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不断的发展,政策不断的改变,许多老百姓为响应当地的良好政策纷纷建起了养殖场。但是近年来,因扩展道路、修建铁路、飞机场等因公共利益的因素,有的养殖场也遇到了拆迁。但是在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却常常将一些合法的养殖场认定成违法建筑。
2019年当地因建设所需,需要征收王先生的养殖场,但因拆迁补偿问题,王先生并没有签订补偿协议,随后王先生的养殖场被该区街道办事处认定为违法建筑,同时向王先生下达了限期拆除、清除通知书。
该案件涉及两个焦点问题,一是在承包地上建养殖场是否属于违法?二是违法建筑是否就可以直接拆除?对于在承包地上建的养殖场是否合法要看以下两点:
1、看承包地的性质
如果你直接在基本农田上面建造养殖场是,那自然是不充许的。新《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但要注意的是,基本农田以改为永久基本农田。据此可以得知,永久基本农田是受法律保护的,不是随便想占就能占的。
2、要看有没有养殖证
不过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的规定,占用农用地进行养殖场建设和经营的,生产设施用地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无需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那对于违法建筑是否可以直接拆除?
虽然养殖场被无故认定成违法建筑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即使是违法建筑也不能随便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中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且《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上也有明确规定,在拆除违法建筑之前,行政机关应当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情况予以告知,同时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以及听证权利。
最后凯诺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人,无论是房屋拆迁还是养殖场拆迁,只要有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被征收人都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