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邑县:光伏用地等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应依法依规拆除复耕

4月2日,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文件指出,聚焦工作重点。聚焦耕地保护,重点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非农建设行为;聚焦生态保护,重点打击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聚焦保护能源资源安全,重点打击违法开采战略性矿种行为。

原文如下:

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抓好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日常监测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执发〔202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坚持“思想引领、规划先行、要素保障、服务至上、把住红线、守牢底线”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全省耕地红线,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以高质量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二、工作目标

聚焦耕地保护,突出重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非农化建设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尤其是挖湖造景、大棚房、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牢牢守住全省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守护好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科学评估区域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维护资源资产权益。

三、工作原则

(一)坚守真实性。依法依规开展图斑合法性判定和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据实填报核实结果。坚决杜绝明知故犯、谎报瞒报、弄虚作假、虚假整改等行为。

(二)狠抓准确性。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全面提高卫片执法各环节业务人员能力水平和职业素养,强化成果质量管控,坚决杜绝因业务不熟、操作失误、消极应付等导致卫片执法成果质量降低。

(三)提高时效性。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强化各环节工作进度管控,严防工作脱节、超时作业等问题。

(四)聚焦工作重点。聚焦耕地保护,重点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非农建设行为;聚焦生态保护,重点打击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聚焦保护能源资源安全,重点打击违法开采战略性矿种行为。

四、工作任务

(三)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肃约谈问责。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陕西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工作实施意见》《陕西省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工作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县纪委监委将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镇办、园区和部门进行问责,督促落实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四)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工作过程中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核实取证、调查处理等工作。要加强与支持乡村振兴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的衔接,区分不同违法情形和违法性质,分类处理。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不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得确定不切实际的目标,搞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不搞简单化,“一刀切”。

4、多措并举消除违法状态。要按照“严起来”的要求,积极推进违法行为整改,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县自然资源局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前提下,对符合报批条件的,要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要主动向县政府报告,依法依规组织拆除复耕;对未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要主动服务,加快备案和上图入库;对农业设施、光伏用地等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应依法依规拆除复耕。

(三)“年度评估”。2024年8月15日前,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全县一、二季度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半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2025年1月15日前,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综合监管平台上报2024年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并对全年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

六、职责分工

(一)政府职责。坚持“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主抓,镇办、园区和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法院、监委、公安、发改、民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办、园区要认真履行耕地保护第一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做好辖区的土地监管、违法用地整改和拆除复耕工作。

(四)经费保障。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全力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高效使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加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使用的监督,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五)技术保障。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辅助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提高卫片执法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满足“月清、月核、季评比、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二)要吃透政策,推进工作。要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问责有关规定,坚决摈弃“唯15%比例论”,既要运用第三条第一款15%的比例规定,也要运用第三条其他三款问责情形的规定,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既追究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也追究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责任。要大力实施“增违挂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所需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等指标提升。

THE END
1.耕地保护耕地保护知识明白纸请查收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zOTUwOTYyMg==&mid=2247531655&idx=3&sn=92ad1c265a3489cbdc0693a840b64355&chksm=e831267e888eb694e51adc8911ead3074e3f2747c73fc0d631981a0024930bc137a2d6ce8f12&scene=27
2.耕地不种粮真要罚款了,新法已经实施,别再栽树种树建养殖场了对于农民未按耕地用途管制要求种粮,想要惩罚处罚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依据。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了处罚条款,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但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0938945922039619&wfr=spider&for=pc
3.在自家耕地上养殖违法吗?全国土地日养殖场农用地征地征收12月份的时候有一位南方的农村农户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孙先生接通电话后说:“你好你们是北京的万典律师吗?我在公众号上看到你们电话的,我知道你们是做征地拆迁案件的律师,我想问问关于农村耕地、基本农田养殖这方面有问题可以咨询吗?” 律师让孙先生说说具体情况。 孙先生讲道:“我现在就有一个问题,就是在自家https://m.163.com/dy/article/JKTNC45M0552ODA9.html
4.违法占用耕地怎么处罚?专家导读 违法占用耕地是违法行为,土地管理部门会对当事人罚款,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非法侵占耕地犯罪的处罚是五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要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 违法占用耕地怎么处罚? 一、违法占用耕地怎么处罚? 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https://m.64365.com/zs/1230746.aspx
5.耕地保护再加力,基本农田红线不能碰!违法占用耕地将严厉处罚4、严禁新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五、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1、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5亩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耕地开垦费5倍的罚款; http://www.gaoming.gov.cn/fsgmyh/gkmlpt/content/5/5584/mpost_5584739.html
6.农业用地新规:以后种植养殖用地政策要收紧,盲目上马或已违法违规用地有怎样的处罚呢? 对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将会被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被移送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限期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占用面积处以耕地开垦费用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可以处以开垦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那些应该整改恢复为耕地但确实不能https://zhuanlan.zhihu.com/p/590828185
7.如何理解执行“两非”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简称“两非”文件,提出了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https://www.zgdarm.cn/htmls/5O182O1845O4085O1.html
8.退养复耕!养殖户占用耕地养牛蛙获刑养殖户占用耕地养牛蛙获刑 非法占用农用地养殖牛蛙 导致土地严重破坏 结果牛蛙没养成 还要为此付出代价! 2015年,被告人张某承包6.7亩农用地。2016年12月,张某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雇佣他人使用挖掘机在该地开挖,并铺设水泥砂浆建造牛蛙池用于养殖牛蛙,造成该农用地严重毁坏。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504944850069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