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狗咬人事件牵出旧案:牵狗女子被指诈骗百万,立案8年仍未办结

新黄河客户端消息,11月19日晚,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中犬只主人王新刚向被咬伤老人及家属道歉。历时两个月,这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最终在发酵成为全网舆论焦点后迎来和解。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随着“狗咬人”事件的发酵,远在新疆乌鲁木齐的杜庆达不经意间看到该事件中熟悉的名字——王新刚和李小迎。新黄河记者独家联系到杜庆达,他告诉新黄河记者,十年前,李小迎以帮忙办事为由骗取了他100万元。后多次协商追回资金未果的情况下,他向安阳市公安分局殷都分局报案。经立案侦查,2013年1月23日,李小迎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又被批捕交由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该案件被殷都区检察院退查,又由殷都公安补证递交,最终二次补充侦查后也没能呈上公堂。没过多久,李小迎恢复“自由身”。

这起沉寂八年的百万诈骗案,逐渐开始浮出水面。

十年前的百万交易

新华社11月20日报道中指出事发时牵狗者为李小迎

杜庆达

反复退查两次又补证的案子

杜庆达在狱中得知妻子被骗经过。因考虑到妻子是一个农村妇女,还要照顾上小学的孩子,就没让其再奔波。直至自己出狱后,他开始找亲戚和李小迎,始终没能见到李小迎本人。2012年12月,他向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报案。

据另外一份“殷公刑诉字【2013】0010号”起诉意见书复印件,2013年2月6日殷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案的100万元中,李小迎除支付杜庆达的辩护律师费等费用,共诈骗现金为88万余元。2013年4月,殷都公安分局将上述案件侦查终结,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报案记录、证人证言、银行查询记录、抓获证明、嫌疑人供述。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并移送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天后,检察院以补充侦查为由将该案件退回公安局,需要补充一百万资金去向等共7项事项。很快,公安局补充侦查结束,再次向检察院递交补充侦查意见书。而这份意见书中提到,100万元资金去向里,有大笔用于购房,也有给孩子交学费及给家人转账等。

“后来这个案件又被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退查一次,公安局第二次补证后移送检察院,但是没有接卷。最后,犯罪嫌疑人李小迎也于2013年8月‘恢复自由’,监视其居住。”杜庆达告诉新黄河记者。

11月21日,负责侦办该案件的殷都区公安分局陈姓警官告诉新黄河记者,“杜庆达说的都是比较真实的,这起案件确实没有结案。检察院退查了两次,我们再提交也没进入起诉程序。”对于不起诉及释放李小迎的原因,陈姓警官称“不好说”。他坦言,“这个案子不复杂,但是事情复杂”。

上访申诉八年至今未判

河南安阳“狗咬老人”事件引发舆论热点后,有网友在网络平台找到名为“求助的新疆乌鲁木齐人杜庆达_291”账号。该账号仅在2013年7月25日发布了两条同样内容的求助信息,至今再无更新。求助信息中提及,“李小迎被检察院正式批捕后,至今仍未宣判。如今7个多月过去了,本人尚未获得任何赔款……”

原标题:安阳狗咬人事件牵出旧案:牵狗女子被指诈骗百万,立案8年仍未办结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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