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2年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报如下: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2022年,全省共有各类特种设备656071台(不含气瓶、压力管道),其中在用设备598479台,停用设备57592台,设备总量在全国排名第9。按设备类别分,锅炉9788台,压力容器144737台,电梯346014台,起重机械102894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1429台,客运索道35条,大型游乐设施1174台。另有气瓶10162766只,压力管道34231.18公里。
图1: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不含气瓶、管道数量)(单位:台件条)
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见图1,其中,电梯数量超过全省特种设备总量的一半,占52.74%;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分别占22.06%和15.68%。2018年至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变化趋势见图2。
图2:近五年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变化趋势图
图3:2022年与2021年特种设备数量对比图(不含气瓶、管道数量)
2022年特种设备数量增长率为7.71%,其中各类设备数量变化率如下:锅炉数量下降17.1%,压力容器数量增长16.1%,压力管道数量增长10.06%,气瓶数量增长14.89%,电梯数量增长8.73%,起重机械数量下降2.1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增长7.21%,大型游乐设施数量下降4.01%,客运索道增加1条。????我省特种设备分布不均,各地区特种设备数量差别很大,经济较发达地区特种设备拥有量较多,其中武汉市特种设备数量达26.5万台(不含气瓶、压力管道),占全省特种设备总量的40.39%,其次为宜昌、襄阳、黄冈等地,天门、潜江、神农架林区特种设备数量低于1万台(不含气瓶、压力管道)。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区域分布见图4。
图4: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区域分布图(不含气瓶、管道)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总数740个,其中省局1个、地市州直管市局17个、县级局103个、县级局派出机构619个,全省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共有在岗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4243人:持A类证38人、B类证4205人。????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143家。其中综合性检验机构14家: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检验机构3家(湖北特检院、武汉市特检所、武汉市锅检所),甲类检验机构5个,自检机构4个,行业检验机构2个;型式试验机构2个;专项检验机构127个(包括无损检测机构28个,气瓶检验机构55个,安全阀校验机构31个,原“两工地”检验机构12个,电梯检测机构1个)。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统计见图5。
图5:2022年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统计图
全省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及型式试验机构共有人员1523人,持检验师证765张,检验员证1930张;无损检测高级证172证,无损检测中级证784张,无损检测初级证42张。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监察人员13.6万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检验检测单位累计5.4万余家,整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1.25万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4100份,查处违法案件864件,罚款2635万元。????2022年,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对424532台(套)(不含压力管道和气瓶)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发现安全问题85877个,其中承压类设备13895个,机电类设备71982个;对44602台(套)特种设备(不含气瓶、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发现问题14470个;对47962台(套)特种设备(不含气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发现问题140个;另对59台特种设备进行了进口到岸监督检验,其中锅炉15台,压力容器44台。2022年全省检验检测发现问题分类统计(按设备类别)见图6。
图6:2022年全省检验检测发现问题分类统计(按设备类别)
(三)特种设备生产和作业人员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有效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项目)许可证单位总数(省级证、市级证)3432证项,其中设计单位119证项;制造单位323证项;安装改造维修单位1399证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1591证项。各类证书分布情况(按设备类别)见图7。
图7:各类证书分布情况(单位:张)
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51015个(其中2022年新取证62583个,占证书总数的13.88%),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分布情况如图8。
图8:2022年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分布情况(单位:证)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一)事故总体情况????2022年,全省累计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各2起,万台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均为0.06。与2021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降幅33.33%;死亡人数减少1人、降幅20%;直接经济损失341.4万元,降幅54.71%。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二)事故特点????从事故发生环节看,主要在使用环节,4起事故中使用环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75%,死亡人数的75%;维修环节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5%,死亡人数的25%。????近5年我省特种设备事故趋势见图9。
图9:近5年我省特种设备事故趋势图
(三)事故原因????事故原因主要包括:????1.电梯事故:发生2起。其中1起为维保单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作业区域未设置防护栏,在打开电梯层门时,未按操作规定要求先开小缝观察轿厢位置确认安全;使用单位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保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未能及时制止维保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另外1起为杂物电梯安装单位在使用单位自住房转为经营性场所的情况下,杂物电梯未办理监督检验手续,使用单位未依法申请办理杂物电梯使用登记,非法使用特种设备。????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发生2起。其中1起为叉车作业人员违规作业,疲劳驾驶,操作失误;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能力明显不足,未完善特种设备和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体系,未制定特种设备明确的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另外1起为叉车倾覆事故,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驾驶叉车,在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连续违章操作,使用单位未纠正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