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
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
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
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元,每年
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
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
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
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
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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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
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
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
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
20xx年2月7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
壹份。
甲方: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乙方:
农村养殖场租赁合同范本(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甲方受(发起人姓名)等村民委托,将(流转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赁给乙
方从事(经营项目名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超
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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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
本合同租赁土地为一带,东至为界,南至为界,西至为界,北至为界.总
面积为亩,其中:田亩,土亩.
土地租赁费:按田元/亩,土元/亩计算,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土地租赁
费,用人民币支付.乙方每年月日前付次年租赁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据和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⑴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出租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
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2,义务.
⑴及时提供出租土地,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解决或调解用
路,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