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畜禽养殖污染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绕不开的“拦路虎”,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不仅有噪音、恶臭等,养殖粪水中总氮、总磷含量极高,直排或泄露到环境中周边土壤根本无法消纳,极易造成下游水体富营养化,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制约着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畜禽养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对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至关重要,如何处理好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对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考验,也对法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行政立法的不足给畜禽养殖污染行政执法带来困扰,也不利于监督部门追责问责。推进和完善地方立法,明确执法主体和违法责任,补齐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执法短板,将切实改善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现状,有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为地方政府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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