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
经旗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察右后旗2023年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调整方案》,报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批复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察哈尔右翼后旗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5日
察右后旗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涉牧资金试点工作调整方案
为优化财政涉农涉牧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旗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旗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旗旗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23〕240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行“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旗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旗的原则,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集中支持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全面提升使用效益,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激发内生动力,围绕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导向,以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原则,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新格局,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全旗66个脱贫村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做到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基本原则
源头整合,集中投入。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机制,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把分散在各行业、各部门的财政专项资金有效整合使用,集中用于精准扶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投入管理新机制。
精准发力,突出实效。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使用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挂钩,在瞄准脱贫村、脱贫户的同时,兼顾面上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联度大、受益面广、事关脱贫旗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项目资金安排,把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衡量资金使用效益的主要标准,着力增强困难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及生产生活条件。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合理界定各部门责任,合力支持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部门合力,齐抓共管。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项目,各苏木乡镇、有关部门对项目选择上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各环节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绩效。
二、统筹整合工作措施
(一)建立旗级项目储备。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旗原则,旗级对项目库建设负总责,“项目库”由旗乡村振兴局牵头管理,凡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都必须进入“项目库”,项目入库,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确保项目入库质量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同时建立项目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整合一批、实施一批、验收一批、评价一批的“七个一批”长效工作机制。
(三)项目资金支付。各级涉农整合资金下达财政部门后,旗财政局及时汇总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后报旗政府,并函告旗乡村振兴局,旗财政局同乡村振兴局提出整合资金项目使用建议,报旗政府研究同意后,旗财政局根据旗政府的批复及时拨付资金。
(四)项目下达实施。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苏木乡镇、各部门应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工作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决算公开制等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项目主管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项目验收结论,项目验收人员须在验收结论上签字确认。
三、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
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和整合资金行业部门沟通联系,科学预判2023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量,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2023年计划统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规模16008万元,其中中央层面资金11803万元、自治区级统筹整合资金4169万元,市级统筹整合资金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中央资金11803万元。
(1)财政专项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5996万元;
(2)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9万元;
(3)中央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159万元;
(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620万元;
(5)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3749万元。
2.自治区级资金4169万元。
(1)自治区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91万元;
(2)少数民族发现资金53万元;
(3)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25万元。
3.市级财政专项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36万元。
四、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投向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关的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及其他项目等方面,从旗级扶贫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重点项目进行综合研判。全旗计划实施项目26个,按资金计划投向分类如下:
(一)集中建设类产业项目项目20个,实施村集体经济项目。项目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397万元,占全年计划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的52.46%。
1、2023国家级示范乡镇乌兰哈达苏木村集体经济温泉小镇项目
投资规模:1500万元
建设地点:乌兰哈达苏木前进村
建设内容:铺设300管道6公里、检查井120个;铺设200管道7公里、检查井140个;加压站2个,计量站一个,及其他配套设备。
项目责任主体:乌兰哈达苏木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乌兰哈达苏木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4月---10月
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解决温泉小镇及周边村庄、商业排污问题,温泉管道铺设提升了周边村庄及商业旅游价值。。
2、2023新建村菌业种植恒温库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200万元
建设地点:土牧尔台镇新建村
建设内容:修建一座占地2000平方米恒温库。
项目责任主体:土牧尔台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土牧尔台镇人民政府
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可为村集体增收10万元以上,解决就业20人以上,增收3000元以上。该项目为菌业种植园区内配套项目,形成产业链。
3、2023肉牛园区配套产业路续建项目
建设地点:当郎忽洞苏木黄羊城嘎查
建设内容:修建2条肉牛产业园内配套道路,总长3公里。
项目责任主体:乡村振兴局
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一是集体经济实现增收;二是可以解决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岗位,三是村委会集体经济实现增收,年收益预计20万元,四是方便肉牛园区内货物运输等。
4、2023察右后旗种子工程肉牛品种改良项目
投资规模:300万元
建设地点:各苏木乡镇
建设内容:购买冻精,为农牧民发展肉牛产业改良品种。
项目责任主体:农牧和科技局
项目实施单位:农牧和科技局
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大力发展肉牛产业,实现品种改良,为农牧民增收。
5、2023草产业任务项目
投资规模:143万元
建设内容:种植燕麦草4000亩。
项目绩效目标:发展肉牛、肉羊品种改良。
6、2023喇嘛圐圙养牛场续建项目
建设地点:红格尔图镇喇嘛圐圙村
建设内容:肉牛发展产业。新建牛舍552平米、羊舍175平米、待产房175平米、饲料库870平米、青储窖860平米及配套设施。
项目责任主体:红格尔图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红格尔图镇人民政府
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按照不低于5%的收益为村集体经济年增收,村集体经济收益大于30万元;同时提供10个脱贫人口就业岗位,人均年增收3000元。项目建成后可解决当地集体经济收入低问题,解决脱贫户就业务工问题。该项目所有资产均属于村集体管理。
7、2023大南坊村养鸡场配套设施项目
投资规模:100万元
建设地点:土牧尔台镇大南坊村
建设内容:购买一套养鸡设备。
项目绩效目标:随着全面脱贫,为了村集体经济,培育产业发展优势,解决劳动力务工,实现稳定增收,防止返贫。
8、白音察干镇那人格日勒嘎查民宿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315万元
建设地点:白音察干镇那人格日勒嘎查
建设内容:新建一处民宿,占地600平米。
项目责任主体:民委
项目实施单位:白音察干镇人民政府
项目绩效目标: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及带动周边农牧户就业增收。
9、2023电商平台升级改造配套项目
投资规模:80万元
建设地点:大六号镇
建设内容:直播间装修,配货,材料,展板等必要设施。
项目责任主体:大六号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大六号镇人民政府
项目绩效目标:年均村集体增收4万元。
10、2023“奶酪小镇”进化系统及检验室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210万元
建设地点:白音察干镇
项目责任主体: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实施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绩效目标: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5万元,带动100人就业。
11、2023冷鲜库及附属配套项目
投资规模:1000万元
建设内容:奶酪小镇内冷鲜库建设及附属配套一套。
项目责任主体:发改委
项目实施单位:发改委
项目绩效目标: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带动100人就业。
12、粮食综合交易市场综合科技服务楼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1400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综合科技服务楼市场管理室318.00㎡,检验检疫室318.00㎡,垃圾站148.00㎡。同时建设相对应的道路、给排水、暖通、电力等基础设施。
项目绩效目标: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80万元,带动100人就业。
13、察汗不浪饲草料车间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53万元
建设地点:当郎忽洞苏木
建设内容:购买设备一套。
项目责任主体:当郎忽洞苏木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当郎忽洞苏木人民政府
项目绩效目标: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带动5人就业。
14、非物质文化手工艺制品研发制作项目
投资规模:34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5万元。
15、红色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625万元
建设地点:红格尔图镇红格尔图村
项目绩效目标:带动就业率升高,村民实现就近务工50人,村集体经济增收15万元。
16、乌兰哈达苏木石灰图村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乌兰哈达苏木石灰图村
项目绩效目标: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5万元,带动10人就业增收。
17、乌兰哈达苏木奎树村建设熔岩河服务驿站项目
18、乌兰哈达苏木西后坊村肉牛养殖建场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70万元
建设地点:乌兰哈达苏木
项目绩效目标: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3.5万元,带动5人就业增收。
19、火山旅游西路项目
投资规模:1547万元
建设地点:白音察干镇、乌兰哈达苏木
建设内容:修建21.2公里旅游路。
项目绩效目标:增加当地农牧民收入,带动三产发展。
20、2023羊草种植项目
投资规模:20万元
建设内容:种植羊草500亩。
项目责任主体:白音察干镇人民政府
项目绩效目标:发展肉羊品种改良。
(二)嘎查村小型生产生活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15个,实施农村人居生产生活设施、村组道路建设等项目。项目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668.224万元,占全年计划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的35.41%。
1、2023重点帮扶村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锡勒乡石层坝村
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管道3千米。
项目责任主体:锡勒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锡勒乡人民政府
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可完善当地的基础设施,改善当地的居住环境,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投资环境。
2、2023高家地自来水改造项目
投资规模:320万元
建设地点:白音察干镇高家地村
建设内容:对高家地整村196户农户建设安全饮水项目,解决农牧户吃水难问题。
项目责任主体:水利局
项目实施单位:水利局
项目绩效目标:改善农牧户吃水难问题,为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打下坚实基础。
3、2023察右后旗生产生活设施短板项目
投资规模:4462.424万元
建设地点:察右后旗
建设内容:全旗防洪渠580米、过水面500米等防洪设施补短板、修复;霞江河村街巷硬化1500米等。
项目绩效目标:修建因自然灾害毁坏的基础设施,改善周边农牧民生态环境、并且为农牧民带来经济效益。
4、2023“厕所革命”补短板项目
投资规模:134万元
建设地点:察右后旗各苏木乡镇
建设内容:改造提升户厕471户,每户补贴3300元。及后续管护配套吸粪车,排污设施等。
项目责任主体: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户厕改造提高我旗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5、2023大井村路面建设项目
投资规模:192万元
建设地点:白音察干镇大井村
建设内容:新铺路面9100平方米,水泥路牙石3000延长米。
项目绩效目标:解决农牧户出行难问题,以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发放劳务报酬28.8万元。
6、2023察右后旗大六号镇丰裕、南梁等12村供水保障工程
投资规模:500万元
建设地点:大六号镇丰裕、南梁、南梁新村、王金村、芦草沟、王耀沟、王耀沟新村、北水泉
建设内容:新打机电井2眼,配套潜水泵2套,变频设备2套,埋设输水管道52km,建管理房2座,检查井17座,安装变压器2套,架设高压线路3.5km,入户643户。
项目绩效目标:供水保障人口1211人,解决吃水不方便的问题。
7、2023察右后旗白山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划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白音察干镇白山村
项目绩效目标:解决白镇、乌兰哈达5个村委会人饮困难问题,做到城乡供水一体化。
8、2023察右后旗饮水保障项目
投资规模:51.8万元
建设内容:筒井198眼,其中土层78眼,石层120眼。
9、村组道路建设
投资规模:26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水泥路4.5公里
项目绩效目标:以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修建因自然灾害毁坏的基础设施,改善周边农牧民生态环境、并且为农牧民带来经济效益。
10、流域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红格尔图镇
建设内容:新建500米防洪坝
11、流域治理项目
12、村组道路建设
投资规模:299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水泥路4.6公里
13、2023土牧尔台镇供水保障项目
投资规模:150万元
建设地点:土牧尔台镇
建设内容:移民区327户供水保障。
14、建设村街巷硬化项目
投资规模:120万元
建设内容:修建1.3公里街巷硬化。
项目绩效目标:方便农户出行。
15、白音察干镇、锡勒乡通村公路项目
投资规模:2202万元
建设地点:白音察干镇、锡勒乡
建设内容:新建通村公路30.5公里
项目责任主体:交通局
项目实施单位:交通局
项目绩效目标:修建道路解决农牧民出行难,卖货难问题。
(三)到户类项目5个,实施到户产业奖补、公益岗补贴等项目。项目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42.776万元,占全年计划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的12.14%。
1、2023年脱贫户、监测户生产奖励项目
投资规模:1156万元
建设内容:对所有有劳动能力的农牧户户均不超5000元、单人单户不超3000元实行种、养殖业补贴。
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3月---11月
项目绩效目标:有劳动能力的农牧户种养殖补贴,年增收户均不低于3000元。
2、2023年肉牛扩群倍增补贴项目
投资规模:228.1万元
建设内容:落实旗政府肉牛扩群倍增产业发展规划,为加快脱贫户增加资产,发展肉牛产业以每头牛补贴6000元的标准为农牧户补贴养殖业肉牛产业。
项目绩效目标:有劳动能力的农牧户发展产业肉牛养殖,年增收户均不低于5000元。
3、2023察右后旗国家级示范村、火山禁牧区舍饲圈养及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投资规模:333.676万元
建设地点: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
建设内容:分户建设。支持建设养殖配套设施,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投”的方式,对农户新建、改扩建圈舍达到标准,或以前建设的棚圈经第三方评估达到标准化圈舍,给予一定奖励资金。集中建设。针对外出务工、无劳动力、经济困难、建设土地缺乏,且有养殖意愿的农牧户,每个苏木乡镇可建设
项目责任主体: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人民政府
项目绩效目标:提高肉牛养殖规模化比重,加快推进身边增绿步伐,实现“牛出院、树进院”,改变人畜混居现象,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整洁有序,通过租赁圈舍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
4、2023公益岗补贴项目
建设内容:对全旗21个非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进行补贴,及创新性公益岗补贴。
项目绩效目标:非贫困村公益岗补贴增收3000-5000元。
5、2023雨露计划项目
投资规模:25万元
建设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雨露计划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雨露计划补贴。
五、效益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
以全面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质量为主,建立脱贫户稳定增收长效机制,有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实现已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不返贫,乡村持续稳定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效,最终实现从脱贫攻坚逐步向乡村振兴转变。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
(三)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集中力量推进贫困乡村脱贫成效巩固拓展建设,推动乡村振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力度,我旗成立由旗长任组长,旗委、旗政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和财政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旗政府办、旗纪委旗监委、旗财政局、旗发展和改革局、旗乡村振兴局、旗农牧和科技局、旗水利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审计局、旗民族宗教事务局、旗教育体育局、旗卫生健康局、旗文化和旅游局、旗供销社、人民银行旗支行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旗整合工作,审定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整合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切实强化制度建设
1.强化资金管理。资金严格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旗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旗旗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23〕240号)等一系列文件规定管理使用。着力构建保障有力、措施有效、责任落实、覆盖全面的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确保整合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强化监督检查。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由旗领导小组牵头,旗纪委旗监委、旗审计局、旗财政局、旗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参与配合,对年度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整合资金日常监管。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七、本工作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资金整合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再行补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