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城区居民吃上“平价菜、放心菜”,从xx年开始,市政府启动了城区“菜篮子”工程。xx年到xx年为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从今年到xx年又启动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我科全面介入了该项工程的项目规划、资金安排、项目考评等工作。经过四年的实施,项目初见成效,管理有所心得,其中一些工作思路和措施值得在其他农业项目的管理上加以借鉴和应用。
一、资金成效
截至今年x月,“菜篮子”工程共完成本级投入xx万元(其中预内x万元、省市物价调节基金x万元、发改资金x万元、新菜地开发基金x万元),引导社会投入约xx万元。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资金的社会效益成效显著。
1、新建x亩以上蔬菜基地xx个,基地面积扩展到x亩,比工程实施前增加x倍,供给能力大幅提高。
2、完成蔬菜产品质量认证xx个。制订了xx个生产质量生产标准,覆盖主要生产基地、农产品物流中心、大型超市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基本形成,“菜篮子”安全保障程度显著提高。
3、农民通过将土地流转给基地收取租金并在基地务工获取劳务收入,年均纯收入提高了x—x倍。
二、资金管理模式及使用方法
三、“菜篮子”工程前段资金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的打算和建议
1、目前支农资金切块管理,多渠道下达的管理模式无法杜绝农业项目“多头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发生。例如xx年XX乡清水井蔬菜基地x个新建大棚项目就同时申领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菜篮子”专项资金的奖补支持,造成这一条件发生的原因就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不经过农业口下达,致使我们无法知道两块资金支持的项目发生了重叠。建议我局对此展开专题研究,尽快出台一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此一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
2、部分财政投入没有发挥效益。由于工程实施的头两年,项目规划及资金安排计划是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向政府分管领导呈报,然后以政府文件式通知的形式下达,财政只能被动买单,导致资金安排上存在照顾局部利益忽视整体利益,资金投入“撒胡椒面”,部分项目资金完全没有发挥效益的情况。例如安排给农业局的科技扶持资金,给蔬菜办的新产品引进试验推广经费就对“菜篮子”工程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这一局面在xx年我局向市政府呈报的《关于调整xx年度“菜篮子”工程实施计划的建议》获得批准后才得以扭转。我们打算在“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中对科技引导、技术培训类项目经费进行从严管理,项目主管单位不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建议不予安排资金,即使列入计划,也采取报账制管理,不直接拨单位。
四、“菜篮子”工程项目对搞好其他农业项目的启迪
1、在项目管理上,财政不能被动买单。在“菜篮子”工程前期,财政只能被动买单,直接导致了在资金投入的方式上“撒胡椒面”,部分项目资金安排完全没有发挥效益的结果,影响了工程的顺利实施。由此启迪我们在其他农业项目的管理上,财政必须从项目的规划制定到项目的竣工验收都全程积极参入,既要保证项目的整体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与可能实现的财政投入相匹配,还要保证财政投入尽可能发挥最大效益,才能使财政支持的农业项目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步骤清晰、效果较好。
3、有无立竿见影的社会绩效是立项考虑的重要前提。“菜篮子”工程项目的实施,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种粮难出效益而将土地抛荒的问题,又让农民通过获取地租及劳务收入而大幅提高了收入水平。同时还提升了当地农业基础设施水平。因此二项目的实施得到了乡、村两级干部及当地农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可以说“菜篮子”工程项目在农村发挥的社会效益奠定了第一阶段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的基础。由此启迪我们在对其他农业产业化项目的选择上,必须把能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当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首要考量。坚持富民强民面很窄的项目不做,不科学合理、不利于农村持续发展的项目不做。
为做好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己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负责建立贫困对象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负责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指导全县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脱贫攻坚牵头专项工作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已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大小在各项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2.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了规范项目实施,有效、安全的使用和管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确保全县贫困户基本脱贫、贫困村基本退出,做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群众满意度100%,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按公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按月序时申报。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该笔牵头工作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xx〕7号),下达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20万元,《南江县财政局关于预拨部门年初项目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xx〕11号),预拨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笔专项经费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此项工作经费的下达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全县脱贫质量与成色的提质增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好参谋助手职能,当好脱贫攻坚“参谋部”
(二)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奏响脱贫攻坚“大合唱”
(三)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做好脱贫攻坚“听诊器”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五、评价结论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七、20xx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逐步整改。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也同步进行了完善;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了自学培训,专业素质稍有提高。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林函字〔20xx〕75号)精神,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经汇总,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资金组成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生态公益林补偿及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xx〕14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xx〕25号)等文件精神,20xx年省级财政安排我市: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3849.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01.88万、省级资金8447.67万(含市本级20万);
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分别为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4873.68万、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资金146万);
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含市本级215.8万)。
2、绩效目标情况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80.2614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76.0066万亩,省级公益管护面积186.98万亩;
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275万亩,新增高产油茶林面积1.1万亩,低改毛竹林改造面积2.11066万亩,森林药材种植面积0.70345万亩,珍稀乡土苗木培育数量0.0045亿株,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6处;
森林“四化”建设新造8252.8亩,森林“四化”建设补植1107.3亩。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林函字〔20xx〕75号)精神,我市立即梳理各项资金,及时下达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县(市、区)优质高效地做好此次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
三、综合评价结论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3849.55万元(含中央资金5401.88万、省级资金8447.67万)、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已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经汇总,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偿中央资金5401.88万元,已使用5399.62万元,执行率99.96%,未使用原因主要是部分面积验收不合格。
生态公益林补偿省级资金8447.67万(含市本级20万),已使用8067.526102万,执行率95.5%,未使用原因有部分公益林纠纷正在调解及公示阶段暂未发放,验收不合格等。
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已使用4496.65万元,执行率89.58%,未使用主要原因有验收不合格,继续实施。
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已使用1377.32万元,执行率94.51%,庐山市20xx年度“森林四化”项目80万已编制项目作业设计书,待上级批复后实施。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经汇总各县(市、区)自查情况,我市20xx年省级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公益林补偿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80.2614万亩,已完成80.173万亩,尚有濂溪区部分国有管护未发放补助。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76.0066万亩,已完成361.19932万亩,未完成原因主要是部分公益林纠纷正在调解或公示阶段、管护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等。
省级公益管护面积186.98万亩,已完成183.58914万亩,未完成原因主要有部分山场存在纠纷、验收不合格等。
2、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
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275万亩,已完成2.27万亩,尚有湖口0.005万亩珍贵树种难完成,将于今年实施。
新增高产油茶林面积1.1万亩,已完成1.1万亩,完成率100%。
低改毛竹林改造面积2.11066万亩,已完成2.11066万亩,完成率100%。
森林药材种植面积0.70345万亩,已完成0.70345万亩,完成率100%。
珍稀乡土苗木培育数量0.0045亿株,已完成0.0025亿株,主要是柴桑区0.002亿株受春夏期间洪灾影响,部分苗圃地被冲毁,部分苗木被水淹死亡,秋季又受连续干旱影响,部分苗木长势较差,达不到苗木质量标准。
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6处,实际完成6处,完成率100%。
3、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
森林“四化”建设新造8252.8亩,已完成8252.8亩,完成率100%。
森林“四化”建设补植1107.3亩,已完成1107.3亩,完成率100%。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汇总各县(市、区)上报情况,部分县存在验收合格率低,项目实施较为缓慢,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和验收进度,督促各县(市、区)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按质按量的实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严格按要求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依据本年绩效自评结果,查漏补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完善项目建设,为接下来项目计划提供申报基础,为分配项目资金提供重要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一是狠抓落实,将任务要求落实到具体村、具体地段;二是突出重点,根据总体工作部署,把重点林业产业发展、低产低效林和“四化”建设作为重点狠抓落实。
2、及时申报项目资金。根据林业生产任务目标要求,科学编制作业设计,制定财政预算,及时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4、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按照项目建设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在项目完工后,由财政局、林业局业务骨干组成核查验收工作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沅陵县林业局为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由1个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和2个自收自支单位组成。(沅陵国有苗圃、林业局劳动服务公司)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编制23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财政事业编227人。实有人员306人。其中:在职202人,退休104人(以上编制和实有人员不含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包括:
1、风沙漠治理501.38万元
2、森林资源培育940.69万元
3、森林资源管理700.62万元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99.66万元
5、自然保护区等管理90万元
6、林区公共支出1876.03万元
7、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7.28万元
8、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5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xx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5517.16万元,其中安排用于风沙漠治理501.38万元、森林资源培育940.69万元、森林资源管理700.6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99.66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9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1876.03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7.28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5万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按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情已拨付涉林补助专项资金共5517.16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拨付专项资金5517.16万元。
20xx年度专项支出资金共5517.16万元,其中:其他风沙漠治理支出501.38万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940.69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700.6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299.66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9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1876.03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7.28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196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湘林计〔20__〕142号)、《沅陵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跟踪考核暂行办法》和《沅陵县林业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公示、下达、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林业涉林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196号)和《沅陵县农业奖补办法》规定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四、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20xx年全县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已完成速生丰产林造林21500亩,油茶低改6000亩,竹产业基地400亩。完成全县补植补造10000亩,封山育林18000亩,中幼林抚育28960亩。完成绿化通道建设(三边造林、国省道绿化)10000亩,森林生态公益林管护210万亩,退耕还林11.8万亩。完成685万亩林地病虫害检疫防治工作,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森林督查,林业执法与监督等工作。森林覆盖率达到75.66%。
1、经济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促使我县林农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林业生产积极性,解决我县长期以来林业产业结构单一的被动局面,林农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森林旅游、林下种植、养殖业,积极开展生态养鸡、生态放牧、林下种植药材等,林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林区经济协调发展,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村就业人口和解决剩余劳动力,安排生态护林员1156人,发放资金1156万元,增加林农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效地提高林区购买力,增加财政税收,拉动经济发展,林区社会得到稳定,促进农村居民脱贫致富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社会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资金等项目都具有惠民性质,是国家政策红利反哺农民的体现,老百姓得到实惠,激发了他们参与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同时,随着森林植被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必将更好地推动林业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3、生态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沅陵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林分结构不断改善,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加;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降低噪音、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功能得以大幅提升;对提高林业碳汇功能、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等发挥其显著作用。
4、可持续影响:通过林业项目实施后,对我县森林可持续影响森林环境改变、森林资源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对森林资源的合理维护、气候、土壤、地形、地貌的为林业生产的,开发生态休闲旅游、秀美村庄、乡村振兴等多样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加强森林资源修复与管理,对所有项目所属地实行三年跟踪管理,对中央、省重大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保证项目发挥最大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政策宣传到位:我县每年对林业管理、执法和护林人员,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知识进行学习。组织乡(镇)以广播、电视、标语、宣传碑(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林农关心和支持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支持国家生态建设,自觉维护生态安全。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
3、科学规划,精心施工:根据专项资金各项目作业设计及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立地因子,科学规划,及时落实,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管护,保障工程项目成效。
5、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专管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现象。
6、会计核算:按照财政统一规定,各项目工程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分类别设置项目资金科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
7、资金拨付:为了确保专项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按照财政资金支出和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项目资金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林业项目工程中凡应发放给林农个人部分的补助资金,一律实行县财政“一卡通”方式发放,对各项目资金发放明细表进行张榜公示。
8、由于林地流转程序复杂,要求高、难度大,流转过程中矛盾纠纷多,对开发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开发大户集中连片开发林业项目基地的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9、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问题。虽然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到15元/亩,但公益林区林农普遍反映补偿标准仍然偏低。主要是公益林实行禁(限)伐,导致公益林区林农经济收入锐减,经济困难问题非常突出,林农生活受到很大影响,相当部分林农要求将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为此,建议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每年每亩补偿提高到25-30元左右,逐年增加公益林区林农收入,使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真心实意地积极支持国家生态建设。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丰财投(20xx)85号、丰人社文(20xx)28号文件精神,购买服务21人,购买劳务28人,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安全防火宣传巡查排查、禁种铲毒踏查、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年度预算资金81.89万元,为年初预算项目,县级资金,实际到位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
(三)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
(4)成本指标:81.89万元。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增收300-36000元/年.人。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丰都县楠木林场的职能职责:负责保护培育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管辖森林公园管理,负责辖区内国有禁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产业发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购买护林人员49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实际购买护林人员56人(购买劳务12人,兼职护林员44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已完成。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已完成。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已完成。
(4)成本指标:81.89万元,未完成。
(1)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增收300-36000元/年.人,已完成。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已完成。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本年度目标已完成。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已完成。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已完成。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项目处于网格化管理推进过程中,有待提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由于支付不及时,导致成本指标未完成。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拓宽项目的'资金使用范畴,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排危抢险等。我场将开展督导检查,强化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