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的爆发启示我们,正是由于人们对金融体系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才使经济遭受重大损失。鉴于金融体系存在着脆弱性,金融监管当局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防范和减少金融体系风险的产生与蔓延。所以金融监管是有必要的。
1.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分为事前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前,贷款人可能害怕由于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不够而遭受损失,两者在价格上无法达成一致。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贷款人的资金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体系的运行是缺乏效率的。由于信息不对称,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信息不完全了解,监管要付出成本,以及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信息的真伪难以辨别,使得贷款人的利益和风险受到影响。相对于零散的投资者,金融中介有相对的优势处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是这种优势业只是相对的。金融中介监管作用的发挥也受储蓄者对金融中介的信心以及金融中介对借款人监管的效率两个条件的制约。
1.2金融主体的非理性
在金融市场上金融主体绝大部分是有限理性的,一旦其决策失误,就会遭受损失。在日常经济生活中,金融市场的主体可能会盲目跟随主流,就像羊群中的羊一样,这就是“羊群效应”,也是金融主体非理性的表现之一。在金融市场上,人们常常对市场上的信息会忽视。当市场受到某些不良因素的影响时,人们往往不敢根据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而且他们对自己的投资决策怀有侥幸的心理状态。正是由于市场主体容易做出非理性的判断,就加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使金融市场变得复杂而动荡。因此就更加需要对市场进行监管。
1.3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性
利率、汇率、股票的价格是很容易变化的。一些国家为了不受国际上的因素的影响采用固定利率和固定汇率制。当他们所采用的固定水平难以维持下去时,就蕴藏了极大的金融风险。有些国家采用的是浮动利率和浮动汇率制,不对其限制,这样就会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的过渡波动,过渡波动也会使金融市场受到冲击。而且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也非常紧密。当一方的价格发生变化时,多方的价格也会受其影响而产生波动。所以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从东南亚金融危机我们就可以看出危机的传染力度。只有事先采取措施,才能防止危机的发生。
2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
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监管,形成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对金融机构的准入、经营以及退出进行监管。王兵、胡炳志认为,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不是一种有效监管,而只是一种存在诸多缺陷的权力监管。石全虎认为,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化程度还不高,金融体制和企业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银行监管制度也存在一定缺陷,使银行监管的有效性打了折扣。我国的金融体系确实存在很多缺陷。
2.1我国的金融体系缺少新的金融监管理念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对金融机构的运作管理过多,致使金融机构缺乏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这对金融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差,造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为了剥离不良资产,我国成立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但还是有很多新的不良资产产生。由此看来我们的监管方法还是落后的。所以我们要用新的理念来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尝试用新思路来管理我们的金融市场。让金融机构变被动为主动,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2.2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金融市场缺少约束力
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所以各个金融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导致金融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这也是导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因素。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金融市场运行非规范化,市场上就会产生很多非公平的交易和不正当的竞争,经济主体的利益遭受损失,欺诈行为时有发生,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信息、做假账。我们应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使金融市场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2.3信息披露不完全,信息公开性差
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对金融监管的作用时非常明显的。准确、及时、全面地获取和处理各种信息对于金融业的监管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它是对金融业实施有效管理的一个基本前提,也是市场公开原则的集中体现。因此,一国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度应与该国的市场化程度相适应。鉴于我国经济目前所处阶段,信息的公开程度是很差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披露不完全,有的甚至做假账。由于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金融机构的报表数据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监管当局的分析就会有一定的误差,所以其提供的信息缺少参考价值。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也成为金融发展和监管的一个重要趋势。
3实现有效金融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3.1改进监管方式,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参照西方的监管制度,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的监管体系要形成一套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监管机制。加强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金融机构应该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建立内部监控制度,为了实现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在加强金融机构自律监管的同时,发挥行业互律组织的监管作用,防止不正当的竞争,规范金融行为,实现外在约束和内在自律的统一,使金融机构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把经营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按国际化标准建设。建立符合国际要求的监管制度和监控指标体系,培养一大批监管专家,按经济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淡化地方政府干涉,提高监管效率。以面对国际金融市场上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
3.2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近年来我国的金融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等,初步建立了金融法制框架。但当前金融法规还存在着前瞻性不强,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等问题。某些重要领域还处在空白阶段,如基金法、期货法,是有待加强的金融监管重点。从而为制度化、规范化金融监管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础。制定的法律细则要具有可行性。如果制定出来的法律没有可操作性,那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所以我们要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修改法律,对不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修改和删除,以及增加新的法律条款。我们还要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对于违规违章的操作要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处理。金融监管部门要忠于职守、整顿纪律。提高金融队伍特别是管理层的素质。为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保证金融体系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3.3加强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建设,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金融市场的主体对市场信息的了解程度对其经营决策是非常重要的,也是衡量市场发达程度的标准。加强信息披露可以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状况,这对金融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也产生了强大的市场约束力和推动力。同时,通过收集、评价和金融机构的经营和信用信息,增强了信息的透明度,也为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监管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有效的信息载体。在这种金融市场参与者了解信息的市场机制下,经营状况优良,信用水平高的金融机构比较容易获得和拥有广泛的客户;而资产状况差,信用水平低的金融机构难以拓展市场,并有可能失去已有的市场份额,最终将退出市场。
参考文献
1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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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兴亚.建立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的思考[J].中国金融,2000(10)
(二)日本农村合作性金融
二、金融信息制度
急剧膨胀的信息流和信息需求使得涉农企业对金融信息的管理面临更高的要求,很多发达国家的涉农企业都开始进行信息化建设。近年来,日本涉农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不断扩大,有的跨行业经营,有的在全国都有子公司。据调查,日本涉农企业通过信息化管理减少了盲目性投资14%,提高判断决策正确率16%,提高业务处理准确度25%,文件简化率10%,提高内部信息畅通率22%。信息管理是涉农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基础,它既可以作为涉农企业计划与决策的依据,又可以对涉农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一)涉农企业管理金融信息系统的内涵
金融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新型学科,由人和计算机网络集成,以人为主导,利用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办公设备,进行信息的收集、传输、加工、储存、更新和维护,以企业战略竞优、提高效益和效率为目的,支持企业的高层决策、中层控制、基层运作的集成化的人机系统。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由金融信息的采集、金融信息的传递、金融信息的储存、金融信息的加工、金融信息的维护和金融信息的使用五个方面组成,功能包括经营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行政管理和系统维护等。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利用过去的金融数据预测未来,为有效管理和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涉农企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内涵是在普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涉农企业金融信息数据的特点,与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多种技术相融合,建立涉农企业的农业资源配置数据库,完成涉农企业数据分析和系统开发,为涉农企业生产与决策提供支持的系统。
(二)日本涉农企业管理金融信息系统的特点
首先,日本农业金融信息化建设的背景对涉农企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发展给予了强大支持。其次,日本涉农企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集成度比较高,模块之间在设计时通盘考虑,无缝联接,使得数据交换无障碍。再次,日本涉农企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设计的针对性强、涉及面广,针对日本涉农企业业务划分不同的模块,涉及生产管理、资源计划管理、物流管理、销售管理、电子商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方面。最后,日本涉农企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有日本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大企业的资源为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条件。
三、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启示
(一)构建自下而上独立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虽然金融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但是日本的合作性金融体系却具有完全的独立运行权,在行政级别上不隶属于各级地方职能部门,行政法规上不受任何地方职能部门干涉,其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三级金融机构。日本合作性金融体系的这一特点,既可保证农村金融体系不受干扰可独立执行其职能,又便于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结算速度和互,可有效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速度。
(二)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在保证农村金融体系中合作性金融体系的独立性同时,政府也应提供必要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日本政府在农业金融体系建立的过程中,一直通过各级金融职能部门对农业金融体系提供政策性和资金支持。日本政府根据信贷补贴理论和市场竞争不完全性理论,保障其农业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持续的注入大量资金,并不断出台扶持性政策,为其现代化农业金融体系的建立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以农业、农民为服务对象
(四)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在建立有效的合作性金融体系和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有效的内外部双重监管机制是保障农业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保障。日本为防止金融犯罪等问题,建立起以存保制度、互助制度、信誉制度和灾补制度以防范其金融风险。
一加入世贸之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银行市场的基本趋势
在这个协议的框架下,基于对中国内地金融市场的不同判断,不同的机构对于外资银行的进入速度表现出不同的预期。总体上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相当谨慎的预测。这一点以找重开拓高端市场的花旗银行为代表。花旗银行的专家在分析其进入中国市场的份额预期时强调,如果花旗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太高了,华尔街的分析师会提醒投资人:“花旗正在成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银行。”这会降低银行在市场上的价值,这不是股东们所愿意看到的,因此这些聚焦高端客户的部分外资银行只会努力做好在中国的、其市场定位范围内的部分业务,但不会追求市场的份额。换言之,在花旗银行的专家看来,如果不能为花旗银行带来不低于其在其他市场的盈利水平,花旗银行是不会盲目扩大在中国市场的份额的。这一点在近期花旗银行浦东分行对于理财客户最低存款限额的规定上就可见一斑。
(2)谨慎的预测。这一点以渣打银行的研究报告为代表。渣打银行的研究报告预期,在中国加入世贸十年后,外资银行在中国贷款市场的占有率会由现时的低水平上升至百分之八。根据该报告的预测,假如开放银行市场能让银行业总借贷额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间每年增长13%,外资银行贷款增长每年将达到四成的复式增长,在二零一零年时外资银行贷款额将有百分之八的市场占有率。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内地的贷款市场占有率仍低,截至2001年九月时,外资银行的放贷额只及中国内地银行业的百分之一点七。
(3)较为广泛接受的预测。目前经济界被较为广泛接受的预测,是预计10年之内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平均会达到10%,这一预测稍高于渣打银行的预测速度。
(4)乐观的预测。这以亚洲开发银行的专家的预测为代表。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首席代表莫利预测说,中国的银行将在入世后丧失相当大的市场分额,其利润份额也将大大缩小。他说,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所占的份额过低,中国加入WTO后10到15年,将可能占据中国金融市场约30%的份额。
那么,如果外资银行按照上述较为乐观的预测的速度进入中国市场,是否会引发中国的银行危机呢?实际上,对于银行体系来说,只要不发生支付危机,只要流动性保持较好状态,即使出现较大比例的坏账或数额较大亏损,也能在相当的时期内维持正常的运营局面,这是为各国的银行体系所证明的。因此,即使外资银行以上述速度进入中国银行市场,在某种临界状态下,中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即使失去一大批存贷款客户,也未必发生支付危机,而且,在这种限定的前提下,我们所能收到的必然是银行类金融服务得以改善的效果。这里所说的临界状态,是国有银行体系通过拓展业务带来的相对稳定的增量负债来支持包含一定比率的不良资产的流动性资产及总资产。根据现有的实际数据和经验比例,这是不难测算出来的,而且国有银行也是不难满足和达到这一临界指标的。因在此前提下,所谓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引发金融危机基本上可以说是耸人听闻的说法,中国的分步骤市场开放策略更是分散了外资银行迅速进入可能对国内银行业带来的冲击和风险。
当然,在保证不断拓展业务、并且不发生支付危机的临界状态以下,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只有提高营运效益才能不断补足核心资本,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外资银行的进入当然会导致部分优良客户的流失,但是我们的分析和预测不能静态地看待中资银行的经营行为,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中资银行既有坐以待毙的可能,更有能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在外资银行压力下加快内部市场化改革、并维持和争夺业务份额的可能。
二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力对比分析
实际上,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速度,取决于不同银行的市场定位及其相对的竞争优势。
一般来说,外资银行在经营机制方面的优势目前来看是明显的。由于外资金融机构在国际声誉、薪酬待遇、激励制度等方面比中资银行有较大的优势,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国内银行人才外流。由于外资银行的市场定位和以盈利为导向的经营目标,外资银行通常会注重高端市场的开拓,注重高增值和高收益的业务,这一部分业务在整个市场份额中的比率是有限的。同时,外资银行为外资企业等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所促进的优质企业的成长,业能够带动总体的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与此相对应的是,由于市场定位和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对于外资银行设立网点的约束,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对吸收居民储蓄存款的兴趣有限,对于企业存款的竞争会相对激烈。
因此,在当前对于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外资银行进入市场后的影响的讨论中,一些金融机构实际上有意无疑地夸大了外资银行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这一夸大可能会形成政策上的影响力而对促进金融机构推进改革发挥积极的影响,但是也可能误导金融界对于外资银行的政策举措。即使不考虑当前外资银行相当有限的市场份额,对于外资银行竞争力的夸张实际上也低估了中资银行本身具有的竞争力和相对优势。近10年来,中资银行业的管理人员日益年轻化、专业化、技术装备具有国际水平,分支机构网点更是遍及全国,而且在五年的准备期里,中资银行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因此,更为务实的看法,可能是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在竞争中合作,共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共同把中国金融市场的蛋糕做大,则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都能够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
三从香港市场的银行竞争格局看中国内地银行市场的演变趋势
市场的开放会引发金融市场的动荡吗?不仅国内家电等行业的开放不能证明这个结论,以金融市场高度开放的中国香港为例,外资银行的灵活进出和高度竞争,实际上推动了相当银行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而且到目前为止,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也是有限的,而不是支配性的。
历史地看,20世纪80年代可以说是香港银行业的黄金时代。香港是世界上除纽约、伦敦之外,外国银行最多的第三大银行中心,全世界资产排名表前50名的银行中有44家在香港开有分支机构。溯本探源,1978年3月以来,香港取消限制,向外资银行打开大门,金融政策逐步自由,才吸引了大批外资银行蜂拥而至。香港金融业因此发展迅速,直追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而成为世界上金融机构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
目前,香港银行市场主要由三大银行集团主导,即中银集团、汇丰-恒生集团及渣打银行香港分行。三大银行集团占香港整个银行贷款市场50%以上,处于第二层次的东亚银行占4.5%,道亨银行占3.5%,其他中小型银行份额不高,平均市场占有率仅1%-2%。
四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的竞争性合作会推动中国金融体系运作效率的提高
如前所述,由于外资银行与其中资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同,所具有的相对比较优势也存在差异,因而尽管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对中资银行的经营形成相当的压力,但是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同样存在广泛的合作空间;由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是渐次推进的,因而外资银行的进入并不容易引发银行危机或者金融危机。在这个金融开放的进程中,真正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是中资银行在外资银行的经营压力下,不能及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可以预计,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促进中国银行业的市场重组进程,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开放银行市场将增加银行的收购与合并活动,而且并不限于大陆银行之间的合并,也可能涉及外资银行。特别是考虑到部份外资银行有兴趣与内地银行合作,从而受惠于内地银行现有的网络及市场声誉,这种购并活动会趋于活跃,并且使得中国内地的银行业的竞争更为激烈,从而促使银行体系运作效率的总体提高。
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竞争性合作,能够共同把中国金融市场的蛋糕作大。实际上,外资银行能够选择进入中国市场,也是与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分不开。在这个不断扩张的市场中,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因为经营优势的差异,选择服务的市场区间自然会有差异。例如,从目前有限的几家外资银行看,由于这些外资银行的运营成本高,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在大客户上,例如,花旗银行要求理财的客户每个星期存款帐户不低于(或等值于)2000美元,客户每月日平均总存款额不低于(或等值于)5000美元,否则将收服务费人民币50元或美金6元。汇丰银行则要求客户的定期存款的起存金额为2000美元,活期存款虽然不设起存点,但如果客户每半年的账户平均金额低于2000美元,则要收取每6个月20美元的服务费。与此形成对照的而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中资银行则更多地是利用广泛的网络布局服务于更多的普通客户。在这个竞争性合作的过程中,中外银行之间是竞争对手,也是策略伙伴。而银行市场的竞争将使得企业和居民等金融服务的最终消费者获得益处,他们将切实获得更好的金融服务和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空间。
五中国加入世贸也为中国金融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了空间和机会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已建立了以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为基础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它们之间的功能既有重叠,又有空缺。因此,必须对它们进行革新、调整和补充,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地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一、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2.商业金融嫌贫爱富。农村商业银行,全国数量较少,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人们的认识尚不全面,具体的经营中表现为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不足及所涉业务的自然脆弱性,使其经营发展天生具有局限性,商业金融要赚钱就必须考虑交易成本和风险。大部分农民需要小额、频繁、多样的贷款,交易成本相对高一些。风险管理方面,商业金融对农民担心较多。发展空间很大,但愿意投入的主体很少,对从事农业的资金投入缺乏政策、法律上的倾斜保护。
3.合作金融名存实亡。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农村信用社在发展中日益突显出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历史包袱沉重等一系列问题,已经逐渐失去了合作金融的特性,严重影响到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和效益提高,逐步成为制约扶植“三农”发展的瓶颈。
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思考
鉴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以上问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为切入点,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以实现农村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1.在政策金融方面,拓宽政策性银行服务功能。针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难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职能的局面,重新界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增加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首先,要根据国家农业政策在作好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同时,资金的运用要支持农村的社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交通、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资力度。一是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支持农村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平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建设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抓住重点企业项目进行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四是全面支持贫困地区人口尽快脱贫解困。紧紧围绕稳定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其次,加大财政投入规模,使农业发展银行的资本金充足。最后,加快农业发展银行管理的各项立法,使各项金融政策能更好地贯彻落实。
一、理论及实证研究综述
(一)货币供应量仍可充当中介目标
我国1996年正式将M1的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同时以M0、M2作为观测目标。目前在赞成以货币供应量充当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学者中,主要有两种观点:
1.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货币供应量仍可充当中介目标
王松奇(2000)认为,从我国目前情况说,从货币政策到社会总支出的变动控制,其中可供选择的中间指标只有两个:一是货币供给量;二是利率。利率是否可以选作货币政策的中间指标,关键还要看它与社会总支出关系的密切程度。从实证数据看,投资的利率弹性过低,而利率对消费支出也不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也就是说,它与社会总支出中间关系不够密切,因此,就不能把利率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间指标。在目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货币供给量都是我国货币政策最合适的中间指标。
蒋瑛琨等人(2005)运用协整检验、向量自回归、脉冲响应函数等方法,围绕国内外学者争议较多的货币渠道与信贷渠道,对中国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轨的1992年一季度至2OO4年二季度期间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90年代以后,从对物价和产出最终目标的影响显著性来看,贷款的影响最为显著,其次是M2,M1的影响最不显著,这表明,90年代以来信贷渠道在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占有重要地位。从对物价和产出最终目标的影响稳定性来看,M1比较持久和稳定,其次是M2,最后是贷款。由于对最终目标影响稳定的中介变量更易于调控,因此就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而言,M1优于M2,M2优于贷款。现阶段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中国仍应当以M1为中介目标,将M2作为观测目标。M1更适合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而取消贷款规模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是合理的。
2.当前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是适合的,但需调整与完善
范从来(2004)认为,现阶段货币供给量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这种局限性的克服不应该是简单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而应该根据我国经济市场化和货币化的程度调整货币供应量的统计内涵,通过汇率制度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创造一种有利于货币供应量发挥中间目标功能的货币控制机制,提高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刘明志(2006)通过实证分析表明,中央银行利率调整是中央银行对物价变化所做的政策反应,但尚无实证分析结果支持中央银行利率调整或银行间市场利率变动可明显地影响物价变化或经济景气变化的结论。因此。在利率市场化尚未彻底完成、利率形成机制尚不灵活、利率变动与经济景气变化之间的直接互动关系尚未建立之前,不宜遽然放弃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而改采用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但考虑到银行间市场利率对于市场信号变化的敏感性以及日常可观测性,利率市场化彻底完成以后,利率形成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利率变动与经济景气变化之间的互动增强,利率在调节经济景气变化方面的作用将更加明显,可以考虑使用银行间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二)以利率为中介目标
以利率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先后经历过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适逢凯恩斯主义盛行,英美等西方国家在制定货币政策时,采用凯恩斯主义的主张--盯住名义利率。第二个时期是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在“泰勒规则”的指导下,以实际利率为中介目标,如美国。“泰勒规则”认为,实际联邦基金利率与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关系。在自然失业率水平下的通货膨胀率和潜在产出增长率都对应着一个实际均衡的联邦基金利率。若货币当局以实际均衡联邦基金利率作为中介目标,便可以获得通过改变名义均衡联邦基金利率来稳定或影响产出、价格水平的最优路径。我国学者在对利率中介目标进行讨论的时候,并没有明确地区分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
李燕等人(2000)认为,由于货币总量控制有效性的基本条件不能得到满足,央行对基础货币控制能力有限,货币乘数也不稳定,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进行调整:即从货币总量控制向利率调节转变。
周诚君(2002)认为,在内生货币分析框架中,货币供给是内生的,利率则是外生变量。由此,一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应该是利息率而不是货币供应量。对我国而言,货币供给具有较强的内生性,而利率则具有几乎完全的外生性。因此,目前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应转向利率调控为主的间接型货币调控模式。以正因为此,我国目前利率改革的方向不能是追求单纯的利率市场化,而应是一个多元的间接利率调控体系。
张强等人(2003)通过考察货币运行效果,发现货币供应量对经济的影响有减弱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作用不力。随着金融开放度的加深,货币供给越来越依赖于经济的发展,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在反映经济动态的敏感性方面更具有优势,中央银行应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程度渐进地调整中介目标。过渡期内中央银行考察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时,逐步将中介目标由数量型过渡到以利率为主的价格型指标,同时将汇率、金融资产价格作为辅助指标纳入中介目标体系。
(三)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
1.货币政策目标直接盯住通货膨胀率,以利率、货币供应量和经济景气指数等作为监测目标
奚君羊等人(2002)认为,从1996年我国正式确定M1为货币中介目标、M0和M2为观测目标起,实际货币供应量与目标值之间始终存在很大的离差。由此可知,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供应量在可控性上存在严重缺陷。从稳定价格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这一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来看,货币供应量目标也不能令人满意。从1998年起,M2与价格出现了明显的背离趋势,价格在M2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继续呈现持续性负增长,出现通货膨胀紧缩的迹象,经济增速也是逐年下降。货币供应量目标缺乏有效性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货币供应量的计量口径可能失真;二是基础货币投放常因外汇干预或所谓的“倒逼机制”等原因而难以控制,且货币乘数不稳定;三是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尤其是1996年后M1和M2的流通速度出现了急剧下降的现象(郑超愚、陈景耀,2000);四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出现了“肠梗阻”。以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已严重干扰了我国的舆论判断和公众预期。因此,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把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直接钉在通货膨胀率上,同时将利率、货币供应量和经济景气指数等其他主要经济变量作为监测指标,这应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2.将通货膨胀作为中介目标,以产出和就业缺口、货币供求、利率和汇率等作为监测指标
(四)以产成品库存总额占消费总额的比率为中介目标
曹家和(2004)从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出发,认为货币政策的效应存在非对称性,即货币供给量在通货膨胀时期能够灵敏地反映出社会总需求的宽松度,并且能够有效地防止通货膨胀的出现,但在紧缩时期则对社会总需求的宽松度缺乏灵敏性,因而并不适合继续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由于货币政策效应的非对称性,客观上要求央行在不同时期选择不同的领先指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在对目前国内学者提出的中介目标的利弊进行分析之后提出,在紧缩时期,央行可以使用产成品库存总额占消费总额的比率作为执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在供大于求的经济中,当社会总需求增加时,产成品库存总额呈下降的趋势,而当社会总需求减少时,产成品库存总额则出现上升的趋势。既然治理紧缩的关键是增加内需,使社会供求趋于均衡,那么,能够准确反映内需变动状况的产成品库存总额占消费总额的比率,因其能够灵敏地指示货币供给量对总需求的实际影响,因而可以作为央行执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首选指标。
(五)同时采用多个金融变量作为中介目标
目前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研究远没有形成一致性的意见,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是学界研究的热点。综观既有的文献资料,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在制约我国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及农村繁荣的诸多因素中,农村区域货币资金短缺,满足不了农村居民合理的货币需求和贷款需要,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对融资服务提出了多方面的需求,如农业产业化培育和发展,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居民生活现代化过程中生活质量的提高,卫生、教育设施的改善均需要贷款的支持,比之于传统现代农村对融资的需求面更广、量更大、质更高。然而,去年举办的中国农业国际投融资论坛上提供了一组数字令人吃惊:中国证券市场发展10余年,上市企业已逾千家,而“农业板块”企业尚不足40家;中国农业吸收外商投资项目数占外商投资项目总数的比重不足3%,投资额还不足2%;农业银行全部贷款只有10%投向了农村,而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这个比例是98%;当前农户取得借款的主要渠道是民间私人借贷,农户借款中民间借款所占的比例超过70%;我国农村“高利贷”有8000亿元至1.4万亿元。因此,目前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成为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制约因素。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
金融的“欺贫爱富”致使资金的城市偏向
正规金融“缺位”,资金市场动作不规范
资金市场价格高,压抑了农村的资金需求
资金外流和民间借贷的高风险,使农村民间资金市场的利率往往高于农业甚至生产性企业的利润率,这种过高的利率压抑了农村资金的需求,并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的城市偏向。我国现有2.4亿农户,只有15%的农户获得过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其余85%都是通过民间借贷融资。
同时,正规金融因受更为严格的金融管制,加之农业生产的生物性、季节性与农产品需求的常年性、鲜活性决定了农业是弱质产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农产品需求弹性下降,农产品转入买方市场,农业的市场风险加剧。特别是农村的信息不畅,种植跟着感觉走,经常面临“卖难”降价的困境,又比工商业更多地遭受自然灾害,等等。农业的弱质风险性意味着农业贷款风险大,收益不稳定,影响了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农村居民很难从正规金融得到贷款,金融的单一性与经济的多元化形成明显反差。因而我国农村“高利贷”市场迅速发展,农村资金市场价格偏高,很大程度上压抑了农村的资金需求。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农村资金市场的上述特点决定了现代农村资金市场体系的构成必须与城市、与传统的农村有所不同,仅仅商业金融、无序的民间金融,都不能满足农村各投资主体的融资需要,必须有农民自己规范的合作金融和政府的政策金融参与其间,并发挥重要作用。
建立完善、有活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以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国家财政性投资为引导,信贷资金为支持,外资和证券市场资金等各类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农业融投资体制。据有关资料统计,仅限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养老救济等社会保障、农业科技等五项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就要上万亿元的资金。如此大的资金缺口,仅仅依靠捉襟见肘的基层政府财政支出是不现实的。需要拓展融资渠道。转变单一依赖间接融资的思路,建立适应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中小资本市场,让资金通过更多的直接融资渠道进入实质经济部门。此外,调整农村金融组织格局及界定各自职责。可以考虑设立在农村却很少发放甚至不发放贷款的国有银行基层网点逐步在农村市场上退出;农发行则需要按政策性银行要求使资金到位而不致名存实亡;邮政储蓄网点或完全退出农村或将其在农村吸收的资金以一定形式返还农村;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带可组建农村民营商业银行,以规范日益活跃的民间金融活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变单一的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国资本进入农业主产区。
明确各金融机构的职责,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
强化农业政策性银行功能,发挥对农村经济的基础支持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服务。加强小额信贷,尤其要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短期贷款、农产品库存贷款、农村公共品贷款,低息为农业基本建设、综合开发提供资金,切实保护农业的基础地位。把农业发展银行办成经营目标明确、治理结构科学、资产状况良好、业务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管理手段先进,具有较强政策执行能力的政策性银行。
建立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发挥对农村经济的补充作用。为了适应农户多样化、复杂化的信贷需求,在继续改革和完善正规金融机构的同时,使农村一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浮出水面”。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新设一批县域小型商业金融机构。发展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补充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不愿给农村个体私营经济贷款造成的融资缺口,使之与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竞争。积极调整农村金融政策,向私人资本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允许在农村开办私人信用社、私人银行和其他私人金融机构。
健全农业保险机制,发挥对农村经济的补偿作用。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专门从事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或委托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国家应利用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涉农保险,引导农民建立互助保险组织。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对农村经济的主体支持作用
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全方位的为农村经济服务,在组织形态、规模方式、经营目的等方面应具有多样化、多层次性。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分类改革。
对商业性经营倾向严重的信用社,顺其发展路径改为商业性金融;对合作性坚持比较好的,继续加以规范,使之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以使其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农村合作金融薄弱的地区,广泛宣传合作金融知识,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适应农村家庭经营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合作金融的需要,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在组织结构上宜实行二级法人层次,即设立乡镇农村信用社和由乡镇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互为独立法人。
地市及以上只设立负责在信息传递、网络牵头、风险金统筹等方面服务的协会。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应注重开拓业务品种,扩大业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
总之,只有更好地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才能使我国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使农村经济更快发展,加快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参考资料:
1.胡卫东.“以城乡统筹的理念改革农村金融”.《农民日报》,2003.4.12
中美两国近些年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差额状况,为与IIP数据形成对比,该表同样选取2004—2013年的经常项目差额数据。中美国际收支失衡是形成中美IIP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10年间,中国国际收支连续保持巨额顺差。2004年顺差额最低仅为689亿美元,至2013年顺差额已扩大至1829亿美元,期间差额有较大波动,但仍保持巨额顺差水平。与中国不同,美国国际收支则连年保持巨额逆差。2004—2013年,其经常项目逆差额从6338亿美元降为4003亿美元,虽呈总体下降趋势,但仍保持巨额逆差水平。中美经常项目的巨大差额直接导致了两国IIP结构差异的形成。
(二)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不平等
在美元本位制下,中国主要依赖美元进行国际清偿。为国际贸易的需要和自身的经济发展,中国须通过大量出口实物资源和提高国内市场融资成本为代价来换取美元流入。而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下,大量美元资金又变成了外汇储备和美国国债等金融资产流回美国,美国再利用这些资金向其他国家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因此,美国可以利用其在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地位不断扩大自己经常账户的逆差。同时,随着国家对美元需求的不断增加,美国可以通过“估值效应”和增发美元货币等手段不断侵蚀对外债务。目前中国外汇储备主要以美元储备为主,汇率的非预期变化带来负的估值效应,使我国被动承担美元贬值带来的损失,造成大量实物资本无偿外流,外汇储备面临缩水风险。近些年中国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外汇储备,如果未来中国仍保持如此高速增长的外汇储备规模,那么损失将更大。
(三)金融体系发达程度不同
中国属于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资本管制开放程度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市场总量依然有很大差距,债券市场发展程度尤为落后。2013年中国债券市场总交易规模达42.06万亿美元,增速为3.85%。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其市场总交易规模占GDP比重和整体融资规模来说还远远不够。一方面中国吸纳以直接投资形式流入的资金需要付出较高成本;另一方面受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的限制,导致了国外资金以证券投资形式流入较少,这些都使中国一直面临较高成本的融资局面,故造成中国IIP结构失衡。与中国相反,美国则是典型的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较其他国家而言,其资本市场的发展更加成熟,并拥有发展完善的证券市场。截至2013年10月美国发行国债总额已突破17万亿美元,但是美国国际储备仅有1400亿美元。美国国债凭借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等特点,成功以较低的融资成本吸引了世界各国政府的投资,因而产生了美国负的巨额净国际投资头寸。
二、改善中国国际投资头寸结构的对策建议
(一)有效控制储备规模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内外失衡是导致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因此,为控制外汇储备增长,平衡对外资产结构,应先恢复内外经济平衡,通过降低国民储蓄规模、扩大内需、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和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等方式逐步调节国际收支平衡。对于降低国民储蓄规模方面,可以通过养老、医疗体制改革以及住房抵押贷款等措施。在扩大内需方面,可采取增加国民收入、削减税负、降低利率和加快居民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等措施。通过这些措施的组合搭配,逐步减少对出口的依赖程度,从根源上控制外汇储备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二)完善金融制度
加快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中国的金融体系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与改革,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金融市场为辅的金融体系。在这种体制下,我国社会融资的90%以上来自银行贷款,且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储蓄难以向投资转化。推进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更能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可以通过产权改革、管理规范化和创新市场化等措施逐步发展和完善债券市场,促进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向证券和其他投资等投资方式的转化,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推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发展。
在持股比例上,多家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接近了银监会规定的20%的上限,如汇丰银行持有交通银行19.9%的股份,渣打银行持有渤海银行19.99%的股份,荷兰国际集团持有北京银行19.9%的股份,澳洲联邦银行持有杭州市商业银行19.9%的股份等。从国内银行来看,也有多家外资机构合计持股比例接近银监会25%的上限,如兴业银行被三家外资金融机构合计持股达到24.98%,西安市商业银行被两家外资机构合计持股达到24.9%,北京银行被两家外资机构合计持股达到24.9%,南京银行被两家外资机构合计持股达到24.2%等。通过参股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可以迅速解决分支网络布点太少、客户基础不足的缺陷花旗银行竞购财务状况不佳的广东发展银行,看重的主要就是广发的全国性金融业务牌照和其500多家分支机构。
二、外资大举进入对我国金融安全造成的影响
但是,外资银行业进入中国市场其目的似乎不限于此。美国国会更于2007年9月通过决议,要求中国政府取消对外资入股中国银行的控股比例限制,以打开中国的金融市场。这里暂且不论美国有何权力对别国的国内事务指手画脚,单从动机来看,美国出台这项决议就表明了美国控股中国银行业进而控制中国经济的迫切要求。
三、我国银行业应采取的政策措施
1.减缓金融机构上市步伐,并对现有上市银行机构进行制度监管与控制
通过引入外国资金学习西方国家先进经验、提高我国金融业服务水平,看来只是我们自己一厢情愿的做法。而我们在付出巨大代价的同时,却给了西方国家进一步控制我国经济的工具手段。所以,我国当务之急是减缓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步伐,对现有的上市商业银行进行治理整顿,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以减小其中外国金融资本所可能会起到的破坏作用。
2.努力提高中资银行服务水平,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比例
另外,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中间业务管理,加强监管的主动性,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展与加强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统筹研究,减少无序竞争,鼓励和支持中资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引导中资银行的中间业务良性发展,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发展中间业务的观念、方法和途径,努力打造出一批属于自己的特色品牌和形象。
3.加快银行业对内开放步伐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一、前言
从成本会计的基本职能来看,企业开展成本会计管理主要是对产品单位成本、总成本进行计算,并核算全过程费用。在企业金融活动中,成本会计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实现成本控制的重要前提。但随着企业内外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以及会计电算化发展,成本会计的内涵已经得到改变和延伸,需要立足于新的企业金融体系,更加全面的开展成本会计管理工作,从而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二、现代企业金融体系中的成本会计特点
随着现代企业金融体系的发展和成熟,成本会计管理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电算化发展改变了传统成本会计工作方式,使成本会计核算、管理的响应速度得到明显提升,而且使成本会计人员从传统的机械化、重复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可以更好地发挥成本会计的内部控制和决策支持功能;(2)随着新型会计理论的逐渐成熟,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分工更加明确,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会计等不同会计种类界定清晰,相辅相成,成本会计作为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其成本控制功能越来越突出,对企业经营效益影响显著;(3)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下,我国企业不断加快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速度,成本会计管理也体现出更多的国际化特点。特别是一些合资公司,需要采用国际规则进行成本核算管理,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在企业成本会计管理过程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三、企业成本会计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现代企业金融体系中的成本会计应用策略
1.加强成本会计核算管理
针对现代企业金融体系下成本会计管理面临的形势和目前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必须积极构建新的成本会计体系,从而适应企业可持续发展需求。首先应加强成本会计核算这一本职工作,树立新的成本核算理念,调整成本会计核算结构,并采取新的核算方式,确保核算结果的可靠性。在此方面,应从以下几点着手:(1)提高成本会计人员的核算意识,加强成本会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操守和专业知识技能,采取全面核算方法,对企业各项成本支出进行详细核算,真实反映企业成本管理过程及成效;(2)立足于新的企业金融体系,减少资金成本,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账款回收速度和回收率,将订单数据合理分解至各个市场链,并落实到具体会计人员身上,采用负运营等方式,降低业所资金数量,提高成本会计核算成效;(3)合理选择成本核算方法,包括分批法、分步法、品种法、简化分批法等,明确各类方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同时协调好成本会计与其他会计管理工作内容,坚持“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确保成本计划落到实处。
3.引进价值链管理体系
4.加快成本会计现代化发展
为应对成本会计核算国际化发展趋势,全面实现与国际接轨,在现阶段的企业成本会计管理过程中,必须不断创新成本会计管理理念,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管理自动化、核算智能化、分析便捷化。其中,成本会计信息化发展是现代化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着企业整体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成本会计信息化已不再局限于使用信息化软件和系统,而是通过信息化技术与会计业务的深度融合,创新成本会计管理模式。为使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果真正发挥作用,在继续提升成本会计信息化水平的同时,应实现制度配套和人才配套。制定适用于新管理模式的成本会计管理制度,为日常核算和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同时加强成本会计复核型人才培养,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化应用技术,在新的管理环境下高效开展成本会计管理工作。利用实时反馈的成本信息数据,及时发现成本管理问题,实现对企业成本的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