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陆成雄)以养殖“蛋白虫”、黄骨鱼等实施合同诈骗,让数以百计的人上当受骗。近日,经汉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3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周某等三名主犯被判十年九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1年6月以来,该团伙通过注册公司租用办公楼实体运作,在网络平台虚假宣传提供优质黄骨鱼、泥鳅苗、蛋白虫养殖加盟,虚构包技术包回收包产量,投资小见效快,周期短生长快,抗病强成活高的事实,诱骗被害人签订养殖合同。在被害人养殖黄骨鱼、泥鳅、蛋白虫出现大量幼苗死亡时,该公司技术员又以兜售“营养液”“消毒液”的方式再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对部分存活苗子养殖为成品后,被害人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时,公司又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履约,致使被害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经鉴定,该公司骗取736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今年2月21日,汉川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汉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汉川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等3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规定,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3月23日,汉川市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汉川市法院审理。汉川市法院于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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