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条例》正式实施:不得随意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畜禽养殖场

【大河财立方记者徐兵文图】“不得随意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所且遭受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全省逐步实施牛、羊、鸡、鸭等定点屠宰,先在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开展屠宰试点……”1月2日,《河南省畜牧条例》新闻发布会在郑州举行。现场,河南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晓文就《河南省畜牧条例》修订亮点作了介绍。

“在省人大推动下,在司法厅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2024年9月28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河南省畜牧条例》,并决定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刘晓文说,《条例》修订幅度较大,基本对每一条均有修订,目的是更好地契合当前和未来畜牧产业发展需要,更好地保护广大畜牧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力争为全省畜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修订内容亮点纷呈,主要是在9个方面进行了强化。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与政策保障。规划与政策是引领推动产业发展的两大法宝,规划明确的是未来的方向和目标,政策给予的是当下的帮助和支持。为支持畜牧业发展,《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并要求给予政策支持,如第十三条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对畜牧业投入的总体水平等。

二是强化资源保护与品种选育。畜禽遗传资源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种业振兴的基石,我省作为畜禽种业大省和畜牧业大省,迫切需要加强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从经费保障、设立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实施畜禽遗传资源改良计划等方面予以强化。

三是强化用地保障与设施养殖。养殖用地是当前制约我省畜牧业发展的突出因素,设施畜牧业是未来畜牧业发展的必然方向。《条例》要求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合理需求,鼓励依法利用闲置土地、未利用地、废弃地、荒滩等发展畜牧业,支持发展畜禽设施养殖,鼓励多层立体养殖。

六是强化责任义务与权益保护。《条例》聚焦养殖场规划、防疫消毒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明确养殖者的义务。同时,提出不得随意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所且遭受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强化了畜禽养殖场(户)的权益保护,力争权责一致。

七是强化交易规范与调运监管。建立健全畜禽及其产品交易体系和调运监管制度,对于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条例》提出,要科学规划畜禽交易市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建立完善交易市场体系;要严格落实运输备案制度和落地“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运输台账,运输车辆经指定通道进入,便于追踪管理。

八是强化定点屠宰与试点先行。定点屠宰能够提高屠宰效率,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尤其是对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条例》增设“畜禽屠宰”专章,并坚持稳慎推进的原则,提出在全省逐步实施牛、羊、鸡、鸭等定点屠宰,先在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开展屠宰试点,试点期为两年,填补了我省牛、羊、鸡、鸭等定点屠宰管理法治建设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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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养区内搞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如何处理)另外,社旗县人民政府文件中,毛某养殖场位于唐河禁养区内,南阳市人民政府环境整改文件中其养殖场在唐河及其支流沿岸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搬迁取缔名录。 毛某对县环保局的处罚不服,于2019年1月17日,向南阳市“民告官”案件实行异地审理的南阳市桐柏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环保局的处理决心。 https://www.haoku5.com/shenghuo/670201a597ede042df0bbb5e.html
2.畜禽规模化养殖12篇(全文)(一)镇(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现有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进行摸排调查、统计上报;结合本地功能区划,划定本地禁养区,制定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取缔计划和本辖区养殖场污染治理计划;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督促非禁养区养殖场进行综合治理。 (二)县农业局:督导畜禽养殖场依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https://www.99xueshu.com/w/ikey7605ndtp.html
3.河南安阳中院判例经处分获得合法安置补偿后,不得再行主张所有2017年5月27日,汤阴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汤阴县畜牧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畜禽养殖专项整治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牵头抓总的职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禁养区养殖场拆除、关闭及限养区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2017年6月30日前https://illss.gdufs.edu.cn/info/1028/115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