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推动与税务部门年报“多报合一”有效减少企业信息“多头报”“重复报”
今年,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营商环境试点城市推行与税务部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并在积累经验成效的基础上,指导其他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参考借鉴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并已在河北、江苏、浙江、山东等多地试点成功。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稳妥有力推进年报“多报合一”,提升年报集成化水平,推动年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信用监管机制夯实基础。(记者林丽鹂)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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