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9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1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裕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生产日期:2020-01-15,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上述产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裕联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00包,共计30公斤,已销售100包,共计3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原料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裕联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裕联食品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通州市监处字[2020]0977号)并责令改正。
二、南通市易家桥市场成均摊位销售的包菜(生产日期:2020-05-29,规格型号:称重)
上述产品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市易家桥市场成均摊位共购进该批次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摊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种植环节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市易家桥市场成均摊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市易家桥市场成均摊位作出行政处罚(崇市监处字〔2020〕350号)并责令改正。
三、南通好润多超市马塘加盟店销售的鸡精(生产日期:2020-03-18,规格型号:408克/袋)
上述产品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好润多超市马塘加盟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20袋,共计8.16公斤,已销售20袋,共计8.16公斤。该摊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好润多超市马塘加盟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好润多超市马塘加盟店作出行政处罚(东市监罚字【2020】1470号)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