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更好支持水稻适度规模生产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粮食补贴政策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我国农业补贴资金规模不断增加,实施方式不断优化,基本形成了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绿色发展为主要目标,由农民直接补贴、生产支持、价格支持、流通储备、灾害救助、基础设施、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各类支出政策组成,涵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和主要利益主体的粮食补贴政策体系。2022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对全年粮食生产重点任务和政策落实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中央财政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稻谷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以及农业技术服务支持、粮油产业链发展、生产综合能力提升、农业防灾救灾和金融保险等一揽子政策,支持稳定粮食生产供给。
对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具体补贴依据和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从地方实际操作看,大多数省份以确权耕地面积为依据,山东、湖南、新疆等少数省份以粮食种植面积为依据。近几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体规模稳定在1204.85亿元,亩均补贴约95元,户均补贴约564元。2021年,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目前,黑龙江通过补助采取秸秆还田措施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内蒙古通过探索将补贴资金发放与地膜回收挂钩等方式,引导农民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2022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执法监督检查联动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让实际种粮农民获得稳定可预期的种植收益。
二、关于健全粮食生产服务体系
三、关于加强耕地用途管控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技术、经济、法律手段,严格管控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用途,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升耕地质量,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