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四、其他费用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