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特批:农业用地建圈不用审批!

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当然,养殖场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达不到环评设计要求,还是不能建造,即便是建造完成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不然养殖场白建造了,不能进行养殖。

在《全国土地分类》中,明确指出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农业用地上修建养殖场,不算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从今年开始,无需再审批养殖用地,但是,要建养殖场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专家点评:总体来看,养殖业没有之前那么紧张,只要合理申请开展养殖业,并不困难,只要手续齐全,可以正常开展养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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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自治区组织将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纳入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实行备案监测,并根据2023年末系统备案的规模猪场数量,结合生猪规模养殖发展趋势,确定各盟市规模猪场保有量(见附2)。各地应保持规模猪场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确需拆除的,应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规模猪场自愿退出的http://nmt.nmg.gov.cn/zzb/bmwj/202501/t20250109_2650847.html
2.农村养殖业转型升级:规范化管理助力绿色发展农村不允许再搞养殖业?这4点请注意,如果触犯可能取消养殖资格 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传统的种植业虽然是农村经济的支柱,但其增速有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需求。而养殖业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带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方面潜力巨大。然而,粗放式的养殖方式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食品安全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3850448761645411&wfr=spider&for=pc
3.养殖用地不用再审批了。?变化:1在国土资源部最新出台养殖用地不用再审批了。?变化: 1在国土资源部最新出台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养殖用地规定中,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擅自在农业用地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的用途行为。 2占用资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是临时用地 - 禽医-https://www.douyin.com/video/7436945567730666752
4.建设养殖场的用地不再需要从农用转成建设用地了,也就是说你在老养猪不用审批了,新的畜牧法出台了,重大利好消息。第一条,建设养殖场的用地不再需要从农用转成建设用地了,也就是说你在老家如果有地,就可以直接养猪。第二点,对5000头以内的养殖场不再进行环保的审查,而是备案制。第三个允许建设多层的养殖场,如果你的老家有三亩或者四亩地,养几千头猪场地不够用,可以搭建一些https://xueqiu.com/6014036493/259004139
5.在农村养殖土地用批吗?养殖用地不需要审批。 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 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二、开养殖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https://www.64365.com/zs/1807428.aspx
6.厦门:发展设施农业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此外,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http://news.m.xmsme.cn/webview.aspx?id=104861
7.设施农用地复垦方案在城镇规划区、国道、省道和县、乡级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 应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严格限批;建议乡镇、村设立规模化养殖规划区, 引导农民将养殖业向养殖规划区集中, 严禁以观光农业等为名乱占耕地[4]。 新旧的设施农业的审批规章在永久性设施农用地方面有了一定的调整。不再以永久性设施农用性建筑以建设用地的https://www.360wenmi.com/f/file112wtds8.html
8.中国法院网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营建池塘或其他设施养殖水产品的,一律拆除并限期复耕。不能复耕的,按规定标准收取基本农田开发基金,实行高额补偿。 10、农村居民建住宅超出批准用地面积,超出部分用地面积不大,且地上建筑物难以拆除又不影响村镇规划的,经处理后,准予依法重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超出部分用地面积较大的,原https://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1997/11/id/588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