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福超养殖场,该养殖场不按规定期限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信息如下:
个体工商户
茂电市监处罚〔2023〕431号
罚款
0.070000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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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15年11月10日登记成立,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为2021年年度报告报送的法定日期。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7月4日被本局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7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福超养殖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00000000000000000X--4409236002970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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