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道路修建不合规,原先定的规划能达到3.5米宽,现在擅自改了以后只有3.1米,下面还包含一条20-30米长的暗渠,不但修建成本增加了,还容易造成暗渠堵塞,试问又长又小的暗渠堵了以后谁来修?谁出钱?影响其他农田灌溉怎么办?明明可以从靠山的山脚下的一条水渠修大一点替代这条小水渠给其他田灌溉,为啥要浪费财政去修这条还包含暗渠?
第3,擅自修改原定的规划路线进行施工,没有上报县里,增加财政负担。擅自改了路线以后使机耕道达不到3.5米宽,而且还将原先填埋的泥土重新挖起填埋之前规划的大水渠作为道路,又在旁边重新修一条大水渠,加上购买暗渠管道,势必增加不少财政负担。
第4,道路施工过程中损害了村民利益不给解决或赔偿。挖机施工破坏了我家埋在地下的两条出水管道;堆放在我家基本农田上十几平的泥土不给清除,造成无法耕作减少粮食产量;擅改规划路线后修的道路直接与我家侧边硬化地基相连,挖机施工敲碎了我家房屋地面,噪音打扰家人休息,以上3小条均多次和曾某权书记沟通过,但还是不予解决,态度强硬,不把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和财产当回事。
上犹县回复:
黄先生:
一、你反映的主要事项、要求及理由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多数村民反对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机耕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依法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问题
(二)关于你反映“违规更改规定路线施工,增加修建成本”的问题
(三)关于你反映“机耕道修建过程中损害村民利益不予解决或赔偿,与村支书曾文权协商时其态度恶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