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治理力度再加码!四川南充992家养殖场又将被关闭,18名干部被问责行业动态

7月19日,记者从南充市农牧业局获悉,在全省挂牌督办431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的基础上,又自行排查出561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

目前,全市992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其中,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禁养区养殖场(户)关停率达51.5%。为加快治理畜禽养殖污染,9月底之前,我市将关停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80%以上,12月底前全面关停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

1现场督查,马鞍镇畜牧兽医站监督不力被问责

7月18日,南充市农牧业局派出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督查组直奔仪陇县,分两小组赴柳垭、马鞍等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督查。其中一个督查小分队来到柳垭镇。该镇场镇有一家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生猪屠宰场,粪水、血水等直接囤积在屠宰场后的小池里,再直排附近田地或水沟,严重影响周围环境。

督查小分队在屠宰场看到,仪陇县农牧业局、环保局已经给业主冯某、范某发放了《关停告知书》,限期7月23日之前关闭,冯某和范某也在《关停告知书》上签字表示同意。督查小分队人员向冯某、范某讲解了新《环保法》,明确告知这样的屠宰场已不符合法律要求,如果限期内未关闭,继续污染环境,将按新《环保法》给予严厉处罚,并追究当地政府的监管责任。

与此同时,另一支督查小分队来到马鞍镇,督查被挂牌整治的畜禽养殖污染。督查发现,易某建设的养殖场因粪水直排,已被要求于8月31日前关闭,而且这家养殖场不能再购买喂养猪仔。但易某于4月、5月、6月仍然购买猪仔。另外,丁某在马鞍镇也建有一家养殖场,存在粪水直排问题,也被要求在8月31日前关闭。督查小分队成员当即要求,限令两家养殖场8月31日前关闭;马鞍镇畜牧兽医站监督不力,对其实施问责。

7月19日上午,南充市农牧业局派出的督查组又赴嘉陵区盐溪乡开展督查,在该乡场镇附近,杨某建有一家养殖场,曾养生猪195头,因地处场镇,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猪粪水也被直排曲水河支流,因此该养殖场被限令于7月20日前关闭。督查时发现,杨某养殖场的生猪仅剩最后一头;养殖圈舍也被拆除。

2调整优化养殖区挂牌督办畜禽污染源

畜禽养殖污染,是南充市城镇周边和农村地区主要环境污染源之一。今年2月,省政府对我市431户畜禽养殖污源实行挂牌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和治理,先后多次带队到各县(市、区)督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出台了《南充市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农牧业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为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今年3月起,市农牧业局指导九县(市、区)调整优化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要求各县(市、区)及时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进行摸排锁定,对畜禽和养殖圈舍等实物进行现场勘验、登记造册、实物照相、存档锁定。根据“三区”划定方案,在省政府挂牌督办431户畜禽养殖污染源的基础上,我市又自行排查出了561个畜禽养殖污染源,并实行挂牌督办整治,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限期关闭。

在组建农牧、环保、目标督查联合督查组的基础上,市农牧业局组建了9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副调研员以上的干部带队,负责督查一个县(市、区),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进不力、重视不够的进行督查和通报,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追责。

市农牧业局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对嘉陵区、西充县多家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硬骨头”污染源进行现场督查。另外,全市所有的养殖场均落实了业主、乡镇、县、市“四级”网格化常态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巡查,严禁违法排污和关停复养,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8人因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被行政记过、诫勉谈话。其中,包括6名副县级干部,以及8名县级政府的环保、农牧部门主要负责人。共查处违规排放养殖场11家,罚款59.8万元,行政拘留2人。

3加快推进源头整治

年底前全面关停搬迁禁养区养殖场“全市已到位资金3.3亿元集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南充市农牧业局局长滕明鹏说,对锁定关闭搬迁和治理的养殖场(户),依法开展关停搬迁工作。

截至7月18日,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禁养区养殖场(户)431家中已关停222家,关停率达51.5%,实现目标任务过半;完成162家非禁养区养殖场(户)治理,占746家治理养殖场(户)的21.7%;我市自行排查出的561家畜禽养殖污染源整治,也正在加快推进。省环保督察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12家养殖场,7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其中,6家养殖场已关停,另外6家已启动关停工作、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或开始搬迁等。

滕明鹏介绍,我市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监管督导,部门协作配合,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省环保督察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9月底完成关停搬迁禁养区养殖场(户)80%以上,11月底基本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户)的关停搬迁,12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户)的关停搬迁,并加快非禁养区养殖场治理,建立健全养殖污染防治监管长效机制,推广种养循环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

THE END
1.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679682772/2025-00564 成文日期: 2024-12-26 生效时间: 2025-01-30 发布日期: 2025-01-03 发布机构: 大邑县人民政府 文号: 大邑府规〔2024〕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大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已经2024年12月3日县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https://www.day.gov.cn/gkml/xzgfxwj/1324763452715040768.shtml
2.畜禽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8篇)畜禽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和《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政发〔2015〕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6np4d7s.html
3.洪雅县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告知书为进一步稳定我县畜牧生产良好势头,切实保障养殖业主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各畜禽养殖场(户)安全生产监管作如下郑重告知: 一、养殖场选址不存在水淹、坍塌、滑坡等安全隐患。 二、生产、生活用房要坚固耐用,定期排查及时维护。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采取禁止进入的措施。 https://m.kangyanghongya.com/video_details.html?from=web&id=654958
4.高院案例:强拆未经备案的“养殖场”应否给予赔偿本院再审审查期间,秦广凤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申请表、现场验收表及撤销登记备案情况说明,以证明申请人于2009年4月25日向夏各庄镇政府申请备案,并由其验收合格,符合法律规定;2.平谷区农业局作出的登记回执、《答复告知书》及附件《北京市平谷区陈太务村(张忠利)养殖场猪场2009年规模猪场粪http://m.yc6318.cn/ujnm/aritcle13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