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农户”模式下,公司支付给农户的委托养殖费如何做账?农户需要开发票给公司吗?
问题描述:
彭怀文解答
“公司+农户”模式下,公司提供种苗、主要饲料、技术、防疫等,然后委托农户进行养殖,养殖成熟的畜禽由公司收回,公司支付给农户报酬(也就是养殖费)。
实务中,农户在养殖的时候,还需要提供部分青饲料。因此,支付给农户的养殖费其实包含了两部分,一部分是青饲料费用,另一部分是农户养殖的劳务费。因此,贵公司可以进行适当的分类。
青饲料属于农业初级产品,免增值税。如果贵公司从税务局领取有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话,该部分可以自行开具。如果没有,可以在税务局代开免税的普通发票。
对于农户提供养殖劳务,目前税法上没有对劳务单独免增值税的规定,只是对自产农产品销售免增值税,因此理论上还是增值税应税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个人零星交易低于500元/次的可以不需要发票,高于500元/次的则需要发票。因此,贵公司只要把支付给农户的报酬适当分开,将每次金额控制在500元以内也是可以不需要发票的。
因此,贵公司只要控制好金额,支付给农户的报酬是可以不要发票,也无需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按照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要求,即便是没有个人所得税的税金预缴,也应申报。
其次,贵公司作为农业养殖公司,养殖项目基本上也是免企业所得税的,即便是纳税调整,最终还是会免掉。因此,只要每次支付农户报酬控制在起征点以下,没有发票也完全没有问题,可以用自制内部凭证让农户签字后做账。
支付农户报酬控制在起征点以下,办法非常简单,农户家里肯定不止一人吧,其余的你肯定明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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