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二、补贴范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
三、补贴标准:生猪补助经费2元/头年;牛补助经费3元/头年;羊补助经费1.5元/头年;蛋禽(种禽)补助经费0.4元/羽年,肉禽补助经费0.2元/羽年。
四、直补程序
强制免疫“先免后补”资金的审核与拨付,坚持“应免尽免、不免不补、先免后补、及时拨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做到真打、实补、有效。
2、核实登记。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根据平时掌握畜禽养殖情况进行合理性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先免后补登记。
3、免疫实施。“先免后补”养殖场户根据畜禽生产情况,自行采购疫苗,实施程序化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免疫密度须达100%。养殖场户应将疫苗采购凭证及时上传信息系统,并做好疫苗纸质进出库记录备查。实施强制免疫时,按照要求在信息系统中建立规范的电子免疫档案,录入存栏数量、免疫数量、疫苗使用量、疫苗瓶二维码、疫苗包装等信息,对重复扫描疫苗瓶的疫苗用量只计算一次。上下半年分别采样自检或送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并及时将检测报告上传信息系统。
4、补助申请。实行“先免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于当年12月5日前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根据系统汇总数据,填写“先免后补”经费补助申请表。
五、直补信息系统可自动计算免疫直补数量,计算方法如下。
家畜免疫直补数量:1月-申报时出栏产地检疫数量(不含仔畜)X1.2+养殖场填报存栏数量平均值(存栏数量计算方法:计算种猪(牛、羊)数量,其他不计算)。
家禽免疫直补数量:种禽、蛋禽按存栏数量平均值计算;肉禽按1月-申报时出栏产地检疫总数X1.2计算。
采信区间判别原则:对免疫直补数量、免疫统计数量和疫苗使用数量逆推畜禽数量,三个数据进行比较,以最小值作为采信数值,养殖户申请数不得高于该采信数值。
六、资金拨付。年底一次性拨付直补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畜牧兽医部门核定的补助金额据实拨付,于当年12月25日前,通过“一卡通”(“一折通”)或银行账户的形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先免后补”的养殖场户。
八、受理单位:瑞昌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中共瑞昌市委瑞昌市人民政府承办:瑞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