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污染防治

柴桑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总则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实现“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奋斗目标的重要节点,新的发展阶段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21年6月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50号修正)、《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江西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环委办字〔2022〕22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十四五”期间柴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加快形成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区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编制《柴桑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8)《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11月28日修订);

(9)《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0)《江西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5月31日修正);

(11)《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21年6月9日修正)。

(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2)《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

(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4)《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18877);

(5)《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GB/T25169);

(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

(7)《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6624);

(8)《畜禽养殖污水采样技术规范》(GB/T27522);

(9)《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

(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

(11)《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

(1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

(1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1029);

(14)《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

(15)《有机肥料》(NY/T525);

(16)《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1169);

(17)《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2065);

(18)《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4)《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5)《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6)《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7)《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

(8)《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

(9)《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10)《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

(11)《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

(1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36号);

(13)《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畜禽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农办字〔2014〕64号);

(1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农业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8〕48号);

(15)《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督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赣农办牧〔2017〕41号);

(16)《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消灭劣V类水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73号);

(17)《江西省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河办字〔2018〕38号);

(18)《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工作的通知》(赣农办字〔2016〕125号);

(19)《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41号);

(20)《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的通知》(赣农计字〔2018〕31号);

(2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47号);

(22)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赣环然字〔2011〕16号);

(2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九府厅发〔2018〕10号);

(24)《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能源调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二十一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环委办字〔2022〕22号)。

(1)《“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农计财发〔2021〕33号);

(2)《“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农计财发〔2021〕33号);

(3)《“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发〔2021〕25号);

(4)《江西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

(5)《江西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赣府发〔2022〕1号);

(6)《江西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赣环土壤〔2022〕6号);

(7)《九江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

(8)《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九府发〔2022〕14号);

(9)《九江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九府发〔2022〕13号);

(10)《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九府发〔2021〕3号);

(10)《九江市柴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年限为2021年至2025年。

区域概况

柴桑区,隶属江西省九江市,位于江西省西北部,长江中游下段南岸,庐山西麓。全区东倚庐山,南临庐山市、共青城市、德安县,西接瑞昌市,北与湖北武穴市、黄梅县和安徽宿松县隔江相望,中插九江市城区,使全区分成东、西两个部分。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7′-116°15′,北纬29°21′-29°51′之间。全区东西长62公里,南北宽57公里,区人民政府位于沙河街道。

柴桑区为江湖平原与低山丘陵相混交连的地区。地势西南高而东北低,东南和西南为低山高丘,中部多丘陵岗地,东北和西北部沿江滨湖一带地势平坦,有赤湖、官湖、江洲、新洲等肥沃的冲积平原和洲地。全区主要山脉为庐山、岷山、株岭山、长山等。最高点为庐山延伸到柴桑区境内的大步尖峰,海拔664米,最低点为新洲垦殖场场部坝脚,海拔15米。

长江沿岸为冲积平原地形,由亚粘土、亚砂土及砂砾层组成。其余陆域基本为垄岗丘陵地形,由中更新统积网纹红土和上更新统积黏性土、细砂及由第三系红层风化剥蚀侵蚀的残坡基层构成,高程在20~70m之间(黄海高程)。地势自东南庐山余脉向北部长江沿岸倾斜,最高海拔为237.1m(张家山)。在八里湖一带,多为湖积及冲湖积淤泥质粘性土,地势比较平坦,标高12~17m,表现为洼地负地形。除这些地区外,开发区大多数区域为高程介于20m至60m之间的丘陵地形。

柴桑区地处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湿润季风气候带,气候温和,降雨丰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无霜期长。

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1420.4mm。一般每年4~7月为雨季,降水约占全年的48%,10月至次年1月一般为旱季,降水约占全年的15%。

风向风速: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多年平均风速为2.4m/s。

柴桑区境内水系以长江为主体,中、小型湖泊15座,较大的湖泊有赛城湖、赤湖、七里湖。境内河流主要发源于庐山、株岭山、岷山以及瑞昌市境内青盘山及其支脉。流域面积在1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21条,其中长河最大,总长度304.1公里,总集水面积1339平方公里(其中境内496.1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1.8亿立方米,境内4.02亿立方米;其中13条河流向北经七里湖和赛城湖流入长江,总长度196.9公里,总集水面积1118.8平方公里,境内360.8平方公里;8条河流向南经德安县境流入鄱阳湖,长107.2公里,集水面积220.2平方公里,境内135.3平方公里。河网密度为0.35公里/平方公里。

全区水域总面积1.61万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18.47%。水域流向主要以岷山、黄老门分水岭主界南北分流。南流经德安博阳河入鄱阳湖的流域面积218平方千米,北流经赛城湖、七里湖入长江的流域面积433.2平方千米,经赤湖流入长江的流域面积54平方千米,直接注入长江的流域面积167.8平方千米,江、湖、河融会贯通。

全区现有中型水库1座(马头水库,集水面积32.9km2,有效库容1042万m3);小(二)型以上蓄水工程68座,有效库容4016万m3,其中小(一)型水库12座(其中代山水库、螺山水库、岷山水库库容较大,总库容分别为431万m3、565.6万m3、442.8万m3),小(二)型水库56座;各类山塘3957座,蓄水量3277万m3,引水工程111座,提水工程350座,装机容量14560kw。

柴桑区属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植被属泛北植物区系,中国—日本森林植物亚区的华中区系。地带性植被类型主要由壳斗科、樟科等种类组成,植被覆盖度比较高。

柴桑区地带性土壤主要是红壤和黄壤,成土母岩主要为变质岩、红砂岩、花岗岩、砂岩、板岩等。此外,由于地形、地貌、水文、气候等外部条件的影响,在一些地方还形成非地带性土壤,主要有水稻土、潮土、草甸土、紫色土等。红壤主要分布在海拔300m以下的丘陵和岗地,黄壤主要分在海拔800m以上的山地,潮土、草甸土主要分布在河漫滩、河流阶地及平原地带,水稻土主要分布在平原地带的水田及丘陵岗地的排田、梯田、垄田,紫色土壤嵌分布在低丘岗地。柴桑区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大部分土壤土层厚度在80cm以上,腐殖质较厚,pH值5.0~6.0。

柴桑区设3个街道、5个镇、4个乡。即沙河街道、狮子街道、城门街道、江洲镇、城子镇、港口街道、新合镇、马回岭镇、新塘乡、涌泉乡、岷山乡、永安乡。

目前,柴桑区第一产业以水稻种植为主,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特色农业包括“马回岭西瓜、涌泉葡萄、岷山茶叶、新塘蔬菜”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种。第二产业以建材、机械制造为主。第三产业以商贸业和旅游业为主,发展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生态休闲旅游、工业旅游等,打响柴桑全域旅游特色品牌。

2020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GDP)1775305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4650万元,比上年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790623万元,比上年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780032万元,比上年增长5.3%。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二产业仍占主导地位,第三产业比重逐步上升。三产比由上年的11.5:44.8:43.7调整为11.53:44.53:43.94。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与上年持平,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比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

柴桑区现状耕地面积17791.62公顷,种植园用地面积1613.51公顷,林地面积36732.26公顷,草地面积549.1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123.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274.83公顷,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035.42公顷。

近年来,柴桑区不断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充分调动政府与市场两个积极性,建立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一是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秸秆还田与动物粪便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目前已在江洲镇、新洲镇、港口街道、涌泉乡、马回岭镇、岷山乡打造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秸秆还田与动物粪便资源化利用示范点”。二是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水平。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礼涞模式”,秸秆配合畜禽粪污进行发酵,生产粪肥或秸秆用作菌菇菌棒的发酵基料。三是创新“1+N”模式,即对不同的养殖场施行一场一策,进行“减量化”改造。利用专业发酵剂,在需要的养殖场旁就地建立废液厌氧发酵池、暴氧发酵池和暂存调节池,将养殖废液处理成适合种植灌溉的液态肥或适合水产养殖的营养素。利用专业发酵剂和智能发酵设备,在需要的养殖场旁就地建立动物粪便智能发酵堆,将畜禽粪便制成有机肥。

柴桑区2020年PM2.5、PM10、NO2、SO2、CO、O3-8H年均浓度分别为35.7微克/立方米、55.6微克/立方米、27.8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0.7毫克/立方米、76.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5.4%、12.7%、9.7%、30.4%、12.5%,5.5%;空气优良天数为336天、优良率为91.8%,较去年同期增加19天,上升5个百分点,优良率排名全市5位。

柴桑区2020年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总体趋势良好。国控大屋何断面水质优良(I-III类)比例为100%;省控断面青龙寺、赛城湖闸口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界断面(大屋何断面和青龙寺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水质较好湖泊中,赤湖三个水质断面优良比例为96.1%,未出现V类、劣V类水质。

柴桑区现有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9个,即九江市第四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新塘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合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马回岭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涌泉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顺风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洲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洲垦殖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20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柴桑区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含治理与修复)任务完成考核目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完成考核目标;重点土壤污染整治项目顺利推进,完成考核目标。2020年,全区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或因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

柴桑区空气污染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规律,柴桑区细颗粒物污染集中出现在1月、11月、12月,臭氧污染集中出现在4-9月,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成为制约柴桑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因素。重点断面水环境质量不达标问题,柴桑区3个考核点均位于下游,受上游来水、沿岸周边农业和养殖等污染整治不到位等影响,赤湖水质稳定达标压力大,跨区域联防联控难度大。

柴桑区2020年生猪存栏量42056头,肉牛存栏量1116头,羊存栏量1347只,家禽存栏量112540羽。从猪当量数量看,生猪远大于肉牛、羊、家禽;从规模化率看,生猪、肉牛、家禽规模化率水平较高;从规模养殖场分布情况看,马回岭镇、岷山乡、涌泉乡和新合镇规模养殖场数量较多;从猪当量分布情况看,新合镇、岷山乡养殖量较大。

表1柴桑区畜禽养殖现状

种类

存栏量(头/只/羽)

猪当量(个)

规模化率(%)

生猪

42056

85%

肉牛

1116

3720

83%

1347

539

47.7%

家禽

112540

4501

82%

合计

157059

50816

/

注:单位猪当量是指存栏1头生猪的年平均氮排泄量。

表2规模养殖场及猪当量分布现状

乡镇

规模养殖场数量

新合镇

11

16732

马回岭镇

22

5531

岷山乡

17

13825

涌泉乡

13

6128

城子镇

0

890

城门街道

2

499

新塘乡

9

3453

狮子镇

4

520

港口街道

1451

江洲镇

1343

沙河街道

444

84

(1)污染治理现状

柴桑区在“十三五”期间,按照省、市要求,全面部署和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柴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排污许可执行率均为100%,且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柴桑区84家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总体设施较为完善,据统计全区总计建设尿液存储设施7054m3、粪便收集贮存设施8372m3、沼液贮存池6865m3、堆粪场5584m3。养殖户粪污设施相对较为简单,一般建有粪污储存池,但缺乏相应的防渗、防雨等设施。

柴桑区在新合镇、岷山乡、马回岭镇分别建设1个、2个、1个病死畜禽尸体暂存定点冰柜,病死畜禽尸体由修水县朗园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定期托运至修水县处理。

柴桑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的清粪方式主要为干清粪,采用雨污分流和干湿分流等,粪液经发酵后还田、干粪经第三方收购供生产有机肥或就近还田。据统计,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

(2)粪污产生量及污染物排放量

基于柴桑区2020年畜禽养殖现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计算畜禽养殖业粪污产生量;根据《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中的《农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文),计算全区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全区粪水、粪便产生量约33.3万m3和28294万吨,COD、TN、NH3-N、TP的产生量分别为86796.3吨、573.1吨、144吨、137.6吨,COD、TN、NH3-N、TP的排放量分别为1072.8吨、84.6吨、22.6吨、16.9吨。

表3柴桑区畜禽养殖业粪污、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单位:t/a)

粪水

产生量(万m3)

粪便

产生量

COD

排放量

TN

NH3-N

TP

10.2

8808.1

27065.9

329.2

189.8

27.9

48.6

7.6

45.7

5.6

3.0

2474.1

7713.5

93.6

61.5

9.2

16.9

2.6

14.7

1.8

8.8

8457.4

25348.4

297.6

162.6

22.8

37.3

5.8

40.0

4.7

4.9

3484.1

11132.7

152.3

66.6

10.7

18.0

15.2

2.0

城门镇

0.5

406.6

1258.5

15.1

9.9

1.5

2.7

0.4

2.4

0.3

237.5

730.9

8.7

0.8

0.2

1.4

3.1

2468.8

7521.9

99.2

37.4

5.7

8.4

1.1

240.3

744.4

8.9

0.9

1.6

1.3

928.0

2941.4

40.4

15.9

2.5

4.1

0.7

3.6

592.1

1723.8

20.3

13.1

1.9

3.5

3.2

197.0

615.9

7.5

1.2

0.1

33.3

28294.0

86797.3

1072.8

573.1

84.6

144.0

22.6

137.6

(3)禁养区划定情况

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赣环土壤〔2019〕18号)文件精神,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印发了《关于九江市柴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柴府办明〔2019〕60号)。

禁养区范围包括九江市第四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塘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城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合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马回岭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涌泉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顺丰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江洲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洲垦殖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共计9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柴桑区境内获批的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鮠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江西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中华贤母园省级森林公园、九江小城门湖省级湿地公园等核心区、缓冲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禁养区面积总计560.6平方公里。根据禁养区划定方案,进行了禁养区专项整治工作,关闭搬迁养殖场(户)242家,其中生猪养殖场(户)132家。

粪肥消纳粮油大户、经济大户概况。柴桑区接纳粪肥种植的主要有个体户、合作社以及私营企业。主要种植作物类型面积见表4、表5。

表4柴桑区畜禽粪肥消纳粮油作物种植面积

名称

水稻

油菜

个体户(81户)

48401.51亩

10924.69亩

合作社(11户)

5629.5亩

2211亩

私营企业(2家)

1120亩

2500亩

总计

55151.01亩

15635.69亩

表5柴桑区畜禽粪肥消纳经济作物种植面积

设施蔬菜

露天蔬菜

水果

茶叶

中药材

个体户(49户)

971亩

800亩

4630亩

2700亩

3535亩

合作社(28户)

458亩

665亩

3185亩

3464亩

3340亩

私营企业(13家)

48亩

0亩

2895亩

1800亩

200亩

1477亩

1465亩

10710亩

7964亩

7075亩

粪肥田间配套设施情况。柴桑区配备的粪肥田间施用设施,主要包括沼液池6865立方米、田间粪污暂存设施和还田输送管道88.7千米。

畜禽养殖种养结合现状。柴桑区多数畜禽规模化养殖场配备了消纳粪污的农田,总计畜禽规模化养殖粪污利用配套消纳土地面积为2616亩。

表6规模养殖场粪污利用配套土地面积

养殖场数量

配套土地面积

城门乡

15亩

1

5亩

560亩

16

243亩

10亩

6

41亩

12

1574亩

96亩

7

72亩

70

2616亩

柴桑区畜禽养殖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养殖场(户)生态环保意识不足。目前仍有部分养殖企业生态环保意识薄弱,长期以来只注重养殖增收,忽视环境保护责任。一方面面对污染防治问题,依旧存在“等、靠、要”思想,指望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导致治污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偏慢,尤其是受前期养猪行业严重亏损和当前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流动资金困难,多数养殖企业陷入难以为继的困境,面临淘汰出局的可能,近期投入资金治污积极性不够高。另一方面养殖场(户)管理不规范,存在圈舍粪污清理不及时,粪污散落,导致养殖环境差、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

污染治理工艺设施尚需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方面,现有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0%,尚未实现全配套;已配套的养殖场(户)存在部分设施贮存和处理能力与养殖量不匹配、不具备防雨、防渗、防溢流以及不正常使用等问题。在雨污分流方面,部分养殖场(户)尚未实现雨污分流,存在雨水和污水管沟合用或者雨水漫流至污水管沟的问题。在恶臭气体防治方面,部分养殖企业粪污、恶臭处理措施落实不完善,存在气味扰民的问题。

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风险。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合理会导致农田土壤环境质量变差。高浓度粪污污水直接施用,会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和土壤板结,严重影响土壤环境质量。另外,因畜禽饲料中抗生素、激素以及铜、砷、镉、锌等重金属添加剂的存在,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时,存在粪肥污染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的风险。

通过编制实施“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原则,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监管,规模养殖场年度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

结合《江西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九江市“四十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上位规划、柴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提出以下规划指标。

表7柴桑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现状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5年)

指标属性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97%

>97%

约束性指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0%

>80%

3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a

90%

>90%

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b

100%

注:a表示辖区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中,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养殖场数量占比;b表示养殖废水采用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中,定期进行自行监测的规模养殖场数量占比。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18〕1号)对柴桑区2020年各乡镇土壤承载力进行了测算,具体见表8。

表8柴桑区土地承载力核算表

乡(镇/街道)

畜禽养殖猪当量

(个)

最大承载力(个)

承载余量(个)

136456

135113

40752

39301

38047

24222

26350

22897

27021

21490

21911

21412

25380

19252

17002

16112

15964

15444

21279

4547

4029

3585

374191

323375

全区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约374191个猪当量,远大于现有的50816个猪当量。从其分布来看,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余量较大的乡(镇/街道)有江洲镇、港口街道、岷山乡、新塘乡、马回岭镇、城门街道,各余量均大于2万个猪当量。综上,“十四五”期间,按照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原则,柴桑区畜禽养殖空间相对产业水平来说,还有发展空间。

柴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目标可达性分析如下:

土地承载力充足。柴桑区现状耕地面积17791.62公顷,种植园用地面积1613.51公顷,林地面积36732.26公顷,草地面积549.18公顷。现有土地可承载猪当量为374191个,而全区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为50816个,畜禽养殖猪当量余量为323375个,全区土地承载力充足,可继续发展畜禽养殖业。

种养结合基础条件好。柴桑区现有种植总面积为531646亩,畜禽养殖场周边消纳土地基本充足,规模养殖场粪污经堆肥发酵后,可就近还田利用。

粪污处理设施较完善。柴桑区规模养殖场已建设尿液存储设施7054m3、堆粪场5584m3,沼液池6865m3,田间粪污暂存设施和还田输送管道88.7千米。现有九江荟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九江礼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家粪污专业化利用机构,总计年处理畜禽粪污约8万吨,年生产有机肥约4万吨。

畜禽规模养殖场台账管理制度较完备。“十三五”期间,柴桑区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制度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区将进一步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制度的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台账培训、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可实现畜禽规模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建设率达90%以上。

畜禽规模养殖场达标排放占比少。柴桑区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多采用就近还田或生产有机肥,仅12%的畜禽规模养殖场采取达标排放的方式,并未达到重点监管规模,新建采取达标排放的重点畜禽规模养殖场将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因此,综合来看,“十四五”期间,柴桑区完成既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是可行的。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各乡镇应依据土壤承载力、禁养区划定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养殖总量、养殖选址、养殖品种和规模化水平,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布局在岷山乡、马回岭镇土壤承载力高的乡镇,并按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的要求进行建设,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应协助乡镇政府加强禁养区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规定,实施常态化监管,防止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复养,巩固禁养区搬迁关停工作成果。

提升配套设施建设水平。畜禽养殖场(户)应及时对粪污进行收集、贮存,粪污暂存池(场)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以及容积应匹配养殖规模。养殖场(户)应建设雨污分离设施,污水宜采用暗管或管道输送。干清粪或固液分离后的固体粪便可采用堆肥、沤肥、生产垫料等方式进行处理利用,配套必要的混合、输送、搅拌、供氧等设施设备。液体或全量粪污通过氧化塘、沉淀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配套调节池、厌氧发酵罐、固液分离机、贮气设施、沼渣沼液储存池等设施设备。利用沼气发电或提纯生物天然气的,根据需要配套沼气发电和沼气提纯等设施设备。堆肥、沤肥、沼肥、肥水等还田利用的,根据要求配套土地面积。委托第三方处理机构对畜禽粪污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建设粪污暂存设施,可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科学选取资源化利用途径。各乡镇应综合考虑畜禽种类、养殖规模、环境质量管控目标、社会经济条件以及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确定本区域内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途径,采取就地就近还田利用、能源化利用或生产有机肥外供。此外,还应加强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调查和监管,鼓励种植户、合作社等用有机肥替代化肥使用。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各乡镇应根据畜禽养殖土壤承载力分析结果,制定种养结合粪肥定量定向施用计划,确保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好实施、可落地。继续扩大畜禽养殖粪便有机肥转化利用补贴试点,推广秸秆配合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的“礼涞模式”。

优化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根据各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消纳土地配套情况,优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对配套农用地面积不足的畜禽养殖场(户),指导通过减少畜禽存栏量、新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增加配套农用地面积、污水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增加有机肥外售量等措施,确保做到种养匹配。对配套土地面积充足的畜禽养殖场户,指导优化粪污处理方式,逐步降低处理成本,确保粪污充分腐熟发酵,做到就地就近肥料化还田利用。

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项目支持、资金补助、用地协调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或技术运维模式。

强化源头减量设施。各乡镇应结合畜禽养殖业低投资能力特点,污染防治总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原则,首先强调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削减废物产生。其次加强废物的管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最后通过低成本生态化处理技术实现废物无害化处理,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表9源头减量设施建设建议表

建设内容

改进节水设备,改造禽畜饮水器

2023年

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配套设施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

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

2024年

5

推进畜禽粪污基本实现全量收集、

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023-2025年

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户)应加强提高粪污收集、贮存、利用等设施的建设水平,粪污贮存池应采取防渗漏、防恶臭等措施,防止粪便和污水渗漏、外溢。对于采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畜禽养殖场(户)应配套建设堆沤肥、粪污密闭贮存和沼气收集处理等设施,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对于采用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应建设酸化调节池、厌氧发酵池、沼气储存柜、高效好氧生物处理池等设施,对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的污水还应定期进行监测。鼓励养殖场(户)采用人工湿地、土地渗滤等自然生态工艺对养殖废水进行深度处理。

健全田间配套设施建设。结合蔬菜基地、果园、茶园建设项目,加强田间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田间配套能力,建立还田土地台账,规范还田管理,杜绝直排。以赤湖等较敏感河段为重点选取部分试点村,完善田间粪污暂存设施,根据试点村粪污产量、经济情况等,合理选择粪肥还田输送管道、配置运输罐车、固态肥抛撒机、液态粪肥撒施机、沼液沼渣抽排机、远距离施肥泵粪肥机械化还田作业设施。建立有效的粪肥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处理置后的粪肥输送至农田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

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台账记录。农业农村部门应参照九江市下发的台账格式,按照适用、方便的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养殖场养殖畜禽种类实际以及粪污处理利用现状的台账格式。养殖场是台帐填报主体,需按照要求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台账,并分配专人进行记录和管理,明确“直联直报”系统信息员,做到责任到单位、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头,台账应至少保留2年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管理台账的监督检查工作,至少每年对每个养殖单元进行一次全方面的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台账检查工作,对于未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台账的养殖单元根据情况给予责令整改、警告、处罚等必要的处理措施。

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不定期到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检查,督促规模养殖场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规模养殖场不按证排污、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等违法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定期对禁养区内已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户进行现场随机检查,对反弹复养的养殖场户发现一处督促关闭一处。设有排污口的规模养殖场应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生态环境部门需组织开展排污口(尾水)监督性监测。设立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环境信访举报途径,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部门协作,防范污染风险。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进行随机检查,促进配套建设施稳定运行,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配建。对规模养殖场的布局情况、雨污分流情况以及防雨、防渗、防漏及固体粪污储存场所和污水储存池、粪污处理使用记录档案等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强化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和完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结合当地种养情况和环境压力制定污染风险防范措施。

为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开展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畜禽粪污转运及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规划三大类重点工程项目,提升柴桑区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效率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能力。

表10重点工程

项目类型

责任单位

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

提升工程

对43家畜禽养殖场实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改造

乡镇政府、

农业农村局

2022-2023

畜禽粪污转运

及集中处理中心

建设工程

在赤湖工业园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规划建设秸秆粉碎车间、混合物体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理固(液)体发酵车间、制粒车间、陈化车间、生物肥车间、成品包装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管理用房、检测室及检测仪器、粪污转运车辆及车辆洗消设施等

田间配套

设施建设工程

在马回岭镇、岷山乡、沙河街道、狮子街道、新合镇、新塘乡、涌泉乡、港口街道建设10个种植基地沼液消纳点

柴桑区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畜禽粪污转运及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投资合计7483.42万元。

表11重点工程投资估算表

投资额(万元)

4824.26

畜禽粪污转运及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

2259.51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399.65

7483.42

项目名称

政府资金

(万元)

社会资本

投资总额

2409.26

2415

1090

1169.51

3898.91

3584.51

促进种植业提质增效。通过种养循环等模式推广,将促进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增施有机肥可使农产品外观、适口性、糖度、营养物含量等品质提升,价值提高。推动柴桑区农产品向优质、高端方向转型升级,实现提质增效。

提升柴桑区农业竞争力。通过项目实施,将整县推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使之成为柴桑区农业发展亮点与优势,有利于促进全区农产品品牌价值提升和产业竞争力增强。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项目实施,可使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现状,有效减少养殖粪污排放量,削减COD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改善,保护优质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将畜禽粪便、污水经无害化治理,可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提升耕地质量。通过项目建设,施用有机肥可有效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土壤养分含量,增强土壤微生物活力,改善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田永续利用。

推动畜禽养殖产业结构优化,增加就业。畜禽粪污资源化等项目的实施,支持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建设,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的形成,产业链上各环节将提供大量工作岗位,可有效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将畜禽粪污等废弃物转变为有机肥等资源,变废为宝。既减轻了环境保护压力,又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了化肥使用量,同时增施有机肥可提高农作物抗性,减轻病虫害的发生,降低农药使用量,从而节约种植成本,促进农民增收;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推广,将有效促进区域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提升农民生活水平。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减少畜禽粪污排放、减轻养殖气味污染,从而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涉及面广,建议区政府成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改委、财政、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各乡镇按照职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行政村可制定和实施有关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等村规民约,对本村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发现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和制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补贴政策,加大区级资金投入,同时开辟建立企业、社会等多元化投融资渠道,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扶持政策。建立涉畜项目会商审查制度,坚持环境保护优先、提升水平、示范带动的原则,在资金划拨、土地规划调整等方面,优先扶持有机肥料中心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抓好治污试点,带动全区治污工作。

强化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形成新形势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多级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基层环保人才队伍管理,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岗位职责标准、资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要求,增强人岗匹配性。提高现有基层人员的岗位专业技能,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养殖场名称

养殖畜种

存栏

已建设设施情况

固体粪污设施(m2)

液体粪污设施(m3)

雨污分流

城门乡白畈龙杰家庭农场

蛋鸡

2000

40

港口街道何记明养鸡场

5000

30

部分

港口街道胡氏养鸡场

12000

马回岭瑞林家庭农场

20000

120

全部

马回岭帅莲花养鸡场

7000

50

马回岭镇蔡锦根养鸡场

20

九江小康种养专业合作社

8

马回岭安平家庭农场

10000

60

马回岭果树林家庭农场

65

10

九江合顺牧业有限公司

60000

150

马回岭吴金印家庭农场

11000

马回岭吴财金家庭农场

16000

马回岭鸿金养殖场

45

14

马回岭吴云滚家庭农场

9000

15

马回岭镇熊贤珍养鸡场

九江绿康生态农业公司

100

柴桑区义门农业生态园

3000

18

岷山建国养殖场

13000

19

岷山乡陈德恒养鸡场

岷山乡苏区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6000

21

岷山乡朱旺明养殖场

35

岷山乡王传希养殖场

4000

23

岷山乡马林甲养鸡场

55

24

岷山乡张福强养鸡场

3500

25

岷山乡兴旺养鸡场

26

42

27

九江归乡实业有限公司

54000

160

28

狮子镇秀利养鸡场

29

柴桑区狮子花龙养殖专业合作社

贮存

柴桑区禾谷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8000

31

柴桑区紫荆胡桥养殖专业合作社

100000

240

32

柴桑区保健养殖场

33

柴桑区立新养殖场

5500

34

九江新塘乡新健养殖协会

24000

200

九江老桂捷成种养专业合作社

36

柴桑区万足园养殖场

37

柴桑区乐野跑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38

涌泉乡简明主养鸡场

39

柴桑区伟成养鸡场

90

九江鑫隆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15000

85

41

涌泉乡徐维海养鸡场

涌泉乡罗杰养鸡场

43

港口街道洪庭养鸽场

鸽子

44

港口街道张友亮养鸡场

肉鸡

80

何移炉养鸡场

21000

46

柴桑区发祥养殖场

沙河街镇

47

九江市柴桑区锦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

500

48

于承峰家庭农场

49

柴桑区李美育家庭农场

72

九江文习养殖专业合作社

450

51

代山村曹茂福养牛场

102

280

52

九江昌达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220

53

柴桑区仙女山养殖专业合作社

122

400

54

柴桑区帐山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260

绿沅牧业

56

排山村小黑羊种养合作社

57

柴桑区天佑生态种养殖家庭农场

540

58

柴桑区新合光民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59

九江德政养殖专业合作社

210

柴桑区惠农农业养殖家庭农场

380

61

柴桑区众旺养殖场

110

62

九江萝塘蔡家油茶专业合作社

78

63

柴桑区顺德养殖场

420

64

柴桑区合胜养猪场

九江县马回岭朝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66

柴桑区红桥生猪养殖场

600

67

柴桑区明兴养殖场

650

68

柴桑区民意养殖场

69

九江市民意坤实业有限公司

1300

九江万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71

岷山乡熊礼强养殖场

1000

柴桑区岷山乡华娅养殖场

1400

73

岷山乡余章桂养猪场

74

九江绿峰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

1200

75

新合镇兄弟养殖场

410

76

九江市领晟养殖有限公司

77

新合镇刘金华养猪场

360

新合镇陈群生猪养殖场

79

柴桑区新合镇涌塘村熊茂江生猪饲养场

570

新合镇饶思杰养猪场

370

81

胡登友生猪养猪场

82

柴桑区振兴家庭农场

5800

83

涌泉乡童家泑养殖场

104

涌泉乡长岭村旺兴良种养猪场

900

养殖场(小区)名称

存栏(头/羽)

配套土地面积(亩)

86

马回岭镇瑞林家庭农场

144

马回岭镇帅莲花养鸡场

马回岭镇镇蔡锦根养鸡场

马回岭镇安平家庭农场

马回岭镇果树林家庭农场

马回岭镇吴金印家庭农场

马回岭镇吴财金家庭农场

115

马回岭镇鸿金养殖场

马回岭镇吴云滚家庭农场

马回岭镇镇熊贤珍养鸡场

389

720

94

173

108

港口街道镇洪庭养鸽场

港口街道镇张友亮养鸡场

440

123

247

176

352

211

九江县马回岭镇朝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378

98

九江绿康生态农业公司)

735

325

630

126

913

157

149

投资额

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

对43家畜禽养殖场实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雨污分流等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

乡镇政府、农业农村局

消纳地名称

地理位置

设施建设

九江朝阳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马回岭朝阳村

一体化储存罐3套;

塑料管982米;阀门6个

江西省五桦科技有限公司

马回岭蛟田村

一体化储存罐13套;

塑料管820米;阀门7个

穗丰生态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

狮子街道牌楼村

塑料管790米;阀门8个

友壹生态农业家庭农场

新合镇涌塘村

一体化储存罐4套;

塑料管840米;阀门6个

九江金蕾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新合镇址坊村

一体化储存罐7套;

塑料管1703米;阀门22个

九江金柿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新塘村胡桥村

一体化储存罐2套;

塑料管920米;阀门9个

涌泉乡枫树村

塑料管400米;阀门11个

九江市惠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涌泉乡黄洞村

一体化储存罐2套

春晖家庭农场

港口街道港口村

塑料管1200米;阀门10个

九江金福种养专业合作社

城门乡金桥村

一体化储存罐5套;

塑料管140米;阀门1个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1134.88

101.15

1791.84

33.66

3061.53

902.72

57.99

391.92

37.22

1389.86

1844.74

140.88

1286.57

99.58

3371.78

5697.98

7.42

1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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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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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65

3193.57

53.35

4910.08

永安乡

1471.62

8.76

2502.14

103.12

4085.64

8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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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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