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不断推动政策性农险推广扩面工作,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助力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农户增收和乡村振兴筑牢坚实屏障。截至2024年10月,小麦政策性保险承保面积3445.68万亩,同比2023年增长7.6%、玉米政策性保险承保面积5166.17万亩,同比2023年增长7.6%,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全力推进农业保险推广扩面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内设四个专项工作组,会同有关业务处室共同推动农险扩面工作。联合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扩面工作方案》,在组织领导、推进机制、数据共享、宣传发动等方面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强化数据支撑。为精确掌握全省政策性农险扩面工作推进情况,搭建“河北省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农险平台”,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本地政策性农险承保期前1—2月,梳理汇总本地种植养殖数据上传“农险平台”,由各家保险机构在出具保单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保单及数据上传至农险平台。通过农业大数据分析将种植业、畜牧业等承保数据与行业数据相对比,形成了细化到乡镇一级的农险承保覆盖情况统计表,为实施精准调度打好基础。
强化督导调度。多次组织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和9家保险机构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政策性农险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调度保险机构加快开展承保工作。赴衡水冀州、饶阳、安平等地开展调研,针对补助对象摸排不足、数据填报进度滞后等问题,印发通知进行专门调度。联合省财政厅、各大保险机构召开两次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扩面工作调度会,督导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当地财政部门、保险机构全力推动政策性农险扩面工作。
积极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
开展种植收入试点。联合省财政厅、河北金融监管局印发《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开展政策性玉米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确定在河北省14个县(市、区)开展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将保额由原来的每亩400—800元提高到最高每亩1250元。在条款设计方面,对农户因灾损失、但未触发收入理赔条件的,也参照成本保险予以赔付,将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合二为一,通过更高的保障水平进一步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完善三大主粮政策。联合省财政厅、河北金融监管局印发《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完善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物化成本保险政策的通知》,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县域全覆盖工作,将完全成本保险的实施范围由产粮大县扩大到全省所有县域,降低完全成本保险费率,提高保险赔偿标准,不断完善农险政策保障,为种粮农民吃下“定心丸”。
提高畜牧保险补助。实施奶牛、育肥猪养殖户自缴保费补助项目,统筹安排2750万元财政资金,对奶牛、育肥猪两个险种的养殖户自缴保费实施补助。补助后,符合条件的小型奶牛养殖户自缴保费金额由最高119元/头,调整为55元/头;小型育肥猪养殖户自缴保费金额由最高8元/头,调整为3.6元/头,通过降低小规模散养户保费负担,有效降低了投保农户的养殖成本,提升农户投保积极性。
不断优化保险查勘理赔程序
查勘定损精准专业。协调各大保险机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查勘与理赔流程,充分运用好无人机、卫星遥感等各类新技术,进一步提升承保理赔的专业化程度。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开展快速精准查勘定损,按照“快查勘、快定损、快赔付”原则,组织保险公司力争以最快速度及时足额赔付到户,切实提升受灾农户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河北省农业保险赔款金额67.16亿元,同比增长58.21%,在全国排名第4位;简单赔付率(赔款/保费)为92.34%,在全国排名第7位,与2022年相比上升了19名。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为43.13亿元,同比增长78.44%。
持续开展农业保险宣传发动
宣传形式灵活多样。联合人保财险、中华财险、太平洋产险、国寿财险等各大保险机构赴石家庄市行唐县、邢台市宁晋县、衡水市饶阳县、邯郸市馆陶县、承德市平泉市等地区举办了五期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活动,共计吸引422家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通过采取新闻媒体宣传、举办“金融保险大集”、组织保险培训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农业保险政策的运作机制、保险费率、补助标准、理赔手续等开展全方面、立体化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农户的保险意识,有效提升农险政策受众范围,促进更多农户主动参保、乐意参保。
宣传挂图全域覆盖。编制印发10万张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挂图,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每个乡镇张贴一套、每个行政村张贴一套”的要求,在乡镇农业服务大厅、村务公开栏、村活动中心等地张贴公开,不漏一乡、不漏一村,做到所有乡村全覆盖,让每个农户知晓河北省农业保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