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之心”大通湖素有“鱼米之乡”、“中国河蟹之乡”的美誉,是2000年8月在原大通湖、北洲子、金盆、千山红四大国营农场和南湾湖军垦农场的基础上组建的县级行政管理区。2002年增加大通湖渔场,现辖4镇1个办事处,27个行政村和11个社区,区域面积37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0.16万亩。大通湖区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绿色环保水产养殖基地。
一、稻米产业发展的优势
(一)面积和产量:全区水田面积22万亩。水稻年产量11.8万吨(2021年国调队数据)。以大通湖为中心的大通湖大垸内有相似条件面积40万亩左右,年总产量超35万吨。
(二)气候条件:区位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水资源丰富,年均日照1643.3小时,年平均气温16.5℃,无霜期264天,年均降水1240.8毫米,年均日照1643.3小时,年均太阳总辐射量105.1卡/平方厘米。全区位于大通湖与东洞庭湖之间,有特殊的湿地小气候。区域内极端恶劣天气少,生产的粮食安全、营养、口味好,水湿条件不可复制,非常适合水稻生长。
(三)地质条件:区内地势平坦,为典型的洞庭湖冲积平原,沟渠纵横交错,土壤呈弱碱性(PH值7.5-8.5),无任何镉等重金属污染,出产的产品安全。有江南“黑土地”产养称。弱碱性土壤和特殊的湿地小气候,造就了“大通湖大米”的独特优良品质。
(四)灌溉条件:已完成第一轮2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开展了智慧灌溉体系建设。耕地集中连片,统排统灌,适合规模化生产,有利于产业的发展。
(五)加工能力:区内有金健粮食、湖南大通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湘粮子公司)、民生米业等加工企业10余家,加工能力30万吨以上。
(六)储备能力:区内具有粮食储备能力的企业有三家。仓容是22万吨(恒温仓2万吨)。
(七)有品牌:“大通湖大米”2019年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2020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大通湖”牌大米为区域内的公有品牌,还有若干企业自有品牌。
二、打造大米产业所做的工作
(一)强化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大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区管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将粮食生产、粮食品牌打造等工作纳入区委区管委会重点工作。成立了大通湖区稻米协会,实现了专抓专管;出台了《大通湖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和《支持大通湖大米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文件,整合资金支持了水稻产业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
(四)提升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平均每亩农机功率达1.1千瓦。2012年评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8年评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国家级示范县。2021年机械化率已达89.68%,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率达93.23%,居全省前列。
(六)注重生态发展。一是推进了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制定了《大通湖区化肥减量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出台了《大通湖区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大通湖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大通湖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省级示范县技术方案》等文件;并将方案落实到位。二是保障了大米质量安全。制定了《大通湖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大通湖大米种植技术规程》、《大通湖大米产品质量标准》和《大通湖大米生产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统一了技术规程;推进了三品一标认证,全区水稻现有“三品一标”认证的绿色食品认证10个,“大通湖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1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建有一个稻米检测中心,对7个粮食收储企业配备了重金属检测设备。
三、存在的问题
(一)龙头企业不强。大通湖区内现有湘粮集团下属的两个收购加工企业,但都只以大通湖为原粮基地,并没有以大通湖大米产业发展为重,使用的都是外地品牌。且加工是以初加工为主,附加值不高。现有的仓储条件与产业发展有差距,特别是高档优质稻所需的恒温仓严重不足。本地农业经营主体还不强,暂时还难完全承担引领任务。
(二)没有拳头的水稻种植品种。目前种植水稻多而杂,未能形成集中优势,还没有种植户接受、加工企业满意、加工产品市场受欢迊、生产效益又好的拳头品种。
(三)品牌影响力还有待提高。经过几年的宣传,大通湖大米品牌美詧度有很大的提升,但知晓面还有欠缺。特别是优质健康的碱性特性的宣传上还有差距。
(四)销售渠道不够畅通。没有专门以“大通湖大米”品牌来销售产品的渠道。大部份稻谷都作为原料出售,没有成为大通湖大米的产品。特别是高档大米销售渠道更加不足。
(五)早稻生产的刚性任务与产业的矛盾。大通湖区处于洞庭湖腹地,早春极端气温低,地下水位高,地温同期较周边地区低,双季稻的季节矛盾比周边地区尤为明显。根据“大通湖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我区生产的早稻不适宜作为“大通湖大米”的原粮。要求种植的原粮应确保在8月25日至9月12日齐穗,涵盖双季晚稻、一季晚稻、以及再生稻的再生季。如果采用双季稻生产模式,造成晚稻可选优质品种受限,约束了“大通湖大米”的原粮产量和品种可选范围。
(六)政策扶持还有待加强。产业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需长期投入,而大通湖区自身财力也很难支撑大规模长期投入。目前每年投入到水稻生产的资金,主要是为完成早稻生产任务,并不完全是立足产业发展。
四、打造大通湖大米品牌的建议
(一)全力培育或者引进龙头企业。重点培育、引进销售型为主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影响力,策划推介,提升大通湖大米的知名度、美誉度。通过以销定产的方式,把种植者、加工者统一起来,完善大米产业链。制定“大通湖大米”的生产、加工等环节的质量标准,统一品牌和销售模式。
(二)选好拳头产品。实现“大通湖大米”优质原粮量产。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中高档品种的面积搭配,优质稻面积不少20万亩,其中高档优质稻面积要在6万亩以上。加大“大通湖大米”专用品种的筛选力度,注重选育适合大通湖生产的高档品种,推广到周边生产条件类似县市,进行联合生产,提高优质稻的总量。加强与粮企合作,推广订单生产,促推优质稻发展,提升种植效益。
(三)采用新技术,提高大米品质可控性。持续加大对在大米产业生产全过程中使用数字技术的支持,实现全生产过程可控,提高稻米品质的稳定性、可控性、可遡源。确保到市场的大通湖大米实现“安全可见、绿色健康”。
(四)抓好市场主体培育。加大力度培育在大米产业链中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各类市场主体,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的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把有发展潜力的市场主体培育壮大。进一步发挥与湖南农大、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合作优势,有针对性的补齐大米产业的短板。
(六)适量调减早稻任务。大通湖区位于湘北,处于东洞庭湖和大通湖湖之间,有效积温是两季生产风险大,两季生产衔接要求高,特别容易受影响。2019、2020年两年就给种植户造成很大损失。省市应根椐这一实际,减少大通湖早稻刚性任务,实行稻油、稻菜、稻肥、稻虾(蟹)等多种模式。重点发挥大通湖区独有的“军垦”“农垦”文化底蕴和“两湖夹一地”的地理、地力优势,为全省优质湘粮生产出力。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于大通湖是江南的“黒土地”的独特特点,省市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大通湖大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