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委提出的《关于玉米收购“价补分离”环境下,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扶植玉米深加工,消减库存建议的答复
1、玉米收储制度的改革变化。
2016年度是我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第一年,按照国家《关于切实做好今年东北地区玉米收购工作的通知》精神,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取消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取而代之的是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新举措,也就是“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一方面,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各类主体自主入市收购,实现由市场来调节生产与需求;另一方面,建立了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区,由地方政府统筹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生产者,以保持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2、玉米收购进展情况。
2016年度10月秋粮上市以来,截止到2017年3月末,统计报表显示,全市332家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已收购玉米863万吨,销售玉米832万吨,库存59万吨.由于我市依托锦州港优势,是东北地区最大的玉米集散地,每年玉米的收购量均大于我市产量,多年来没有出现卖粮难,且农民的销售价格均高于省内其他市。目前,我市新粮收购平稳有序,接近尾声,预计到4月30日基本结束。
3、积极争取国家奖补政策,扶植玉米深加工转化。
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实施饲料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6年新产玉米补贴政策的通知》(辽财流[2017]111号)文件精神,我市有5家饲料加工企业被确定为省补贴收购企业,已于2月28日开始收购。
此举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了本地玉米的收购力度,另一方面帮助转化企业走出困境起到重要作用。
4、积极消化临时储备玉米库存。
中央储备粮和地方粮食主管部门根据市场变化,采取竞价销售和一次性转储等方式,进行了有计划地消化临时储备玉米库存。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锦州地区2015年以前的临储玉米库存已由250万吨下降到110万吨,削减库存56%。本年度秋粮收购结束后,将继续进行临时储备玉米拍卖出库工作,锦州地区临储玉米库存将继续得到削减。
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2016年度锦州地区玉米总产量为211万吨,按70%计算商品量约为148万吨,玉米深加工及转化企业收购加工约为30万吨,占锦州地区玉米商品量的20%。
二、关于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种植建议的答复
(一)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根据农村经济情况年度统计,截止2016年12月,全市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946032亩,其中黑山县、北镇市、凌海市、义县、滨海新区、太和区、松山新区、古塔区分别为664303亩、440574亩、385095亩、320234亩、36035亩、35979亩、63535亩和276亩。比2015年1662049亩增加了283983亩。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5430552亩的35.83%。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数150109户;签订耕地流转合同138970份;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1627732亩,占流转面积的83.64%。
(二)关于下一步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工作
1、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收尾工作。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促进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重要前提,在完成2016年430万亩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基础上,全面完成2017年240多万亩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为促进“三权分置”,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创造必要条件。
2、坚持原则,守住底线,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61号及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集约发展的意见》(辽委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保护农民承包权益、健全市场机制、注重政策扶持的基本原则下,引导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流转。始终坚持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的底线:即坚持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在此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新格局。
3、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规范流转行为。
在市、县两级财力允许的前提下,按照“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要求,适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和管理网络。目前,可开展的工作:一是利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利时机,在县级建设农村土地确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的同时,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一并纳入。二是充分利用现有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开设农村综合产权流转服务窗口,指导农村综合产权流转工作。北镇市青堆子镇从2013年开始,在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对全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出售招投标程序等进行专门指导。
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其吸纳流入土地能力。
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的重要牵动力量。通过多渠道,采取多样措施,积极引导农村土地资源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集中,使愿意种地的人能够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农户。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县农业部门开展家庭农场备案工作的指导。
5、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机制。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做好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工作,切实保护好流转出承包耕地农户的切身利益。各涉农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确保流转纠纷得到及时解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仲裁机构办案条件,提高仲裁工作效率。
6、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
7、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8、抓农经队伍建设,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工作的指导与监管力度。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统筹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基础。充分认识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突出重要性,在定编、定员、定职能方面要通盘考虑,确保责任和人员落到实处。同时,各级财政每年也要拿出专门资金,加大对全市农经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经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以充分发挥农经管理部门在完善“三权分置”,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工作中的作用。
三、关于调整种植结构,发挥自然优势,顺应市场需求建议的答复
1、粮食。调减玉米种植面积,适度增加水稻种植面积
目前,我市粮食播种面积548.76万亩,其中玉米占了461万亩,占84%,今后,我市应逐步减少玉米种植面积,2017年调减玉米种植面积15.1万亩,确保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由于我市地区水稻品质优良,加之国家鼓励和扶持东北水稻的发展,我市水稻种植面积应适度增加,计划到“十三五”末增加5万亩,种植面积稳定在60万亩左右。
2、蔬菜。适度扩大面积、保质增效
由于具备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及生产技术优势,我市设施农业基础雄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我市种植业的支柱产业,列省内前列。因此,我市种植业结构调整的主要途径是适度扩大和老棚改造以高效节能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农业发展规模,加大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力度。2016年改种设施蔬菜面积5.9万亩,同时,重点推广节水环保和绿色防控等技术,建立系统完整的从田间到餐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设施农业的防护能力,推广肥水一体和小型作业机械,因地制宜推广智能监控和“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实现增产增效、节本增效。
3、花生。扩大生产规模
4、杂粮。因地制宜扩大种植面积
我市义县大部、凌海西北部属丘陵地区,土质瘠薄,十年九旱。近年来,受干旱的影响,玉米产量极低,很大一部分绝收,为此,该地区应重点发展谷子、黍子等耐旱杂粮作物。十三五末改种面积力争达到20万亩。
5、饲草作物。以养带种、多元发展
我市是畜牧业大市,肉蛋奶产量位居全省前列。为此,我市种植业结构调整应因地制宜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饲料,逐步建立粮经饲三元结构。2016年改种青贮玉米面积6万亩,到“十三五”末,改种青贮玉米及苜蓿等饲料作物面积20万亩。
6、探索新模式。发展“认养农业”“智慧农业”
“认养农业”是指将土地(如蔬菜、稻田、果园等)划分为若干单元,由个人或集体有偿认养。认养人在“认养协议”框架内按照自己的喜好或需求种植农作物,亦可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从春种到秋收的全过程,收成归认养人所有。而'智慧农业'就是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集成应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音视频技术、3S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及专家智慧与知识,实现农业可视化远程诊断、远程控制、灾变预警等智能管理。
主办单位: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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