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属驻双单位,驻双军警部队:
《双江自治县2023年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江自治县2023年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
(一)组织各类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1)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经常性广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等多种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2)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普遍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推动爱国卫生融入群众日常生活。(3)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2.评分参考:好,大多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经常性广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等多种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大多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推动爱国卫生习惯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定期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合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经常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等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50%以上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推动爱国卫生习惯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经常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取得一定成效。不合格,各乡(镇)少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偶尔或少数几次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等爱国卫生活动。少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推动爱国卫生习惯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工作开展一般。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很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成效一般。
牵头领导:各网格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网格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9月5日以前
(二)群众满意度调查
2.评分参考:好,在车站、医院、商场等窗口单位,以及街巷、公园居民小区对过往旅客和当地居民进行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满意率≥90%。现场符合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调查方法和内容与国家一致、程序科学合理、调查记录清晰,针对薄弱环节有改进工作措施工作落实到位,且群众对本地区卫生状况满意率≥90%。合格,在车站、医院、商场等窗口单位,以及街巷公园满意率≥80%~<90%居民小区对过往旅客和当地居民进行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现场符合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调查方法和内容与国家基本一致、程序科学合理、调查记录清晰,针对薄弱环节有改进工作措施,工作基本落实到位,群众对本地区卫生状况满意率≥80%~<90%。不合格,在车站、医院、商场等窗口单位,以及街巷、公园、居民小区对过往旅客和当地居民进行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满意率<80%。现场符合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调查方法和内容与国家不一致、程序不合理、调查记录不清晰,针对薄弱环节无改进工作措施,工作不落实,群众对本地区卫生状况满意率<80%。
牵头领导:张龙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各网格牵头单位
(三)爱国卫生宣传氛围浓厚,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县标识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营造浓厚的巩固卫生县宣传氛围,城市显著位置、主要道路、社区(村)、农贸市场、车站等窗口单位等处随机查看宣传氛围,群众知晓率高。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县标识。
2.评分参考:好,营造立体的多层次浓厚的巩固国家卫生县宣传氛围,群众主动参与知晓度高。城市比较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县标识。合格,营造较为浓厚的或巩固卫生县宣传氛围,群众知晓度较高,积极参与。城市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县标识。不合格,巩固卫生县宣传氛围不浓厚或少见,群众知晓度低被动参与。城市醒目位未设置国家卫生县标识。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一)街道社区、城乡接合部等基层健康教育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社区、城乡接合部健康教育的开展良好;社区以家庭为对象,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活动,提高家庭成员健康意识,倡导家庭健康生活方式。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发挥志愿者作用,注重培育和发展根植于民间的、自下而上的健康促进力量。
2.评分参考:好,社区和城乡接合部有3种以上健康教育形式、科学性和时效性强、版面清晰、干净。合格,社区和城乡接合部2-3种以上健康教育形式、科学性和时效性强、版面清晰、干净无污损。不合格,社区和城乡接合部未见健康教育或形式单一、或出现科学性问题,时效性差,宣传材料、版面有污损现象。
(二)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在诊疗过程中能主动提供健康指导;建立起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
2.评分参考:好,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候诊大厅、导医台等室内外公共区域可见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患者均接受了个体化健康教育。合格,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候诊大厅、院外等公共区域可见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患者部分接受了个体化健康教育。不合格,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候诊大厅、院外等公共区域健康教育形式单一。患者未接受个体化健康教育。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三)车站、广场等窗口单位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车站、广场和公园等人群集中的重要公共场所根据所服务对象集中、流动的特点,按照辖区健康教育的总体安排,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展板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2.评分参考:好,所检查窗口单位可见3种以上的健康教育形式,且宣传材料及版面整洁、完好。合格,所检查窗口单位可见1-2种的健康教育形式,宣传材料或宣传无污损。不合格,所检查窗口单位未见任何形式的健康教育;或可见宣传材料但污损严重。
(四)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
2.评分参考:好,辖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建设符合建设要求。合格,辖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基本符合建设要求。不合格,辖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建设不符合建设要求。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爱卫办
(五)15分钟健身圈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构建起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每个社区、行政村设置一种及以上能够满足青少年和老年人等各类人群需要、可免费使用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包括球类运动场地、健身步道、室外健身器材、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等。
2.评分参考:好,社区、城乡接合部全部设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格,社区、城乡接合部60%以上设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合格,社区、城乡接合部一半以上没有设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六)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2.评分参考:好,所见体育设施全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合格,所见体育设施大部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不合格,所见体育设施较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七)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
2.评分参考:好,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场地群众健身活动普遍。合格,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场地群众健身活动一般。不合格,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场地群众健身活动少见。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网格牵头单位
(九)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有醒目禁烟标识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均严格做到禁止吸烟;辖区内所有禁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主要入口处,公共交通工具内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禁止吸烟标识粘贴正确、规范,使用烟草控制通用禁止吸烟标识或安全标志国家标准中的禁止吸烟标识。
2.评分参考:好,辖区检查所有点位90%以上粘贴醒目、规范的禁烟标识。合格,辖区检查所有点位80-90%以上有醒目、规范的禁烟标识。不合格,辖区检查所有点位不足80%有醒目、规范的禁烟标识。
(十)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禁烟场所有无吸烟现象(无吸烟现象指无烟味、无烟头、无烟具、无人吸烟或吸烟有人劝阻)。
2.评分参考:好,所查禁烟场所90%以上无吸烟现象。合格,所查禁烟场所80-90%无吸烟现象。不合格,所查禁烟场所80%以下无吸烟现象。
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一)城市道路(含背街、商业街)功能完善、整洁有序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道路及附属设施定期养护、容貌整洁;道路平坦,路沿石整齐,井盖、水箅稳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畅通完好;道路施工及临时道路管理规范。
2.评分参考:好,道路及附属设施定期养护、容貌整洁。合格,道路及附属设施基本做到定期养护、容貌基本整洁。不合格,道路及附属设施未定期养护,功能无法实现,容貌脏乱。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窨井盖完好,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道路井盖、排水箅稳固、归位、完好,窨井盖完好率≥98%;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
2.评分参考:好,道路井盖、排水箅稳固、归位、完好,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合格,道路井盖、排水箅基本稳固、归位、完好,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不合格,道路井盖、排水箅缺损、移位或易涝积水点较多。
(四)照明设施、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设置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功能照明设施完好,景观照明经济合理,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达到100%;废物箱整洁美观、定期更新、统一规范。
2.评分参考:好,功能照明整洁完好、景观照明经济合理、废物箱整洁规范。合格,功能照明基本整洁完好、景观照明基本做到经济合理、废物箱基本整洁规范。不合格,照明设施或废物箱脏乱,功能照明覆盖较差。
(五)“十乱”整治达标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十乱”现场得到有效控制,车辆停放有序,“僵尸车”及时清理。
2.评分参考:好,“十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车辆停放有序,“僵尸”车及时清理。合格,“十乱”现象基本有效控制,车辆停放较为有序,“僵尸”车基本得到清理。不合格,“十乱”现象较多,车辆停放较乱,“僵尸”车较多。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结合实际建立“门前三包”制度,并贯彻执行。
2.评分参考:好,建立“门前三包”制度并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合格,有“门前三包”制度但未实现全面贯彻执行,或执行效果较差。不合格,未建立“门前三包”制度或有制度但基本未执行或执行效果很差。
(七)清扫保洁责任落实,着装及操作规范,无卫生死角
2.评分参考:好,清扫保洁制度有效建立、责任落实,城区无卫生死角,环卫工人着装及操作规范。合格,清扫保洁制度建立实施,责任基本落实,城区卫生死角较少,环卫工人着装及操作规范。不合格,清扫保洁制度未建立或实施较差,责任落实不到位,卫生死角较多,环卫工人着装及操作存在较多不规范现象。
(八)拆迁(待建)工地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措施齐全,环境整洁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拆迁(待建)工地管理有序,围挡设置规范(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整洁美观,可附有巩固卫生县等宣传标语),工地进出口、周边、内部环境整洁,易扬尘物质有覆盖措施。
2.评分参考:好,拆迁(待建)工地管理规范、环境整洁。合格,拆迁(待建)工地管理基本规范、环境较为整洁。不合格,拆迁(待建)工地管理混乱、环境脏乱。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在建工地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措施齐全,环境整洁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在建工地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措施齐全,规范设置围挡,工地进出口、周边、内部环境整洁,材料堆码整齐,易扬尘物质有覆盖措施。
2.评分参考:好,在建工地管理规范、环境整洁。合格,在建工地管理基本规范、环境较为整洁。不合格,在建工地管理混乱、环境脏乱。
(十)河道、湖泊等水体及岸坡整洁,无污水直排现象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水体和岸坡垃圾及时清除、保持整洁;无污水直排水体现象。
2.评分参考:好,水体和岸坡垃圾及时清除、保持整洁,无污水直排水体现象。合格,水体和岸坡垃圾基本做到及时清除、保持整洁,无污水直排水体现象。不合格,水体和岸坡垃圾较多,或存在污水直排水体现象。
牵头领导:李兵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十一)畜禽和野生动物饲养符合规定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畜禽和野生动物饲养合法;宠物饲养文明规范;畜禽粪污有效处置。
2.评分参考:好,畜禽和野生动物需饲养合法,宠物饲养文明规范,畜禽粪污有效处置。合格,畜禽和野生动物需饲养合法,宠物饲养较为文明规范,畜禽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置。不合格,存在违规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现象,不文明饲养宠物现象较多,畜禽粪污未有效处置。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绿地养护良好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绿化定期养护、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洁净美观;树池无泥土裸露;绿化带、花坛内泥土土面低于边缘石10cm以上。
2.评分参考:好,绿化定期养护、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洁净美观,树池无泥土裸露。合格,绿化定期养护、植物生长基本良好、叶面较为洁净美观,树池基本无泥土裸露。不合格,绿化未定期养护、植物有明显病害、叶面较脏,树池泥土裸露较为普遍。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三)绿地环境整洁有序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环境整洁美观,及时清除渣土枝叶;无垃圾杂物堆放、露天焚烧枯枝落叶、违章占绿、悬挂与绿化无关物品等现象。
2.评分参考:好,环境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焚烧枯枝落叶、违章占绿等现象。合格,环境基本保持整洁美观,基本无垃圾杂物、焚烧枯枝落叶、违章占绿等现象。不合格,环境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
(十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整洁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健全,实现分类收运、及时清运、密闭存放;垃圾收集容器和站点整洁,无垃圾散落、污水积留、恶臭污染和蚊蝇滋生;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分类标志清晰,无垃圾扬撒拖挂、污水滴漏、超重超限。
2.评分参考: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整洁规范。合格,生活垃圾基本达到分类收运、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整洁规范要求。不合格,生活垃圾较多未达到分类收运、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整洁规范要求。
(十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分类配置、运行达标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成投用、运行规范、排放达标;污水、飞灰、沼渣等规范处置。
2.评分参考:好,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成投用、运行规范、排放达标。合格,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成投用、运行基本规范、排放达标。不合格,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成投用,或运行和排放存在不达标现象。
(十六)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推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消纳场管理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建成投用、运行规范。
2.评分参考:好,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建成投用、运行规范。合格,基本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建成投用、运行基本规范。不合格,建筑垃圾存在较多未密闭运输现象,或基本未开展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或处置设施未建成投用或运行不规范。
(十七)公厕配置完善、卫生达标、免费开放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公厕数量充足、功能完善、干净整洁、免费开放;公厕的采光、通风、供排水、标志符合要求;日常管理达到: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
2.评分参考:好,公厕配置完善、卫生达标、免费开放。合格,公厕配置基本完善、卫生基本达标、免费开放。不合格,公厕配置不完善或卫生较差或存在收费现象。
(十八)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公厕达到二类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机场、旅游景点、农贸市场、商场等配套公厕达到二类以上。
2.评分参考:好,主次干道、农贸市场等配套公厕达到二类以上。合格,主次干道、农贸市场等配套公厕基本达到二类以上。不合格,主次干道、农贸市场等配套公厕较多未达到二类以上。
(十九)无旱厕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城区内无旱厕。
2.评分参考:好,城区内无旱厕。不合格,城区内存在旱厕。
(二十)市场卫生制度、农残检测等公示并及时更新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农残检测及其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示上墙,农残检测及时更新。
2.评分参考:好,卫生制度、农残检测等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合格,卫生制度、农残检测等进行公示并基本做到更新及时。不合格,卫生制度、农残检测等未公示,或未及时更新。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市场商品摆放整齐,管理有序,干净整洁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商品按照生熟、干湿分开陈列,标志清晰、整洁有序,批发市场划分交易区、仓储区和综合服务区、兼营零售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批发与零售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
2.评分参考:好,商品摆放整齐、管理有序、干净整洁。合格,基本做到商品摆放整齐、管理有序、干净整洁。不合格,商品摆放、市场管理较乱,脏乱差现象较多。
(二十二)市场场地、公厕、排水等设施规范配建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摊位或商品柜台设置标准;直接入口的食品、半成品有清洁卫生外罩或覆盖物;鲜活水产品交易配备蓄养泄、宰杀操作台、废弃物桶等设施;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2.评分参考:好,场地、公厕、排水等设施配建规范。合格,场地、公厕、排水等设施配建基本规范。不合格,场地、公厕、排水等设施配建较差。
(二十三)流动商贩及早夜市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干净清洁,管理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流动商贩及早夜市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推行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场地干净清洁、管理规范。
2.评分参考:好,流动商贩及早夜市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干净清洁,管理规范。合格,流动商贩及早夜市基本做到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干净清洁,管理规范。不合格,流动商贩及早夜市未实行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或场地脏乱差较多见。
(二十四)餐饮、散装食品等摊贩食品安全基本达标,不污染周边环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严格食品安全要求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规范餐饮、散装食品等摊贩管理,食品安全基本达标,不污染周边环境。
2.评分参考:好,餐饮、散装食品等摊贩食品安全基本达标,不污染周边环境。合格,餐饮、散装食品等摊贩食品安全基本达标,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不合格,餐饮、散装食品等摊贩食品安全管理有较大漏洞,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
(二十五)活禽经营区域相对独立、设施完善、隔离宰杀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规范活禽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区域,推行“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活禽销售区域内隔离设置宰杀间与活禽存放间,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排风、照明、供排水、消毒和宰杀加工等设施设备齐全。
2.评分参考:好,全面实施“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或活禽经营区域相对独立、设施完善、隔离宰杀。合格,活禽经营区域基本做到相对独立、设施完善、隔离宰杀。不合格,活禽经营区域基本未达到相对独立、设施完善、隔离宰杀。
(二十六)废弃物处置及卫生管理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市场规范保洁、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收运,活禽粪污及宰杀活禽废弃物等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禁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推广环保、可降解购物袋。
2.评分参考:好,废弃物处置及卫生管理规范。合格,废弃物处置及卫生管理基本规范。不合格,废弃物处置及卫生管理存在较多不规范情况。
(二十七)活禽市场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建立活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制度;休市期间组织市场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洗、消毒。
2.评分参考:好,活禽市场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合格,活禽市场大部分实行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不合格,活禽市场未实行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
(二十八)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宰杀行为有效管控
2.评分参考: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宰杀行为有效管控。合格,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宰杀行为基本得到有效管控。不合格,存在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宰杀行为等情况。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十九)保洁全覆盖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环境卫生制度,积极开展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实现村(社区)、单位和城乡接合部清扫保洁责任落实、作业全面覆盖,无管理空白区域;无卫生死角和裸露垃圾。
2.评分参考:好,环境卫生制度健全落实,清扫保洁作业全面覆盖。合格,环境卫生制度健全落实,清扫保洁作业基本全面覆盖。不合格,环境卫生制度不健全,或清扫保洁作业空白区域较多。
(三十)垃圾容器分类配置,垃圾分类收运、及时清运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结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做到垃圾容器分类配置、标志规范、方便群众,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密闭存放、及时清运。
2.评分参考:好,垃圾容器分类配置,垃圾分类收运、及时清运。合格,垃圾容器分类配置,垃圾基本做到分类收运、及时清运。不合格,垃圾容器未分类配置,或垃圾基本未实现分类收运、及时清运。
(三十一)公厕、垃圾站点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运行良好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垃圾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规范设置,定期保洁和维护,公共厕所达到三类或三类以上标准,厕内清洁卫生,无旱厕、无蝇无蛆,基本无异臭味。
2.评分参考:好,公厕、垃圾站点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运行良好。合格,公厕、垃圾站点等环卫设施基本做到配置齐全、运行良好。不合格,公厕、垃圾站点等环卫设施配置明显不足,或脏乱差现象较多,或发现旱厕。
(三十二)道路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全覆盖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道路硬化、平坦,主要道路配备路灯等照明设施,公共设施设置规范并保持整洁、完好。
2.评分参考:好,道路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全覆盖,公共设施设置规范。合格,道路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公共设施设置基本规范。不合格,道路坑凹、碎裂、隆起等现象较多,照明设施覆盖较差,公共设施设置明显不规范。
(三十三)绿化管护良好,庭院绿化美化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绿化管护良好,基本无泥土裸露现象,庭院实现绿化美化,环境整洁美观。
2.评分参考:好,绿化管护良好,庭院绿化美化。合格,绿化管护基本良好,庭院大多实行绿化美化。不合格,绿化管护较差,或庭院脏乱差现象较多。
(三十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置完善、管理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有稳固场房,不露天堆放,环境整洁。
2.评分参考:好,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置完善、管理规范。合格,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置基本完善、管理较为规范。不合格,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置和管理较差。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各网格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五)环境卫生整治达标,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卫生和其他“十乱”治理,全面消除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基本做到无违章搭建、无占路设摊、无乱堆乱摆、无乱停乱放,无乱扔垃圾及乱倒污水等现象。
2.评分参考:好,环境卫生质量达标,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合格,环境卫生质量达标,基本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不合格,有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十乱”现象较多。
(三十六)无违规饲养和散养畜禽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无违规饲养和散养畜禽,饲养宠物等规范,不污染环境。
2.评分参考:好,无违规饲养和散养畜禽。合格,基本无违规饲养和散养畜禽。不合格,存在较多违规饲养和散养畜禽现象。
(三十七)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达标,无轻飘物品、垃圾积存和其他“十乱”现象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公路沿线两侧环境管理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定期开展整治,无轻飘物品、垃圾积存和其他“十乱”现象。
2.评分参考:好,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达标,无轻飘物品、垃圾积存和其他“十乱”现象。合格,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达标,基本无轻飘物品、垃圾积存和其他“十乱”现象。不合格,公路沿线环境整治未开展,或存在较多轻飘物品、垃圾积存和其他“十乱”现象。
牵头领导:刀林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四、生态环境工作
(一)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符合要求,无油烟直排、油泥污染立面现象
2.评分参考:好,抽查餐饮单位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设备启用,运行正常;油烟达标排放;无油污外溢、污染立面现象;未对周边群众造成油烟污染。合格,抽查餐饮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设备运行不正常,油烟排放不达标;无油污外溢、污染立面现象;周边群众无油烟污染投诉举报情况发生。不合格,抽查餐饮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烟气直排;存在油污外溢、污染立面现象;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造成污染。
牵头领导:杨光明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及烟囱排黑烟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网格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无噪音扰民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无噪声扰民投诉。
2.评分参考:好:无噪声扰民投诉。不合格:有噪声扰民投诉。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四)禁鸣措施落实情况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印发实施禁鸣措施文件,明确禁鸣区及禁鸣时段,有完整总结台账。建成区内禁鸣标识完善。
2.评分参考:好,印发实施禁鸣措施文件,禁鸣区及禁鸣时段禁鸣措施落实到位,总结台账完整;禁鸣标识完善。合格,印发实施禁鸣措施文件,禁鸣区及禁鸣时段禁鸣措施基本到位,总结台账基本齐全;禁鸣标识基本完善。不合格,未制定禁鸣措施文件,未划定禁鸣区及禁鸣时段;禁鸣表述不完善。
牵头领导:涂学明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五)未划定功能区无黑臭水体
2.评分参考:好,未划定功能区无黑臭水体。不合格,未划定功能区存在黑臭水体。
(六)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过程符合国家要求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医疗卫生机构依法由专人或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比例达100%。医疗服务处置单位符合国家要求。
2.评分参考:好,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医疗卫生机构依法由专人或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比例达100%;医疗服务处置单位符合国家要求。合格,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依法由专人或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医疗服务处置单位符合国家要求。不合格,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低于100%;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要求安排专人或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医疗服务处置单位不符合国家要求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县卫生健康局
(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管理规范,标识明显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各类医疗废物标识明显,符合规定。医疗废物转运台账完整齐全。
五、重点场所卫生工作
(一)公共场所达到基本卫生要求
2.评分参考:好,公共场所达到基本卫生要求,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合格,公共场所达到基本卫生要求,资料较为齐全且基本符合要求。不合格,公共场所未达到基本卫生要求,资料不全且不符合要求。
牵头领导:祝万兰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和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有相应的培训、考核资料和记录。在岗从业人员每2年复训一次。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评分参考:好,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管理规范,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合格,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管理基本规范,资料较为齐全且基本符合要求。不合格,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资料不全且不符合要求。
(三)四小行业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在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证。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和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有相应的培训、考核资料和记录。在岗从业人员每2年复训一次。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评分参考:好,四小行业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管理规范,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合格,四小行业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管理基本规范,资料较为齐全基本符合要求。不合格,四小行业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资料不全且不符合要求。
(四)四小行业基本设置、设施设备及操作流程符合要求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根据四小行业不同的行业特点,其基本设置、设施设备及操作流程符合要求。
2.评分参考:好,基本设置、设施设备及操作流程齐全且符合要求。合格,基本设置、设施设备及操作流程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要求。不合格,基本设置、设施设备及操作流程不齐全,不符合要求。
(五)四小行业公共用品用具配备充足,规范进行更换、清洗、消毒、保洁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根据四小行业不同的行业特点,其公共用品用具配备品种及数量,以及公共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符合要求。
2.评分参考:好,公共用品用具配备及更换、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符合要求。合格,公共用品用具配备及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基本符合要求。不合格,公共用品用具配备及更换、清洗、消毒、保洁不符合要求。
(六)美发店有皮肤病人专用工具,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现场查看美发店有皮肤病人专用工具,浴室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2.评分参考:好,美发店有皮肤病人专用工具,浴室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齐全且符合要求。合格,美发店皮肤病人专用工具以及浴室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基本符合要求。不合格,美发店皮肤病人专用工具以及浴室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不符合要求。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
(一)依法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管理制度等公示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在食品售卖或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和(岗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现场无超范围经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符合风险分级管理规定。
2.评分参考:好,公示位置醒目、公示要件全面有效、公示内容规。合格,公示位置醒目、公示要件全面有效、公示内容基本规范。不合格,公示位置不醒目、公示要件不全面、公示内容不规范。
(二)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接触无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从业人员要戴口罩,不能留长指甲、戴首饰。经营场所内不得进食、吸烟等,现场公示或佩戴本人体检合格证。
2.评分参考:好,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着装较规范,公示或佩戴本人健康体检合格证。合格,部分食品从业人员着装不规范,体检合格证部分过期或有轻微不卫生的行为。不合格,大部分食品从业人员着装不规范,发现多人体检合格证过期或无健康体检证。
(三)推行明厨亮灶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鼓励餐饮单位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将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过程,向社会公众展示。
2.评分参考:好,采用透明或视频等方式,能清晰看到规定的加工制作过程,加工场所内环境整洁。合格,能够看到规定的大部分加工制作过程,加工场所内环境整洁。不合格,只能够看到规定的少部分加工制作过程,或加工场所内环境脏乱及未推行明厨亮灶。
(四)倡导公筷公勺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在就餐场所有倡导“公勺公筷”宣传,设有为消费者提供的“公勺、公筷”自取处,“公勺、公筷”清洁密闭存放。
2.评分参考:好,就餐场所内有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宣传”,设有“公勺公筷”自取处,“公勺公筷”清洁密闭存放。合格,就餐场所内有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宣传”,设有“公勺公筷”自取处,“公勺公筷”未做到清洁密闭存放。不合格,在就餐场所无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宣传”或未设有“公勺公筷”自取处。
(五)制止餐饮浪费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在就餐场所有倡导“光盘行动”等制止餐饮浪费的宣传,在菜单中增加部分菜品的半份(或小份)的明码标价。
2.评分参考:好,就餐场所有“光盘行动”等制止餐饮浪费的宣传,菜单中50%以上的菜品有半份(或小份)的明码标价。合格,就餐场所有“光盘行动”等制止餐饮浪费的宣传,菜单中不足50%的菜品有半份(或小份)的明码标。不合格,就餐场所无“光盘行动”等制止餐饮浪费的宣传,菜单中无半份(或小份)的明码标价。
(六)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有禁售、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等交易。
2.评分参考:好,有禁售、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无野生动物交易。合格,无禁售、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无野生动物交易。不合格,发现有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
(七)消毒设施齐全、操作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餐饮具消毒设施齐全,操作规范,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消毒柜或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使用一次性或集中消毒餐饮具放置清洁干燥处存放,不得重复使用。
2.评分参考: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规范,无餐饮具暴露存放现象;一次性或集中消毒餐饮贮存及使用规范。合格,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有个别餐饮具不洁或暴露存放;一次性或集中消毒餐饮具贮存及使用规范。不合格,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不规范,餐饮具不洁及暴露存放现象普遍,或餐饮具不经消毒就使用;一次性或集中消毒餐饮具贮存及使用不规范。
(八)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环境整洁,地面平整,无积水及垃圾;墙壁、门窗及屋顶光洁,无污物及榻灰等。空调、风扇、通风口、灭蝇灯、冰箱柜等设施外部清洁,无积尘及污垢等。物品隔墙离地存放,无堆放、混放及卫生死角。
2.评分参考:好,内外环境地面、立面、顶棚清洁;设备、设施及物品清洁,设置规整,无卫生死角。合格,内外环境地面、立面、顶棚较清洁;设备、设施及物品设置较规整,无明显卫生死角。不合格,内外环境地面、立面、顶棚不洁;设备、设施及物品随意堆放,有明显卫生死角。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三小行业公示、基本设施规范,有独立上下水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设备设施齐全,卫生较好。有独立上下水。
2.评分参考:好,设备设施齐全,表面清洁;有独立上下水。合格,设备设施基本齐全、表面不清洁;有独立上下水。不合格,基本设备设施不全,表面不清洁;无独立上下水。
(十)三小行业环境整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三防”设施落实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内外环境及设施比较清洁规整。无乱堆、乱放和明显卫生死角。防蝇帘、纱网、纱窗、灭蝇灯设置规范。防鼠板按规定设置。直接入口性食品和餐饮具有防污染设施。食品隔墙离地存放、生熟分开,并按照包装标识的条件存放。销售散装食品时,在货架(台)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厂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容器存放,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
2.评分参考:好,内外环境及设施比较清洁规整,防蝇、防鼠、防污染设置较完善,销售的散装及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标识及防护措施符合规定要求。合格,内外环境及设施基本清洁规整,防蝇、防鼠、防污染设置基本完善;销售的散装及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标识及防护措施基本符合规定要求。不合格,内外环境及设施脏乱,防蝇、防鼠、防污染设置部分完善或缺失,销售的散装及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无标识或无防护措施。
(十一)食品摊贩管理规范,原辅材料安全卫生可溯源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二)食品摊贩卫生良好,有防污染设施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食品摊贩个人卫生良好,制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佩戴口罩和发帽;食品工具、容器及设备等清洁卫生,售卖的散装直接入口性食品,有较完善防蝇、防尘、防污染措施。
2.评分参考:好,食品摊贩个人卫生良好,按要求着装;设备设施清洁卫生;有较完善食品安全防护措施。合格,食品摊贩个人卫生较好,按要求着装;设备设施比较清洁,有基本的食品安全防护措施。不合格,食品摊贩未按要求着装,设备设施不清洁,无基本的食品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三)小区直饮水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原水和出水水质符合要求
2.评分参考:好,小区直饮水设施设置、信息公示、卫生管理及水质检测符合要求。合格,小区直饮水设施设置、信息公示,卫生管理及水质检测基本符合要求。不合格,小区直饮水设施设置、信息公示、卫生管理及水质检测不符合要求。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2.评分参考:好,(1)(3)(4)条符合要求,(2)(5)条中不符合要求项存在2处及以下。合格,(1)(4)条符合要求,(2)(3)(5)条中不符合要求项存在(3)-(4)处。不合格,(1)或(4)条基本符合要求;或5条要求中存在5处及以上不符合要求。
(二)接种门诊制度上墙,程序清晰,设置、流程规范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则上应设在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2)接种门诊设置、流程规范,储运冷藏设施、设备及冷藏保管制度规范;(3)从业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需经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4)门诊预检登记区、候种区、接种区、留观区、应急处置室,以及冷链区和资料管理区分隔清晰,且导示牌醒目;(5)接种流程、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等公示醒目。
2.评分参考:好,(1)符合要求,其余4条有2处及以下不符合要求。合格,(1)符合要求,其余4条有3-4处不符合要求。不合格,(1)部分符合要求,其余3条中有4处及以上不符合要求。
(三)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
2.评分参考:好,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初步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合格,基本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基本合理;部分区域未达到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要求,但能达到30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要求,且规划已通过在实施中。不合格,基本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或大部分居住区域未达到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要求,3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要求也未全部形成,或规划还未完成。
(四)交通枢纽、重点场所配置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标识清楚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推动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本外心脏除颤仪(AED)。
2.评分参考:好,结合我县实际将AED纳入急救设备配置标准;多数交通枢纽、重点场所配置AED;AED标识醒目、说明清晰,可正常使用。合格,将AED纳入急救设备配置标准;部分重点场所、交通枢纽配置AED;已经配置的AED标识醒目、说明清晰,可正常使用。不合格,AED尚未纳入急救设备配置标准;仅少数交通枢纽、重点场所配置AED;已经配置的AED标识不醒目,说明不清晰,维护不及时。
(五)医疗机构投诉接待制度落实到位,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警务或治安室,标识明显、有人值守
(七)有居民虫情报告和防制咨询渠道,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2.评分参考:好,建有畅通的虫情报告和防制咨询渠道,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合格,虫情报告和防制咨询渠道基本畅通,群众意见反馈不够及时。不合格,没有虫情报告和防制咨询渠道,或对群众意见未反馈。
(八)灭鼠毒饵站布放合理,用药规范,方法科学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灭鼠毒饵站布放合理(布放场所:单位院内、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车站、农贸市场、公共绿地等重点场所,应布放灭鼠毒饵站);数量合理;布放位置科学;用药规范,无过度用药现象;防制方法科学。
2.评分参考:好,计划、方案科学,有总结;绝大多数(>90%)毒饵站有警示标志、布放合理、重点场所有毒饵站绝大多数(>90%)长度符合要求,无鼠药外溢或偶见;用药规范,未使用国家禁用、无证和私自混配的药剂,未见过度用药;防制方法科学,不合理现象未见或偶见。合格,计划、方案较为科学,有总结;大多数(70-90%)毒饵站有警示标志、布放合理、重点场所有灭鼠毒饵站;大部分(70-90%)长度符合要求,鼠药外溢少见;用药基本规范,未使用国家禁用、无证和私自混配的药剂,过度用药现象偶见或少见;防制方法不合理现象少见。不合格,方案多处不合理,缺少总结;部分(<70%)有警示标示、布放合理、重点场所有灭鼠毒饵站;部分(不足70%)长度符合要求,鼠药外溢多见;存在使用国家禁用、无证、私自混配的杀虫剂或杀鼠剂现象,未能做到规范、安全用药,过度用药现象多见;防制方法不合理现象多见。
(九)小型积水、大中型水体等蚊虫孳生地治理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河流、湖泊、沟渠、池塘等大中型水体,采取了疏通、换水、养鱼、清理岸边杂草等措施;蚊幼虫孳生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各种瓶瓶罐罐、竹筒、轮胎、泡沫箱、雨水道口、水池、地下车库截水沟以及坑洼积水等小型积水,治理、清理到位;阳性积水得到较好控制。
2.评分参考:好,大中型水体和小型积水治理、清理较好,翻瓶倒罐工作到位;检查中发现阳性积水不大于4处/天。合格,大中型水体和小型积水治理、清理一般基本上做到了翻瓶倒罐;检查中发现阳性积水5-8处/天。不合格,大中型水体和小型积水治理、清理不到位,未做好翻瓶倒罐工作;现场检查发现蚊虫阳性孳生地>8处/天。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网格牵头单位
(十)生活垃圾、垃圾容器等苍蝇孳生地治理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农贸市场生鲜摊点及其附近污水道等管理到位,定期对垃圾容器底部的陈旧性垃圾彻底清理,无蝇类孳生。楼栋垃圾通道封闭;厕所、垃圾运输车辆等管理良好,无蝇类孳生。社区、公共绿地等外环境散在的生活垃圾、宠物粪便等清理及时,无蝇类孳生。
2.评分参考:好,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厕所等管理到位;散在生活垃圾、宠物粪便等清理彻底;绝大多数楼栋垃圾通道封闭;检查中蝇类孳生物偶见,发现蝇类阳性孳生地≤2处/天。合格,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厕所等管理一般;散在生活垃圾、宠物粪便等清理一般;大多数楼栋垃圾通道封闭;检查中蝇类孳生物少见,发现蝇类阳性孳生地3-4处/天。不合格,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厕所等管理较差;散在生活垃圾、宠物粪便等清理不到位;楼栋垃圾通道未封闭多见;检查中蝇类孳生物多见,发现蝇类阳性孳生地>4处/天。
(十一)食品行业和单位防蝇设施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餐饮店、食品店、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食品加工场所以及商场、超市、早夜市、农贸市场的食品摊位等,应建立完善的防蝇设施。(以店或自然摊位或独立商户为单位,一处不合格,则判定一个店或一个自然摊位防蝇不合格)
2.评分参考:好,绝大多数重点场所(>90%)防蝇设施合格。合格,大多数重点场所(80-90%)防蝇设施合格。不合格,部分重点场所(不足80%)防蝇设施合格。
(十二)重点行业和单位防鼠设施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餐饮店、食品店、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厨房、食品库房、粮库、食品加工场所、通讯机房、重要档案馆等应建立完善的防鼠设施,避免鼠类从外环境进入室内。(防鼠设施检查时以店为单位,一处不合格则一个店防鼠设施不合格。)
2.评分参考:好,绝大多数(>90%)餐饮店、熟食店、食堂、宾馆饭店后厨、食品加工场所等重点场所防鼠设施合格,鼠类不能进入室内。合格,大多数重点场所(80-90%)防鼠设施合格。不合格,部分重点场所(不足80%)防鼠设施合格。
(十三)鼠类密度控制情况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外部环境:道路两侧、居民区、城乡接合部、绿地、公厕周边、垃圾中转站周边、单位院内、食品加工厂等外环境,鼠类控制较好,鼠和鼠迹少。室内场所:餐饮店、食品店、宾馆饭店、食堂、食品库房、食品加工场所以及农贸市场等,鼠和鼠迹少,鼠密度控制较好。
2.评分参考:好,平均检查1天,外环境发现鼠迹<5处;室内鼠迹<3处;且未见活鼠。合格,平均检查1天,外环境发现鼠迹5-8处;室内鼠迹3-6处;活鼠不超过1只。不合格,平均检查1天,外环境发现鼠迹>8处;室内鼠迹>6处;活鼠≥2只。
(十四)蝇类密度控制情况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冷荤间、糕点店、熟食店等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无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早夜市等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专间和摊点无蝇。餐饮、食堂以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食品销售区、餐饮区等重点场所,绝大多数无蝇,有蝇房间平均蝇类数量≤3只。道路两侧、住宅小区、单位院内、城乡接合部、公共绿地、农贸市场(开放式)、早夜市、废品收购站、垃圾中转站、公厕等个别场所或区域有蝇,且数量较少。
2.评分参考:好,平均检查1天,冷荤间、食品店、熟食摊点等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未见蝇类;绝大多数(>90%)餐饮、食堂、食品销售区等重点场所未见苍蝇;外环境个别区域有蝇,且数量较少。合格,冷荤间、食品店、熟食摊点等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偶然发现有蝇;大多数(80-90%)餐饮、食堂、食品销售区等重点场所未发现苍蝇;外环境部分区域有蝇,且数量较少。不合格,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多次发现有蝇;部分(不足80%)餐饮,食堂等重点场所未发现苍蝇;外环境蝇类多见,且数量较多。
(十五)蚊虫密度控制情况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社区、单位院内、公园、工地、公共绿地、汽修店、轮胎集放地,以及其他公共外环境,成蚊控制较好,密度低;绝大多数当地居民对蚊虫叮咬情况反映是正面的。
2.评分参考:好,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被叮咬次数<2次/天.人,(或蚊虫停落指数平均≤2);绝大多数(>90%)当地居民对蚊虫叮咬(密度)情况反映是正面的。合格,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被叮咬次数2-4次/天.人,(或蚊虫停落指数平均≤3);大多数(70-90%)当地居民对蚊虫叮咬情况反映是正面的。不合格,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被叮咬次数>4次/天.人,(或蚊虫停落指数平均>3);部分(不足70%)当地居民对蚊虫叮咬情况反映是正面的。
(十六)蟑螂密度控制情况
1.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餐饮店、食堂、食品店、食品加工场所、居民家庭,以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车站的食品和餐饮区等重点场所,蟑螂得到有效控制,蟑螂密度低,蟑尸、卵荚等蟑迹清理彻底。
2.评分参考:好,重点场所蟑螂控制较好,检查中发现活蟑≤2处/天,发现蟑迹<4处/天;随机询问居民,绝大多数(>90%)反映居家无蟑螂。合格,重点场所蟑螂控制一般,检查中发现活蟑3-4处/天,发现蟑迹4-8处/天;随机询问居民,大多数(70-90%)反映居家无蟑螂。不合格,重点场所蟑螂控制较差,检查中发现活蟑>4处/天,发现蟑迹>8处/天;随机询问居民,部分(不足70%)反映居家无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