沿海地区和长江、珠江流域等传统养殖区扩展到全国各地。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上升,居民人均收入的增加,人们的消费习惯也在发生着转变,水产品因其公认的高蛋白,低脂肪等特点,被消费者广大的接受。目前水产养殖业已成为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当前农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之一。
目前全球供人类消费的水产品数量巨大,但仅45%源自水产养殖,而全球人口数量众多,如果人均消费量维持不变的话,所需水产品将更多。由于传统捕捞渔业已达到最大产量水平,发展水产养殖是填补水产品供需缺口的唯一途径。中国作为人口大国,渔业资源更显得匮乏,因此发展水产养殖是我国水产业的必然趋势。
(二)发展趋势
1.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水产养殖只有走产业化之路,完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流程,不断推广规模化、设施化、工厂化现代渔业,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引进智能投饲、在线监测等系统,紧跟渔业科技发展,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健康,实现长足的发展。
2.大力推广名优品种
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及选育,继续发展鲟鱼、鲑鳟鱼、丁桂鱼、鳜鱼、倒棘鲃、黄颡鱼、南美白对虾、棘胸蛙、大鲵等特色水产养殖。积极引进适宜的新品种及优质种鱼,优化并丰富养殖品种,扩大养殖面积,形成特色产业。
3.重视水产品牌建设
随着消费者生活方式的转变的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有机水产品”等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品牌的附加值不断提升。水产养殖更加注重应用新技术成果,加速度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以此塑造品牌,赢得市场。
4.多产业融合发展
发展水产品加工产业,建设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辐射力强的现代水产物流体系,培育水产品电商等网络交易平台,加快实现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物流的有效对接。实现渔业生产、加工、流通等一二三产业将逐步融合发展。
围绕养殖水域生态资源,打破单一养殖模式,形成集养殖、观光、旅游、休闲、垂钓、餐饮为一体的新型渔业产业模式。水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成为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发展新趋势。
综上所述,新罗区作为龙岩中心城市,水资源时空公布不均衡,与人口、耕地、国民经济布局不相适应的矛盾较为突出。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用水量急剧增加,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加之河库水体污染,区域水资源短缺的形势日益严峻,表现出区域性、时段性、水质型水资源不足。可供水产养殖的水域面积十分有限。另一方面,水产品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主要菜品之一,需求量逐年增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方式的转变,对安全、优质的水产品的需求更是增长迅速,市场潜力很大,水产养殖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第八节养殖水域开发总体思路
未来水产养殖要构建以生态健康的淡水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淡水捕捞业、先进的加工流通业、环境友好的增殖渔业和文化多元的休闲渔业为核心的现代淡水渔业产业体系,建设可稳定供给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可增效增收又可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养护的产业体系,这才是完整的现代淡水渔业产业技术体系。
新罗区水产养殖水域规划总体思路:①以新罗区水域功能规划和水域承载力为依据,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加强饮用水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的管理与保护,确保基本养殖水域面积,促进水产养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②推动优势水产品和特色水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鼓励发展设施渔业,发展当地群众称为“一鳜、二尬、三光、四蛘”等品牌资源,积极引进优质品种,构建优势产业区和特色产业区,使新罗区水产养殖向专、精、特、新、强方向发展,做优做大做强新罗特色水产业,使之成为新罗的支柱产业。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之外,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稻(莲)渔养殖,增加水产养殖水域面积。加大河流增殖放流力度,增加优质水产品的产量。
第三章养殖水域功能区划
第九节功能区划概述
一、划分方法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见附表)。
(一)禁止养殖区
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2.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二)限制养殖区
1.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三)养殖区
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湖泊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等。
二、开发和保护重点
新罗区地处山区,虽然全区水域面积有34687亩,其中,池塘面积3003亩,水库面积31684亩,溪流772千米。但可供养殖的水域很少,池塘水域面积3003亩,全部可以开展水产养殖。水库面积31684亩,绝大部分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因此,养殖水域开发与保护的重点为在保证水产养殖水质安全和九龙江流域水质的基础上,确保现有可供水产养殖的池塘和水库的水域面积。新罗区着力推广工厂化设施养殖,加快设施池塘建设步伐,优化产业结构,鼓励特种水产养殖。保护和开发当地优质品种,积极引进适合养殖的名优特水产,发展名优特水产养殖,打造新罗品牌,提高水产养殖经济效益,使全区水产养殖健康有序发展。
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一、类型及分布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5〕582号)、《关于龙岩市黄岗水库和上杭县横滩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0〕47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区铁山镇等46个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7〕342号)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黄岗水库、东肖水库、富溪梯级水库等列入龙岩中心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划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域面积5542亩、溪流长度24千米(富溪)。此外,大山水库水体受重金属污染严重,水域面积78亩。
二、管理措施
(一)禁止养殖区范围内禁止从事网箱、围网、栏网等“三网”水产养殖以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水产养殖活动。已有的养殖行为和养殖设施必须予以停止和拆除;在禁养区内设立宣传告示牌予以标注说明。
(二)禁止养殖区以涵养水源为目标,实行“测水放鱼、以鱼养水”,根据当地渔业资源状况、环境承载力等多方因素开展滤食性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恢复水产生物资源,维持生物多样性,发挥水生生物的生态净化功能,确保水质整体优良和饮水安全。
(三)加强渔政机构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事件,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措施。
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一)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新罗区域内目前已划定的所有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二)重点水库
新罗区域内有两座大型水库:万安水库和白沙水库,水域面积分别为10350亩和12495亩。这两座水库库湾众多,水深均在4米以上,水位相对稳定,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的规定,正常气候条件下,风力不超过5级,适合开展网箱养殖。但这两座水库均为九龙江流域的河道型水库,属于福建省重点整治水域。根据《万安水库和白沙水库养殖水域规划(2012-2020年)》,万安水库水域规划不投饵网箱养殖和投饵网箱养殖各25亩,均占水库水域面积的0.24%;白沙水库规划投饵网箱养殖30亩,占水库水域面积的0.24%。
(一)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1.限制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水产养殖品种和规模,以滤食性鱼类为主。
2.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必须按照规定采取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不得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域发包、出租或转让给他人从事《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禁止的行为。
1.限制重点水库网箱养殖品种和规模,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
2.限制养殖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解除承包养殖合同,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
4.鼓励发展生态休闲渔业。发挥万安溪资源优势,结合周边丰富的温泉资源,建设河堤休闲垂钓区、观赏鱼繁养基地和鱼餐馆等,形成集休闲、娱乐、运动、养生、生态保护于一体的休闲渔业产业形态。
5.加大增殖放流的力度,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和鱼产力评估工作,科学确定鱼种投放品种、比例和养殖容量,提倡投放以鲢、鳙、鲂等滤食性鱼类为主的天然生态养殖模式。
第十二节养殖区
(一)池塘养殖区
1.普通池塘
全区除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五个街道之外的15个街道、镇域的现有池塘,水域总面积3003亩,占全区淡水养殖面积的45.84%。其中,池塘养殖面积300亩以上的镇(街道)有:红坊、适中、小池、苏坂、万安,100亩至300亩的镇(街道)有:西陂、曹溪、大池、江山、雁石、白沙等。
2.设施池塘
工厂化设施池塘主要规划在大池、江山、红坊、适中、雁石、白沙、苏坂、万安、曹溪等水资源条件较好的乡镇。到规划期末,发展250亩设施池塘。
(二)水库养殖区
新罗区虽然水库众多,但除重点水库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可供水产养殖的水库12座,中型水库2座,其他均为小㈡型水库,水域总面积只有3219亩。这些水库分别在适中、雁石、白沙、苏坂等乡镇,全部规划为水库养殖区。
(三)其他养殖区
新罗区水稻田面积10.38万亩,计划到2030年,在大池、适中、雁石、白沙、苏坂、万安等乡镇推广稻渔、莲渔综合种养,总面积约800亩。
(一)池塘主要开展投食型养殖,以常规养殖品种为主,如鲤鱼、鲫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鱼类。各种鱼类或鱼蟹的混养比例。在水质较好的地方,开展鳗鱼、泥鳅、棘胸蛙、冷水鱼等特种水产养殖,形成特种水产养殖产业园,提高水产养殖效益。水库开展生态养殖,养殖品种有鲤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鱼类。积极推广稻渔、莲渔综合种养,主要养殖鲤、鲫、草鱼、鳖、泥鳅等。
(二)在巩固、完善现有池塘的基础上,实施“荒田改造”计划,确保池塘养殖面积稳中有升。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出现农田抛荒的现象。相当部分农田的水资源充足,水质优良,可利用地势较为平坦的抛荒的农田改造成池塘,按“福建省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改造项目”建设要求,适度进行标准化池塘改造,以增加池塘水产养殖面积。但新增水域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开展设施养殖。
(四)严格监管,实行养殖区养殖尾水(废弃物)达标排放,水产养殖排放的尾水必须优于《淡水池塘养殖废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规定的限值。加强水质监测,根据环境的评估结果,调节养殖规模,实现养殖的动态控制。对未达标养殖尾水(废弃物)排放,造成水域环境污染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者可协同有关部门终止其养殖行为。
(五)开展生态健康养殖。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做好生产记录,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饲料和药品必须符合“三品一标”养殖标准,严禁施用违禁药物,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
(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及滩涂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开发利用秩序。
(七)加强养殖基地水电路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精养池塘标准化改造提质升级、养殖循环水生态净化设施建设。养殖模式上重点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多营养层次养殖模式、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等生态环保节能型新模式。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渔业管理职责
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区领导任组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负责人、畜牧水产站等为成员的水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发展规划的实施和指导监督,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依据《规划》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明确专人负责,实施和管理拟定并落实具体措施和工作步骤,搞好本区域的规划,以利于《规划》的实施。要加强水产业的综合发展能力建设,强化水产部门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督和提高服务的职能,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水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领导小组
区局成立水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水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分管农业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新罗区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新罗区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
新罗区农业局综合股股长
新罗区农业局综合股副股长
新罗区农业局渔业股股长
新罗区水技站站长
各乡镇水技员
在渔业生产上,实行“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一岗双责,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改造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二、建立合作联动机制
全区农业、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及各镇(办事处)要充分发挥行政职能,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加强各部门间的工作联动,形成工作联动合力,发挥各自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建立各种合作平台,促进部门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实现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升,从而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渔业主管部门是实施本《规划》的牵头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行使检查和进行各种组织、沟通、协调和服务,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
三、建立政府协调机制
《新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局观,尤其是在面对全局性的工作时,须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统一协调作用。为更好地保障《规划》的稳步、顺利实施,应建立政府统一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工作,组成《规划》实施协调小组;同时也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尤其是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事项,一定要及时沟通协调,便于有关部门科学安排,全力配合和支持,确保《规划》有序实施。
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养殖水域用途管制
加强水域滩涂用途管制制度的组织和领导,对于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的单位和个人,或违反规划水域滩涂用途的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其它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必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若由于水域功能调整,退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或水质明显好转(各项指标均水产养殖水质标准)的水域,随即纳入本《规划》的养殖区,开展水产养殖。
二、完善养殖水域使用审批
认真贯彻执行《新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按要求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不断完善新罗区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制度,科学利用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或个人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活动的,先通过环保部门环评后,向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渔业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勘验、确认界标等情况,经过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渔业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批准并颁发养殖证。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按照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加强水产养殖生产执法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多种形式构建立体宣传框架,广泛宣传变更水域滩涂用途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争取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创造保护水域生态资源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新罗区水域滩涂用途的管制,增加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
一、加强水资源污染防控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计划,结合考虑养殖水域、滩涂可持续利用的需要,对养殖水域、滩涂进行科学规划,严禁缺乏科学论证的乱围垦现象,有效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及与其他行业间的协调发展。
二、开展养殖排放监测
根据水域功能区划设定水产养殖环境安全预警红线,建立健全水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养殖水域环境的监测,每条溪河流域内至少设立一个养殖水域污染监测点,对水产养殖水域及周边水域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进行水环境安全评价,发布养殖排放监测结果,实行业主负责制,提高渔业生产者的环境意识,确保水产养殖水域达标排放。杜绝重金属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水体进入养殖区,防止渔业水域环境污染,确保水产品质量。
制定突发渔业水域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对于突发的渔业水域污染事件,要及时截断养殖水域污染源及污染途径,防治水质继续恶化,并积极开展治理。在受污染水域实施禁渔管理,防止受污染水产品上市,科学评估水污染事件及其对渔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并且按照农业部发布的《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调查处理。
三、推广养殖减排技术
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水产健康养殖,示范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如多品种生态混养模式、池塘循环流水养殖模式、稻渔综合种养减排模式等水产养殖节能减排模式的应用,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坚持边试验、边示范、边调整、边推广,逐步形成符合新罗区水域生态渔业发展需求的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模式。
第十六节其他保障措施
一、舆论监督
《新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实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并与广大养殖者的切身利益有直接关系。必须全面动员和部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渠道、方式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规划内容,认识规划的意义,积极投入保护与开发水域滩涂的活动中去,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二、宣传教育
三、技术服务
健全和完善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大力鼓励、培育、扶持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鱼苗种供应、水产品销售等服务实体和中介组织,增强服务能力,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强渔业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四、扶持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节规划效力
一、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在水域规划区内进行各项水域使用及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都无权变更本规划。
二、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规划由新罗区农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节规划图件
规划图、规划表、编制说明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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