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交易采购粮食质量需符合GB1350-2009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具体为: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水分≤13.5%、杂质≤1%、黄粒米含量≤1.0%、谷外糙米≤2.0%、铅≤0.2㎎/㎏、镉≤0.2㎎/㎏、汞≤0.02㎎/㎏,呕吐毒素≤500(μg/kg),黄曲霉毒素B1≤10(μg/kg),农药残留超标拒收,要求净粮入库,无虫害,色泽气味正常。
3、交易数量以买方库内地磅为准。
4、卖方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粮食运输技术指南》(国粮仓[2023]136号)规定,运输车辆为必要防护处理后可适宜原粮运输的载具。
5、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入库。
6、付款方式:粮食入库完毕后支付60%,其余的40%待综合抽样送汉中市食品药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各项指标合格后支付剩余粮款。若有指标未达到采购方要求标准,采购方不予验收,并限期供货方在10天之内负责拉回全部入库稻谷,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采购方概不负责。
二、交易清单及标的信息提示:
点击下载清单附件
三、交易介绍及重点提示:
提示1:请务必在交易前仔细查阅标的信息和公告内容,在交易过程中反复核对标的信息,避免因错误应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四、交易资金
销售交易合同中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冲抵货款,采购交易合同中卖方保证金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之后方可申请清退(扣除手续费)。
货款:交易成交之后,买方须在合同付款期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下方银行账户,同时完成出(入)库通知单的系统提报。
资金交付账户:转账请使用系统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
开户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户名: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五、交易资格:
参加线上竞价交易须为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并经年审(会员须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国内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及个体商户等)。
要求:参加交易需交付足额的保证金,同时不得违规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与交易,也不得违规代其他企业交易。
提示:会员可以在用户中心首页点击资格检查提前查看是否具有对应专场的交易资格。
六、质量、看样与纠纷处理:
具体粮食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需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入)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交易,并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委托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远期采购交易时限:卖方须在本公告约定的供货期限内完成全部粮食的供货入库;买方须在公告约定的付款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全部货款的缴付及入库通知单的审核。
八、其它:
交易所有未尽事宜须严格按照《陕西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和《陕西省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规则》执行,交易清单和《陕西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等交易文件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交易会员须一并查看,参与即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