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尾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公示连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函索。
函索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丰镇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元模
联系方式:13518391032
通讯地址:乌兰察布市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西区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厂址周边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4、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公示连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函索。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9日
丰镇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丰镇市丰隆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丰镇市丰隆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丰镇市丰隆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场建设项目;
2、项目单位:丰镇市隆盛庄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丰镇市隆盛庄镇丰东产业园区;
4、建设工期:1年;
5、建设规模及内容: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项目合法性、可行性、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
2、建设单位拖欠工人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粉尘污染、交通影响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项目施工期的施工管理、社会治安、社会舆论风险引发的风险事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项目建成是否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4.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信访办。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主体:丰镇市隆盛庄镇人民政府
评估单位:内蒙古融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关于对丰镇市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现将《丰镇市2023年防贫保险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9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