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就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八条意见:
一、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消费文明。
二、推进单位食堂节俭用餐。单位食堂应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合理搭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条件具备的地方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
三、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餐饮企业要积极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餐前引导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四、减少各环节粮食损失浪费。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管理,有效减少损失浪费。
五、推进食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餐饮企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要按规定交由具备条件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或进行就地资源化处理。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情教育,宣传我国粮食生产供应情况,积极倡导合理、健康的饮食文化,大力破除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促进反对食品浪费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七、健全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法制化进程。
八、加强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整体部署反对食品浪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通报表扬并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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