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农民专业合作社案例,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Abstract:Currentlythefinancialfunctionexpansionbasedonfarmerspecializedcooperativeshavedevelopedrapidly,haveaddressedpeasanthousehold’sfinancingproblemeffectively,materiallythecooperativeshavedisplayedtheclubmechanism,suppliedthepublicproductstandardization“thefoundationcredit”,hassolvedtheinformationasymmetricalproblem.Thereforeinthecurrentfarmerspecializedcooperativesrapidscaledevelopment'sfoundation,underthepolicyimpetus,shoulddisplaythecomparisonsuperiority,solvetheruralfinancingproblem,andchoosethecooperationjointguaranteefinancialfunctionpattern,moresuitablecurrentcooperativesdevelopmentphase.
KeyWords:farmerspecializedcooperatives,financialfunctionexpansion,cooperationjointguarantee
(一)信息不对称和信用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当前农村金融困境的一个主要因素,但多数学者对农村信贷市场上存在的不对称信息并未做进一步探讨。显然,这里不对称的“信息”肯定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个人信用信息,因为它存在于征信系统,是透明的、标准化的。而农村信贷市场上银行需要那些对称的“信息”呢
本文认为农村信贷市场上银行需要的“信息”是借贷主体的“广义信用”,即各种信用活动中涉及信任、资信、诚信等方面的信息汇集,是践约行为与能力的载体,各种活动正是以这种广义的信用为前提。本文中我们将这种广义上信用定义为“基础信用”,它产生于社会活动,尤其是经济活动。诸如农户在本村的人品、口碑,与其有经营联系的上下游客户以及同行业农户关于他的经营能力和信誉的评价等信息,而这正是银行很难获得的不对称“信息”。
与基础信用概念相比较,传统意义上的信用是狭义上的概念,主要指以偿还和付息为基本特征的借贷活动,主要包括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等。其中,商业信用指市场交易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之间提供的、以商品资本为对象的信用,包括商品的赊销、分期付款、预付货款、委托代销等。而银行信用则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高层次的信用形式,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企业和个人等提供的信用。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都是围绕信用主体融通资金或解决资金问题产生的活动,本文将其统称为“金融信用”。从信用的产生、使用和发展过程看,随着经济的发展,在资金需求的推动下,由不断产生、集聚和传播的基础信用,发展出原始的金融信用(最初表现为商业信用),而后逐步促成银行信用,最终形成现代金融信用主导的信用模式,金融信用可看作基础信用在金融领域发展出的高级形式和集中表现。
(二)基础信用的特性
基础信用产生于社会活动,尤其是经济活动,其特点是分散性、非标准化和小范围认可。诸如前面提到的农户在本村或经营行业里存在的基础信用,它分散在村落、农贸市场、经营场所和各种合作社之中,无标准化形式的主观意识和评价,囿于农户的活动范围,收集成本高,传播速度慢,难与金融信用对接。相比之下,金融信用则是存在于金融机构间,有标准化的形式和正规的评价准则,易收集,传播速度快,如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系统就是金融信用的集中表现。需要说明的是,金融信用作用的发挥是有条件的,需要借助基础信用信息来支撑、引领。因此,基础信用资源(产品)的供给程度决定了金融信用发挥作用的规模和领域。
由于农户参与经济活动的规模小,频率低,决定了农户的基础信用资源更加零散和单薄。将这种分散、零星的农户基础信用信息集中采纳,筛选并且进行评定,转化为金融信用的载体,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将需要更高的成本,成为银农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根源。而通过市场机制,让金融机构挖掘和使用基础信用,从而在农村地区形成信贷供给难度很大,农村金融的困境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基础信用资源的缺失才是信息不对称的实质,并造成了农村融资困境。既然基础信用资源(产品)的供给是市场失灵的,基础信用的供给如能演变成为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通过“俱乐部”机制增加其供给水平将是破解农村金融困境一条理论上可行的途径。
(三)专业合作社和俱乐部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产物,其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分工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结果,代表了农村经济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的方向。作为俱乐部的一种形式,合作社发挥俱乐部机制的作用机理是:一是以特定供给者为中心,将产品的消费者由无限约束到一定范围,供给方仅对俱乐部成员提品,以实现准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二是作为一种自主治理的制度安排,俱乐部在既定环境约束下,能够通过社会关系网络攫取资源,获得外部信任,具有保护或增进自身利益或价值的职能;三是能够对不同层面的参与者提供各自所需的“选择性激励(惩罚)”,在对会员提供有价值资源的同时,对会员实施有效监督,使得会员背叛、违约和退出等具有较高成本约束(张善杰,2008)。
邹城市香城镇具有花生种植传统,花生品质好,种植面积大。2006年以来,香城镇依托本地丰富的花生种植资源,发展了一批从事花生收购、销售和加工的专业农户。随着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花生专业户资金需求增加,特别是进入9月份花生收购旺季,需要大量资金,部分收购大户资金需求额度达到300万元以上。但由于花生专业户普遍缺少土地证、房权证等有效抵押物,又难以找到资金实力比较强的担保人,只能采取一户或多户保证的方式在信用社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也只有几十万元,远不能满足资金需求。受制于资金约束,部分收购户只能收缩经营规模。
初期,专业户多以零散方式出售花生给南方厂商,由于分散经营,信息封锁甚至恶性竞争相互压价,专业户的市场议价能力偏低。2008年下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邹城市花生订单骤减,花生价格大跌,专业户受影响较大。9月份,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的启发下,为实现规模经营解决资金困境,以李某为首的3位收购大户联合本镇守法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的14家专业户筹资15万元,注册成立了“邹城市大山花生专业合作社”,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和执行监事,专门从事花生收购、深加工及销售,合作社适时购销信息,引进培育花生新品种,推广先进的种植加工技术,社员之间相互沟通,加强合作,有序经营。
据调查,济宁市金融机构以合作社为载体开展“三信评定”,联保贷款迅速发展,2009年评定信用A级农民专业合作43家,2A级以上20多家,合作社联保贷款余额6597万元,比年初增长26%。在合作社联保贷款模式的迅速发展和带动效应下,出现了更多合作社的金融功能拓展模式,比如兖州农机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的大型农业机械抵押贷款,邹城市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的“公司+合作社+社员”的贷款模式,鱼台县依托养猪专业合作社成立的马成养猪资金互助社。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功能拓展的理论评析
(一)基础信用资源(产品)实现低成本的标准化供给
作为“俱乐部”的一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基本的特点是社员之间同处一地,信息沟通频繁,农户品质、声望、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情况(即为基础信用)合作社掌握非常清楚。因此,合作社建立产生的专业农户改变了普通农户所具有的基础信用的特性。体现在:一是将零散的基础信用集中在有限的群体内部(即合作社),降低了搜寻范围。二是合作社成员生产经营的同质性和经营中频繁的接触,保证了基础信用的透明性,如贷款管理小组长对社员各种信息的掌握。三是合作社在成立时期和组建联保体时,对社员的生产经营、资金规模、道德人品进行的审查,作出谨慎选择,尽可能地排除基础信用劣者,实际就是一个基础信用收集、评价和筛选的过程,把非标准化的基础信用变为标准化的产品,而联保体就是标准化的载体,如邹城花生合作社将一位经营不良的社员排除在联保体外。四是小范围认可的农户的基础信用得到规模供给,使得合作社的信用评级覆盖率更高,专业户的评级授信也高于普通农户。因此,合作社基础上联保贷款的成功和快速发展,实质上是完成了基础信用资源(产品)的标准化供给,带动了信用的增强和信用自升级(均为银行信用)及与正规金融的基本对接。
(二)俱乐部机制决定高违约成本
合作社作为“俱乐部”的一种形式,发挥着内部监督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经营具有较强的同质性,便于相互了解和监督,保证信息的对称性和道德风险的防范。如果社员一旦恶意逃债而由群体代为赔付,将因失去群体的支持,失去在本行业立足的根本,增加了欺诈或违约的成本,使个体不能只顾及短期行为。鉴于这种监督机制,社员会更加珍视自己的信誉,极大提高履约意识,而社员之间的自我监督也将优于金融机构对借款者的外部监督。
(三)内部的金融需求和对外部金融的对接是合作社金融功能拓展的动力
(四)合作社金融功能的拓展建立在生产功能之上
农村经济合作社的生产合作是信用合作的基础,体现在:一是合作社通过提供诸如良种引进、生资供应、技术推广、信息交流、产品销售等俱乐部产品,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生产合作是基础;二是在生产合作过程中才能产生大量集中的透明的基础信用,并进行收集和评价,因此金融功能是“衍生”的产品;三是建立在生产合作基础上的“俱乐部”更加稳定,实践证明,多数单纯的信用合作“俱乐部”并不能持久发展。
(五)金融功能拓展模式多样
合作社在基础信用供给优势的条件下,获得了领先性的信用评级,同时各类抵押和担保资源也迅速集聚整合,实现了规模开发,便于银行的进入和开发,出现了更多的金融创新产品。一是以土地为入股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土地流转等多种经营权质押贷款、鱼池经营权质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二是对以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合作社+社员”的贷款模式,发展了企业为社员担保、订单质押和仓单质押等组合贷款。三是在依托合作社开展的内部资金互助,如2009年鱼台县马城养猪资金互助合作社、邹城市农友资金互助合作社,吸收社员互助金928多万元,资金周转量近2000万元。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功能拓展的比较优势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农村主要合作经济组织,具备坚实的发展基础
据济宁市农办的统计,截至2009年末,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400余家,占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67%,连接基地80万亩,入社会员15万人,平均每个合作社390人,带动非成员农户占全市农村人口的近三分之一,已经成为经营规范的市场主体、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形成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的生产经营体系。以合作社为载体充分发挥金融功能拓展解决农村资金困境,具有坚实基础。
(二)制度规范和金融机构参与,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明确了合作社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与农民专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有着本质的区别。同时,通过制度规范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正式的章程和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了合作社组织的稳定性。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又明确提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标志着困扰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融资渠道被“合法”打开,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进来。诸如山东省农信社就专门出台了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大联保体”贷款的办法。
(三)保险覆盖率高,防御系统风险
在合作社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成为农业保险的承载主体。如济宁市围绕各类专业合作社,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品种包括奶牛、油菜、水稻、大棚蔬菜、露地西瓜、柑橘、林木、生猪、鸡、鸭、鹅、淡水鱼等,并把专业合作社列为重点参保对象,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保险金额为承保对象物化成本的50%左右,省、市、县(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保费补贴。2009年累计向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保额达1.2亿元的保险保障,为l4家提供了35万元的理赔服务,减少了农业自然风险造成的损失,有效防范合作社的系统性风险。
五、结论
如此:一是建议地方政府和金融部门以合作社、各类协会等为载体,开展农户信用评定;二是农民合作社在规范发展的基础上可以由互助联保向资金互助、金融结算等多样的金融功能拓展;三是积极支持土地、林权、海域使用权等流转,充分发挥合作社集聚资源的优势。
参考文献:
[1]张善杰.俱乐部机制与制度耦合:枣庄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商会效应分析[J].金融发展研究,2008,(11).
关键词:担保融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创新
Abstract:Onaccountoftheplightofprofessionalcultivationandfarmers’securedfinancing,aswellasbreachofcontractonhighrateintheprocessofagriculturalindustrialization,ShandongBlueMountainGroupadoptsthewayofprovidingmortgagecredit,notonlyeasingthefinancingplightofprofessionalcultivationcooperativesandfarmers,butalsocontrollingtheproductionandsaleeffectively,stabilizingtheentiresystemofagriculturalindustrializationtodevelopenduringly,steadilyandhealthilyanditachievesatotalbenefitofallparties.
KeyWords:securedfinancing,leadingenterprises,farmers’professionalcooperatives,productinnovation
一、引言
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基本延用了“公司+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发展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合作共生是一种最为理想的系统状态。一般而言,龙头公司提供生产技术和产品销售市场,基地(生产合作社)负责组织、安排农户分散生产。但这一理想状态的延续,需要通过合理的利益或价格调节机制,来确保龙头公司、基地(生产合作社)和农户在合作中获得应有的收益。但实际上,由于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十分频繁、剧烈,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订单农业”各参与方的利益。当市场价格低于订单价格时,基地(生产合作社)和农户会执行订单,把产品出售给龙头公司,市场风险就由龙头公司独家承担,此时可能会发生龙头公司私自降低产品收购价格甚至毁约等违约行为。但当市场价格高于订单价格时,情况则恰恰相反,基地(生产合作社)、农户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执行订单合同,直接向市场或龙头公司的竞争对手出售产品。在产品价格因素之外,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波动,同样也会导致上述情况的发生。但这些因产品、生产资料价格波动所引发的双向违约行为,都直接影响到“订单农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相对而言,龙头公司一旦违约,不仅对整个产业链条产生不利影响,更重要的是,龙头公司也可能会因此陷入绝境,其违约成本或者代价要高于基地(生产合作社)、农户。因此,“订单农业”的违约现象一般不会在大型龙头公司身上发生,更多的是发生在基地(生产合作社)和农户的环节。对此,在整个合作环节占有主导地位的龙头公司,往往通过“高进高出”的方式增加对下游各合作环节的控制。比如,山东省庆云县的国家级龙头企业――中澳集团,就采取了一种对鸭农高价出售鸭苗、然后在高价回收产品的策略,以防止鸭农私自向中澳集团以外的市场出售成品鸭的问题(山东省金融学会课题组,2010)。滨州市六合饲料公司则采用商业化担保、定点采购农资和资金封闭运作的方式,确保对整个养殖产业链条的控制(李庆胜,郑方敬,2008)。可见,在价格或利益调节机制之外,合理的控制措施,同样有助于“订单农业”的执行效率。山东省蓝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蓝山集团”)则采取了“担保渗透”的策略,通过对缺乏信用担保的生产合作社和农户提供担保和融资便利,要求生产合作社以资产反向抵押和农民销售产品为前提,一举较好解决了困扰整个产业链条可持续发展的诸多问题。
二、蓝山集团“担保渗透”的基本起因及其操作流程
蓝山集团是一家集油料、饲料、肉类加工与种畜养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9年末,公司总资产达163415万元,下辖34个养殖专业合作社,累计带动2.52万专业养殖户,肉鸡养殖规模达到2250万只。蓝山集团是“公司+农户”模式经营较为成功的企业之一,已被多家商业银行授予三“A”级企业。2007年以来,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集团对原材料特别是对肉鸡的需求量明显增加,企业生产出现了两个方面的大难题:
难题之一是养殖资金缺口大、成本高。随蓝山集团规模的不断扩张,养殖专业合作社、专业农户数量不断增加,其融资需求也快速增加。以高唐县养鸡类专业合作社为例,2007年末,3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共需资金1.46亿元,社均540.74万元,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到资金9700万元,资金缺口4900万元,资金需求满足率仅为66.43%。尽管目前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出台大量政策,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但由于农业弱势禀性以及农户信用资源少且分散的特点,农村信用社从风险管理角度对农户放贷仍然持谨慎态度。在资金问题之外,融资成本也居高不下。由于养殖专业合作社、专业农户均在农村信用社贷款,贷款利率通常在基准利率上浮50%以上,2007年加权平均利率高达12.81%,如果再把入股农户使用资金时缴纳的保证金计算在内,其融资成本更高。在当前养殖业一次性投入明显增加时,融资成本已经超过许多农户的承受极限,影响了农户养殖的积极性。
难题之二是蓝山集团的货源得不到保障。蓝山集团规模的扩张,对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以至于蓝山集团在整个产业链条中越来越处于不利地位。最大的问题是,农户违约现象越来越常态化。鉴于蓝山集团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合同存在一些漏洞,公司与农户之间契约约束力较弱。这其间,肉鸡市场价格不断攀升,旗下农户的趋利行为导致农户单方违约现象明显增加。2008年集团与农户契约的履约率由2007年的45.1%下降为37.4%。为此,蓝山集团对合同条款进行了多次调整,比如,鸡苗、饲料和肉鸡收购价格改为浮动制,按月调整,鸡苗、成品鸡参考全国农业产业化总商会公布的当月价格,前者就低不就高,后者为平均值;饲料价格取当地物价局公布的同类饲料月初与月末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对价格调整情况以及调整依据每月公布;同时有偿服务为无偿服务,在防疫方面仅收取成本费,在技术推广方面免费进行人员培训等。但这些合同订单上的内容修订,并没有完全阻止农户违约的问题,从运行效果看并不理想,履约率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提高。
在上述两大难题的共同困扰之下,蓝山集团发展乃至生存都面临着很大的冲击和考验。在2007年6月-2008年4月间,肉鸡市场价格不断上升,毛鸡由最初的3.95元/斤上升至5.8元/斤,而同期执行的合同价格为4.1元/斤,市场价格最高时高出合同价格1.7元/斤。虽然蓝山集团不断上调收购价格,但始终落后于市场,因此合同农户出现了大范围的违约现象。2008年1-3月份的平均契约履行率仅为23.1%,尽管旗下农户因违约支付32.7万元的违约金,但明显高于合同价格的市场行情诱使农户违约现象进一步增加。当年合同的平均履约率较2007年下降了7.7个百分点,蓝山集团因此仅完成了全年订单的6成左右,不仅支付了高达65万元的违约金,而且较2007年减少利润1100万元。
困境之下,蓝山集团意识到,当下自己最需要的,是谋求稳定的货源;而养殖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农户最缺少的,则是融资及其信用担保。2007年初,为解决养殖农户融资难问题,起初有关部门提出由县财政出资成立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然而,担保公司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不合理为由,拒绝为其提供担保;其后农村信用社采取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信和五户联保等方式,但因贷款手续繁琐和额度较小,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融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
2008年9月,蓝山集团与当地农村信用联合推出的信用担保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在当地农业局等主管部门的协调下,2008年12月18日,34家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员重新入股组建新的法人联合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设立理事会等管理机构,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产生了新的法人代表。原专业合作社均设成分社,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仍然相应设立管理人员;其次,蓝山集团与联合社重新签订担保、购销协议并与农村信用社达成全面融资合作意向。
到2009年末,蓝山集团为其养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供了总额为4300万元的担保,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2650万元,支持联合社入股会员297人,人均贷款8.9万元,当年实现年经营收入11378.07万元,虽然同比少获得利润227万元,但由于贷款利率的优惠以及担保费用的节约,仍然多收入31万元。参加合作经济组织户均增收2424元,人均增收441元,比当地非成员多增263元。蓝山集团2009年合同完成情况良好,肉鸡的销售量较上年增长21.7%。而且,在蓝山集团与养鸡专业合作社合作成功后,不仅吸引了大量养殖户加入,壮大了养鸡联合社的实力,而且吸引了其他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加入,主动要求与蓝山集团进行合作。
三、蓝山集团信用担保渗透的合理性分析
产业化龙头企业之所以愿意提供担保,而众多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又愿意联合,主要是博弈双方为实现各自利益的博弈中,选择了既满足对方要求又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策略,从而达成合作均衡的结果。
(一)龙头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有比较优势
在“公司+农户”格局下,龙头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有以下比较优势:一是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融资能力。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都是市场激烈竞争的佼佼者,积累和拥有相对雄厚的市场运作经验和经济财富,自身资产充足,信用资源丰富,而且与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利益关联体,理应成为信用担保的理想供给者。蓝山集团是一家综合性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资产超过16亿元,是当地金融机构支持的重点对象,其协作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1.7亿元,完全有能力为同一产业链条上的农户提供信用担保。二是较强的控制能力和信息对称的比较优势。龙头企业与农户在是同一产业链条上互为原材料的主要供应者和最终产品的销售市场,双方是一种标准意义上的契约式共生关系,合作共赢是双方一致的理性选择,因此双方具备良好的经济合作基础。龙头企业借助清晰的契约条款与农户耦合在一起,农户从生产到销售都执行公司所提供的标准化技术,龙头企业对农户一端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几乎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而,由其所提供的信用担保可以视作无风险或低风险的。
(二)蓝山集团的信用担保渗透具有稳定作用
蓝山模式表明,以降低交易成本为激励,通过信用担保渗透,采取联合增信、强化风险控制等措施,将农业合作社、龙头公司和农村信用社三方有机结合,打通资金供应与资金需求之间的障碍,在稳定资金供应、稳定货源供应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激励作用。
(2)蓝山集团信用担保条款中资产反向抵押,意在谋求产业控制。龙头企业旗下的专业合作社众多、分散,企业为其分别提供担保不仅管理难度大,而且成本较高,龙头企业担保介入,客观上要求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合,成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便统一管理。这正是蓝山集团要求旗下的34家专业合作社组成联合社的主要原因。同时,专业合作社联合后,将单个农户的经营风险与企业“捆绑”在一起,将专业农户个体的风险转化为集体的风险,不仅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而且道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通过抵押、担保的信用传递,实现了农业产品的可抵押。本案例中,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以自身的资产和产品向龙头企业进行抵押,再通过龙头企业向银行的担保途径,实质上是通过经济体中信用传递的方式,使银行认为不可抵押的资产成为可抵押资产,实现了养殖农户可抵押资产多元化的创新。
(三)信用担保渗透后的合作共赢机制
四、简要结论及建议
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的信用担保渗透具有多个方面的积极意义,是当前破解农业产业化链条除价格机制之外,非常重要的工具和手段。蓝山案例表明,龙头企业依托其资源优势,通过对旗下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入股农户提供贷款信用担保,使农村信用社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提升融资激励,增进规模效益。既缓解了养殖专业合作和农户的融资困境问题,又借此实现了对其生产和产品销售市场的有效控制,确保了整个农业产业化系统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了各方共赢,这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背景下,具有较强的现实价值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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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业合作;资金互助社;合作金融
国外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合作金融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有效金融制度:它发源于底层的农民及其他中小投资者,是一种内生性的制度需求;具有合作互助、充分信息、客户剩余索取权以及契约的自我实施等特性;能够尽可能将金融服务环节的利润留在农村、留给农民,等等。鉴于此,近年来国家多次发文引导和鼓励真正的合作金融――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而就各国经验来看,需要解决两个难题:一是需要保持其合作特性不发生异化,以充分发挥其制度适应性效率优势;二是需要保证其能够生存下来,即实现可持续发展。
张德元,张亚军[1]分析目前国内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存在四条路径:(1)外因推动型,(2)公益型,(3)内生型集成合作型,(4)生产合作社内生型。并且认为前两条是外生型的发展路径,难以保留资金互助社的合作特性,第三条路径虽然可以保持合作特性,但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而第四条路径,则是既可以保留合作特性、又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
生产合作社内生型发展路径,即为专业合作基础上发展资金互助社,也是目前国家所大力鼓励的资金互助社发展路径,得到了许多学者的推崇[26],认为它一方面保持了合作特性,另一方面由于立足于专业生产,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但是现实中我国专业合作自我积累十分有限,业务规模小,盈利能力弱[7],以其为基础的资金互助社,虽然保留了合作金融特性,但其可持续发展能力仍然不足。因此,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仍不如意。
本文通过考察浙江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成功案例,对专业合作基础上发展资金互助社的发展路径,进行深入分析,以期对我国发展可持续性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案例简介: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内生轨迹
浙江省平湖市位于东海之滨,地处浙江省东北部杭嘉湖平原腹地,2010年,在全国百强县中位列第28位。如图1所示,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成立因循“农户―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的内生轨迹: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背景下,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产生了专业合作的需求,农户自发组建专业合作社,之后随着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也不断提高,而正规金融不能满足农户日益强烈的金融需求,于是,在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农村资金互助社应运而生。
下面从农户、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三个角度分析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内生轨迹。
(一)农户的农业产业化背景
发展良好的专业合作社为图1中的3个专业合作社,在平湖市颇具代表性。其中,平湖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创办于2002年12月,注册资金52万元,现有合作社社员727个;平湖市四季对虾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4年9月,合作社注册资金80万元,社员93户,社员养殖面积253.3公顷;平湖市新中大生猪产销合作社创建于2004年3月,注册资金8万元,现有社员103户,合作社年出栏生猪2.5万头以上,已占平湖市钟埭街道生猪出栏的70%以上。由此可见,这3个专业合作社都经历了多年的合作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办社经验,发展势头良好。
(二)资金需求引致资金互助社
专业合作社虽然发展良好,但还普遍存在设施差、实力弱、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且服务范围和内容还十分有限,仅局限于技术、信息、市场营销等方面,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融资问题成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瓶颈。资金互助社的设立提供了农村合作金融支撑,进一步拓展和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产业发展的带动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合作社社员发展产业的资金需求,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保障。据调查测算,2010年,平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养大户贷款需求约9000万元,而当地金融单位仅解决贷款2620万元,一些生产项目因无法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解决资金问题而不能实施,有的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或商业赊销来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而,资金互助社是专业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成功原因分析:多元主体紧密协作
通过上文分析可见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路径,因循“农户―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内生轨迹,也即国家所鼓励的生产合作社基础上建立资金互助社的路径。这种发展路径抗风险能力强,体现了生产服务与金融服务的结合。不仅如此,外部环境上,得到了政府的政策支持,还与外部的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形成了紧密的协作关系。
(一)内生发展
1.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服务。资金互助社的三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因产业而异,并不统一,其中平湖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涵盖了全市49.8%的菇农,规模以上农户数十户,种植面积占全市60.1%,属于“专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平湖市四季对虾专业合作社则依托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嘉兴市四季水产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探索建立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而平湖市新中大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则在养猪大户沈水明的带领下,组建生产合作社,带领102户社员共同致富,属于“致富能人+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二)外部协作
三、扩展分析:专业合作基础上多元主体协同发展路径
在当前中国农村,以为主体的小农经济,规模小、融资难、风险高、收益低,迫切需要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扩展资金融通渠道,提倡产业化经营,抵御风险,增加收益,其中,融资障碍是约束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国家通过强制(早年的农信社)或者诱导(当前的资金互助社)手段,希望发展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合作金融制度。不过这两种都限于合作金融范围的发展手段,建立的合作金融都没有实现可持续发展,其结果是农信社改革的商业化导向,以及资金互助社的缓慢发展。显然,需要突破囿于合作金融的约束,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合作金融之路,而日本成功的农协模式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一)日本农协职能
1.技术推广和生产服务职能(专业合作社职能)。农协在农业生产中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比如购置一些大型农机具,租赁给农户使用,或者为农户代耕;还培育种苗、种畜禽,向农户提供优良品种的种苗和畜禽良种;派营农指导员,负责向农民介绍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帮助农户提高技术水平;培养农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等等。
2.信用、保险服务职能(资金互助社职能)。农协的金融机构是组员存、贷款的主要业务部门,以较低利率放贷给农户,开展各种保险业务,如火灾保险、汽车事故保险、定期生产保险等短期保险及养老、生命、健康、建筑等长期保险。
(二)专业合作基础上多元主体协同发展
显然,日本农协的职能是全方位的,包含了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供销合作社的全部功能,是小合作基础上的大合作,大合作之中有小合作,它从各个方面满足了农户各种不同的需要,使农户离不开农协,从而在农村形成了关系密切的合作体系。
作为解决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制度,资金互助社本质上仍是一种信用合作性质的金融制度。就国际经验而言,在类似于中国这样的小农社会条件下,没有专业生产的基础以及供销合作的辅助,单独发展资金互助的信用合作是行不通的。而一步到位发展具有综合职能的日本式农协[13],也是不现实的,但是其综合协调发展的模式,仍是我们有益的参考。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成功发展路径:从专业合作社发展而来,与供销合作社协作,同时还获得了农村合作银行的融资支持,是结合中国农村特点,借鉴该模式下的一种有益探索。
因此,通过对平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考察,本文提出专业合作基础上发展资金互助社的发展路径(如图2所示),该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了多主体的优势,协同发展、共同克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种种障碍。例如,专业合作社具有生产指导、技术服务等发展生产提高社员经济基础的优势;供销合作社具有集体购销服务的团体优势;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强大的存量金融势力,具有资金充足的优势,可以克服资金互助社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不足[1416];资金互助社面对专业合作社社员服务,具有农户信息优势、监督管理优势、交易成本优势。因此,这种协同发展的新路径,突破了传统的、孤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路径,对于发展我国真正的合作金融,是一种有益的借鉴。
四、政策建议
各国经验已经表明,合作金融是适宜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有效金融制度,但是如何保持合作金融的合作特性,以及保证合作金融的可持续性,是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两大难题。无论早期的农信社强制性制度变迁,以及目前的资金互助社诱致性制度变迁,都是仅仅囿于合作金融的思路,难以突破这两大难题的枷锁。而专业合作基础上发展资金互助社,是解决这两个难题的一种有益探索:一方面可以保持合作金融特性,另一方面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利于其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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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维持生计的根本保障,是农民家庭最重要的财产。农用土地的流转,既直接影响农民移居城市的方式,也间接制约着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步伐,这也是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转型面临的主要挑战。
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早在2010年的北京农村工作会上就明确要求,把农民的土地等权益确权到人,实现流转,使首都农民成为有资产的市民。
“使首都农民成为有资产的市民”,是新的历史时期解决首都“三农”难题,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的农村面积占据了整个城市的86%,因此,推行农地流转不仅关系着维护农民财产权利和经济利益,也是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过上更加幸福和更有尊严生活,实现首都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
其实,有三大优势决定了北京大规模推行农地流转的可行性:其一,北京有着巨大的农副产品消费市场,对于承接农地流转的农业龙头企业而言,尽管流转的年租金可能稍高,但可以有效减少运输等经营成本,并降低市场经营风险;其二,得益于近几年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兴起,北京集聚了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对于农地流转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其三,由于北京服务经济的快速发展,北京每年都会有大批的农民从传统的农业耕作中转移就业,这些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日益减轻,具有强烈的流转意愿。
悄无声息中,北京的土地确权工作已平稳推进。日前,北京市副市长夏占义对外宣称,截至2010年,北京已对466万亩农村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工作,对1330万亩集体林地进行林权制度改革,广大农民获得了对农村承包土地和集体林地的处置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土地确权取得积极进展,给了首都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机会。而尽管有关各方均认可农地流转的好处,但近年来由农村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和却有增无减,这也反映出了农地流转的复杂性和困难程度。
农地流转在国内摸索数年,决定农地流转能否成功的两大利益主体农民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也经理论界的不断论证还原而逐渐清晰,但时至今日,农地流转在京郊大地的推行为何依然如此艰难?
症结一:农民流转意愿不强
农地流转可以增加郊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夏占义副市长公开展示的数据足以证明:2010年北京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59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到18.2%,远高于全国2.5%的平均水平,居全国之首。
收入的增长多是受益于北京农地流转模式的探索形成。据了解,参与农地流转的北京农村,大多数为农民将农地流转到农业专业合作社,再由合作社集中流转到农业龙头企业。同时,农业龙头企业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形成契约关系,一方面制定标准委托合作社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另一方面负责农产品的回收及深加工。
如此一来,不仅保持了农用土地的性质不变,农民还可让从中获取三份收益:由合作社支付的、在规定年限内稳步增长的土地租金,在自有土地上为龙头企业耕种获取工资性收入,从合作社的收益中获取红利分配。
而更为不利的是,拓宽京郊农民的就业渠道也面临窘境。一方面,相比全国,北京城乡居民的整体收入偏高,消费水平也相对较高,而农民的素质和劳动技能却没有太多显著优势,京郊农民就业“高不成、低不就”的现状颇为突出;另一方面,北京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也让政府在农民就业安置方面的腾挪空间相当有限,据统计,与第一次农业普查时相比,北京二次农业普查时农村镇区面积扩大了1倍,镇区人口增加了1.67倍,在这一进程中,因宅基地流转搬迁上楼而致富的农民大有人在,这些近乎一夜暴富的农民不仅不愿意出去工作,而且还乐得在田间耕种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于农地流转意愿并不强烈。
症结二:合作社处境尴尬
农民的农地流转意愿有待增强,联结农民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农业合作社也遭遇到了发展的“天花板”,亟待发生深刻改变。
对于农业合作社在中国农业和农村未来发展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曾指出,农民群体在农业产业链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通过组建合作社,有助于增强整个农民群体在市场上的谈判地位,更可有效地抵御市场风险。
这种变化同样影响到了合作社的发展态度,特别是耳濡目染了传统的农产品经龙头企业精深加工之后产生高附加值的全过程后,合作社开始从最初对农产品“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的初级目标转而瞄向农产品的精深加工。
合作社的主动转型本是好事,其涉足深加工之后产生更大的效益,意味着对入社农民利润分配的额度将会增加,将有助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但对于转型时出现的新问题多数合作社却是始料未及。
除此之外,农业人口逐年减少的现实也左右着合作社的成长,密云下屯芦笋种植合作社理事长肖庆岭就告诉记者,农业工人的逐年减少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合作社发展的一大难题,以密云河南寨镇下屯村为例,1991年时全村的农业人口为642人,2011年统计时仅剩下了380人,在农用土地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北京农村的农业人口正在以年15%递减的速度在流失,而农业工人主要是由原来的农民转变而来,农民的减少则意味着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所需的农业工人随之大幅减少。
种种迹象表明,在农地流转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合作社,其发展处境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产生的直接结果是合作社的裹足不前,深层次的影响则是合作社的收益只能在一定的区间内产生波动,难以担负起农民收入实现持续增长的重任,进而对农地流转的有序推动产生了消极意义。
“二次分配”解难题
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不强,被喻为“农民靠山,企业基石”的合作社又进退维谷,积极有序推动农地流转的道路越发迷雾重重。
王良忠认为,以现在的发展实际看,单纯地确立土地流转租金的增长机制可能不行,要解决上述矛盾,需要设计一个有关各方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各方的关系更加紧密。
如何建立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肖庆岭领办的下屯芦笋种植合作社被视为成功的探索,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经营管理司孙中华司长曾赞其为“土地流转工作的先驱,现代农民合作社中的优秀典范”。
据了解,下屯芦笋种植合作社于2006年由53户社员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自筹资金60万元,对全村的1160亩地,以每年每亩支付村民土地保底分红600元的形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15年,每三年递增100元,进行集约化管理,统一种植芦笋。截至2008年,初步形成了以下屯种植合作社为核心,辐射周边7个村5000亩土地的芦笋产业区,土地入社农户达到1100户,4000多口人。到2010年12月份,合作社总资产达98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246万元,形成了集种植、加工、销售芦笋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肖庆岭告诉记者,在利润分配方式上,合作社所获得纯利润的60%按照村民入社土地亩数平均分配,40%作为资金股份分红进行分配,以达到“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而保证全体社员的最大利益”目标。
即便如此,2009年下屯芦笋种植合作社同样遇到了发展难题。一方面为了争取合作社更大的利益,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常有小的摩擦发生,另一方面合作社拟涉足深加工并计划自营出口农产品,和大多数合作社一样,同样陷入无法立项、难以获得资质等困境。
经过利益权衡与大量的市场调研后,肖庆岭决定以合作社为投资主体,出资3056万元,并以合作社形成的固定资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再加上自然人出资,共同组建成立北京千盛绿阳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从事芦笋等农产品的深加工及进出口业务。同时,公司与合作社确定长期业务合作关系,指导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并以市场价收购合作社的农产品。
由于合作社是公司的投资主体,依据合作社在千盛绿阳公司中占有的股份比例,公司每年要对合作社进行利润分配。其中,合作社从公司利润中获得的分配收益,40%仍依据合作社利润分配原则进行分配,60%则用于合作社资本积累,偿还贷款本金利息。
与以往合作社引入龙头企业相比,合作社举办的公司,其盈利后获得的部分收益还会回到合作社,农民也会因此获得农产品增值后的二次利润分配。由于经过了公司的深加工环节,销售的对象又是终端客户,获取的利润则远大于合作社,而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二次分配的总量也会随之增长,公司、合作社、农民之间的关系也因此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连结体。
“合作社引入的农业龙头企业,追求的是公司利润最大化,但最大化之后与农民并无直接的关系,而合作社自己办的企业,追求的同样是利润最大化,但因为有了二次利润分配,最大化之后便与农民的收入相挂钩,农民对于流转土地的长期增值收益便有了保障,而合作社的发展困局也迎刃而解。”肖庆岭特意向记者强调了“合作社办公司”与“合作社引入公司”的本质不同。
“二次分配”看似在事关农民收入增长的机制设计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但由于合作社的理事长和公司的董事长同为肖庆岭一人,外界其实对于合作社办公司也曾有过这样的担心:为规避对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公司会不会做假账,甚至会不会把每年的盈利做成亏损,而这在财务操作上其实并不难做到。
关键词:宣城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对策
宣城市是安徽东南门户,和江苏、浙江接壤,地处苏浙皖3省交汇区域,辖7县(市、区),96个乡镇办事处,818个村(社区),17716个村民小组,总地域面积为
12340km2,耕地面积为19.90万hm2。截至2016年底,全市总人口为279.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5.5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84.12%,农户数为69.17万户。
农民合作社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的意义逐渐显露出来。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会把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问题摆在重要的位置来强调,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根本在于利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多方位、多渠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特e是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各种农民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不断发展壮大,逐惭成为一支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力军,农民合作社成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管理农村社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2]。农民合作社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宣城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1.1宣城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速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各地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依据。另外,近年来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把大力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主要途径,大力支持宣城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合作社总数达308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5个,省级示范社35个,市级示范社229个。2016年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比2015年增加359个,同比增长13.17%,合作社成员总数23.6万个,平均每个合作社有62个成员,农民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42.58万户。由表1可知,宣城市农民合作社从2010年到2016年,全市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2016年末农民合作社比2010年增加2137个,全市合作社总量是2010年的3.25倍。入社农户数达到19.1万户,比2015年增加2.6万户,占全市总农户数的27.6%,带动非成员农户数42.58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61.6%。
1.2宣城市农民合作社从事行业情况宣城市是一个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农业大市,从表2中可以看出,2016年末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为3085个,其中从事种植业1278个,占合作社总数的41.43%;林I449个,占合作社总数的14.55%;畜牧业542个,占合作社总数的17.57%;渔业305个,占合作社总数的9.89%;服务业292个,占合作社总数的9.47%;其他219个,占合作社总数的6.06%。2016年农民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额为68.5亿元,农民合作社经营收入为48.29亿元。
2宣城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总体规模偏小,制约着合作社作用的发挥宣城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农民合作社发展仍然处在起步阶段,作为一个农业大市,宣城市合作社的数量还不够多,规模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参与农户比例不够高,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到目前为止,全市还没有一家产值过亿、带动农户上千户的农民合作社,在全省知名的品牌也屈指可数。规模偏小使得农民合作社在与其他市场主体竞争时处于弱势地位,从而大大降低了合作社在规模联合等方面的作用,成为制约农民合作社长久发展的主要问题。
2.3农民合作社的民主机制不健全目前,宣城市农民合作社整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组织比较松散,机构不健全。在产权结构上,资本集中化的现象十分严重,存在“内部人控制”的隐患。合作社中人数占绝大多数的普通成员的出资,却占据很小的比例,农户不出资就可以加入合作社,这种低门槛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农户参加合作社,但结果是普通成员对合作社经营根本不关心、缺乏参与民主管理的动力,普通成员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对农民合作社的民主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
2.4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偏低由于农民合作社参与者大多数是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由所在村组负责人或当地的种养殖大户担当,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做事,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大部分合作社依据当地特色资源优势发展经营,由于自身认知的局限,对如何将产业做大做强以及对合作社和产品的定位模糊不清,对创优创牌方面的意识相当缺乏,从而导致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
3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3.1加强扶持,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缺乏资金是多数农民合作社所面临的问题,合作社资金缺乏是限制宣城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当地政府与财政部门应当给予农民合作社专项奖补资金,设立相应的配套资金,用于农民合作社培训、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认证等,地方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工作,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为农民合作社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项目,重点组织示范社申报。加强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进一步促进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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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1.引言
合作组织是劳动群众为谋取或维护自身利益,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在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以农民为成员组织起来的一种社会团体和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为了更好地说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探寻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农村社区这种新型的组织形式进行剖析。
2.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特点
(1)全国合作组织发展滞缓,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协调。中国科协统计的数据显示,到1998年底,全国的专业技术协会有11.56万个,会员有620余万人,仅占全国农户的3.5%,这说明,专业技术协会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规模还很小,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还起不到明显的促进作用。此外,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协调。1999年底中国科协对山东、河北、黑龙江等20个省区的专业技术协会进行的统计显示,共有专业技术协会8.56万个,而仅山东、河北、黑龙江三省的农协数量就突破1万家。
(2)新型资源和传统资源交叉结合、共同发展,表现多元化的特点。新培育的组织资源,即由农民根据生产发展需要自愿联合起来,组织新建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组织;传统的组织资源,包括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及农业系统的农技推广站、种子站、植保站、水利站、林业站、粮管所等“七站八所”,进行了改革,领办或合办专业合作社。在一些典型案例中,由农业部门组建的专业合作组织占43.33%,供销部门组建的专业合作组织占20%,政府其他部门专业合作组织占10%,企业组建的专业合作组织占13.33%,由农民自己组建的专业合作组织占13.33%。
(3)多数合作组织以农产品为纽带,服务内容有很强的针对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的行业以种养业和养殖业居多。其主要形式为以市场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蔬菜、水果、花卉及家禽和水产品的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围绕某一产品或产业开展产品销售、信息服务和农资供应、技术等经营服务活动。
根据对收集的案例进行分析发现,从事种植业的专业合作组织占36.7%;养殖业的专业合作组织30%,两者合计达到66.7%,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种养业的商品率较高,农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较大,对合作的需求动机较强,而从事加工业的占6.67%。根据全国科协所统计的11.56万个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信息结果显示,提供购销、加工、储运或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为1.36万个,为总调查数的16%,这说明流通领域的专业合作组织的比例并不是很不大。
3.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
(1)政府对农民合作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待加强。政府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初期和中期的作用非常关键,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仍然与形势要求有很大差距,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政府对农民合作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待加强。
(2)农产品市场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市场发育还不充分,还处于初级建设阶段,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弊端:组织化程度低、市场设施落后、信息机制残缺等、契约关系不稳定。
(3)农民合作意识淡薄,参与热情不高。合作意识不强淡薄的现象是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第一,多数农民不了解新时期的农村合作经济的作用、性质;第二,近些年一些不正规的合作组织干部不能秉公执法,甚至投机取巧,伤农害农时有发生;第三,农民对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兴趣;第四一些合作组织由于没有什么实质内容,效果不好而解体。
4.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发展还仅处于起步阶段,小规模的农户仍是农村中农业经营的主体,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诸多问题。
(1)农民的思想认识有待统一,政府的宣传引导力度有待。大多数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新生事物的认识尚处于模糊认识阶段。部分干部对合作理论知识、意义不甚了解,思想意识不统一。政府和部门缺乏有效的宣传、指导、支持和引导,仅靠农民自身难以使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2)合作组织数量少、范围狭窄、覆盖产业面窄,网络用户少。在组织形式上,高级紧密性的合作社还没有。在合作内容上,大多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提供生产资料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上的合作内容却没有。在合作范围上,成员局限于生产环节的农民成员,没有与龙头企业、科技推广部门、大客商大市场合作,合作区域范围狭窄,仅限生产一端。
(3)未形成农民为主体的创办人结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发起人划分,可分为3种类型:一是由农民中的大户牵头领办。二是由乡村干部牵头领办。三是由乡镇基层农业技术部门人员牵头领办。但尚未形成农民为主体的产权制度安排。
(4)扶持政策不到位,推动效果不明显,运转经费保障存在问题。我国各级政府制定了许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但由于这些政策多数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营活动的政策,很多专业合作组织在很多方面难以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并且由于缺乏能人、市场、技术等组成要素,经营活动少、规模小,合作组织盈利能力弱,运转经费依靠投入,基本运转难以维持。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DOI:10.11974/nyyjs.20160632163
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是提升合作社规范化水平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能达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但是随着创建活动的持续开展,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现结合廊坊市近几年4次市级、3次省级、1次国家级示范社创建活动开展的经验,以及本市多家示范社的走访调研情况,就示范社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提出一些看法。
1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1示范社数量少,规模小
目前,廊坊市部省市三级示范社标准已经出台,尽管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已经有3千多家,但是真正达到三级示范社标准的并不多。有的县根据标准经过筛选出的示范社寥寥无几,有的是“矬子里拔将军”,有的甚至是滥竽充数。而且廊坊市的示范社无论从规模还是规范化程度,都与发展较好的江苏、浙江等省份相差甚远。目前,廊坊市在最后一次也就是2014年三级示范社评选活动中,达到市级示范社标准的只有64家,省级标准的40家,国家级的9家。
1.2部分示范社没有连续性,不能打造出名副其实的大社强社
有些示范社由于运作模式落后或者合作社负责人缺乏管理能力,使合作社发展停滞不前,有的甚至规模萎缩。有的合作社在成立之初,为了达到示范社标准,盲目的扩大规模,最终资金链紧张导致运营困难或者倒闭。目前,廊坊市在2008年和2010年等早期评选的省市级示范社,已经有因为资金困难等原因而倒闭的现象发生了。据统计,每次评选时,之前评选过的示范社因为达不到标准,当次评选较之上次要至少被撤换掉1/3。
1.3部分示范社的参评动机不纯
有的合作社参加示范社的评选是为了获取扶持资金,因为河北省的国家级和省级合作社财政补助项目申报条件之一,是必须为同级示范社。目前,廊坊市就发现有个别几家示范社日常的生产经营,仅仅靠财政扶持资金维持,否则就难以运转。
1.4一些运转较成功的示范社,进一步指导规范困难重重
这些示范社已经有了固有的运转模式,并且经营状况良好,尽管有些方面不规范也不影响正常成产,有个别示范社甚至已经逐渐偏离了合作社的宗旨,向企业运作靠拢。如果想进行指导规范扭转这一局面,很可能会触动核心成员的利益,将会受到示范社内部的极大阻力。
2农民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的对策
2.1加强宣传与培训
2.2示范社创建工作要常评选常监测
2.3加大对示范社的扶持力度
要强化示范社项目承担的主体地位,积极整合种植、畜牧、农机等涉农部门的项目、技术、信息等多种资源,向示范社倾斜。市县财政部门要克服财政资金紧张的困难,给予示范社财政资金扶持,保证每年列入预算。目前,农业部门部省级示范社扶持资金一般在20万元以内,能够帮助合作社解决的生产经营问题很有限。而市级没有扶持资金。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为示范社的发展量身定做信贷产品,在抵押质押和贷款利息等方面给予优惠。
2.4组织示范社负责人参观学习
组织示范社理事长和主要管理人员到优秀合作社最好是国家级示范社现场观摩,亲身体验其规范化的运作模式,同时给这些理事长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相互讨论、取长补短。如果有幸得到优质优惠的产品服务信息,或建立互补的供货信息,对大多数示范社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合作社的示范社创建活动要持之以恒,监管有序,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名副其实的合作社领头羊,带领当地合作社共同致富。
关键词:内生;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有效联合原子化分散农户对接市场,推进现代农业科技要素投入,引导标准化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经营效率,保障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近几年来在政策的推动和现实实践中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考察目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现状就会发现,剥离政策扶持资金之后,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如何培养并且保持自生能力,持续增加社员农户利益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问题的根源可以归结为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我积累十分有限,业务规模小导致盈利能力弱,所能提供的服务也受制于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为了培育合作社的自生能力,满足合作社持续发展的要求,扩大再生产是必然选择的路径之一。这就迫切需要外部资金的注入,或者在合作社内部整合社员农户自有的闲散资金。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快速推进,逐渐构建了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轴心的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体系。但是,农业银行在商业化的推动下,距离农村和农民越来越远;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多样化严重不足,根本不能对接农户和农村微小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农村信用社自身面临一系列问题,其结果是农村地区真正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十分有限,大量量少数多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
在巨大资金需求的诱导下,民间自主金融创新催生了一种以成员为基础的资金互助形式,这就是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互助组织等非正规组织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担保优势、交易成本优势,并能够充分利用本地知识(localknowledge)。资金互助社是我国政府促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产物,是在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民间内生自发金融创新产生的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也是在中国现有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之外产生了真正的、正式的合作金融制度安排。
农村金融市场的现实情况是:农村资金需求巨大,正规金融供给不足,正式合作金融制度发育不完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自身发展壮大需要,在成员自愿、政府扶持指导下,开始在合作社内部组建资金互助社,用来缓解社员季节性的生产资金困难、小规模扩大再生产的原始资金投入需求、社员农户生活性资金需求及遭遇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后的恢复生产资金需求等,增加了农民的生产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是对解决农村融资困难问题的一种积极的探索。只有以资金互助组织为纽带,联结农户利益关系,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才能真正把分散的个体农户组织起来,通过资金互助实现经济联合,成为新型市场经济主体。
二、资金互助社的主要发展模式及组织优势
(一)资金互助社的主要发展模式
外因推动型资金互助社主要是村镇级政府响应发展资金互助社的号召,通过复制成熟资金互助组织的经验,强制性制度创新的结果,目前成立的资金互助社大部分属于此类。由于没有考虑外部发展环境的差异性,硬性照搬的结果不甚理想。公益型资金互助社初衷是扶贫帮弱,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严重依赖外部资金注入,缺乏自我生存能力,也不能持续发展壮大。
(二)内生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互助社组织优势分析
三、案例分析: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内生型资金互助社
(一)安徽省凤阳县燃灯社区黄张资金互助社
1.黄张资金互助社概况
凤阳县燃灯社区黄张资金互助社是在黄张种植合作社基础上组建,符合凤阳县委、县政府推广的“生产合作+资金互助”的试点建设项目。种植合作社于2008年8月1日在县工商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身份正式注册,注册资本11.91万元,业务包括玉米、甘蔗、杭白菊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销售及技术服务,农药化肥等统购统销等。现有社员62户,其中种植户54户、养殖户6户、个体户(副业)2户。在种植合作过程中由于联合购销资金不足,黄张资金互助社在2008年11月经县民政局注册自发成立,注册资金
13.05万元。两社合一,资金互助社的社员即为原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管理人员保持不变。
资金互助社组织机构包括全体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人员共计13人,包括信息员1名、购销员2名、会计2名、监事3名、理事会5名,全部兼职。除购销员因开拓市场有一定薪酬支出外,其他人员均无薪酬。资金互助社实行一户一股一人一票,单个社员或小企业社员入股不得超过总额的10%,保证能将自和收益权掌握在农民手中。为防范风险,审慎经营,资金互助社对资本充足率、单笔贷款上限、贷款手续及联保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资金互助社坚持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信贷只对准入缴纳股金的社员开放。资金互助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入股资金与自营业务结合的原则,用于缓解合作社成员种植资金短期紧缺的问题。
2008年年底,通过合作社部分社员资产抵押方式,燃灯信用社向资金互助社贷款15万元,资金互助社入股信用社1万元,解决了资金互助社的部分资金需求。目前,黄张资金互助社拥有资金共计33.84万,资本准备金15%,累计借贷次数达20次。同时,资金互助社加入了凤阳县资金互助联社,获得与其他资金互助社互通资金、专人帮助实施项目和经验交流等机会。
2.黄张资金互助社的组织优势
黄张资金互助社是一家由农民自发组织形成的“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双社运行模式的典型内生型民间金融合作组织。它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户为了更好地生产合作而自发组建创造,符合区域政府政策鼓励的产物。从资金互助社的发起和运行可以得出其具备以下优势:
第二,在双社运行模式下,以互助资金进行农业投入品(种子、化肥、农药等)的批发统购和农产品的统销,具有成本节约优势。据介绍,合作社统一批发的每吨化肥较单独购买便宜100-150元,统购农药较市场价便宜近一半。此外,合作社成员可以以赊购种子、农药、化肥等变相的借贷关系进行农业生产。这种先使用后付款的互助形式,由于是以实际用途的农业投入品而非货币形式进行,能很好地限定于实际生产活动,在解决社员资金短缺的同时,保障农业生产的及时、顺利开展,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
第三,由于根植于生产合作社,黄张资金互助社以组织的形式实行信誉互保,与单个农户相比,能较为便捷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以确保农户能够借到资金,而且在政策鼓励下可能还会获得一些借贷优惠。2009年,资金互助社向县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18万元,在无需抵押的前提下获得优惠借款利率,月利仅需8厘。
3.黄张资金互助社存在的问题探析
黄张资金互助社自成立以来在为解决农户的短期资金需求方面发挥了比较积极的作用,在当地也小有名气,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需要逐步改进的地方。
第一,从调查获得的资料来看,社员家庭年均收入23873元,以户均4人计算,人均收入近6000元,大大高于当地人均收入2000元,表明选择加入资金互助社的社员一般经济状况在村中处于中上水平。一方面可能入股社员是在资金需求激励下加入,而非社员或者没有大的资金需求,或者对资金互助社不了解。这一点从社员选择加入互助社的原因可以得到一定验证。选择缺少资金、借贷成本低都占53.57%,选能提供资金合作以外其他合作的也占到57.14%。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这样一个问题:资金互助社虽然是农民自发成立,但因为农村固有观念和社区内分层现象的存在,隐形地构筑了一种低收入者加入的壁垒,有的甚至会流于形式。在调查过程中部分非社员农户就反映资金互助社多是村里干部参与,对资金互助社持不信任态度,有的表示即使有资金需求也不会选择资金互助社。
第二,由于两社合一,合作社和互助社存在组织边界和利益关系界定不清问题。黄张资金互助社是依托合作社进行信贷业务,借贷关系涉及专业合作社成员。这两个组织的理事长是同一个人,由于在固定资产、政府扶持资金使用等方面高度重合,使得这两个实体组织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更重要的是,从黄张资金互助社的内部账务发现管理层社员的借贷次数和金额比重突出,而普通合作社社员并无享受资金互助服务,且对资金互助程序缺乏了解。
第三,黄张资金互助社的所有管理人员中,文化程度普遍为初中左右,缺乏专门的金融业务培训。虽有两名兼职会计,但对账务处理都不熟悉。国外的经验研究表明,信用合作社是否成功,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并非经营地域范围和共同纽带类型,而是人员配置、内部治理、资产组合等因素。而这些因素归根结底取决于信用合作社的社员、理事会成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
(二)浙江省瑞安市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
1.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概况
农合畜禽产销合作社由养殖大户张良存及部分养殖专业户于2007年8月11日发起成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身份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资本17.8万元,后新入股增加到22万元。合作社社员42人,遍及瑞安市各个乡镇,为有一定规模的生猪养殖户(存栏量100头以上)。合作社社员在生产合作、饲料统购的基础上,由于生猪养殖过程中的季节性资金周转困难,经理事会决议通过,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于同年11月开始开展社员间的资金互助业务。
资金互助业务的管理方式为按乡镇片区划分7个片区,每个片区入股最多的社员为小组长,社员借款由小组长担保,小组长之间互保。每股股金1000元,每人入股金额不得超过2万元。在管理上实行民主管理原则,社员每人一票。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5人)与监事会(3人),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都为兼职。会计账务由专业人员外包完成(2000元/年)。
在合作社借款手续较为便捷,一般提出申请后一周内可以获得借款。资金互助的利率设定结合市场资金价格、借款项目风险程度、借款期限和社员信用等级等因素,实行差别定价。借款期限10天以内,利率为0.5%;借款期限11天至12个月及以内,月利率为1%。此外,理事会还根据实际情况对利率进行灵活调整,包括利率优惠及利率惩罚都有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制度的有效性。
合作社无资本准备金,全部资金借完为止。为了防控风险,合作社实行较为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资金互助业务开展以来累积借贷次数15次,主要是短期生产周转借款,2-5万元之间居多,累积借贷金额72万元,无一例坏账。据了解因为合作社的重点仍是生产方面的饲料统购、信息共享等,且合作社负责人表示无融资需求,故对外无融资行为。但这与实际运行中有资金借贷需求的社员需等前面的社员还款后才能再借的现实矛盾。
2.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的特点与思考
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但并没有成立资金互助社。由于专业合作社成员都是生猪养殖大户,自身经营资金较为充足,基本投资都在几十万元至上百万元不等,进行资金互助是因为借贷手续简便、灵活,可以及时解决偶尔的应急周转所需。因为采取分片组长负责制,且社员都是瑞安市内生猪养殖大户,片区社员之间信息对称,具备信息成本优势。
合作社运营处于亏损状态,主要是为社员农户提供生猪养殖饲料采购、互通市场信息及技术培训指导,暂无营业收入。一方面资金互助业务获得的利息收入有限,难以支付运行费用,且该业务现在在合作社的地位不突出。另一方面虽然合作社的注册资本仅22万元,但合作社完全有能力扩大社员的人股金额,扩充资本金,用以解决信贷配给的现象,防止资金互助业务灵活便捷的优势逐渐消失。但合作社负责人认为没有必要。
但是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自身处于亏损运营状态,因而资金互助业务要想稳健长期运行、持续满足社员农户借贷需求需满足以下条件:资金互助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要足以支付业务运行的费用支出;而且,随着生猪养殖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动,社员农户扩大再生产、疫病防治等资金需求可能由于生产模式的同质性而集中聚集,故资金规模需进一步适度扩大进行保障;为熨平市场风险的过度冲击,应以专业合作社为平台,引导全体社员农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为资金互助业务提供保障。
四、案例总结及建议措施
黄张资金互助社和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都是在生产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都属于生产合作社内生型资金互助社发展模式。两者享有相同的信息成本优势和统购农业投入品的低成本优势,能够较为有效地缓解社员农户的短期资金需求,有益地补充农村总体金融供给不足的现实,丰富农村金融供给模式,对高利贷等不规范的金融交易具有挤出效应,利于培育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
从黄张资金互助社的组织制度和运作状况可以看出,农民组织化和关联易对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两个因素。资金互助社是基于农民组织的前提下成立的,要使资金互助社进一步发展,必须在现有组织的基础上,扩展组织规模,使资金互助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资金互助社的业务是通过关联易(如农业投入品的统购、农产品的统销等)实现的,关联易不仅进一步深化了社员之间的联系,而且确保了互助资金的生产性用途。
黄张资金互助社和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都只有贷出没有存入,互助社在金融市场上融入(或融出)资金在很大程度上没有落实。两者的资本金全部来自社员股金投入,以此为借贷资本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社员准入的门槛较高,排除了那些养殖规模较小但同时又受资金限制不能扩大养殖规模的农户加入,而这些正是最需要资金互助和技术培训的。从生猪养殖产业和资金互助业务的发展来看,应适当扩大社员规模,充实资本金,更好地服务农户。针对互助社变成一个纯粹的借贷团体的问题,因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黄张资金互助社和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可以适当地提高互助社的存款利率(可略高于当地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吸收社员农户将零散资金或暂时让渡的生产资金存入,避免社员将存款存入其他金融机构,再由互助社向其他银行机构融入资金满足社员借贷需求的问题。
黄张资金互助社和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互助业务都获得政府的政策扶持。政府向互助社提供低成本资金会降低互助社的存贷利率,但若政府提供的低息贷款利率太低,有可能使互助社的存款利率太低以至于吸收不到存款。根据一些国外学者的研究,政府的资金援助会破坏合作金融的自立原则,但提供人员培训则无此弊端,相反会有利于合作金融组织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是政府扶持合作金融的最好方式。针对黄张资金互助社管理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低,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和会计业务知识的现实,当地政府在扶持时最好采用人员培训的方式。而农合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管理层相比黄张资金互助社较好但生猪养殖由于投入成本高,对养殖技术和市场信息更加敏感,当地政府和
合作社联社可以从培训社员拥有更好的养殖技术,及时掌握生猪市场动态的角度进行扶持,避免行情波动过大对养殖户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从源头上减少社员农户的资金互助需求。
[1]夏英,宋彦锋,濮梦琪,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资金互助制度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0,(4):29-3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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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MostfarmersinChinaareretailproducers.Inthissituation,itishardtoorganizeandcontrolthem,whichconfinesthefurtherdevelopmentofagriculture.Inordertoovercomethischallenge,Chinastronglyadvocatestheimplementationoffarmercooperatives.ThispaperstudiesonDashengcooperativeandthenanalyzesandsolvessomerelatedproblems.TheresultsshowthatfarmercooperativesinJiangsuprovinceisbearingfruits,butitstillneedsfurtherimprovement.
关键词:合作社;销售渠道;组织化;信息化
Keywords:farmercooperative;distributionchannels;systematization;informatization
0引言
江苏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环境压力沉重,保供难度很大,生产的农产品交易方式主要有自产自销、农超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1]但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很低,尽管农超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出现,但是农产品销售仍然以自产自销为主。自产自销模式因为是小规模农户生产、分散经营,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也会造成生产力低下、物流成本和交易成本等的提高;此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更易形成供需不平衡的情况,造成市场波动、“菜贱伤农”等问题,给农民带来了更大的风险。[2]因此,应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等新型模式,力求保障农民利益,发展农业。
通过对六合马集镇大圣水芹合作社的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主要体现在:①它通过对单个农户各自面对市场的交易行为的大量替代以节约交易成本;②弥补小规模生产的缺陷和不足,形成规模效益,提高议价能力;③获得了更多的市场信息,有效地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性,降低了农产品的种植风险。
1大圣合作社现状
1.1大圣合作社简介
1.1.1合作社运行方式南京六合马集镇大圣水芹合作社目前集合了当地约80%的农民。合作社有五个“统一”原则:
①统一标准。这一原则指合作社在销售水芹时有统一的生产、包装等标准;
②统一品牌。这是指合作社售出的水芹统一使用“大圣”这一品牌;
③统一收购:参社农户生产的水芹到了收获时节,农户将自己的水芹卖给合作社,由合作社进行统一购买,不允许农户私自收购或由他人收购;
④统一运输:合作社收购的水芹由合作社负责运输到卖场,不需要农户自己运输;
⑤统一销售:水芹的销售对象由合作社确定,并且所有水芹由合作社统一卖出。
可以发现③、④、⑤3个原则实质上都是一个意思,即所有合作社入股农民将自己生产的水芹统一交给合作社,由合作社销售出去,不允许私自收购和私自贩卖行为的存在。
1.1.2合作社利润分配合作社给农民的利差为5-10元,一般情况下是6元。就是说如果销售出去的价格是每包50元,则给社员的收购价格是40-45元每包。出售水芹所得利润按照“40%股份、60%交易量”的分配原则返还农民。但是当市场前景不好时,合作社也会给予社员一定补贴以保持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1.2大圣合作社销售渠道大圣合作社现有3个收购小组,销售上都是自己与买方形成固定联系。其主要销售渠道有三种:①加工成净菜销往苏果超市,②直接售往南京众彩农副产品配送中心,③外销到合肥、长沙等地。
1.2.1售往苏果大圣合作社将水芹售往苏果超市实际上是一种农超对接方式,这是在国家政策扶持、合作社、苏果三方的因素下形成的一种新型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售往苏果的流程环节见图1。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问题。在这种渠道下,农民自己承担了蔬菜分拣的损耗、收割以及分拣人工费、运输费和这一过程中的所有风险。一般在收获时节,男工每人每天100元工资,女工为50元左右(2011年人工费用水平),人工费用在总费用中所占比重较高;蔬菜从田间运到苏果超市马群配送中心的损耗平均为30%-40%,损耗严重,也加剧了成本;再有苏果超市只负责将合作社送来的水芹配送到各门店销售,不负责田间到配送中心这一块的运输,合作社小批量运输带来了规模不经济现象,车辆空载率高,运输成本很大。
在理论上,通过农超对接售往苏果这一渠道农民获得的利润应该较其他渠道偏高,但是事实却不尽如此。通过调查,笔者了解到,售往苏果的水芹的确比其他模式下的单价高,但是由于苏果需求量较小,每季大约为100吨,这远远达不到规模效益所需的规模,造成单位成本上升,大大削弱了农民利润。
1.2.2售往批发市场这里的批发市场主要指南京众彩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在图2中我们给出了具体流程环节以及相应产生的费用。
这种渠道中,农民承担水芹损耗、人工费、运费和风险。同时在众彩的销售工作由合作社负责。这种销售方式中,合作社与商贩合作,合作社将菜运达,由合作商贩销售,当然合作社会派人到众彩进行监督管理。
1.2.3外销外销是指合作社将水芹售往外地,如合肥,长沙。但此处的外销与平时接触到的有所不同,合作社并非将水芹运至外地进行销售,而是进行了业务外包。
通过图3流程图可以看到,合作社实际上是将自己的水芹放到过路的长途客车上,由长途车顺路带到外销目的地;到达目的地后由合作商进行销售。这样节约了运输费用和销售费用。在这种渠道中,水芹在外地市场因稀少而具有绝对竞争优势,销售价格比较稳定,利润也较固定。不足的是目前销量还较小,今后可能会有所增加。
2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2.1销售风险较大大圣合作社水芹的销售量80%来自批发市场,但在批发市场渠道中,销售工作由合作社自己负责,风险较大。如若出现销售不畅等问题,合作社要自己承担损失,风险等级高。
2.2土地与资金紧张江苏省人口密度较大,农业用地与需求存在较大缺口,这使得农业生产中关键要素之一的土地成为限制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合作社运转的资金也较贫乏,进一步限制了发展。
2.3组织化程度低大圣合作社只联合了当地80%的农民,加上农民普遍分散,难以集中,这使得合作社的规模还较小,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同时在合作社的运转中也需要及时改进管理方式,强化组织制度,是合作社最大程度的发挥效用。
2.4规模化不够由于组织化程度低,合作社的产量远小于规模效益所需达到的量值;加上与苏果超市合作的农超对接中超市销量有限,加深了规模不足带来的问题,使得合作社不能达到规模效益,造成成本的上升和利润的下降。
2.5农民定价权的缺失农民分散、合作程度低、规模小,直接导致农民在市场交易中地位较低,对价格没有操纵权,只能无条件接受,不能保障自身的利益。
3发展建议
3.1加大政策扶持政府除了积极促进农产品流通和积极建设基础设施外,应该对于农业合作社提供土地、资金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通过法律法规的手段提供保障。[3]同时,农业部门应该及时将掌握的农产品品种、面积、产量等信息定期,指导农户生产经营。
3.2深化合作社合作社的规模化比较小,目前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合作社应该争取更多的农民参与其中,实现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流通规范化、销售统一化,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的物流成本。
3.3推广农超对接由于潮水竞争压力日渐增大,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生鲜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超市规模和农产品采购数量日益提高,农超对接和合作社相互促进发展是未来的一大趋势。[4]推广农超对接,可以有效地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同时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并能有助于农业组织的深化合作,促使产生规模效益。
[1]胡定寰,杨伟民,张瑜.“农超对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王志刚,祝倩宜.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方式选择的理论诠释[J].商业时代,2006,(33).
关键词:物流;粮食;仓储安全;物流信息
引言
一、黑龙江省粮食物流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
黑龙江省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捷。粮食运输方式以铁路为主,公路为辅;包粮为主,散粮为辅。主要通航河流有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和克鲁伦河等。黑龙江省的仓储总面积基本能够满足粮食产品的需要,其中269个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拥有仓容253亿斤。此外,黑龙江省在物流信息平台上也有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可以实现网上交易、使更多的农户意识到物流信息平台的重要和方便,并有更多的农户能很应用到电子商务上。
下面通过层析分析法对主要问题进行排序。计算步骤如下:第一步,判断矩阵Ai(n行n列)中的元素按照行相乘得到一个新的向量:Mi(n行1列)。第二步,将得到的向量Mi的每个分量开n次方,得到几何平均数,从而得到向量W=(W1,W2,W3,…,Wn)。第三步,最后将所得向量W归一化3-4李雪。计算完权重之后就应该计算比较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和最大特征李雪2(15.6)_p0001.jpg>(i=1,2......n)。然后需要计算矩阵的最大特征值,计算公式为:最后要进行一致性检验,随机一致性检验指标为CR指标,其计算公式为:>,其中,RI为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
建立如下指标体系:
图1中的A为目标层,B1到B3为准则层,c1到c8为子准则层,判断矩阵为:,,,。通过计算得出:TAB:最大特征值为λmax=3.029,其对应的特征向量为[0.7260.1720.102]T;TB1C:最大特征值为λmax=3.059,其对应的特征向量为[0.6120.2680.117]T;TB2C:最大特征值为λmax=3.000,其对应的特征向量为[0.2500.2500.250]T;TB3C:最大特征值为λmax=2.000,其对应的特征向量为[0.7500.249]T。
通过计算可得:本模型中,比较判断矩阵TAB,TB1C,TB2C和的层次单排序的CR值分别为:0.026,0.056,0,0,都满足小于0.1,具有满意的一致性。所以,可知c1>c2>c3,c4=c5=c6,c7>c8。因此,市场化机制问题和仓储安全问题等成为主要问题。
二、针对黑龙江省粮食物流主要问题的对策
一方面,提高粮仓安全。黑龙江省应加强粮仓安全的日常培训,鼓励各企业及组织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通过举办一些粮仓安全活动,来深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首先是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其次是着力培养,提高素质,便于粮仓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如果没有相应的硬件投入,就相当于纸上谈兵。对粮仓硬件设施的提升,可以更好更全面地做到安全管理仓储。
另一方面,建立农业合作社组织。要解决粮食物流的问题,就要让农民通过各种方式,如签订合同、通过中介组织起来等,来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这样就能指导农民的生产,减少不必要的流通环节,降低成本。这样的粮食物流模式可以使粮食从生产领域直接进入销地的批发市场,大大提高物流效率。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合作社就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农业合作社对促进粮食流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代替小农户成为粮食流通的主体。农业合作社要比专业合作社更加紧密,农户入股,对合作社实行一股一票管理,部分利润按股份进行返还,而农业协会对农户只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协会与农户间无利益联结。因此,农业协会还是不能够更好的提高粮食物流主体的水平,黑龙江省应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粮食流通的市场化机制水平。如今,黑龙江省也有很多农业合作社的成功案例,下面就以水稻种植合作社为例子具体表明它的优势。
最后,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各地政府应积极发展本地区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例如,大庆市他拉哈镇政府,了一些物流政策和指导意见,还专门建立了粮食物流信息的窗口,每天发放一些物流信息。此外,还建立了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信息系统,以实现该地区的物流信息共享,提高该地区的物流水平和效率。
三、案例
现以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睿思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情况来做简要的说明,以此来作为农民合作社的案例。
睿思香水稻种植合作社位于黑龙江省杜蒙县他拉哈镇,是以水稻的种植、加工、销售为经营方式。该合作社注册资金253万元,入社农户153户,合作社会员由水稻种植大户、大棚管理者、农业技术人员、农药化肥销售户、稻米运销户、水稻加工户。厂房面积达750.8平方米,育苗大棚7200平方米,每年收购并销售的大米达2000吨。主要销往北京王四营,锦绣大地和郑州等地。
在没有该合作社的时候,该地区的水稻主要通过粮库或水稻贩卖商销售出去。这种情况下,好水稻卖不上好价格,还存在水稻卖不出去的风险,而且水稻经贩卖商多次周转,增加了期间的物流费用,最终使消费者得到的水稻价格反而居高不下。现在,协会注册了“睿思香”商标,打造自己地区的水稻品牌,保证了水稻的特色、保证了水稻的销路、保证了水稻价格,减少了水稻的流通环节。这是单独的农民很难做到的,从种子的供应、催芽、水稻的种植、收购、加工、再到市场上出售等环节中,合作社都起到了引导的作用。根据市场的需求和预测信息,引导农民种植水稻的产品和数量、统一提供技术、加工、销售等服务,提高了水稻的竞争力、提高了农民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