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地方旧村拆迁复垦安置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扎实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报上级部门同意。决定对赤桧旧村实施拆迁复垦工作。为确保拆迁复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精神为指导,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实现新增耕地100亩以上。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赤桧旧村拆迁复垦工作的领导,确保拆迁复垦工作顺利实施,镇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略
要求
1、蒲野村委会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并制订出拆迁补偿标准,对村民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逐一解决拆迁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有矛盾及时化解,有疑问耐心解释。
2、镇村成立拆迁评估小组,争取在9月份之前完成旧宅的评估测量登记工作与拆迁户的拆迁协议。
为了切实解决园区内非拆迁区域危房户的实际困难,将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惠及区内困难群体,经研究特制定危房户拆迁安置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建立危房户拆迁安置领导组:
(二)危房户拆迁安置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三)办公室下设四个小组:
二、实施对象
本园区(镇)范围内确需安置的危房户
三、实施程序
1、书面申请:由危房户提出申请,形成书面报告交所在村(居),经村(居)核实提出初步意见交办公室,并预缴5000元评估费用(拆迁安置结束后退回,反之评估费用按实计算由申请对象承担)。
2、鉴定公示:危房鉴定小组根据危房户的申请,现场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并将意见交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评估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危房鉴定小组将鉴定意见交评估拆迁小组,由评估拆迁小组按政策规定进行评估,并签订拆迁协议。
4、组织拆迁:拆迁协议签订后,由村(居)组织拆除。
5、复垦验收:拆除完毕后,危房户经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复垦后移交复垦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四、规范流程
以上实施程序由前一个操作流程工作组制作工作联系单移交下一个操作流程工作组。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危房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为我镇建设落实占补平衡措施,提供新增耕地储备,顺利完成x年x镇村庄整理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x镇土地整理置换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村庄。
二、拆迁
1、拆迁范围。项目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住宅、厂房、商店、简易房等各类房屋)和其它建(构)筑物(包括水(机)井、养殖设施、简易棚、坟墓)等。
2、拆迁方式。由x镇统一安排拆迁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统一拆除。
(二)拆迁公示
(三)拆迁补偿
1、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在认可的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户的房屋及附属物补偿实行货币化补偿,其补偿标准按照长丰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办《长丰县土地整理拆迁补助管理办法》执行,考虑项目区实际情况,给予项目区内需拆迁的按厕所400元/座、猪圈400元/间予以补偿。
2、支付方式
(1)、选择在安置区建房的,按进度支付补偿款,即基础出土时支付总补偿款的30%;四檐齐时再支付总补偿款的50%;封顶结束支付总补偿款的10%;剩余款(即建房保证金)在建房验收合格后付清。
(2)、不需要安置宅基地的,在搬迁结束、交出钥匙时,一次付清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
(四)临时过渡期和搬迁补助费
2、给予每户搬迁补助费400元(搬迁结束,交出钥匙时,一次付清)。
(五)拆迁奖励
1、进度奖
(1)、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15天(包含)内,被拆迁户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一次性奖励合法主房面积每平米基准价格的.40%。
(2)、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第16天至第30天(包含)内,被拆迁户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一次性奖励合法主房面积每平米基准价格的20%。
(3)、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第31天至45天(包含)内,被拆迁户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一次性奖励合法主房面积每平米基准价格的10%。
(4)、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第45天后,不予奖励。
2、优先选择宅基地奖
3、项目区村集体工作经费补助
三、安置
(一)安置原则
拆迁安置点符合村庄布点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区域,以实际规划为准。
(二)占地补偿
所有被拆迁户需要集中安置且占用农户承包地的,给予被占地农户一次性补偿青苗费:大、小麦、油菜740元/亩;蔬菜、瓜类2000元/亩;草莓3000元/亩。
(三)安置方式
1、项目区内被拆迁户低于10户的原则上实行零散安置,安置所需宅基地由项目区所在村委会协调互换,被拆迁户自行建设,但互换面积不得超过被协调宅基地面积的10%。
2、项目区内被拆迁户多于10户的实行统一安置,由镇村统一选址、统一规划设计,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镇国土所现场放线,被拆迁户按照镇统一规划设计自行建设,但不得要地不建房。安置点宅基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由项目所在村委会协调互换,但宅基地互换面积不得超过被协调宅基地面积的10%。
(四)新建房屋宅基地的确定
1、户籍确定。
被拆迁农户系本镇居民,以现有派出所户籍底册和实际生活状况确定。
2、宅基地分配及位置确定。
被拆迁户搬迁至规划点内居住,宅基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进行分配,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规划点内新建房屋实行统一规划。被拆迁户可以选择不同户型(即二上二下、二下一上、二下)分区域(即二上二下在一个区域、二下一上在一个区域、二下在一个区域)建房。被拆迁户选择房屋位置,以安置点为单位,按拆迁户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先后顺序号进行选择。对在本行政村既无其他住房且选择主动放弃宅基地到城镇购房的拆迁户,另给予每户3000元补偿。
在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房
(六)新建房屋办法
(七)公共设施配套
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由x镇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和实际需要,实施道路硬化;排水畅通。
四、有关事项
1、鉴于安全考虑,在拆迁过程中,原则上由x镇人民政府招标或指定的拆迁公司统一进行旧房拆除。如拆迁户要求自拆,必须由拆迁户本人写出自拆申请(申请中必须含安全责任自负,拆除彻底,建筑残留物全部清除等条款),经镇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2、村庄整理后的耕地分配,在充分尊重项目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可整块重新发包(按拆迁户原有宅基地多少受益),也可根据拆迁户原有宅基地多少按比例(多同升,少同降)分配到户。
五、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县实施方案由拆迁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切合实际的原则协商解决,补充方案与本方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方案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由x镇土地整理置换项目领导组负责解释。
一、征收土地区域划分级别、被征收土地单位、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类别
被征收土地区域划分级别为一级片区,被征收土地单位为XX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丁家坊村,征地面积为19.8630亩,其中专业菜地7.6455亩、林地6.2940亩、水塘:1.4730亩、道路1.3260亩、建设用地3.1245亩。
二、征地补偿标准
湘政发〔20xx〕46号、株政发〔20xx〕2号及醴政发〔2013〕7号文件。
专业菜地:91500元/亩道路:58000元/亩
林地:31500元/亩建设用地:58000元/亩水塘:74800元/亩
三、房屋补偿安置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20xx〕2号文件补偿安置。
四、生产补偿费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20xx〕2号文件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本项目征地对劳动力安置以支付安置补助费的`办法解决,支付安置补助费后不再作其他安排。
六、征地拆迁补偿费领取办法
七、被拆迁人应在补偿告知后30日内签订房屋拆迁协议
在规定时期限内签订房屋拆迁协议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80元/㎡的奖励;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搬家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再给予70元/㎡的奖励。逾期未签协议和搬家腾地的,不予奖励。对补偿项目和数额有异议的,应在补偿告知后15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不予复核。
八、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股提出对补偿安置方案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进行着城市化下的农村土地变革,面对现实的村民住房压力和新村建设的需要,大羊镇南留屯村在认真调查分析农村建设用地现状的基础上,决定利用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启动社区建设,探索偏远山区建设新农村社区的试点,这既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又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
新社区的建设,村两委本着长远久治、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展开的原则,在新社区整体规划框架内自行进行农村小康楼的开发建设,划方进行,拆迁建设安置,改造一方完善一方,争取两年内全部完成拆迁安置。
一期工程拆迁改造建设定于在现小学南部,西至西大路,xx东排房边,共计拆迁32户,可新建小康楼50户。为确保拆迁补偿安置和新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拆迁补偿安置的原则
1、坚持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合法有据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考虑群众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公益性的原则。高标准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好居住、交通、就医、子女入学、购物消费、生态环境、饮水安全等问题。
3、坚持社区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对被拆迁人集中进行住房安置,统一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房屋的拆迁补偿
被拆迁人拆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办法。房屋的拆迁补偿由xx县房管局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xx县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房屋的不同朝向、结构、成新进行评估确定。
1、房屋产权调换: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拆除房屋的货币安置补偿款与回迁房屋的房款结算差价。
2、按照山东省、xx市关于农村居民一户一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居民的实际情况,确定以现居住房屋均为一户一宅合法建设。
3、对在一户一宅内使用面积内的地上附属物分主房、配房及其他附属物进行分类高额补偿;对在一户一宅外多余宅基地上的附属物,确认为合法的旧房进行低价补偿。
4、只对地上附属物进行补偿,土地仍归村民委员会所有。
5、凡在强占的路边及村委会集体管理的土地上栽植的树木等均不予补偿。
7、对房屋产权有争议的,由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未果的,可依据法院判决书进行处理。拆迁期内未结论的,由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进行。
三、拆迁期间补偿事项
1、回迁安置的被拆迁人,在其拆迁的旧房补偿款拆迁时暂不支付,待新楼竣工验收并交付钥匙时,拆迁人与村两委据实结算差价。
2、搬家费及拆迁期间租赁费。经村两委商议,拆迁户每户搬家费为1000元,拆迁建设期间每户在外租赁住房,每月补偿500元,租赁费的发放到交付新房日期为止,原则为3个月内。但拆迁片区内房屋现无人居住,在外已居住新房的户,按一户一宅规定,不发放租赁费。(有特殊情况的,由村两委商议讨论后再决定)。搬家费及拆迁期间租赁费在各户自行拆除旧房,由指挥部验收后,签订合同时付清。(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导致交房延期的,对超过3个月的部分延期租赁费,每月按500元实际过渡期据实补偿。)
四、回迁安置办法
根据规划,一期工程建设的拆迁户回迁安置在本方建设的`社区楼内。新建楼房实现“水、电、路”三通,室内外粉刷及外墙面,厨房、卫生间部分墙面、水池、灶台、台板贴瓷砖,室内外水泥粉刷及台阶、下水道等全部工程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由南留屯村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回迁安置。
(一)、回迁房的标准
1、住宅楼:回迁安置的住宅楼户型设计约为140.01平方米、159.89平方米和173.65平方米(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三个标准,包括院墙大门。
2、经营房:沿街经营房户型设计约为244.05平方米和258.68平方米(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两个标准,包括院墙大门。
(二)回迁房的安置原则
(1)住宅房的安置:拆迁户在回迁房一期户型内优先选择,选择140.01平方米的需在签订拆迁合同时先期缴纳购置款2万元,159.89平方米和173.65平方米需在签订拆迁合同时先期缴纳购置款3万元。购置款在支付房款中扣除,交房时据实结算。
(2)经营房的安置:沿街楼房主要设计为底店上宅。选择244.05平方米和258.68平方米的住户需在签订拆迁合同时先期缴纳购置款6万元。购置款在支付房款中扣除,交房时据实结算。选择临街经营房的住户,按住宅房购置每平方米价格的基础上以建设的新片区东西路路北每平方米增加400元,路南每平方米增加300元,小学对过第一户每平方米增加400元计算房屋购置款,南北路学校以西、校南路东最北户每平方米增加400元,其他临街经营房每平方米增加300元。
(3)凡需安置的户,每户须到村委会预交购置款,并按交款先后排列顺序号。
(4)由于建设的楼房较多,属本次拆迁外的本村居民也可参与本次购房,购房价格同上,但应优先有本次拆迁的居民户挑选楼房,不享受搬家费及拆迁期间租赁费。
(三)挑选回迁房顺序号的确定
1、挑选回迁房顺序号采取积分的形式,按积分由少到多的顺序依次选房。积分由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得分和缴纳先期购置款先后顺序得分两部分组成。
2、积分的记分办法
(1)签订拆迁协议的记分办法为:以签订拆迁协议顺序号为各户所得分,签订拆迁协议书的同时,向被拆迁人公布序号。
(2)缴纳先期购置款的记分办法为:以到村委办公地点缴纳挑选户型的购置金的顺序号为该户的所得分。向交款人公布序号。
3、回迁楼顺序号的确定:
(1)以被拆迁人两部分得分之和,从小到大依次排列。
(2)挑选新楼房的顺序号,由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得分和缴纳先期购置款先后顺序得分两部分相加组成的顺序号,按号从少到多依次挑选。
(3)得分相同时,抓阄确定。
5、在取得新楼房序号后,必须在3日内缴纳剩余购房款(原房屋补偿款总价超出新房总价的,当场结清),然后交付该户新房钥匙。如在3日内不能交付的,村两委有权将此新房对外进行销售,所缴纳先期购置款不予退还。
五、组织实施
六、本方案未涉及到的,由社区建设指挥部视具体情况另行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