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两化融合项目政策2022年奖励补贴及申报条件16市汇编

汇编安徽省16各地市两化融合奖励,对于两化融合贯标体系申报系统整理合肥市、芜湖市、六安市、滁州市、池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宣城市、宿州市、安庆市、黄山市各区县配套奖励补贴政策,并附上申报的条件,提供参考,各位朋友看完需要具体了解申报可以直接找小编,专业的项目老师分析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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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认定为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评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新评定的省、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奖励。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应至少有两项以上,并取得显著业绩

1.企业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实现自主设计、制造的工业产品和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

2.建立实现企业生产的精细化、管控一体化的生产执行系统(MES)、集散控制系统(DCS),生产过程控制基本实现了自动化、信息化,数控设备拥有率不低于30%。

3.建立以质量、计划、财务、设备、生产、人力资源、安全等环节为重点的企业管理信息化.

4.在市场营销中,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过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企业建有互动型门户网站,在产品销售方面电子商务所占比例超过30%。

5.利用信息技术促进节能减排效果良好

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鼓励两化融合示范引领。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根据两化融合水平,奖补资金实行总量控制,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1)申报“互联网+制造”类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属信息化应用企业;

2.项目单位属制造业企业,或属重点行业或行业龙头企业;

3.企业成立满2年;

4.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及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应不小于50万元;

5.项目前3年度)在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投资总额:申报“绿色制造项目”的,应不小于100万元;申报其它类别项目的,应不小于400万元;

6.申报“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项目”的,申报单位的两化融合发展阶段应达到“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

(2)安徽省申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类及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的条件:

3.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其中申报前3年项目投资总额应不小于30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组织民营企业参与信息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两化融合试点项目建设,区级先行按照其实际软件等投入的15%进行奖补,每个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再积极协助企业争取省、市级项目支持。

对两化融合试点项目,按照实际软件等投入的30%进行奖补,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

2、企业两化融合现状与水平

3、企业两化融合管理现状与水平

4、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开展周期性自评估的报告、企业获得国家(省级)级制造业互联网融合示范企业和国家(省级)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证明材料。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

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对被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一次奖励。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被认定为县级两化融合试点企业,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围绕技术改造、两化融合、管理创新、工业产品设计等方面开展对标诊断,对单个企业资助费用不超过20万元。

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基本条件

2、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近二年无亏损。

4、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建设应用项目已运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5、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建设经验有一定的推广示范作用。

新列入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并通过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对其中未获得省政策奖励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列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新列为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新列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新列为国家级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新列为国家级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鼓励企业提升智能化水平,对新列入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并通过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除省、市奖补外,县财政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新列入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并通过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对其中未获省政策奖励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支持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于列入《马鞍山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库》的“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5%的补助。对于列入《马鞍山市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导向计划》的“两化融合”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奖励50万元,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奖励20万。

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1.在安徽省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3.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4.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凡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获得国家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给予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两化融合贯标流程分三个阶段:体系建立阶段、体系实施阶段、体系审核阶段

(1)体系建立阶段

1、两化融合贯标启动:成立项目组、标准宣讲、贯标实施培训会。

2、两化融合分析诊断:深入调研、体系评估与诊断、贯标标准培训。

3、两化融合体系构建:体系策划、体系文件架构、体系文件编写培训。

4、两化融合文件编写与培训:文件编写、文件评审与修订、文件发布。

(2)体系实施阶段

5、体系试运行:体系宣贯、体系试运行、运行情况记录与改进。

6、两化融合内部评审:内审培训与组织、内部审核与改进、管理评审。

(3)体系审核阶段

7、两化融合审核认定:准备迎审、审核及改进、项目验收。需要注意的是,在两化融合贯标过程中,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不可忽视。

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层(包含创新团队)1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层(包含创新团队)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企业当年被认定为省、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

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当年成功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每户奖励5万元。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等称号的进行一次性奖励,国家级的奖励50万元,省级的奖励20万元。

对当年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奖励10万元;对当年认定为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5万元;

1、基本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行业属性

不限制所属行业,但有些行业的通过率会更高。

3、企业人数

虽然两化融合不限制企业规模。但为了增加通过率,两化融合有需要对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对公司进行岗位职责的变更或者人员的增减。

4、销售收入

体系对销售收入没有具体要求,如果企业限定在50-100人左右,销售收入一般在2000万以上。

5、信息化系统

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通用的信息化系统。包括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计划需要涉及到生产模块的使用)、PLD/PDM(企业产品设计研发生命周期管理的软件)、设备安全管理软件(煤矿,化工行业安全保障,设备管理类型的软件)、外贸订单销售管理(出口工厂专门用来进行销售管理的软件)、企业特有的能提高生产力,降本增效的各种信息化系统等等。

当然理想的信息系统是工业控制系统。生产设备可以互通互联,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来进行所有设备管理。

6、财务保障

两化融合评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需要公司能进行资金保障,要求企业近两年对信息化工业化有资金投入(包括生产设备、信息设备、服务器、各种培训服务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7、信息安全

此项是需要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好有独立的机房或者机柜,保障外人不能随意破坏窃取服务器数据。如果企业系统是云端部署,无独立机房也可以。

当然,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也是可以申报的,但是在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可能就会比较多。以上是对单项应用的一些列举,达到这一些条件之后,就可以去做两化融合贯标。

当年通过国家、省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荣获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当年通过国家、省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荣获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含市补助部分)。

当年通过国家、省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企业,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奖励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10万元。

当年通过国家、省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荣获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含市补助部分)。

当年通过国家、省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荣获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企业当年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自主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省级“两化融合”、“自主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示点示范企业的,每项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确认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确认的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奖补50万元、通过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等。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30万元。

对首次获得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和“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民营规模工业企业,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万元。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和信息“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工业标准化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融合贯标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1、A级(规范级)

(1)初步开展了办公系统、财务系统等信息(数字)技术应用,能支持基本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2)企业初步具备项目建设过程的策划与实施的过程管控机制;

(3)企业管理模式为职能驱动型管理,各项业务活动主要根据规范性的组织分工和标准化的岗位职能开展。

2、AA级(场景级)

(1)企业两化融合水平处于单项覆盖及以上水平;

(2)企业在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某一关键业务场景(如研发、生产或运营管理)中,借助数字化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ERP、MES、PDM等)已实现场景内主要业务环节全覆盖以及业务、数据全集成,解决关键业务场景的信息透明问题,提升该场景内关键业务的资源配置效率和运行柔性,基本达成关键业务效率提升、成本降低、质量提高等预期价值效益目标。

(3)企业管理模式为技术使能型管理,具备规范有效的过程管控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控机制、战略制定到执行机制等),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已达到研发、生产、经营管控等场景内业务活动的在线化、集成化,以及数据要素的共享和开发应用。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新认证的国家级两化融合企业,给予3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或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

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新列入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新晋升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市级财政给予30万元的投资补助。

对当年新通过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两化融合贯标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新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或服务机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或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1、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

3、企业所属行业:生产制造类型企业,不限制产品所属行业;

4、企业人数

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人数在100人左右,如果生产高度自动化的企业人数则无具体限制;

5、企业销售收入

体系对销售收入没有具体要求,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较好。

6、企业信息化建设

常见的信息化软件包括:

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计划系统)、PLD/PDM(企业产品设计研发生命周期管理的软件)、设备安全管理软件(煤矿、化工行业安全保障设备管理类型的软件)、外贸订单销售管理(进行销售管理的软件)、其他企业特有的能提高生产力,降本增效的各种信息化系统。

7、财务的持续保障

两化融合需要公司进行资金保障,要求企业近两年对信息化工业化有持续的资金投入(包括生产设备、信息设备、服务器等)

8、信息化安全方面

企业要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有独立机房的企业,制定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机房管理制度。

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按照与省级政策不重复奖补原则,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为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为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评为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评为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工业精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称号的,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体系建立阶段

体系建立阶段主要进行两化融合评估、企业战略-可持续竞争优势-新型能力脉络梳理、两化融合方针和目标的确定、两化融合实施框架策划以及体系文件编写及发布。

主要成果:《两化融合体系评估报告》、《两化融合现状评估报告》、《两化融合制度编制清单》、两化融合体系文件。

2、体系实施阶段

体系实施阶段主要进行体系试运行、内容审核、问题整改和管理评审。

主要成果:方针、目标、新型能力的确定、两化融合实施框架、《两化融合策划方案》、《两化

融合管理体系内审报告》、《两化融合体系管理评估报告》。

3、体系认定阶段

体系认定阶段主要进行符合性评审、迎审准备(申请书、两化融合建设情况汇报材料、体系建设过程整体证明材料)、现场审核、审核中发现问题整改。

主要成果:依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进行信息化项目实施的过程系列文件。

4、体系保持和改进阶段体系保持和改进阶段主要进行体系复合型、有效性评审、体系改进点及过程记录、年度体系复核等。

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并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省、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5家,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首次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评定的企业奖励50万元,首次被评为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当年通过国家及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评定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项目)的,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补。

对首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与信息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补;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获得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安徽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运营情况、信用状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较好基础,企业数字化建设有一定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经验的企业,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其中法人代表占40%。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协同实施。

对当年新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制造业“双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软件“铸魂”工程等领域的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5励。

(1)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对工业企业在实施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当年购置的软件达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10万元。

(2)支持软件服务业升级。对当年软件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软件销售收入(嵌入式软件只计算软件销售部分)的3%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万元。

(1)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对工业企业在实施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当年购置的软件达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15万元。

(2)支持软件服务业升级。对当年软件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软件销售收入(嵌入式软件只计算软件销售部分)的3%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5万元。

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获得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两化融合评估等级在2A、3A、4A、5A级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30万、50万、100万。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县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且及时开展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企业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取得证书的给予30万元奖励,新获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10万元奖励;当年新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类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新认定国家级或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GBT/23001)中并没有限制行业和规模,但根据体系标准要求,应具备以下一些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的基础;

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人数在100人左右,如果是生产高度自动化的企业人数则无具体限制;

6、企业信息化建设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计划系统)、PLD/PDM(企业产品设计研发生命周期管理的软件)、设备安全管理软件(煤矿、化工行业安全保障设备管理类型的软件)、外贸订单销售管理(进行销售管理的软件)、其他企业特有的能提高生产力,降本增效的各种信息化系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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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鞍山统一战线为大力弘扬尊老、助困的中华传统美德,1月8日上午含山县新联会联合含山金函商贸公司组织开展“岁末送暖”慰问活动。为清溪镇白衣行政村、杨坳村和蛮张村10余户困难群体送去大米、油和牛奶等慰问物资。 含山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自2021年成立以来,一直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集中开展访贫问苦公益活动10多次,救助https://www.mastz.cn/show.aspx?infoid=1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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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市上市公司公告(11月15日)兆新股份(002256)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永晟”)于2022年11月14日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双方确定在和县境内开展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由深圳永晟对和县光伏项目进行整体规划,根据规划开展后期工作。拟在马鞍山市和县境内建设和县永晟新能源40https://stock.10jqka.com.cn/20221115/c642929962.shtml
6.2025年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3.信息发布媒体: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masys.gov.cn/)、马鞍山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网(http://www.masjc.com)。 http://masjc.com/display/130084.html
7.上海·杨浦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着力在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科技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要坚定不移对外开放,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深化与美国旧金山湾区委员会合作内涵,加快引进总部型、功能性外资项目,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举,加快推https://www.shyprd.sh.cn/yprd/html/yprd/yprd_qrdcwh/2013-09-22/Detail_22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