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2020年黄家坝街道春光村扶贫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工作进度,经黄家坝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2020年黄家坝街道春光村扶贫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进行建、管、养(由投资人进行建设、管护、养殖)为一体采取招商引资模式进行建设。为了确保招商引资工作规范有效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商单位
湄潭县黄家坝街道办事处
二、招商工程概况及地点
1.工程名称:2020年黄家坝街道春光村扶贫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黄家坝街道春光村
3.招商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猪舍1170㎡;配套粪污消纳池、高位水池、料塔、道路建设、养殖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安装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建筑施工图结合县财政预算审核书所示全部内容。
4.养殖规模1200头生猪,年出栏生猪2400头。
5.项目总投资约260万元(包括征地费、项目设计费、工程监理费、项目工程费等),其中项目工程费县财政预审最高拦标限价:2209848.18元。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招商方式
公开招商
四、投资人需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2.投资人为独立法人的需具备: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签订投资协议
招商成功后与黄家坝街道春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投资协议。
六、签订资产股份持有比例协议
项目设计及工程监理由黄家坝街道办事处或春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设计和监理,项目建成后由黄家坝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以审计金额来确认双方出资比例,并以出资比例来计算确认双方持股比例。
七、签订合作协议
项目建成后湄潭县黄家坝街道春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春光村合作社”)以150万元的扶贫资金作为入股本金。投资方自行养殖,自负盈亏,投资方每年按春光村合作社入股资本金150万元的10%即15万元固定分红给春光村合作社,未经春光村合作社同意,投资方不得处置该资产,如投资方超过一年未付给春光村合作社红利或出现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作自动撤资处理,所有资产归春光村合作社所有(详细条款在合作协议中体现)。
报名地点:湄潭县黄家坝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九、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独立法人: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并加盖公司鲜章。
3.报名时交报名费3000元(该报名费为资料费不退还,交春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0年9月24日上午09:30时在黄家坝街道党工委会议室。
十一、履约保证金及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退还
报名时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至湄潭县黄家坝街道财政所。谈判后未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者在工程全面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并无民工工资纠纷1个月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委托的建设施工单位需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一金三制”规定。
十二、工程款拨付方式
本项目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根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以上,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拨付到扶贫资金150万元的50%;全面竣工并经镇级验收合格后拨付到扶贫资金150万元的80%;由招商方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该项目的审计报告并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到扶贫资金150万元的100%,另行交纳项目审计金额的5%作质保金,质保期一年,从县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在30个工作日之内拨付。
十三、谈判办法
该项目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资人报名时,方可进行谈判,按下列办法确定项目合作投资人,总得分最高者确定为第一合作投资人,依此类推,若出现2个或2个以上投资人得分相同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合作投资人。
1.分红比例在每年15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万元加10分,增加金额只能是1的整倍,依次类推,上不封顶;
2.建设成本的控制,在县财政预审的最高拦标限价2209848.18的基础上每下浮1个点加10分,下浮比例只能是1的整倍,依次类推,最低下浮10个点;
3.签订合作协议至少15年,每增加1年加1分,最长20年,签订合作协议以后由于投资方自身原因终止协议的投资方的所有资产归春光村合作社所有;
招商人发现投资人对项目进行转包或转让第三方的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作。
十四、此文件由湄潭县黄家坝街道春光村生态扶贫养猪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凡参加此次投资的独立法人和自然人均认同本方案。
附:1、合作投资人安全承诺书;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
2020年黄家坝街道春光村
扶贫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建、管、养为一体合作投资人安全承诺书
黄家坝街道办事处:
我单位(或我)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建设经营管理2020年黄家坝街道春光村扶贫生态养猪场项目,在建、管、养过程中遵纪守法,同时做好一切安全工作,若在建、管、养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我将负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0年9月日
附件2:
扶贫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建、管、养为一体合作投资人兑现养殖利益分红资金承诺书
我单位(或我)承诺:每年支付15万元养殖利益分红资金给春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若竞标时有承诺增加分红资金,要按承诺增加多少每年一并全部兑现给春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在每年5月份前付当年分红资金。若未按要求兑现,我单位(或我)所投资的所有资产归春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我单位(或我)立即撤出。
附件3:
扶贫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建、管、养为一体合作投资人养殖利益分红资金增加承诺书
我单位(或我)承诺:每年支付15万元养殖利益分红资金给春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万元养殖利益分红资金给春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附件4:
扶贫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建、管、养为一体合作投资人承包养殖期增加承诺书
我单位(或我)承诺:承包养殖期在15年的基础上,再增加承包养殖年。
附件5:
扶贫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建、管、养为一体合作投资人最高拦标限价下浮承诺书
我单位(或我)承诺:在县财政预审的最高拦标限价2209848.18元的基础上再下浮个点。
附件6:
扶贫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建、管、养为一体合作投资人有关承诺自评得分表
我单位(或我)完全响应《2020年黄家坝街道春光村扶贫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建、管、养为一体招商方案》的要求,并就有关承诺及自评得分填报如下:
序号
事项
承诺事项及条件
投标人承诺填报
自评得分
1
必须承诺
建、管、养安全承诺
已按要求承诺
是否按要求承诺:是
养殖利益分红资金承诺
2
其他承诺
承诺每年支付15万元养殖利益分红资金给春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1万元加10分,增加2万元加20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增加必须是1万的整倍数。
养殖利益分红资金再增加万元
得分
承诺承包养殖期在15年的基础上,每再增加承包养殖1年加10分,增加承包养殖2年加20分,以此类推,最多增加5年。增加必须是1年的整倍数。
承包养殖期再增加年
建设成本的控制,在县财政预审的最高拦标价2209848.18的基础上每下浮1个点加10分,下浮比例只能是1的整倍,依次类推,最低下浮10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