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观街道养殖到户产业奖补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东观街道养殖到户产业奖补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3.《贵州省乡村振兴局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特色养殖的实施意见》;

4.《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扶通〔2018〕26号);

5.《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

6.《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227号);

7.《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

8.《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

9.《晴隆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晴乡振领通〔2021〕16号);

10.《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产业奖补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乡振发〔2023〕8号);

11.《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69号);

12.《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农〔2023〕82号);

13.《中共晴隆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提前下达晴隆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晴乡振领〔2023〕109号)等文件为编制依据。

二、项目区基本情况

东观街道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总的732户3028人,其中脱贫户717户,2970人,监测户23户,86人(脱贫不稳定户5户13人,边缘易致贫户13户5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户21人)。

三、建设必要性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摸底排查锁定存在收入短板农户的基础上,采取奖补到户先建后补的方式,以户为单位,根据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具体实施的内容进行补助,按照年度补到户巩固发展资金户均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全街道计划新增肉牛217头、猪902头、羊28头,计划覆盖不低于扶持脱贫户、“三类监测对象”204户。

五、建设方案

1.自养模式。引导脱贫群众根据自己的养殖意愿,自行筹集资金,自行购买牛、羊、猪等牲畜进行饲养,并按规定购买保险,达到出栏标准或出售标准后,脱贫群众自行出售或由公司(合作社、大户)按市场价进行保底收购。

对符合条件申请实施的脱贫群众,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产业奖补项目申请表,经村常务干部、驻村干部、包村领导签字认可;

(2)脱贫群众签字确认2024年产业奖补项目诚信承诺书;

(3)2024年产业奖补项目验收表(分初验、竣工两次验收),同步登记牛、羊、猪的保险耳标信息和及收集养殖图片;

(4)身份证或户口本、“一卡通”账号;

(5)检疫合格证复印件或购买证明(自养可由村民委员会出具,代养可由委托的公司、合作社、大户出具);采取代养模式的脱贫群众,须签订委托代养协议;

(6)投保单(农户自行与保险公司购买,政府做好协调服务;采取代养模式由委托的公司、合作社、大户购买);

(7)2024年产业奖补项目汇总资金发放清册;

(8)其他需要签订协议等资料。

不符合奖补条件:整户外出务工(含家庭成员外出求学、求医、经商等,在奖补政策落实期间未在本县区域内居住的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四有人员”家庭(含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取财政工资的临聘人员、村常务干部家庭),按“村研判、镇级审核、报纪委备案”的程序,由村级研判分析“四有人员”家庭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存在短板、车辆用于发展生产或不属于享受型轿车、营业执照年内未产生经营活动等情形的,报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并由乡镇(街道)纪委报县纪委监委备案,可纳入产业奖补范围;未纳入系统管理的非脱贫群众;经研判不符合奖补条件的农户。

(三)奖补标准。参照《晴隆县2024年产业奖补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方案》及《晴隆县产业奖补标准推荐目录》执行,奖补统一以户为单位,每户每年产业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20000元。

(四)有关技术指标或技术标准

产业奖补标准明细表

序号

产业名称

单位

年限

最低规模要求

补助要求

补助标准

备注

1

肉牛(含能繁母牛)

当年

1头以上(含)

新增饲养3个月以上。

5000元/头

两者不能重复

2

能繁母牛(见犊补母)

往年

产1胎牛犊对母牛进行补助。

2000元/胎

3

猪(含能繁母猪)

新增饲养2个月以上,验收时按实际存栏数进行奖补。

500元

/头

4

能繁母猪(见仔补母)

产1胎仔猪对母猪进行补助。

/胎

5

羊(含能繁母羊)

1只以上(含)

/只

6

能繁母羊(见仔补母)

产1胎羊羔对母羊进行补助。

7

家禽

羽(只)

10羽(只)以上(含)

购买鸡苗、鸭苗、鹅苗(饲料),验收时成活率达80%。

40元/

2.规格:采购育肥架子牛不低于300斤;架子猪不低于60斤。

3.技术指导。在晴隆县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由东观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好技术指导和检疫。

六、资金投入与使用预算情况

(二)投资概算

具体概算表如下:

2024年东观街道养殖到户产业奖补发展项目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价(元)

投资(补助)

金额

财政资金

养殖猪

902

500

45.1

养殖牛

189

5000

108.5

养殖羊

28

1.4

合计

155

(三)资金投向:主要用于脱贫群众养殖到户补助,纳入奖补范围的产业必须为当年度新增,往年已享受过财政资金补助的特色产业不能重复申报。奖补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严禁以拨代支或通过非“一卡通”账户进行发放。

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期限10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1.2024年1-2月底之前开展入户调查、宣传动员、宣传政策等工作,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资金文件等项目公示,在村级和乡镇公开栏进行项目实施前公示;

2.2024年3月底完成农户申请统计和所有申请农户的公示公告,收集完善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完成进圈饲养工作;

3.2024年4-5月开展饲养过程技术服务,督促养殖户完成保险购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2024年6月组织完成户户验收,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资金补助兑现资料上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通过“一卡通”兑现第一次补助;

5.2024年7-8月继续开展饲养过程技术服务,做好疫情防控,提前动员农户做好牲畜销售工作;

6.2024年9月完成牲畜销售补栏工作,组织完成第二次全覆盖户户验收,形成乡级验收结论,按规定进行竣工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及时将资金补助兑现资料上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通过“一卡通”兑现第二次补助;

7.2024年10月底完成项目竣工,做好项目竣工公示,收集资料归档,提请县级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东观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成立2024年东观街道养殖到户产业奖补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协调、实施等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韩忠慧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贤阳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俊梅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梅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许清燕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张恩铜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家贵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罗昌虎(东观街道办财政分局局长)

田宏(街道乡村振兴指挥部负责人)

陈熊飞(街道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人员)

吴凯(街道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人员)

王兴义(街道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人员)

廖明军(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孝莲(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胡郊(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李应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李学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杨美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王永岗(东北社区支书)

余浩(光辉村支书)

李洪波(哈马社区支书)

赵汝祥(五里社区支书)

各村(社区)常务干部及包组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由刘贤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凯、王兴义同志负责日常事务的统计、上报、总结等工作。

(二)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措施。乡农业服务中心技术员在县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开展技术指导,为项目实施把好技术关,特别做好购买牛和猪的防疫工作,指导农户按标准购买优质牛和猪。同时,积极动员养殖农户对项目物种购买保险,减少养殖风险,多举措为养殖到户奖补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确保农户真正获得经济效益。

九、绩效目标

(一)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带动东观街道211户农户发展生产,计划养牛217头。农户自行采购,牛养殖3个月左右增长约320斤左右,出栏体重620斤左右,按照成品牛价格每市斤17元左右,销售预算10540元左右,去购牛成本6000元及饲养成本1500元左右,每头牛纯利润3040元,2头可以获利6080元。每头猪喂养半年可出售,半年可增长到280斤左右,按照目前市场价格10元左右每斤计算,每头猪可卖2800元左右,除去购猪成本1000元及养殖成本600元,每头猪可获利1200元,3头可以获利3600元。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可产生养牛效益659680元,养猪效益1082400元,将带动不低于216户农户就近就业增加收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有效保障农户增收致富,大力发展脱贫产业,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奠定坚实基础。

(三)生态效益。农户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发展养殖,农户可以进行养殖结合,牲畜的粪便可以用来浇地施肥,从而建设使用化肥,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我们的绿水青山。养牛有利于对草山草坡资源的充分利用,可抑制杂草的生长,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生产更多的有机肥,可使农户减少化肥的使用量,避免造成土壤板结及污染水源,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四)可持续性。通过项目实施,可降低农户生产成本,养殖农户销售结束后,由村常务干部和包村干部督促养殖农户重新购买牛或猪,保证项目的可持续性。

十、资产移交管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晴隆县资金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晴隆县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等要求,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要求项目实施结束经县级验收合格后,由东观街道乡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公室及时建立管理台账,按照管理公益性性资产纳入管理,进行确权、颁证、移交给各村农户自行管理,形成资产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资产管理模块中。

THE END
1.贵州省2024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第三方核查服务比选邀请为规范实施贵州省2024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项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2024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实施方案》,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开展2024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核查工作。特邀请社会团体、企业、科研院校等有关单位参加比选,现就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http://tdfzw.org.cn/show-299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