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因其底数不清、规模庞大、监管治理困难等特征,潜在的风险不言自明。
1月20日,广东省宣布如期实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目标。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迎来重大突破。
去年,经国务院批准,北京、上海、广东成为首批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的省市。从宣布启动试点,到宣布实现“清零”,广东只用了三个月。
除了此前财政部公布的6种化债方式,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被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再融资债券,成为广东“清零”隐性债务的重要推手。2021年10月-12月,广东(含深圳)陆续发行了1121亿此类再融资债券。
国盛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杨业伟28日对观察者网表示,用再融资债券置换隐性债务,是处理存量隐性债务的方式之一,但会受到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隐债规模等条件约束,“像广东、北京这些财力本就比较强的省市,已经化债几年之后,隐债剩余相对有限,具有借助再融资债券清零的条件。”
2017年至今,中央层面多次提出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2018年开始,中央要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财政部上个月强调,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终极目标是实现全国范围全面消除隐性债务。
作为经济发达、财政情况良好的省份,广东率先完成“清零”任务,让全国范围全面消除隐性债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广东的“清零”路径未必适合其他地区,对一些财政困难或债务压力大的地区来说,如何逐步化解隐性债务仍是亟需解决的棘手问题。
2022年1月25日,广州越秀区,市民选购年货饰品图源:ICPhoto
宣布试点仅3月,广东实现“清零”
广东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的地区之一。
2021年10月9日,时任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1月2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广东省代省长王伟中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实施新一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率先开展全省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如期实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目标。
《广东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也表示,去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如期实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目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这意味着,广东省在宣布启动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3个月后,成为全国首个存量隐性债务“清零”的省份。
广东省财政厅长戴运龙表示,隐性债务“清零”对树立正确政绩观、减轻基层政府负担、促进政府治理效能提升、助力营商环境优化,都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截图
所谓隐性债务,即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外,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的债务。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地方隐性债务包括建设性债务、消费性债务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如平台公司债务、棚改债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债务、PPP项目的债务、地方国企僵尸企业债务、金融扶贫项目债务、养老金缺口、政策性融资担保等。
国家审计署网站2017年12月2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中,将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的主要原因归纳为:
1、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过度举债谋“政绩”,无序举债搞建设。2、项目实施责任不落实。3、一些金融机构推波助澜。4、违法违规融资行为问责不到位。
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28.81万亿元之内,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20.89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46.55万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与GDP之比(负债率)为45.8%,低于国际通行的60%警戒线,风险总体可控。
与上述显性债务不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尚未有官方数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估算,2020年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达48.7万亿元,几乎是地方政府显性债务的两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明春表示,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去年(2018年)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开展了摸底,全国的数据还在统计之中,其中有的数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还要进行甄别。
此前,一些地区曾在政府文件中披露过当地的隐性债务规模。
例如2018年6月发布的《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的通知》提到,“截至目前,我州隐性债务(银行贷款)规模达24.18亿元。”这远超2017年底当地显性债务6.72亿元,隐性债务占显性债务比重近360%。
同年8月合肥市审计局发布的公告披露,截至2017年末,合肥市级政府性债务余额1131.6亿元,其中纳入地方债管理系统的政府性债务656.22亿元,地方债管理系统以外的政府性债务475.38亿元(即“隐性债务”)。据此估算,合肥市级隐性债务规模是显性债务规模的7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