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水库养殖资源,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双方签订以下水库养殖承包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屯昌县中建农场毛坡水库水面承包给乙方养殖使用。
二、承包水面养殖租赁期限为壹拾年零陆个月,自年9月5日至年3月5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三、付款方式:首三年零六个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_______.00元),其中包括该水库里面现有的鱼和养殖场的房子及设备、设施,租期满后乙方的硬件设施留给甲方使用,还包括水库的三年零六个月租金(租期为:年9月5日至年3月5日);首三年零六个月租期满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三年(年3月5日至年3月5日)租金即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50000.00元),剩下四年(年3月5日至年3月5日)租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00.00元)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责任
乙方在养殖过程当中,所受到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由乙方负责。
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做好人为破坏养殖场与治安工作及捕鱼完后的放水工作。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1
或者农场要强制征收该水库,乙方无条件执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甲方必须无条件退还乙方提前所交付的协议款,如国家征收的过程中养殖(鱼苗)场地的补贴,甲方必须无条件的补贴给乙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时缴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处理。
五、其他
十年期协议满后,甲方按本协议承包价格再包十年给乙方,但乙方必须每五年一交(五年租金即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处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