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ofthe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ofthedemonstrationfarmofaquatic
healthculture
2017-12-30发布2018-01-30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红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杰与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合肥市畜牧水产技
术推广中心、安徽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合肥工业大学、庐江县水产技
术推广试验站、肥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阜阳市水产管理局、巢湖市柘皋镇农业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赖年悦、荣朝振、孙德祥、奚业文、卢文轩、李海洋、陆剑锋、方凯、沈亚东、
曹海、徐金云、王志举、王伟、徐世红、方国侠、马亮、陈贵生。
I
B34/T3033—201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资质条件、环境要求、养殖场建设、生产管理与制度建设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池塘养殖为主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建设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5070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507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5073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NY/T5361无公害农产品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SC/T7015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
SC/T9101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3资质条件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
滩涂养殖使用证》,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和规范合同,产地与产品应
通过无公害(或绿色、有机等)认定或认证。
4环境要求
4.1场址选择
选址应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场区周边无污染源,水源充足,生态环境良好。场区进排水方
便、交通便利、电力设施配套。
4.2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应符合NY/T5361的规定。
4.3水源水质
水源水质应符合GB3838和GB11607的规定,养殖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51的规定。
1
场区面积应在150×667m
场区面积应在150×667m以上,其中,集中连片池塘养殖面积在100×667m以上。
鱼种培育池面积以3×667m~5×667m为宜,成鱼养殖池面积以10×667m~30×667m为宜。池
5养殖场建设
5.1布局
整体布局科学合理,应划分生产与管理两个功能区。
生产区可根据需要设苗种培育区、商品鱼(龟、鳖、虾、蟹等)养殖区、渔用药物库、饲料库、生
产工具库(堆放区)等多个功能单元;管理区应设办公室、实验室和档案室等。
5.2规模
22
5.3道路
主干道路硬化,主干道宽≥5m,支干道宽≥3m,干、支道相通,并配备必要的照明设施。
5.4电力配置
电力为380V,并设有专门的变电设施及备用电源,容量满足养殖生产、生活要求。
5.5绿化
办公场所周边、主干道两侧和养殖场周边等配套相应的绿地。陆地绿化率应在5%以上。
5.6养殖设施
5.6.1池塘
池塘宜东西向,长宽之比为2:1~3:2。
2222
底平坦,略向排水口倾斜。池埂坡比以1:2~1:3为宜,可根据其土质状况及护坡工艺作适当调整,有
效蓄水深度不少于1.5m。
5.6.2进排水系统
应建设与鱼池配套的进、排水系统。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应严格分开,互不交叉。进水口应位于排
水口上游,并远离排水口。
5.6.3护坡
池塘、沟渠等易受水流冲击的部位应采取护坡措施,护坡的形式宜采用混凝土、水泥板或砌石。
5.6.4养殖废水净化设施
应建设净化池、人工湿地等用于养殖废水净化处理的设施设备。养殖废水应经净化处理,循环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