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养殖场收到“禁养通知”,后遭遇强拆
李先生在广西北海市某村承包了集体土地,从事养殖事业。北海市政府曾发布了《加强市区饮用水资源保护的通告》,需要对市区水库饮用水水源进行保护,李先生的养殖场恰好位于水源保护区内。
若因水源问题合法认定禁养区域,并给予公平合理补偿,李先生自然愿意配合搬迁。但是在补偿还未谈拢之时,区政府两次组织人员对李先生的养殖场及附属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李先生于是寻求圣运律师的帮助。
圣运律师介入案件后,点出案件三个关键焦点:其一,禁养区认定是否合法;其二,强拆过程存在的重大违法点;其三,赔偿问题。接下来圣运律师结合前述焦点,为大家展开讲解。
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何为禁养区?
关于何为“禁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40条规定了禁养区域的范围,包括: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养殖场被强拆未经法定程序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书面催告-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听取-书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予以公告并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依法强制拆除。
其中,对于养殖场来说,最重要的一环便是:当地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否违建,养殖户都有权利提出自己的异议,为自己争取合法合理的权益。
在本案中,强拆行为存在诸多程序违法的环节,经过充足的准备,圣运律师协助李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并且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法院判决确认了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养殖场被强拆,赔偿如何计算?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因此,乘胜追击,圣运律师协助李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区政府依法赔偿因强推行为给李先生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
不少养殖场被违法强制拆除,如何赔偿?最高法案例(2020)最高法行赔再11号明确了这一点:违法强拆养殖场的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其他同类情形养殖场的补偿标准。
法院经过审理后,对圣运律师意见予以大部分认可,判决北海市某区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李先生的损失。至此李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良好的维护,强拆过程中的经济损失也得到合理的赔偿。圣运律师将一直陪伴李先生至收到赔偿款,圆满结案,也希望今后在律师的努力下,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良好的维护。
律师提示
1、养殖场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包括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的实际价值补偿;
2、存栏畜禽的补偿;
4、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搬迁费用和不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折旧费;
5、各种搬迁补助和奖励费用,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满足政策确定的搬迁、签约期限规定才有。
养殖场的拆除同样需要经过严格的拆除程序,不得在未进行调查取证、告知救济权利、听取陈述申辩、作出限期责令拆除、强制拆除决定之时,进行强制拆除!否则我们有理由怀疑拆除行为的合法性,并提起相应赔偿程序。
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主编《专业化律所办案规程》,将征地拆迁案件标准化运作起来,整个办案流程分为108步,开创了我国征收拆迁领域办案质量标准化之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