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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湖北社会科学》
《湖北社会科学》创刊于1987年,现为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刊物以“用学术观照现实,以创新繁荣理论”为理念,以荟萃科研成果、反映理论动态、服务指导实践为主旨。设有“学术聚焦”“马克思主义发展与创新”“政治发展与思潮”“社会与管理”“经济论坛”“法学探索”“教育论丛”“湖北发展智库”“人文视野”“传播与传媒”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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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彩要目
2024年第1期
【学术聚焦】
1.当代公共财产生成权力的机理——结合若干国家预算收支状况的法学考察
作者:童之伟(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
内容提要:揭示公共财产向权力转化的路径和机理,是形成实践法学基本范畴中的权力概念的关键环节。体量和效用随广义政府预算收支激增的权力,早在大半个世纪前就成为各国法律实践中与权利并驾齐驱的最重要法现象之一。因此,有必要结合当代国家预算收支状况系统地揭示公产向权力转化的具体路径和机理。只有实际公产直接生成权力,名义公产只对权力生成起辅助作用,且往往最终会退出公产序列。广义政府部门对其投入经营性资产形成的公司享有的财产所有权是权力,不是权利。一国公产占该国全部财产的比重客观上是受限的,因而权力占法权的比重也是受限的,超过必要限度就会有损于权利、法权乃至权力本身。
关键词:公共财产;权力;权利;预算收支;法权
【法学探索】
2.证券信息披露的公共性品格及其法律实现
作者:冯果、左进玮(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证券信息披露内含公共性品格,然而当前我国证券信息披露体系以财务、交易等直面股东的经济信息供给为主,不仅难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也忽视了社会公众的客观需要,造成实践中信息披露的供需错位。可持续发展理念可以回应公共性的内在构成,应将其引入《证券法》,在多元利益平衡、差异化披露和综合性披露的原则下类型化证券信息,并将社会信息纳入现行证券信息披露体系中。在此基础上,适应性修改现行的强制披露、自愿披露以及预测性信息披露规则,明确重大性的具体内涵,并在《证券法》中配套纳入适应我国监管实际的、完善的安全港规则,构造具备公共性品格的证券信息披露体系,推动公司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良性循环。
3.论农地征收中的利益兼顾——国家权力本位向被征收人权利本位让渡之限度
作者:孙小雨(中国国学研究与交流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内容提要:我国农地征收有强制征收与自愿协商征收两种模式。强制模式下,地方政府单方主导征收、不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强制剥夺其合法土地权利、住宅不予单独补偿、未经补偿即先行征收,追究不服征收人的法律责任,凸显国家权力。自愿协商模式下,政府就征地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风险评估等反复听取各方意见,农地住宅先补偿后征收,让渡部分土地增值收益,改善了被征收人的生活生存条件,国家征收公权力得以维护。未来的农地征收立法,应在公正合法补偿前提下,在坚定不移完成既定征收目标的同时,增加被征地补偿方式,固定土地价值增长收益分成比例,增加被征地农民个人收入,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利益,完善国家与被征收人共赢的自愿征收模式。
关键词:农村土地;农村村民住宅;被征地农民;强制征收;自愿协商
2023年第12期
1.论电商平台农产品数据共享的法治进路
作者:李蕊、李奇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电商平台;农产品数据;数据持有者权利;数据共享
2.农产品溯源中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研究
作者:胡元聪、吴函聪(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内容提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直是民生中的焦点问题,建立农产品溯源系统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现有农产品溯源系统在实践中暴露出溯源信息易失真、不可追溯、透明度不高等问题,而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可追溯性、高透明度等特性可以有效避免这些问题。实践中,已有不少在农产品溯源中成功应用区块链技术的案例,但也衍生出若干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披露风险和法律监管风险等。建议将区块链技术与法律制度相结合,在“技制共治”的基础上防范相应法律风险,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产品溯源系统,充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农产品溯源;数据安全;信息披露;法律监管
2023年第11期
1.数字正义视域下数字司法建设面临的障碍与对策研究
作者:黎慈、孟卧杰(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江苏警官学院现代警务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数字正义是在网络信息化背景下对传统正义的转型升级,是数字社会赋予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应当成为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数字司法建设尚处在初期阶段,存在“数字鸿沟”导致司法触达不全面“、算法黑箱”造成司法推论不透明“、技术机械”致使司法审判不合理等诸多问题,阻碍了司法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在通往数字技术嵌入司法领域的新一轮变革中,还需要从健全数字司法法治化规范体系、强化数字司法系统的安全实用、优化数字司法建设的人才支撑、改进数字司法应用的监督机制等方面着手,加强数字司法法治建设,从而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美好期待。
关键词:数字正义;数字司法;数字技术;司法法治
2.生成式AI的源头治理:数据深度运用的风险隐忧与刑事规制
作者:章诚豪、张勇(南京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内容提要:生成式AI作为强大的自然语言处理模型,其顺畅运行有赖于海量数据的训练、学习、分析等深层次运用。基于精妙算法的加持,深度运用的数据会关涉经济利益、保密利益、使用性能等多重维度,其间不免存在数据泄露、算法歧视等潜在风险,甚至引发传统犯罪模式之异化。为应对刑事规制空缺、数据犯罪法益的技术性倾向及固有罪名之误区等困境,数据深度运用的刑事规制体系应当以数据技术分工为指引,及时调转治理逻辑与重心。为实现数据安全保障与技术正面价值有效释放之间的平衡,刑法介入需在利益衡量视角下充分考虑生成式AI的附随风险。刑事治理不应拘泥于数据采集和数据流动等传统规制环节,而是通过增设数据分析等专项罪名予以规范完善,并注重预防性禁令等非刑事治理手段,为数据深度运用技术的正向发展提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