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在饲喂产蛋鸡的饲料中添加了含有氟苯尼考成分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经检测,其蛋鸡养殖场生产的鸡蛋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执法依据
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版)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案件处理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兽药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版)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50元、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兽药残留是用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等)中的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兽残超标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而且会对畜牧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也造成极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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