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扶贫项目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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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8日,该省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村干部编造70户贫困户产业发展虚假资料,骗取扶贫资金24.25万元,其中15万元被个人据为己有的刑事案件。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商某甲、商某乙犯贪污罪。

A村是坐落在该县某乡的一个行政村,由5个自然村组成,全村共有2300余人,在册耕地面积3327亩。自2011年开始,商某甲任A村村长一职。2012年3月,商某甲以土地流转方式在A村下辖的一自然村承包了369.37亩土地发展莲藕种植,约定以每年每亩小麦800斤的标准支付租金。商某甲坦言:“藕坑前后共投资了120多万元,自己出资80多万,在乡信用社贷款40万元,当年便赔了20多万元。”

“当时莲藕种植项目处于亏损状态,我正发愁没钱往里投,就想利用这次机会套取扶贫资金支撑我的项目,所以在散会后我就将扶贫项目申报表拿走了。”商某甲说。

在A村,经县扶贫办认定的贫困户共有160多户,且扶贫办在到户增收试点项目审核过程中,还需要对上报的农户审核、照相。为了不让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对这个假项目产生怀疑,当年9月,商某甲与村党支部委员商某乙从全村100多户里挑了70户能“控制住”的农户,并以每户出资12500元合作种植莲藕项目向县扶贫办申报。

商某乙在供述中说:“2012年,乡政府在发给村里的通知中提到,国家对贫困户有补贴,商某甲就让我帮他填一些材料,随后我们俩就根据项目要求伪造了70户的申请书和《省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建设协议书》及每户出资表等材料,让乡扶贫专干马某某领着去了县扶贫办交材料。”

为了应付县扶贫办的实地核查,商某甲和商某乙事先要求70户村民好好配合。“2013年9月,商某甲让我好好跟这70户农户谈,让他们按照要求好好配合,等出资入股后,就能得到3500元的补贴款。”商某乙说,商某甲还向农户们允诺:“到时候这笔扶贫款批下来后,不会亏待你们!”验收时,商某甲带领扶贫办工作人员以其个人莲藕种植项目冒充村里申报的扶贫项目。

证人马某某当时任乡扶贫专干,据他回忆:“2012年秋天,商某甲和商某乙上报了申报材料(包括70户村民的申请书和《省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建设协议书》),我和副乡长盛某某还到A村入户调查了几户,主要是核对这些农户是不是入股了,有无形成书面材料,调查时商某甲和商某乙都在场。《省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建设协议书》是他们二人提供的,提供时就有这些农户的名字。”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姚某某说:“2013年下半年,A村70户贫困户集体申报发展莲藕种植项目,我们实地去看了,确实有藕坑,问了几户参与的农户,都说自己家也出钱做这个项目了。县扶贫办根据国家政策,给这70户贫困户各补贴了3500元。”

但A村村民曹某丙、刘某某、刘某甲、孙某某(李某甲妻子)、李某乙、董某某、刘某甲、杨某某证实,2012年自家没有种植莲藕,没有以出资的形式入股商某甲所经营的莲藕种植,也没有以此为由向国家申请扶贫到户增收项目资金,《省扶贫到户增收试点项目建设协议书》上的签字也不是自己签的,之前一直不知道此事。

2013年6月,县扶贫办将款项分别打入70户村民在乡信用社的存折上,总额为24.25万元(有一户批下来的是1000元)。公诉机关出示的省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申报表证实:A村莲藕种植70户,省财政扶贫资金拨付24.25万元,有69户财政扶贫获得补贴3500元,1户获得财政扶贫补贴1000元。

等所有款项到账后,商某甲、商某乙二人组织70户村民分3批从乡信用社将这笔钱取了出来。商某甲回忆道:“我组织70户村民分三批从乡信用社将各户的3500元钱取出来,我在信用社门口等。第一次是在2013年7月28日,13户到乡信用社取了钱;第二次是2013年9月12日和9月13日,24户到乡信用社取了钱;第三次是2013年10月20日至24日,30户到乡信用社取了钱。我们两人和我的重堂兄、两个堂叔、母亲、堂侄7人各分了3500元,给其余的61户每户留了1000元(村民曹某某就批下来1000元,就没克扣)。其余扣下来的15万元都存到了乡信用社我个人的存折上。”

A村村民曹某丙、刘某某等8人都证明商某甲和商某乙二人组织他们到信用社取了3500元,商某甲要走了2500元。后来上面检查时,两人又安排他们在调查表上填写“入股并领到了3500元”。

提示:

2.确认步骤:①向报名确认点提供自己的报名序号,报名确认点查看考生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③详细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指定位置签字认可;④到指定地方拍照或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清晰彩色照片一张;⑤根据报名确认点打印出的《报考信息核对表》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签字认可(如是交照片而非拍照的,请在指定位置贴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清晰彩色照片),报名确认点盖章确认后,考生妥善保管好《报考信息核对表》(考生调剂录取和录取后新生报到的凭证之一)。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扶贫到户贷款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结合我县农村产业发展现状及信贷扶贫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扶贫到户贷款是针对当前贫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探索由财政直接对贫困农户或向金融机构补助贴息资金的一种运行和管理机制创新的信贷扶贫新模式。

第二章基本原则与运行模式

第三条坚持“六定”原则

1.定贷款对象。扶贫到户贷款的投放对象是有致富信心、有一定致富能力、诚实、守信的贫困农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

2.定贷款投向。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状况,扶贫到户贷款主要投向烟、糖、桑、畜牧、返季蔬菜五大农业产业和新发展的有龙头企业的农业产业以及其他种养殖业;

3.定贴息方向。财政只对发展生产的贷款项目贴息,其他非生产性项目不予贴息;

4.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视实际生产周期由信用社自主确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5.定贴息标准。在贷款贴息期限内,对贷款对象进行贴息,贴息标准为2.58%/年;

6.定贷款利率。到户扶贫贷款利率按信用社现行到户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享受贴息,并由信用社将贴息资金直接兑现补贴到农户,逾期归还贷款的按非贴息利率收取。

第四条坚持“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

县、乡农村信用社根据县扶贫办和乡镇扶贫工作站推荐的申请贷款项目,自主放贷、回收。对有效益的项目可持续扶持。

第五条贷款条件

1.乡镇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

2.贷款农户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生产经营能力和偿还能力,能保证按期还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发放贷款: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

(2)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户;

(3)原贷款没有还清的农户;

(4)鳏寡孤独的五保户及类似于五保户的无劳动能力农户。

第六条扶贫到户贷款计划

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根据每年上级安排的指标,结合县委、政府农业产业发展的目标,分解下达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第七条扶贫到户贷款的放贷规模

1.到户贷款。由乡镇农村信用社根据贫困户发展项目的需要和自身的信用度决定放贷规模,原则上最高不得超出2万元。特殊情况,超出2万元的,需经县扶贫办和县信用联社审批;

2.农业产业化企业项目贷款。放贷规模由县扶贫办和县信用联社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定。

第八条实施扶贫到户贷款,可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各种表册制作、办公用品购置、扶贫到户贷款工作宣传和培训等。安排对象主要是实施扶贫到户贷款的乡镇人民政府(含乡工作站)、县信用联社(含乡镇信用社)、县财政局(含乡财政所)、县扶贫办,具体数额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工作经费指标以及各乡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第九条实行考核制度

对扶贫到户贷款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贷款回收率达95%以上的乡镇,可增加下年度放贷指标,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贷款回收率低于90%的,削减下年度放贷指标,不安排工作经费。同时,将扶贫到户贷款工作纳入县委“争先创优”扶贫工作内容进行考核。

第三章扶贫到户贷款的管理

第十条扶贫到户贷款项目的管理

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配合,对扶贫到户贷款项目的组织发动、操作运行、项目效益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

第十一条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

1.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属财政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第十二条直接扶贫到户贷款操作程序

1.直接扶贫到户的贷款。由贷款户自愿到乡镇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证”,自愿提出项目贷款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初审报乡镇扶贫工作站,乡镇扶贫工作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送乡镇信用社;

2.乡镇信用社接到乡镇扶贫工作站推荐的农户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农户进行资信调查和评估,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并将情况告知乡镇扶贫工作站和贷款户;

3.乡镇扶贫工作站每月底将本乡镇审定推荐的项目和乡镇信用社评估、放贷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汇总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以前将上季度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与县信用联社核对后汇总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扶贫办;

4.各乡镇信用社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以前将上季度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和回收情况汇总报县信用联社;

5.县财政局按季度根据县扶贫办与县信用联社审核后的贷款发放情况,将贴息资金划拨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在每季度初,根据乡镇信用社每个季度扶贫到户贷款应收回情况,计算出本季应付贴息资金,将贴息资金预拨到乡镇信用社,并按季度结算已还贷款贴息资金;

第十三条农业产业化企业项目贷款。由企业提出贷款申请,县扶贫办审核后送县信用联社自主确定是否放贷。按期偿还贷款的,县财政局直接将贴息资金兑现给企业,逾期归还贷款的,不予贴息。

第四章县、乡、村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县扶贫办的职责

1.负责草拟扶贫到户贷款工作方案、编制扶贫到户贷款工作规划;

2.会同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向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提出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3.做好农业产业化企业及2万元以上贷款项目贷款申请的审查、核实、推荐工作;

4.抓好乡镇扶贫工作站业务培训,搞好协调服务;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扶贫信贷资金的检查、监督及审计工作;

6.搞好统计监测,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县财政局的职责

1.负责扶贫到户贴息资金的足额到位,按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分期拨付贴息资金;

2.会同县扶贫办、县信用联社向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提出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3.负责乡镇财政所的业务培训;

4.指导、检查和督促乡镇管好、用好扶贫到户贴息资金;

5.配合其他部门对扶贫到户贷款项目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十六条县信用联社的职责

1.负责扶贫到户贷款本金的筹集,指导、督促乡镇信用社做好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2.按照上级下达我县贷款规模,会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向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提出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3.负责乡镇信用社的业务培训;

4.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各乡镇的资金使用情况;

5.提供所需的各类表册;

6.做好扶贫到户贷款统计工作;

7.配合其他部门对扶贫到户贷款项目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七条乡镇的职责

(一)乡镇政府的职责

1.加强对扶贫到户贷款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扶贫到户贷款的政策机遇,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探索扶贫到户贷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2.组织村委会积极宣传扶贫到户贷款政策;

3.督促、指导乡镇工作站、财政所、信用社做好信贷资金发放、回收及管理工作;

4.结合我县计生优惠政策对独生子女户、计生示范户在发展项目中给予倾斜。

5.对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在发展项目中给予倾斜。

(二)乡镇扶贫工作站的职责

1.编报乡镇到户贷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根据各村委会初审的项目贷款申请书,对各贷款项目申请认真做好申贷户贷前调查,并分类登记、审定、推荐;

3.协助信用社做好扶贫到户贷款工作的管理;

4.检查扶贫到户贷款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三)乡镇财政所的职责

1.负责本乡镇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

2.按时、准确计算应付贴息金额,及时拨付给乡镇信用社;

3.规范和完善扶贫到户贴息资金支出凭据,按时与县财政局结算贴息资金,并进行提款报帐。

(四)乡镇信用社的职责

1.具体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申请人的资信调查和评估;

2.具体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3.具体负责将扶贫到户贴息资金兑现给农户;

(五)村委会职责

1.具体负责宣传扶贫到户贷款政策,组织发动本村群众参与党委政府提出的农业产业建设,组织贷款户成立产业协会,促进产业发展;

2.根据申请办理贷款证农户的收入和诚信情况对农户申请办理贷款证进行初审;

3.按照党委、政府发展农业产业的思路,对使用扶贫到户贷款的项目申请进行初审;

5.协助信用社做好贷款回收工作。

第五章附则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扶贫服务,防范扶贫信贷风险,增强扶贫贷款资金使用绩效,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暂行)等六个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5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贫小额贷款使用管理办法和金融支持农业新型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参与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季度贴息审查办法的通知》(镇政〔2016〕83号)文件

一、贷款主体要求

(一)准入条件

1.贫困户准入条件

(1)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无重大不良记录。

2.带贫经营主体准入条件

(1)重点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带贫效果明显、带动能力强、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企业。

(2)有切实可行的带贫方案,能充分利用我县资源,贷款用于符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与政府签订带贫协议并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5)从事种养业的主体借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购买农业保险(无对应保险产品的除外)。

(6)拥有“三品一标”认证的合作社优先准入。

(7)符合合作银行的企业贷款或农民合作社贷款条件。

3.经营项目要求

(1)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稳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土地利用政策。

(2)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对全县农村经济和农民致富有较强带动作用。农业资源优势明显,项目市场前景广阔,销售渠道畅通。

(3)贫困户贷款主要用于培育发展特色农业、家庭简单加工业、休闲旅游业、电子商务等符合产业导向、绿色高效的创收项目。

(二)贷前审查

1.贫困户贷款。三级金融服务组织对贫困户的信用评级、贷款用途等申贷信息逐级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并对申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同一贫困户不得重复申报(包括同一贫困户不得在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复申报、贫困户家庭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贷款金额及期限

1.为符合贷款条件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贷款。

2.参与脱贫攻坚的农业新型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必须保证贫困户每年收益不低于3000元。额度单户掌握在300万元以内,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对农业企业(含龙头企业)的借款额度单户掌握在500万元以内,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对示范带贫作用突出的龙头骨干企业,额度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续贷,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利率及贴息

1.执行利率。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带贫经营主体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最高上浮不超过10%。

2.贴息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内小额扶贫贷款由县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予以全额贴息;带贫经营主体符合贴息条件的,财政按年贴息率4%给予补贴(统筹整合资金2%,县财政资金2%)。

四、贷款流程

1.建档立卡贫困户

(1)贷款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村、乡(镇)两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确认推荐。农户填写贷款申请书、承诺书村金融扶贫服务部初审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审核向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申报。

(2)贷款审核。省农信担保公司、合作银行对推荐贫困户提出贷款意见。

(3)贷款发放。合作银行与借款主体签署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2.带贫经营主体

(1)贷款申请。带贫经营主体向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或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组织受理、审核、推荐。

(3)签订借款合同。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审核一致通过的项目,借款主体与合作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与县扶贫办签订带贫协议。

(4)贷款核保、出具提请放款通知书。合作银行与担保机构逐笔签订保证合同。担保机构向合作银行出具《提请放款通知书》。

(5)贷款发放。合作银行依据《提请放款通知书》为借款主体发放贷款。

3.贷款备案

合作银行每月4日前,将上月放款情况报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备案,农户小额扶贫贷款数据报扶贫办,并录入扶贫贷款数据库。

4.贷款结清

合作银行每月4日前就上月贷款到期足额清偿的借款主体向有关担保机构出具《解除担保责任通知书》。

五、贷后管理

成立由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牵头的扶贫信贷资金监管组。负责扶贫信贷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各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用途监管;负责扶贫信贷资金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包括:

(一)贫困户的贷后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对所推荐贫困户的真实性负责;负责督促辖区内贫困户将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发展产业脱贫增收,发现风险要及时向金融机构反馈。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是放贷责任主体,按照“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要求,负责调查核实贫困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负责对贫困户所提供资料的审查,负责贷后资金用途的跟踪检查。县金融办负责对金融机构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贷款用途跟踪监督情况等进行抽查。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贴息资料,及时做好对贫困户贷款的贴息工作。贫困户贷款到期后,各乡镇要协助金融机构督促贫困户做好还款工作。

乡镇金融服务站至少每两个月对贫困户贷款进行现场抽查,贫困户核查比例不低于50%(最低5户);县金融服务中心每三个月按比例进行一次现场抽查,贫困户核查比例不低于30%(最低5户)。

(二)带贫经营主体的贷后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金融机构推荐经营效益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实施主体,对所推荐的实施主体经营情况、带动贫困户情况负责;负责对贫困户参与实施主体产业发展和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辖区内实施主体将扶贫资金真正用于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发现风险要及时向金融机构反馈。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金融机构共同负责对实施主体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认定。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是放贷责任主体,按照“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要求,负责调查核实实施主体的经营效益、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负责对带贫企业所提供资料的审查,负责实施主体使用资金情况的跟踪检查。县金融办负责对金融机构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贷款用途跟踪监督情况、企业落实贫困户分红受益情况等进行抽查;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贴息资料,及时做好对实施主体的贴息工作。

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和主办银行、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每季度保证实地察看项目实施进度不低于1次,了解履约与持续经营等情况。对带贫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查看情况形成季度贷后检查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县政府。

六、风险补偿机制

(一)建立风险化解机制

(二)建立贷款熔断机制

对乡(镇)扶贫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和行政村扶贫贷款不良率超过7%的,金融机构停止扶贫贷款发放;通过清偿,实现扶贫贷款不良率下降到设定标准,再恢复扶贫贷款发放。

(三)追偿及追偿收益分配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金融扶贫贷款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及金融机构。金融扶贫贷款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扶贫贷款风险防控工作,及时研究金融扶贫贷款工作的有关事宜、重要政策,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加大对逾期贷款的清收力度。

“四率一度”:贫困识别漏评率、贫困识别错评率、贫困退出错退率、综合贫困发生率、综合认可度。

“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纠“两错”补“一漏”:纠错评、错退,补漏评

建档立卡贫困户属性: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三看:一看房,看农户实际居住房屋是否安全,是否应纳入鉴定范围(如需要,看是否有鉴定证明;如是危房,是否改造及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情况)。二看水,看农户取水方式,饮水是否困难。三看人,看农户家庭人员情况(重点了解农户家庭成员生产生活情况,可根据家庭人口的年龄分布了解)

三核:一核对农户户籍人口与长期居住人口是否一致;对脱贫户、贫困户要核查其系统人口与扶贫手册人口、共同生活人口、户口簿人口是否一致。二核对贫困户(脱贫户)致贫原因及各项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及户档管理情况。三核对贫困户(脱贫户)扶贫手册填写情况,是否按照要求精准填写基本情况、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内容,重点核查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是否填写精准规范。

“A”类户(稳定户),主要是村里经济相对富裕的农户,实行列表管理(对争当贫困户的,要搜集整理该户“六不评”等佐证资料)。

“B”类户(脱贫享受政策户),主要是村里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属于错退的,要及时回退;属于脱贫不稳定的,要采取防返贫措施;属于正常脱贫的,要落实好后续巩固提升措施,提高脱贫质量。

“D”类户(边缘户),主要是不符合贫困户条件,但居住房屋相对破旧或家中有病人、残疾人、低保人员等特殊情况的边缘户,要核实其家庭有“六不评”、无“六优先”,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因家贫困线标准等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必要佐证资料。符合防贫对象条件的,及时纳入防贫台帐,进行预警监测。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对象管理,防止增贫返贫等现象发生。

六不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①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的;②家庭成员中有任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③家庭有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的(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④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含面包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的;⑤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⑥家庭成员中有高费择校读书、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六优先:有重病人的优先,有重度残疾的优先,有在校学生的优先,无壮劳力的优先,住危房的优先,重灾户优先。“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

“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贫困村退出标准:以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以下6项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

(1)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

(2)通硬化路;

(3)通动力电;

(4)实现安全饮水;

(5)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6)具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贫困户退出标准:贫困户退出以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衡量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纳入低保的贫困家庭,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视为脱贫人口。以下6项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

(一)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确保吃穿不愁;

(二)有明确的脱贫路径和具体的帮扶措施;

(三)实现安全饮水;

(四)实现住房安全;

(五)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

(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年度贫困线(人均纯收入)

1.识别标准:2014年2800元:2015年2855元;2016年2952元;2017年3200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

2.退出标准:2016年按3026元,实际按3100元掌握。2017年按3200元。

政策包:贫困户“精准扶贫优惠政策证册包”资料包括①“五证一册”,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业综合补贴证和扶贫手册。②贫困户个人有效证件(残疾证、户口本、身份证等)。③政策明白纸。包括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生态保护、医疗保障救助、教育扶贫、社会帮扶、危房改造、金融扶贫政策等。④资产收益扶贫股份股份合作协议书或股权证。⑤《贫困户月收入帐》⑥贫困退出入户核查表。⑦精准扶贫结对帮扶“连心卡”、结对帮扶走访记录本(蓝皮)、公示牌⑧易地扶贫搬迁户农户与乡镇签订的搬迁协议。

主要致贫原因(13个)“六因、五缺、一落后、一不足”: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婚、因丧、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动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1.因病:长期有重病患者在家,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3.因学:指家庭成员的教育支出(一般指高等教育)明显超出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6.缺水:水量不足或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取水距离较远。

7.缺技术:由于劳动力文化素质低,缺少发展产业或就业的基本技能,导致家庭无法通过发展产业或就业产生稳定收入。

9.缺资金:主要指有意愿发展产业的农户,因缺少必要资金无法实现有效收入,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10.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主要指家庭主要劳动力因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自身懒惰,缺乏上进心,不愿通过发展产业、从事就业改善生活条件增加收入。

11.交通条件落后: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交通条件落后制约当地的经济发展。12.因婚。13.因丧。

常见的帮扶措施:

1.医疗帮扶: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协助申请办理大病救助、一站式报销、分类救治、先诊疗后付费等;

2.务工就业帮扶:介绍贫困户户主或家庭成员,到企业务工,提供就业岗位;

3.技术培训帮扶:培训贫困户户主或家庭成员,学习养殖技术或种植技术,发展养殖或者种植产业,增加收入;培训学习驾驶技术;培训学习木工、瓦工、钢筋工、钳工等技术;培训学习其他加工技术,增加就业机会,脱贫致富;

4.金融贷款帮扶:帮助协调贷款,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5.政策帮扶:协助申请办理低保或特困帮扶,争取危房改造资金;

6.土地流转帮扶:通过土地流转,提高土地收益,增加收入;

7.产业帮扶:光伏产业、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扶贫微工厂,让贫困户参与务工或入股融入发展产业的方式,增加收入;

8.加入电商帮扶:发展农村淘宝,在网上进行买卖交易;

9.旅游农家乐帮扶:依托坝上旅游资源发展农家乐旅游项目;

10.教育帮扶:保证贫困户家庭孩子不是因为自身原因而辍学或毕业后帮其联系工作,协助申请“雨露计划”、“生源地贷款”;

11.创业帮扶:帮助贫困户策划论证适合自身发展的项目;

12.基础设施帮扶: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例如打井、铺设高压线到机井、村庄修路等。

致贫原因与帮扶措施——精准帮扶:

1.因病、因残——医疗帮扶+产业帮扶+政策帮扶+土地流转帮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协助申请办理大病救助等;光伏入股;五保低保、危房改造等;土地流转增加收入等。

2.因学——教育帮扶+产业帮扶:保证贫困户家庭孩子不辍学或毕业后帮其联系工作;如“两免一补”、“三免一助”、“雨露计划”、“生源地助学贷款”等;种养殖、扶贫微工厂等。

3.因灾——捐助慰问帮扶:志愿帮扶、社会捐助、民政救济(属于临时性的救助);

4.缺技术——技术培训帮扶:培训家庭成员,学习养殖、种植技术,发展养殖或者种植产业,增加收入;培训学习驾驶技术;培训学习木工、瓦工、钢筋工、钳工等技术;培训学习其他加工技术,增加就业机会,脱贫致富。

5.缺土地——就业+产业+创业帮扶:介绍家庭成员到企业务工,提供就业岗位;入股光伏、种养殖合作社、扶贫微工厂,让贫困户参与务工或入股融入发展产业的方式,增加收入;帮助贫困户策划论证适合自身发展的项目,例如磨豆腐、卖豆芽、炸油条、摆地摊、小规模经营商店等;

6.缺水——基础设施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帮扶: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例如打井、铺设高压线到机井;易地扶贫搬迁。

7.缺劳动力——土地流转帮扶+产业帮扶+政策帮扶:土地流转增加收入;入股光伏;协助申请办理低保或特困供养等。

8.缺资金——金融贷款帮扶:帮助协调贷款,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一、基本情况

省办批复我县有示范村建设点10个231户1039人,目前10个点都已动工兴建,全县建好二层楼的有48户、5840平方米,建好一层的有49户、3920平方米,一层以下的110户,建筑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拆除危旧房9000多平方米。拆除危旧房,建设新家园,成为库区移民议论的主要话题,移民参与示范村组建设热情高涨,作为移民办也在建设新农村工作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得到了县、乡两级党政组织的重视和密切配合,全县移民危房改造工作稳步进行。

二、主要做法

2、成立理事会。理事会的作用在于体现移民自主参与、自主管理、自主调解纠纷,体现以移民为主、政府为辅的指导思想,因此,我们要求每个示范村建设点成立一个5—7人,由移民投票选举产生组成的示范村建设理事会,负责协调有关纠纷,代表移民参与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监督项目的实施、资金的使用。同时,我们提供规划方案让移民参考,提供房屋建设图案让移民选择,配套建设的项目让移民决定。在这次示范村建设中,事理会发挥了巨大作用,有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他们通过宗族或长辈的作用很好地得到解决。如在建房过程中有一户已建新房户已离开旧房,在这次旧房改造中要拆除他3间住房,由于他提出的补偿标准过高,该移民户无法接受,镇、村多次做工作,问题未得到解决,政府又不能强迫拆除,直接影响整个示范村的进程。这时,理事会与该族长辈三次亲自到该移民户家做工作,矛盾得到化解,起到了预想不到的效果。

3、填写申请书。在示范村组建设中我们充分尊重移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大包大揽,移民必须自愿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批准后,报县移民办审核备案。旧危房改造必须达到25户以上方可确认为示范村建设点,充分体现移民自愿、政府协调和适当扶持的原则。

4、签订建房协议。示范村组建设点移民户与当地乡(镇)政府签订旧危房改造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让移民吃下放心丸。协议的作用主要在于补助标准明确,每户补助4000元,分三批,第一批基础补1000元,第二批建好一层补2000元,第三批按要求建设完工后补助1000元,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配套优惠政策

示范村组建设是我县新农村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整合各种农业专项资金、农村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移民示范村组改水、改厕、改路、移民知识化工程和农业产业化建设,据统计,目前其它部门优惠政策折合资金72万元。

1、建房占用老宅基地(含余坪)、空闲地、拆旧建新的只收取工本费5元/户。

2、建房占用菜地、水塘的收取开发基金12元/m2,工本费5元/户。

3、建房占用林地的,免收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需砍伐自留山场林木用于建房的,由农民申请,经当地乡(镇)同意,每户免费审批5m3木材。

4、提供形式多样的住房建筑方案图案让移民建房选择,免收规划编制费、设计费。

5、建房所需砂石,免收河道采砂管理费。

6、新房安装电表开户,收取材料费146.98元/户,电表新装、移装费30元/户,免收内线工程安装调试费。

8、有限电视入户初装费,属县网络公司经营的,只收120元/户,免收其他费用。

9、办理房产证收取工本费5元/户,免收房产登记、测丈费。

10、新建文体和公共卫生设施,免收规费,只收办证成本费。

四、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补助标准低。××库区移民搬迁至今已50多年,经济条件稍好一点的移民已建新房离开了老移民房,剩下的都是一些生活困难、经济能力十分差的困难移民户,有些温饱问题还未解决,现在要进行危旧房改造,自身没有能力,困难还很大。

2、资金到位晚。建房最好季节是7月至第二年的1月,根据这几年的情况我们项目年底才能批复下来,春季雨水多,不利于项目实施。

五、下一步打算

示范村组建设是在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省移民办作出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让移民直接得到实惠的项目。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要求,精准认定对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完成脱贫攻坚中住房安全保障重要任务,为圆满完成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危房改造任务。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提前实施任务,并强化措施、科学组织,确保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安居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村委主导、农民主体。各村主导工作实施,要加强领导组织,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使其主动、积极建设美好家园。

二是坚持对象精准、重点突出。补助对象必须精准识别,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甄别剔除,切实帮助真正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重点支持有脱贫任务的困难农户改造危房,对特困户在总量明确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兜底解决。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节约。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广低成本建造和加固改造技术,提倡就地取材,提升改造住房的经济性。在建设标准上做好管控指导,引导农户量力而行,摒弃攀比、浪费陋习。

四是坚持资源整合、提升成效。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实现安全居住基本目标。在此基础上,优化完善房屋结构和功能设计,统筹整合基础设施投入和项目配套,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整体效益。

二、主要政策

(一)政策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农村地区。风景名胜区要按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标准

补助对象必须是户口为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住房困难的居民。具体是:

(三)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拟改造的农村危房经鉴定为D级危房农户和无房户的应安排新建;鉴定为C级危房的必须维修加固(拆除新建的不得安排补助)。新建房屋坚持就地就近建设,并以分散分户改造和以农户自建为主,也可选择在集镇建房。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较多的地方可规划集中建房。自行实施改造确有困难的,可通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代建或“交钥匙工程”,或者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安全的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等特别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持购买城镇商品房,不得用于敬老院建设,不得以任何名义进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政策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3、兜底保障解决特困农户安居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帮扶力度。对于完全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不能自建房屋的特困户,政府必须切实担负责任、实施兜底保障。一是健全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各地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如“交钥匙”工程、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切实可行的多种措施,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帮助特别困难农户解决安居问题。保障房屋农户无偿享有“使用权”,村集体要加强管理。二是严格兜底保障标准。兜底保障措施应解决农户的基本安居需求。对政府或集体实施“交钥匙”工程要明确建筑面积要求:1至2人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平米,3人以上户不得超过60平米。同时,要有住宿和生活功能齐全的独立空间,水电安装到位,达到基本装修标准。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和的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要做好修缮加固和功能改造,确保质量安全和使用需求。

(四)资金拨付

1、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对象类型、不同改造方式等不同情况,参照我省2020年度四类重点对象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对于新建房屋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确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要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必要时采用“交钥匙工程”等兜底保障方式,切实解决其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另2020年省出台危房改造标准后以省定为准。

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其他风貌管控重点区域的维修户,补助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提高。按照上述标准安排资金后仍有结余的,应将其追加安排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别困难农户,不得结转用于其他项目或下一年度任务。

2、资金拨付。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规范补助资金拨付。新建房屋的,补助资金要明确分阶段拨付比例(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拨付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到户。在拨付程序上,应由建设部门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进度款数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由村委会和补助对象签订协议实施“交钥匙”工程或代建(加固维修)的,补助资金可由县财政拨付至协议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一)明确任务、分解计划。市里下达2020年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和实施方案后,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将任务逐级分解到村、组。

(三)科学施工、狠抓进度。对象确认后,要督促农户抓紧确认施工方案、进入开工阶段。期间,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将进行施工的组织调度和质量安全巡查指导,4月7日前全面动工,5月31日前必须全面完工,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入住。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在6月30日前组织验收,按照工程检查情况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验收合格并完成资金拨付的房屋,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有“政府援建”字样和“民心图案”的长方体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x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及图案为红色,在标识牌右下方标注“二○一九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春节后,省直部门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省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并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省级绩效评价通报。

四、工作要求

(二)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补助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纪问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加强农户档案管理。要按照国家部委和省里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附件2)、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附件3)、《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附件4)、《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附件5)、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附件6),农户(夫妻)身份证、户口簿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四类对象身份证件复印件,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含信息公开、拆旧还基等条款),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和其他要求所需资料等。档案资料要逐级管理、专人负责、规范齐整。在此基础上,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化录入,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完整、准确录入至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做好灾后倒房重建资料收集管理和信息录入,之后再移交建设部门存档备查。各地要加强对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检查,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五、工作措施

(二)落实管理措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要尽量予以减免。要组织好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和调度,防止发生建材乱涨价现象,并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严把建材质量关。

【关键词】中职贫困认定援助

目前,我国中职教育已占据了教育的重要地位,中职学校学生规模不断扩大,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随之大幅增加。2007年5月国务院专门下发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明确提出了“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因此加强中职学校贫困生的援助与管理,能有效的提高援助的效率。

1.中职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1.1在贫困生认定方式:主要包括学生生源地认定和家庭困难程度认定两种方式。学生生源地认定主要是由学生生源地乡、镇、县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依靠当地政府提供的材料确定该生家庭是否贫困家庭,该生是否应该为贫困生和特困生,换言之,学校在确定该生是否为贫困生和特困生时,几乎完全依据生源地政府的“贫困证明”来判断。家庭困难程度认定是学校通过学生提供的家庭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下岗证及重大疾病证明。结合学生在校的消费情况,经过班级评选,最终确定贫困生人员,从而确定其是否应该受到资助和应该资助的程度。

1.2贫困生认定程序:首先由个人填写《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后附上尽可能提供的贫困证明;其次由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依据学生提交的各种贫困证明及学生的日常表现预审、评议、排队、认定;最后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认定。

1.3贫困生认定依据:学生家庭所在地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加盖政府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调查表,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无经济收入证明、残疾证明或受灾证明等证明材料,以及学生的表现和日常消费行为等。

2.中职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学校在贫困生认定上都总结出了一定的可借鉴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贫困生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类:

2.1各类证明不能反映学生贫困的真实情况。由于各级政府没有贫困学生证明的规范化规定,中职学生所持有的证明材料不尽相同。在贫困生认定的实际操作中,贫困证明处于一种极为尴尬的境地。如有的家庭背景好,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因一纸证明,而能享受资助;而边远地区的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想开家庭贫困证明则遇到困难。而学校又没有有效的方法来辨别这些贫困证明的真伪。所以,学校在众多的贫困证明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另外,贫困也只是一个相对概念,生源地和学校所在地之间存在地区经济差异,地方基层组织开具的证明只能证明该生在当地是贫困的,但该生在学校属不属于贫困生还不能完全确定。

2.2不良的申请风气导致认定难度增加。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贫困生的帮扶力度,加之政策宣传到位,影响力度大,让一些即使能筹集到资金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也开始不再主动克服困难,纷纷争取贫困生的认定名额。另外,由于地区生活水平差异、计算方法不同等原因,学生能否承担得起学费及基本生活费用,学校也很难准确认定,“僧多粥少”的现象让人一筹莫展。

2.3班级民主评议并不代表学生的真实意愿。每到确定贫困助学金时,都有学生向班主任讲得“声泪俱下”,班主任也颇感无奈,认为同学们互相接触多,班级测评应该是最好的办法,让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上台“演讲”,通过演讲告知同学其贫困程度,然后由同学投票来决定“国家助学金资助给谁”。在这种环境下,有的贫困生为不愿泄露隐私而自动退出参评;有的贫困生因为自卑心理,平时和同学接触少,人缘差,即使同学知道他困难,但投票时票数仍然不高;相反,平时人缘好的人都上了“贫困榜”。

3.解决中职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问题的应对策略

3.1要制定公平合理的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必须制定一个比较全面的评定体系,综合各方面的标准来认定贫困生。首先,对能提供城市低保证、农村特困证、烈士证、孤儿证、家人重病医疗凭证、多子女在读学生证的学生优先予以认定。因为这些证明有的是政府部门经过严格审核发放的,有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来就有的,证明的可靠性基本可以得到保证。同时,还要参考生源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消费支出进行调查,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对比,确定贫困生及贫困程度。

3.4规范生源地有关部门的认证工作。一是要规范生源地基层部门认证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核查认证工作应纳入其职责范围,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明确生源地中学的职责。学校要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并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建立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档案。再次,生源地县(市)资助中心要建立已被学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案,负责申请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审核确认工作,出具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最后,要保证学校与生源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的对称性,做好信息传递和工作对接。

4.实施多元化的援助项目

4.1建立贫困生档案,认定贫困生。建立贫困生资料档案,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奖惩情况、困难原因、困难程度、个人信誉、心理健康状况、获得资助等各方面信息。加强对贫困生的追踪教育和管理;准确确认贫困生,依据贫困程度采取区别对待,突出资助重点和工作重点,以加强贫困生工作的针对性。资助工作中充分保证特别困难学生在勤工助学岗位上优先安排,在发放困难补助上优先考虑,在评定奖学金方面适当照顾,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尽可能地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4.2积极引导贫困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在注意做好经济资助工作的同时,学校针对贫困生在校内设立一些通过学生自身的劳动来获得相应报酬的助学岗位,大力加强对贫困生勤工助学的指导和支持。许多学校都成立了勤工助学中心,制定了《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加强对贫困生勤工助学的管理和协调。在学校内充分挖掘潜力,广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一部分贫困生走出困境。

4.3突出自强教育、关爱教育和感恩教育。坚持“扶贫更要扶志、立志才能解困”的工作思路,在助学育人的过程中,通过开展一系列送温暖活动给予学生经济上的资助。同时,适时教育和引导,启迪学生心灵。开展“爱心奉献,回报社会”的教育活动,使他们在得到奖励和资助的同时,能够感激国家、社会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

一、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1、粮食购销任务。20*年市粮食局下*我县粮食收购任务××万吨、油菜籽收购任务××吨,粮食销售任务××万吨,食用油销售任务××吨,截至20*年6月25日,全县已分别完成××吨、××吨、××吨、××吨,分别占任务的××%、××%、××%、××%。

2、粮食产业化经营情况。我局以各粮站为依托,已在“麻—大—亭”、“碑—堡”、“赵家—百节”、“管—石—桥”四片区已完成了优质稻谷基地××万亩,订单油菜××万亩。占县政府和市粮食局下*任务××万亩的××%。

3、粮食宏观调控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初步建立起粮食预警、预报机制,做好了我县粮食流通统计和总量平衡调查分析工作,加强了粮食市场供求的监测预报。二是切实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省、市、县储备粮食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河市国家粮食储备库、麻柳省级储备库和南外粮站收储、管理好了××吨中央储备粮、××吨省级储备粮、××吨市级储备油以及×××吨县级储备粮食的监管工作,确保粮食安全储存。三是有效地平抑了粮油市场价格。从今年1月以来,我县粮油价格,特别是食用油价格上涨,出现了城市居民排队抢购现象,为了平抑粮价稳定人心、稳定社会,我局严格按照市、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抽派专人对南城及河市片区各大超市、粮油的市场价格、数量、货源等全程监控,采取价格临时干预的办法,及时从河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投放300吨商品食用油,建立了3个食用油直销点,加大了粮油供求形势的宣传,从而有效地平抑了粮油市场。四是针对粮油供求形势,我局积极向县政府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及时建立了县级储备食用油××吨,增加了县级储备粮食××吨,使我县的县级储备粮食*到了××吨。为我县粮食的宏观调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粮食行政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查,上半年,对符合条件的16个粮食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使我县申办《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到了116户。保证了粮食收购主体的合法性,体现了粮食多元化经营的格局。二是通过积极筹备,已于4月17日成立了*县粮食行业协会,使我县粮食市场迈上行业管理、行业发展、行业自律的新台阶。三是认真开展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主要是在小春粮油收购季节,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行政执法综合大检查,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并查处违规案件3件,发出责令改正,警告2件,确保了件件符合法定程序,从而保证了粮食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助农小粮仓及便民连锁店建设。上半年我局已投资××万余元在金檀乡、虎让乡玉皇村分别无偿为农户改建小粮仓××个,便民粮油超市××个,占市粮局下*任务××个、××个的40.4%和54.3%。

6、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我局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自3月份以来,认真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按照县效能办《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总体目标,认真抓好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前两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使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得到了大转变,工作效率得到了大提高,服务意识得到了大增强。目前已建立并严格实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县局机关和中层干部均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查找出的五个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之中。

7、深入拓展“三级联创”工作。一是严格实行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党建目标责任制。二是按照县委党建办的要求,开展了以学习创新好、民主团结好、勤政为民好、清正廉洁好为主题的“四好班子”创建活动,成立了创建班子,制定了创建方案。三是开展了强村富民行动。采取“四帮”的办法,切实加强了对所联系的虎让乡玉皇村、团堡村和庙垭村的强村富民工作,即帮建后进村玉皇村支部活动陈地,现选址、设计工作已全部结束,于6月18日破产动工;帮扶贫困户,局7名党组成员在后进村玉皇村分别联系了一户贫困户,并经常深入其家中,送去温暖,了解情况,指点脱贫致富;帮培党员发展,针对玉皇村党员先锋模范性不突出的实际,我局协助该村村委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现已有3名同志向村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帮促订单农业发展,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为了促进虎让乡村民脱贫致富,增产增收,在我局业务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已在该乡玉皇村、团堡村、庙垭村发展了优质水稻×××亩。预计可为农民增收20万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全力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决不拖全县的后腿,并力争取得较好的成绩。

2、抓好企业改制工作,按照“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该进入改制程序的要进入改制程序,该安置补偿的要尽快安置补偿,力争年底完成县委、县政府规定的企业改制任务。

3、抓好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收入,并做好宣传工作,要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真正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来,使企业、农民双赢。

4、抓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实行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违规违纪经营粮食的行为,维护全县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5、抓好助农科学储粮及小粮仓建设目标任务和农村便民粮油连锁店发展任务的全面完成。

6、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全力开展强村富民行动,全面完成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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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畜牧养殖补助申请书16篇(全文)本人系XX村XX组村民,XXX,男,XX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196907123912)。于2014年创建养殖场,现有蛋鸡一千多只。计划下年不断扩建养殖规模,由于物价上涨,养殖成本提高,资金存在困难,特向上级部门申请项目资金补助,望领导审核批准为谢。 养殖业政府补助资金申请 第6篇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g9jwyxny.html
7.农村村级养殖场申请书(精选7篇)根据上级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政策的`精神,我申请并经本村两委研究同意,拟位于新建一处,占地面积平方米(折合亩),该地为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篇2:农村村级养殖场申请书 养殖用地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x 族,xxxx 年生住于 xx 省 xx 县 xx 镇 xx村xxhttps://www.360wenmi.com/f/file9i6tns0e.html
8.国家扶持的养殖业有什么项目律师普法农村养殖政府扶持项目 国家扶持的农村养殖项目如下: 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繁母猪保险政策、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政策、生猪良种补贴政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沼气建设补贴政策、奶牛良种补贴政策、重大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政策。 扶持内容主要 https://www.110ask.com/tuwen/9615947486900113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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